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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家保镖分两种,一种贴身的,一种不贴身的;或者也可以说一种是暗的,一种是明的。本来我不知道,但十年前读高一那会儿知道了。
“不告诉你。”
“时间不久,一两年前,对吗?”
他盯住我。
“看来我猜对了。”
“知道多了没好处。”
“那好吧,”我往靠枕里陷得更舒服点儿,“可是当病人很难过啊,要不你找点什么来聊聊?”
“你该休息。”
“我躺够久了。再说伤的是手又不是脑袋。”
他不答话,盯住了他的屏幕。
“你越来越像你哥了。”
他决意把沉默进行到底。
我端详他侧脸:“找女朋友了没?”
还是一个字都懒得给。
“看来没有。喂,是不是觉得女孩子们吸引不了你兴趣?”
第66节:尼斯之行(4)
他依旧不答。
我自说自话:“那你认不认为,嗯,觉不觉得——其实男人也挺有魅力的,对吧?”
“……”
“你知道莫里斯是谁吗?”
他终于说话,一副忍了很久的表情:“你打扰我打游戏了。”
靠,别告诉我他从头到尾对着手提一副全神贯注的样儿就是在打游戏!
如此一来我更要干扰他:“你觉得擎天如何?”
门口一个声音接来:“克莱夫,我建议你改个名字,要不然以后都要被她纠缠不清了。”
见到擎天,克莱夫松口气似的抱着他的电脑撤退。我收拾起玩笑的心情,问:“东西存到银行去了?”
擎天点点头。
“终于把这事给了了。不过——是以你的名义存的,会不会——”
“别瞎操心,没事。”他嘱退护士,拉了把椅子在床边坐下,伸手过来探探我的额头。
“没发烧吧?”见他动作,我也赶忙自己探探,觉得没什么异样。
“已经退了。”他笑,从床头柜上取了水果刀削苹果。
“你说,那些人是谁派的,那俩男人说了什么不?”
苹果皮在他手上一圈又一圈,仿若舞蹈。
“你呀,就是管得太多了——当时怎么那么傻,扑过来干嘛?”
我嘿嘿笑着:“不过不小心绊了一跤。”
他的手顿了一顿,接着又缓缓削起来:“以后不要再那么做。”
“诶?”
“你不需要那么做,有克莱夫他们就够了。”
“但克莱夫不一定时时刻刻都能照顾到啊。”
“照顾不到也就没用了。”
我停止笑,“他,他不会——”
“你该多想想你自己。”
“可是,克莱夫的命也是命,为什么他挡就理所应当?在那种情况下,即使不是你,即使是另一个不相干的人,我也不会袖手旁观的。”
他许久没有说话,我也不知该说什么好。
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气氛笼罩着我们。
正在我想找点什么话头打破僵局的时候,擎天清了清嗓子,回复他一贯的玩世不恭:“你瞧,我们的思路总是不一样。不过也正是因为有这些不同,人和人一起才会显得有趣,对吗?”
第67节:尼斯之行(5)
我说:“你已经是我见过的富家子弟中最棒的一个了。”
“哈哈,我是否可以认为你是在夸我?”
“不错,我正是在赞美姬四少。”
他大笑起来:“我听着怎么像在批判富家子弟一无是处似的。”
“不敢不敢。”
他手机响起来,他看了眼,微微皱起眉头。
接起后头大半段他几乎没讲半句话,都是电话那头的人在说,到末了他共说三句“我知道了”,“你别管”,“再见”。
我瞥他一眼,他收起手机,到玻璃缸里洗了洗手,然后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我。
我说:“一半吧。”
于是他分我一半,自己不客气拿起另一半咬了一口:“老头子知道我跟珍妮特的事了。”
“姬老太爷?谁告诉他的?”
“不知道。”他耸耸肩,“这下好了,真如之前说的,开始逼我结婚了。”
“逃都逃了,怎么结。”
“他说不找珍妮特就找个别的什么人。”
“这是为什么呀,你上头还有你二哥呀。”
他叹口气:“老头子好不容易抓到这点破事来说我,不大张旗鼓才怪。”
那倒也是。我安慰他:“反正天高皇帝远,他不过打两个电话训训你,怕什么。”
“你不是真这么想吧。”他嗤笑。
我想想姬老太爷的个性:“当然……他还有可能派人把你抓回去,顺便准备好婚礼一堂,新娘一枚……”
他连连点头:“就是啊就是啊,这就是他极有可能干的事啊……”
我白他一眼:“就算他真把你捉回去,你宁死不从,又能怎样?”
他快速道:“直接敲昏打包送入洞房。”
我抖:“没这么狠吧,毕竟是你的终生幸福~~~~”
他把半只苹果咬完,核儿准确的掷进垃圾桶:“这种事得顺其自然,对吗?”
“对。”
“你帮忙想点办法?”
我寻思着:“我可以打电话跟老爷子说说,不过这是你们家的家事,我一个外人插手,他说不定觉得我俩中间有点啥啥。”
第68节:尼斯之行(6)
“那就让他以为呗,总比胡乱配好。”
擎天说这话的时候起身去倒水,没看我。
“还是再想想有没有其他招吧。”我觉得有些困了,整个人往下滑,“要不你真娶了珍妮特也不错,她挺爽性的……”
在医院呆了半个月出来,擎天送我一大捧鲜花,虽然觉得矫情,但心里还是很高兴的收下。然后我们又在巴黎住了半个月,手臂差不多完全好的时候,我们去了尼斯。
在港口边一家名叫莱斯卡的餐厅吃了顿只花十几欧元就可以把肚子填饱的午餐:一锅拌茄子淡菜,一大盘薯条。接着穿过老城区的门洞,沿着长长的弧形海湾往摩纳哥方向走出几公里,只为回头看一眼完整的旧城。走累了,随便找张椅子坐下,落日余晖中,机场起飞的客机在我们眼前闪着光飞过。
擎天一整天都异常沉默,我知道这是他要做某种重要决定前反常的表现,所以我也少了许多话。
“为什么要来尼斯?”
天气有一点点凉,我们手中捧着热咖啡,他问我。
我笑一笑,“纪念吧,它教会我悠闲。”
是的,前两年,我四处游走,行色匆匆,总以为自己在欣赏风景。直到到这儿,到了这个既没有知名景点,又没有知名美食,甚至也没有知名人物的知名之地,连海滩都不是柔软细绵的沙子,而是一堆堆硌人的小石头——我琢磨它为什么“知名”?然后我看到大人小孩在海滩上从日出徜徉到日落,满身阳光,我突然明白,之前种种,自己不是在欣赏风景,而是在浪费风景。
“我该慢下来。必须慢下来。有些地方乍看索然无味,实则不然。所以后来我去了普罗旺斯,并决定住下。”
“无端端挥霍生命?”
“不,我并不那样认为。”
他顿一顿:“那么,你在等待新的爱情。”
“不!”我惊奇的喊,他怎么知道薰衣草的花语?
他突然俯身,单膝跪地,握住我的手:“跟我结婚吧,穿云。”
我知道自己张大嘴巴的样子一定很蠢,但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让人惊奇的了。
第69节:尼斯之行(7)
“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他有些粗鲁地道:“我当然知道,我请求你做我的妻子。”
我大笑:“擎天,莫不是老爷子逼你逼急了所以找我陪你演戏?”
嗯,越想越有可能。
“不,不是演戏。”
停顿。
抽回手,我正经道:“擎天,你该知道,除非我爱得发狂,不然我是不会结婚的。”
“你不爱我。”他低道。
“你也并不爱我。我们是朋友,是知己,但决不会是——”
“我不觉得。”
我站起来,“擎天——”
“我知道了。”他也跟着我站起,转身大步往回走。
“擎天!”
他并不答我,就那么走了。
后来我慢慢爬上东面的小山,坐在我曾经抱怨过的碎石头上,俯瞰码头来来回回的大小游轮。
今晚,月亮在达到满月之后将会经过本年度最近的近地点,很多人得到消息,早早出来选好位置,等待观看。
不久,一枚九年来最大最圆的月球掠过天空,地中海受引力惊扰,咆哮着冲向海岸,溅起巨大的浪花。白色的巨浪激涌而来,拍打着,奔腾着,然后又如嬉戏过后的孩童,累了,倦了,逐渐温柔恬顺起来,重返大海。
刹那间,我脑中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愿望,回家。
第70节:伦敦时装周(1)
CHAPTER12 伦敦时装周
直到回到普罗旺斯,擎天也没有再现面。
我知道他走了。
电话机里有几通留言,其中一通邀我去威尼斯的双设计展,一通让我去参观伦敦的秋冬时装周。
双设计展?瞥一眼日历,时间已经过了。那么时装周?安妮这般热情的通知我,我也好久没见她,倒不妨一去,聊作回家前的最后旅行。不过,在那之前还有一点时间,我要去另一个地方——一个姬大少告诉我的地方。
外面阳光灿烂,泡一杯蓝山,在窗前坐着消磨掉一个下午,期间发出几封设计稿。慢慢悠悠要合上电脑的时候,突然想起擎天说的那几支股票,不知道他给我换成什么了,一直没看。输入帐号,我揉揉眼,看看上面显示的数值,一度怀疑它是不是搞错了,这么多?
再看看,这确实是我的帐号,没错呀!
我的天,难怪擎天买船买岛,早知道当初在餐桌上我就不急顾着吃饭要他多给我买几支了,这年头,为什么某些人动动脑子就顶别人拼死拼活干一年!
我怀着嫉妒又发了一笔横财的心情哼着歌做了晚饭,直到晚上睡觉时还做梦天上掉下来一堆金币,而我被淹在金币堆里,数钱数到手软。
两天后出了伦敦希斯罗机场,细细雨霏洒在面孔,在普罗旺斯不曾感受到的离别气息反而在这里暧昧的滋生出来。搭地铁到帕丁顿坐车,信号响起,火车缓缓开出站台,我的肘倚着窗,手托着腮,看自己的脸隐隐约约地映现在玻璃上。
克里斯蒂小说里,有本叫做《4。50 From Paddington》,说的就是从帕丁顿开出的火车上看到凶杀案的事,又译为《命案目睹记》。我估计自己没这么好命看到谁搞谋杀,想想朋友里似乎也没谁是侦探——不过话说回来,要有个江户川柯南成日搁在身边也挺危险的。
不久到了目的地:Windsor & Eton Central站。温莎堡和伊顿毗邻,仅隔一条泰晤士河,所以干脆连车站名字也粘一块了。走出车站,远远望一眼温莎堡,城墙上并没有升起彩色旗,看来女王近日不在此度假,过了温莎桥,来到名为伊顿的小镇。
伊顿也许不出名,但它有伊顿公学;正如温莎堡其实本来也不出名,只因为出了个不爱江山爱美人的温莎公爵一样。
小镇干净整洁,美丽如画。走在路上,忽然迎面来了一群穿着黑色燕尾服白衬衫系小领结的伊顿男孩,那煞有介事的小英国绅士模样让我微笑起来。总有人感叹如今的英国社会世风日下gentlemen难觅,但总还是有这样一些地方,让你能触摸到大英帝国最盛时的气度不凡。毕竟,这里出过十九位英国首相以及雪莱凯恩斯这样的名人,这里是全英国甚至全世界最顶尖的贵族男校——虽然它只收“公”的,这点让我颇不满。
伊顿素有“小牛津”之称,据说姬大少当年就是伊顿的“明日之星”,并且披风上配有银色扣子——这是伊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