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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曲浮世的尘埃-第1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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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的内心已经没有了快乐,只剩下麻木。
我的脸上一直微笑内心却在流血流泪。

我相信了王瑞恩相信了林立翔,他们一个被我伤透了心一个因我死在了监狱。

梦魇开始不断地纠缠我。
半夜惊醒,一身冷汗,下意识伸手朝半边床寻找温暖,才愕然醒觉,内心痛得几乎想要死去。林立翔已经不在了。
不在。
不在。
这是一个有着很多意义的词,然而最狠毒的,最冰凉的,莫过于死亡的不在。

我觉得我的人生除了报复和向前被折腾得什么都不剩。
我觉得我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被设定好了程序的机器。

我也想死,两腿一蹬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但是我却不能死。
我还没有死的理由,所以我要活下去,不惜一切地活下去。

我一直在麻痹自己,催眠自己,我不愿相信林立翔的死不愿承认林立翔的死,我把一切的责任都归咎在童靖阳身上,为了他从前对我的背叛,为了他对古芊菁的爱,为了他对林立翔的恨——

我不知道从何时开始自己已变得如此冷漠无情。
仿佛一个变态的冷血杀手,双手沾满了血腥却还浑然不知浑然无谓。
甚至,可以把死亡,当成一种换取信任的条件。

一直到那个绿色头发的男人为救自己而被活埋在了废墟之下的时候,过往与他的回忆开始撇除噩梦只留下他对自己的好,我尝到了后悔不迭的滋味,我拼命地想要把他救出来,但看见他被贯穿的胸膛和无力的胳膊的时候,我的灵魂也仿佛被贯穿,千疮百孔。
有种感觉,我们,再也再也回不去,走到了缘分的尽头,走到了一生一世的尽头。

他用最后一丝气息告诉自己的,是,他没有。

他没有背叛。
他没有欺骗。
他没有控制黑道集团一手操办那带血的复仇计划。
他没有残暴无情把林立翔逼入死境。

眼睛最后的一幕是他被大火吞噬的身影,是他扯着唇角发不出的微笑,是他被房屋坍塌砸的粉碎的情景——
我的身体一直有人紧紧地抱着。

黎华。

在我生命里的人,走的走,死的死,有的被自己的善意的恶毒劝走,有的被自己满溢的恶毒逼死。
我不能做到对人命的无动于衷。

古芊菁。林立翔。童靖阳。
他们沉重的生命在自己的背上压得自己喘不过气,仿佛终有一刻,会将自己压得粉身碎骨——

身旁的黎华。
是自己生命里,剩下的最后一个人。

他们,一个一个都离自己而去了。
没想到。
最后留下的,会是黎华。

如果,我没有一脚摔进了水泊就不会遇到童靖阳就不会经历破灭到绝望创造出来的黑暗的新生。
如果,我没有踏进演艺圈的一颗心,就不会有后来那么多的生生死死爱爱恨恨离离合合。
……
如果,我们还会在河边相遇。
如果,我没有把你天王的外衣猜想成诡秘的光辉。
如果,我没有把王瑞恩绝对的真心猜想成背叛的结果。
如果,我没有把席若云与自己争角背后的用心良苦猜想成妒忌与怨毒。
……
如果,一切可以重新开始。

不想再猜忌,不想再痛苦,不想再流泪。
只想全心全意去相信一个人,全心全意去为一个人付出,全心全意无论发生什么事也都坚信会与对方走到最后。

如果,还有如果。






第193章 第一百九十章
请别让我像个孩子一样有了傻气的天真。——欧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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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有电流在全身一瞬而过,愕然睁大的双眼看见那人离开自己的唇后冥思苦想无辜的表情——
“就是这样……”方若绮边想边说,像是还在回味那一吻,“你有没有一种被电到的感觉?”
“……”
“咦!”方若绮突然跳起来,把一双眼睛瞪到最大,“你脸红了耶!”
“……”
我想,没有人能明白我的无奈,我的挣扎,我的痛苦,我的……脸红。
你面前站着的明明是曾经连你靠近都会反感排斥的女孩,如今却成了主动亲吻的对象。并且还一脸得意和甜蜜,惊叹一句,你脸红了耶!
这样的场景,我深思,如果杰利有一天突然亲了汤姆一口,说,你脸红了耶!汤姆会比较能够明白我的心情。

这样的方若绮,不知道是最真实的方若绮,还是相对虚假的方若绮。
只是自己和她在一起的这段时日,真的感觉,很幸福。从未有过的幸福。是那些得奖得到FANS的爱戴媒体的称赞所远远不能比拟的幸福。
不知道方若绮,是否也会感觉到同样的幸福?

******
我和方若绮迎来了来到北爱尔兰后的第一个节日。
圣诞。

那天我早早向老板请辞,购了店里的一个小蛋糕便急着赶回家去,按了几次门铃,却没有人来开门,Ben恰好从外面的花园经过,我问他有没有看到方若绮出去,他摇摇头,说不知道。
我掏出钥匙打开了门,房子里漆黑一片,连她平日喜欢在晚餐时分点上的烛光都没有。

拎着蛋糕的手愈发冰凉。
心里很害怕很害怕,她就这样消失在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不再是自己的,方若绮。

西边的楼梯处传来脚步声,一下一下,心脏也随着那种节奏跳动,突地,一个人影从楼梯的最后几格跳到我面前,在我的脖子围上一条暖融融的围巾,嬉皮笑脸地说:“圣诞快乐。”然后又自作主张地在我的脸上亲了一口。
她真是,越来越大胆了。
也不曾真正记起,自己是她的谁。

拎着蛋糕的手霍然松开,那蛋糕悲惨地砸在地上,大概已经彻底变了形。我紧紧将身前的人抱在怀中,那人没有反抗,只是用疑惑的语气问:“怎么了?”
我摇摇头。
方若绮继续问:“喜欢我送的礼物吗?都是趁你不在家的时候偷偷织的。嘿嘿。”
我沉默着不吭声。
她好像有些生气了,“喂喂我知道卖相不佳但好歹你也看在我一片用心的份上鼓励一下嘛。”
在房子里的一片黑暗中,她不知道的,是我酸得几乎要滴出水的内心。
我抱着她的手紧了又紧,尽管眼睛什么都看不见,却以往独自呆在黑暗里任何的担忧。

久久,松开她,借着黑暗沉声询问:“方若绮,你爱上我了吗?”

你为什么要我带你走?
你为什么答应我把你带到北爱尔兰?
你为什么突然吻我?
你为什么要为我庆祝圣诞节?
你为什么要为我织围巾?
你为什么被我抱得时候不推开我的手?

你难道不知道,我会天真得,误以为,你爱上我了吗?

轮到那人默不吭声。

自己在心底发出自嘲的冷笑。

看啊,你是有多喜欢自作多情。
她是失忆了,你就乘人之危,你就异想天开。
你都不是小孩子了,怎么还会有那么傻气的天真?

……
双唇再一次被主动覆上。
这一次,持续了很久。

分开以后,对方点燃了餐桌上温暖的烛光,一桌子精致可口的菜肴在我面前闪烁,她那样理所当然地反问:“我们本来不就是相爱的吗?”

那桌子的菜还再冒着热腾腾的气息。
我脖子上的围巾温暖如煦。

俨然我们是一对,老夫老妻。






第194章 第一百九十一章
我们曾经相爱过吗?——方若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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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医院睁开双眼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红发男子的脸。他长得是极致的帅气,看着自己的眼睛里突然迸发出了惊喜。
他跑出病房,一路喊着,凯文!她醒了!她醒了!

我双手撑在身体两侧从病床上坐起,看了看四周,我的大脑里一片空白——究竟是为什么,我会躺在医院里?
我对睁开双眼所见的这一切,都茫然无知。

被叫进来的男子开始对自己的脑袋进行一系列的检查,我没有躲开,单纯地觉得他们并无恶意。我顺着一道目光看见了那个红发男子的眼睛,他眼睛的颜色是很少见的琥珀色,漂亮得像是照进海湾的月光。
他走到我的面前,淡淡地蹙眉,问:“你不记得我了?”
我摇头,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我甚至,想不起自己的名字。

后来病房又来了两个人,我惊奇发现我在他们刚走进来的时候就叫出了他们的昵称,那个身姿挺拔的男人,是我的王大哥。那个清雅美丽的女人,是我的亲生姐姐。
我依然记不起从前和他们发生过什么事,但是下意识却能叫出他们的名字。
王大哥来到我身边,不明所以地叹气,他告诉我,方若绮,是我的名字。
我的姐姐则是泪如雨下,几度张口又收回。

我不知道他们都是怎么了。

王大哥和姐姐并没有逗留多久就离开了,那个红色头发的男人告诉我,他们在台湾还有事要做。
我只是点点头,我对他们的生活和所有的事情,都一无所知。

那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意外地没有在病床前看到那个红发男子的身影。没多久,病房门被护士打开,领进来一个十二三岁左右的小女孩。
她一看到我就哭得眼泪像决堤的大坝,喊着若绮姐姐扑进我的怀里。
欧凯文医生跟我说过,我得了失忆症,忘了很多东西,只记得一小部分的人。也许这个小妹妹,也是被我不幸遗忘的人之一。
看着她一直哭泣的眼睛和听着她莫名喊着“哥哥”的声音,内疚感冲上我的心头,我觉得,我忘了一些很重要的东西。
很重要很重要。
究竟是什么。我想不起来。

我尝试努力回忆起以前的事,尝试编造各种幻想当做过去的回忆,可惜都是以失败告终。
每天一睁眼,我越来越讨厌医院的四堵白墙、消毒水横生的病房,目光看出窗外,遥遥地看见缩成一小道细影的自由女神像,突然间,很想站到它的脚下感受一下它的恢弘。

记不起在哪里看过,这象征自由挣脱暴政和约束的雕像。

然而当那座自由女神像清楚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时,看着那高大得几乎要插入云天的雕像,我仰着脖子看它都觉得不足够。

……
“……我会回到这里,寻找我新的梦想。”
“方若绮,你是我梦想的延续。”
……

海风吹过脸上。
湿湿黏黏的一片。

身旁的男人拍了拍自己的肩膀,他问我为什么哭的时候,我才醒觉过来,原来眼泪已经流了一脸。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哭。
就是站在这片土地,看着那尊雕像,吹着这些冷风,眼泪就不由自主地落。

我觉得我不应该一直呆在这里,我应该去一些别的地方。
好像还有些什么,等着我去完成。

于是恳求着身旁我甚至不知道他姓甚名谁的男人带我离开。他询问我是否想去北爱尔兰,然后我的心里反复念起这四个字的地方,觉得面前这个男人的脸,这个男人的气息,如此熟悉。
好像在那一片干净犹如天堂的地方,我和他,那么深刻地拥吻过,那么动情忘我地表达过爱意。
即使我完全不知道他是谁。
却有种感觉,我们曾经相爱过。

欧凯华。
他告诉了我他的名字。

欧凯华。
我们是不是曾经相爱过?

******
我们去了北爱尔兰。
欧凯华的别墅里,有一架漂亮的钢琴。我笃定他一定会弹,很想听他弹奏一曲,但目光落在他的右手的时候,上面深深的两道疤痕割进了自己的内心。
莫名的,心疼。我问他是怎么弄的,他没有回答,只是抽开了手。
我猜测他的职业一定是专业的钢琴老师,否则怎么会拥有这么一双天生就该用来弹琴的手?
庆幸,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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