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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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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夜,我听见诺安的门铛地响了一下,厚重的关门的声音,然后我听见风吹风铃的声音,然后怎么都睡不着,接着天气开始炎热,晚上的清凉在早上5点开始蒸发。我强烈地觉得头疼,我已经不记得昨天喝的是什么了,只是恍惚地记得一些声响。
  我起来的时候,没有看见诺安。
  等我起来去楼下吃早餐的时候,问房东,怎么没有看见诺安,房东告诉我,诺安昨天晚上就搬走了。
  她和我们的孩子一起消失了,只是孩子先走一步,她接着离开。这样也好,我已经无法给得更多了,但是我知道我亏欠了她,我是想要告诉她我要那个孩子,但是我开不了口,所以她也离开我了。我知道她不会再回来。
  我“哦”了一下,很平静地继续吃早餐,虽然有那么一点的不习惯。
  知道这本就是一个梦,我不问她是谁,她也不问我是谁,这样的离开总是会有一天发生的,没有告别,没有所谓的最后一面。
  我接到周周的电话,周周说,帮我办理好所有的证件,再过一个月就能走了,我说了一句好,匆匆挂线。
  当天,我把缨子的日记本再看了一次,然后一页一页地撕下来,丢在海里,任它被海水冲走,我对着大海喊,把缨子带走吧!让她走吧!
  那一夜,我都没有睡觉。
  我开始怀念,和诺安在一起的感觉,她的样子很乖巧,似乎从来都不会抗拒我,她知道这个游戏的规则,所以她一直都明白有这么一天。她甚至杀掉了我们的孩子,在N城的医院里留下了我们的孩子,然后离开。
  一个多月以后,我离开,踏上去国外的飞机,只是我突然好像看见了诺安的脸,她在和我招手,但是却又是模糊不清楚的。
  我后来问周周,究竟那年,为什么要拒绝嘉伟。
  周周带着我,走到某个华人的餐厅里,我们吃着龙虾,喝着红酒。她迟迟未回答我的问题,只是末了,告诉我,一切都不需要为什么,只是要爱了就爱了,不爱就不爱了,想太多就会不幸福。
  对的,的确,想太多就是不幸福吧!
  其实,我知道嘉伟的出现是意外,他在周周打开门的瞬间,张着口想要说什么的样子。他呆了,这是她们第二次近距离的见面。
  他告诉周周他记得。
  她更是要逃开嘉伟,她也选择了逃跑。她讨厌去面对这些,这些让她应付不来,她在电话里说,放了我,我不会爱你的,你还只是个孩子。决绝的几句话,她依稀听见他那边下着雨,她看看外面依然也下着雨,她的心里有些担心,这个孩子怎么还没有回寝室,她一直以为他是在寝室里给她打电话。他说,他在楼下。周周完全没有想到他会知道地址,或许那是周凡告诉他的。
  周周明白那个孩子真拿着手机在楼下,她越来越肯定他的手机在被大雨淹没,她越来越清晰地听见那样的声音。
  这些来得太快了,他爱她,为什么,甚至嘉伟自己都不知道,只是记得看过那个在刷牙的头发软软的女生。那是他小时候的记忆,嘉伟再一次看见她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听起来那是一种冲动。周周觉得那只是少年对成熟女人的一种迷恋,是一种好奇,等过段时间就会过去的,就会恢复平常一样。
  她给了他一条毛巾,她带他去周凡的房间,什么也没有说,关了门就关掉一切,她又开了,说,请不要告诉小凡。她的话语里有恳切,他点头,门又一次关了。彻底关了。
  周周那天晚上没有睡着,她要使这个男孩的感情夭折,的确是如此,她不可能会去爱他,她比他大整整八岁,而且她是他的老师,除非她疯了。
  她是规矩的女生,她是不能越过那样的鸿沟的,这是她给自己的枷锁,是一种不可以去背叛的生活理念,所以她选择了放弃,她都没有想过什么感情,她自己觉得可笑,为了这样一个孩子,去思考那么多,好像真的有些什么。
  而我承认,我从一踏上飞机,到现在,一直想念诺安,诺安,诺安的名字一直都在我的面前,并呈现出一张漂亮的脸蛋,但是我没有勇气去找。我们终究是不会有任何结果的,我们终究只是不同国度的人,在一起度过的时间已经够了。
  等到有一天,我看见报纸上的新闻:“一青年画家林幼微将举办个人画展,画展的名字叫做《遗》。”
  我确定那是诺安,她安静地站在一大堆画的面前,那些画我都见过,我记得她给我讲的故事。只是这一次,她不叫诺安,她叫幼微,年少时候我就认识的幼微。那个胖胖的,站在一群打我的男孩子面前,边哭边丢石头砸别人的女孩子。她曾经告诉我,她一定会回来找我的。她说“一定、一定”时的表情严肃,我一直以为那只是个玩笑。她会忘记我,她会在另一个国度找到另一段幸福。
  我们又一次错过。这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谁都不曾知道,那一次的车祸。
  在整个山头的一边,两辆车相对而撞,车里的那个女人,抱着其中一个孩子,用身体护着她,而她却把自己的儿子丢在了车外面的山谷里。
  谁也不曾知道,那个因为儿女丢弃而准备寻死的老婆婆,拄着拐棍,准备死去的时候,却被个襁褓砸中,等她醒来的时候,她抱着那个襁褓里的孩子,一小脚一小脚地回去,那是她唯一的希望,她希望那个孩子温暖并且健康,她叫他温健。而那个遗留在孤儿院的小女孩子,最后被一家住在N城眷巷里的好心的一户人家收养,而那家姓林,那个女孩子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幼微,她在很小时候就在卡片上写上了,幼微喜欢周凡。
2006。2。9
《完》



代后记 按婴儿睡姿躺在记忆里
  我从来都没否认过我是“周凡”,而罗伟就是罗嘉伟,我虚构了一些,但是大部分都真实存在。我们都有各自的样子,他是明媚的,而我是忧伤的,虽然现在已经不那么忧伤了。他小时候的自闭,我小时候的孤僻,都存在其中。所以我宁愿把《遗》当一次纪念,纪念那些曾经的拥有,我喜欢那些纪念,喜欢那些记忆,一点点渗透。我们都有各自的感情,我会无助,他也会,只是他选择默默忍受。那一日,我看他的博客,他叫我半夜爬起来看,然后我一个人对着电脑流眼泪,我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我甚至是生气无理取闹,我发脾气。
  一切都过去了,我们都成了可以去面对困难的人。我们都成长为一个大人,我们各自都有明确的生活轨迹,他会考研究生,我会做好现在的电台DJ,会把快乐带给每一个听我节目的人,这样的状态是我喜欢的。至少,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是以前的我了,而我们都知道对彼此的坦诚没有变。2005年,我们在一起度过。我们都哭泣过,我们的泪水啊,就这样一点点地落下,然后飞走不见踪迹。
  我的朋友们,这是用来纪念你们的书,你们似乎可以从中找到你们的记忆。而我希望用婴儿般的睡姿躺在记忆里,沉沉睡……
  1罗伟的信笺
  很高兴小强的这本书就要出版了,写了近一年的时间了吧,时间也够长了。相信也一定花了他不少心血。这是小强的第二本书了,在这本书的创作期间,和小强发生过不愉快,但这本书改变了这一切,现在我和他依然是最好的朋友。
  和小强认识快两年了吧,隐约记得那是一个秋天。那时的他就已经在各类报纸杂志上发表自己的文章了。我读到过一篇,知道他是和我一个学校的,到后来甚至发现他和我是在一栋楼里住着的。和他第一次见面,是因为某女生托他给我传字条,接着就经常和他在QQ上聊天了。再后来我们经常去散散步,或者吃饭。那时的他就想着要写一本以大学生活为背景的小说,这也就是今天这本书得以诞生的原因了。那时和他聊天,他总是滔滔不绝地讲着,而我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才说上几句,我想这是性格上的原因吧。
  记的上初中的时候,甚至有人怀疑我有自闭症。可能是我平时不怎么和人说话的缘故吧,所以平时也没有什么朋友,上学放学的时候也是独自一人低头走着。直到高中的时候这种现象才有所好转,身边的朋友也渐渐地有了一些,人也渐渐地变得开朗了一些。
  和小强产生隔阂是一年前的事了,因为觉得厌倦,那时的我开始拒绝他的一些请求,慢慢的,和他有些距离了。直到那天,因为心情极度不好,不记得因为什么而和他有了冲突,我一气之下就把他的QQ删了。这一删就是一年的时间,一年都没有说过话,彼此平静地生活着,在同一所学校,同一栋楼里面。
  一年之后,他给我发了条短信,说小说已经写好了,希望我能给他的书写个序。我当然乐意接受,因为这本书打破了彼此间的沉默,浇灌了那段即将枯萎的友情。
  这也就是今天我坐在这里,写下上面的话的原因了。
  罗伟
  2005…6…6于南昌
  2两抹色
  今天早上,我又一次碰到了小鬼,他从我的身边走过,我的右手手臂颤抖了一下,我知道那是他。所以本来点完早到,准备回寝室再睡,却怎么都睡不着。脑子里都是那十天的种种。
  但是大学里的急忙,总是会措手杀掉很多的茫然。早上的时间很短,实验课被安排在了第一二节,我起身告诉自己什么都不要想了。离开寝室,走着去南院做实验,路途不长,手里握着本杂志边看边走。可是小鬼又一次出现,他从我的身后越过,我相信他是认出我的,因为我看到了他的背影,我也知道那是他。我放慢脚步,不敢越过,我很想过去叫他一声,我很想对他说,可以再做朋友吗?但是我知道已经没有这样的可能了,我也并没有这样的胆量。
  大学里有让我害怕的字眼,比如友情和爱情,寝室里的人公然地说大学里不适合交往朋友,这个朋友大多指的是友情。不知道是不是我运气不好,因为我换过了三个寝室,半年换一次,总是在感情刚刚建立就又要更换,我们一个系的人也从一栋楼迁移到另一栋,寝室不断变动,我已经讨厌这样的颠簸,讨厌这样的环境。我觉得那种孤独是特别的明显,这或许就是他们说的大学生的空虚,我们总是玩游戏、打牌、聊天,我们总是不知道前面是什么,而且因为我们大了,渐渐懂得心计和保护自己了,大家的心都好像锁起来了一样。我无法去相信以前长辈们说的,一个寝室里如同兄弟的感情了,所以我们大家都努力去适应,把自己藏得好好的。
  而小鬼的样子让我想起我刚进大一的样子,一样单纯地相信很多东西,一样对什么都有点好奇。
  我们的结识缘由是因为某女生托我找他,给他纸条,我们在QQ上聊天,说明来意,一切简单不客套,但是他委婉地拒绝。我们认识、见面。其实我们都住在一栋楼,他七楼我三楼,但是我们的认识依然需要网络。
  见面的时候,我不可否认,他很帅,我也因此很自卑,站在他的面前我的自卑感一波接一波。他告诉我他的事情,比如收到很多的情书,比如他的女友,在不遥远的另一个城市,比如他的生活,他是那种喜欢以自己为中心的男孩子,我真羡慕他的那种乐观,好像天倒了他也能安然,所以他让我觉得是一抹白色,亮白的颜色,而我却是一抹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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