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走进厨房,看见那女人已经洗好米放进电饭锅了。他远远看了眼,嗯,水差不多合适,原来这女人是会做饭的——
“凌,还是我来吧,你去后面花园陪妈聊天。好多天没见过了吧,不想她么?”裴承宣从身后抱着正在洗菜的莫离染,下巴抵着她肩窝,在她耳畔温柔的说。
她的纤纤玉手温柔清洗着菜叶,白绿相间,柔情满满,真是一幅美好的画卷。
“她不认识我,去了也是坐一边看她抓蝴蝶。”莫离染眉间涌出一抹淡淡的的忧伤,然后浅笑了下,说:“没事,以后陪她的机会还很多。可是你现在不一样,你是病人,我要好好照顾你。”
虽然不一会儿就证明了厨房里她的存在只是添乱,但她此刻的一番话是很让裴承宣感到幸福的。
“傻瓜,娶了你是让我疼你的。瞧你这小手,要是天天做饭烧菜的,我会心疼。”
“你感冒了我也很心疼啊,裴承宣,我会努力做个好妻子的——”她朝后面望了一眼,对上他含情脉脉的双眸,幸福的笑了。“去沙发上躺会儿,乖啦!”
“好。”
裴承宣嘴角勾着醉人的微笑慢慢退出厨房,回头望一眼很认真洗菜的女人,心底一抹暖流缓缓的淌过。
坐在沙发上温柔的看着厨房里,他笑了。过去一直觉得,像他这么强势的大男人必须是要疼着老婆宠着老婆的,可是现在无意中装出来的脆弱,被她这么一宠,他忽然觉得好幸福。
再强势的人都有自己想被疼惜的一面。他想被这个女人爱着,宠着,哪怕她将他一个大男人当成孩子来宠,他也不会有一点异议。
可以享受这种被宠的幸福,为什么要拒绝呢?男人女人都一样,心都是肉做的,不是铁石。
“裴承宣,切好的肉丝要怎么腌渍啊?”厨房里传来莫离染不耻下问的声音。以前小熙烧菜的时候说,肉丝提前腌渍十几二十分钟的话味道会更好,可是她不知道要放些什么东西——
“料酒,盐,鸡精,淀粉——”裴承宣慵懒的倚着沙发回答,“当然也可以选择放姜蒜一块儿腌渍会儿,随你。”
“哦,知道了。”
……
一分钟后——
“醋溜白菜怎么做的……你教我。”厨房里传来莫离染一心好学的声音。
“先调汁儿,傻瓜——葱、姜、蒜切碎,白糖、醋、酱油、盐、味精放到一起调匀。然后在锅里放油,放入葱、姜、蒜煸炒出香味……”
“我先将汁儿调好,一会儿再炒菜!”
……
于是,厨房里某女干劲十足,厨房外某人指导得口干舌燥。早知道让她做一顿饭这么费劲儿,还不如自己去,早就搞定了——
“啊——好痛!”
厨房里传出某女的惊呼声,裴承宣立马起身快步奔进厨房。她已经开火放油了,现在锅里正冒着青烟,她委屈的捂着手背——
“油溅出来烫到手了是不是?”裴承宣一见厨房这乌烟瘴气的样就皱起了眉头。这女人都不会先打开抽油烟机的么?他先关了火然后开了抽油烟机,这才捧着她的手看了一眼。
手背上一颗小小的红印,没什么大事儿。
“去让周姨给你擦点烫伤药,这里交给我。”他无奈的摸了摸她的头发,“出去吧。”要是他自己的手烫伤了这么一点小红印,他压根不会在意。不过现在小红印的主人是他老婆,这就不一样了,必须得当成佛祖一样供着——
“不要,让她看见我这么狼狈好丢人……”莫离染尴尬的低着头,看着厨房里一地狼狈,手上的红印顿时不痛了,这点痛哪儿抵得过心里的难堪啊!
还想好好表现一下,在他面前展现自己小女人贤淑的一面,这下好了,不但没留下贤淑的印象,倒是让他记住了她添乱的一举一动。而且按照厨房这样子来看,估计裴承宣他这辈子都忘不掉了……
铭记终生。
“不痛吗?医药箱在洗手间旁边的杂物间里,要是痛自个儿去擦点药。乖,去吧,一会儿就能吃饭了。”裴承宣将她送出厨房,然后将满地狼藉收拾了下,一抬头瞄到瓷盘里的肉丝,他眼前当即有一群黑乌鸦列队飞过,留下一连串的小点点……
肉丝?呵呵,都可以跟肉片儿媲美了。人家肉片儿也比它薄啊,肉丝比它细啊,这算个什么?肉块儿?肉条儿?
都已经腌渍好了,他总不能再放到砧板上加工处理吧!看了看时间,已经快七点了,今天的晚餐就这么凑合吧,再不吃都赶上人家吃宵夜了——
“裴承宣,你是不是嫌弃我了?”莫离染倚着厨房门口幽幽的看着他叹气的模样,心里堵得慌。
“谁说的!”裴承宣回头瞥了一眼她幽幽的模样,啧啧,还委屈了呢,多大点事儿。“我只是好奇,你刚刚不是会洗米做饭吗,怎么不会烧菜?”
“忘了跟你说,我有一个闺蜜叫叶熙,以前在一块儿都是我做饭她烧菜……所以我只会做饭,不会烧菜……”
“你还真会挑,专挑这轻松的活儿。”
“哪有,我经常帮她洗衣裳的,扯平了——”
“好,扯平了。”裴承宣顺着她的意,纠结的开火烧菜。蓦地想起叶熙这两个字,裴承宣背脊浮上一股寒气——
前两天在千凌市……和那几个特种兵一起被暗杀的人之中,有一个女性死者名叫叶熙……难道就是凌口中的那个闺蜜吗?
裴承宣故作漫不经心的问道:“你闺蜜眉心应该有一颗朱砂痣吧。”
“哇,你是怎么知道的?”莫离染惊讶的看着裴承宣的侧脸,他都没见过小熙,怎么知道小熙眉间有朱砂痣?
“猜的,这么有灵气的名字,人也应该是一样的灵气。”裴承宣侧眸对莫离染温柔的一笑,那笑中隐藏了一丝淡淡的担忧。他是从千凌市警方传真过来的一组现场图片看见的,那个女性死者眉心处有一颗朱砂痣,十分的美艳。
“哟呵,某人挺了解美女嘛!”莫离染故意撅起小嘴扮可爱,“看来我真的不是你第一个女人呢!”
“少跟我贫,一边儿待着去。”裴承宣赏了她一个白眼,然后开始炒菜。同时心里也在担心,如果凌知道叶熙死了,会不会伤心难过?
那些人到底是谁?上次想对凌动手的那四个杀手,跟这一次的这些人有什么联系吗?他们为什么要杀了那几个查凌杀人案的特种兵?为什么要杀了叶熙?
难道有人不希望当年的杀人案水落石出?有人希望凌背着这杀人的罪名一辈子——
“裴承宣,我以后会好好学做饭的,一定会,你不要嫌弃我好不好?”莫离染嘟着嘴趴在门口假装可怜的望着他。
没有人告诉她,这样是撒娇么?裴承宣侧眸无奈的一笑,“没事,慢慢来。不过我还是很好奇,这两年你不在千凌市,身边也没有那个好闺蜜,你是怎么养活自己的?不会烧菜,你到底是吃什么的?”
裴承宣屏息听着她的回答。他一直很想知道,这两年她到底去了哪儿。可是她说过,她不愿意说的时候让他不要多问,所以他只能这么旁敲侧击的问她。
不是信不过,只是身为她的丈夫,他想弄清她过去的一点一滴,这并没有什么错。
莫离染皱眉看了一眼他,然后转身朝客厅走,假装漫不经心的回答道:“首长大人,你们特种训练的时候在野战不是也都吃干粮吗?哼,难道非要吃炒菜不可啊?吃吃面啦,吃点干粮啊,偶尔吃点自制烧烤之类的,这么惬意的日子不行吗?”
她坐在沙发上,冲厨房里看过来的他眨了眨眼睛,“吃什么都能活的——”
她并没有说谎。这两年,她跟着那群盗墓的人走南闯北,很少有时间在某一个地方停留,多数时候都是在深山或者杳无人迹的地方进行盗墓那犯罪的勾|当。晚上是在野外搭帐篷住宿,吃的都是早就准备充足的干粮。
偶尔吃腻了,条件又允许的情况下,那些人也会捕捉一些野味烤来吃。比如兔子,蛇,山鸡……两年来,她从一个不吃野生动物的女孩儿变成了已经习惯各种血腥食物的人。
就像一年前在荒漠那一次,车上带来的燃料用光了,而周围都是黄沙,没有足够的柴火,干粮也已经完了,在等死的时候那群人不知从哪里捕捉了一只羚羊……
没有燃料,他们吃的是生肉。当时血淋淋的肉块让她吐了,可是吐过之后为了活命,她还是含着眼泪吃了生羚羊肉,喝了温温的血液……
后来她曾经想过,如果那一次那群人捕捉不到羚羊,也许会从人群中挑一个细皮嫩肉的人作为食物。也许,她就是那美味的食物……
现在想想她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自己曾经差一点就成了那群人嘴里的美食。
“吃干粮?”裴承宣侧眸深深的看着她,她究竟是经历了怎样的两年?“跟谁一起?这两年你到底去了哪儿,凌?”
“跟一群男人,去了很多荒无人烟的地方。”莫离染脸色苍白,淡淡的一笑,望着漆黑的窗外,“他们是捕杀珍稀动物的猎人,经常游走在两国边界线上,所以能逃避北隅岛的警方追缉。我就是跟他们在一起才躲了两年——”
莫离染撒了一个谎,她现在还不能告诉裴承宣,她是盗墓人。不过这番话却没有几句是假的,除了那群男人不是猎人,是盗墓者以外,其他的都是真的。
他们是一群混迹在两国边界线上的盗墓贼,干了很多起违法的事,却一直没有落网。
“一群男人?”裴承宣惊诧的看着莫离染,她一个柔弱的女孩子跟那群男人待在一起两年了,竟然没有被侵犯过……这似乎有些不大符合逻辑——
莫离染看出了裴承宣的诧异,淡淡笑着说:“我手里有一张医院开的证明,艾滋病,是叶熙帮我去办的。那群人虽然贪色,但更珍惜自己的命。他们身边有女人,不会碰我这个艾滋病患者——”
虽然不会碰,但是他们也没少从她身上揩油。而且因为能看不能碰的缘故,那群男人经常会在动了情|欲而不能碰她的时候对她拳打脚踢发泄怒火……
那时候,每到一个小镇,她第一件事就是去买药,买足够的药。否则再次被殴打之后只能一个人痛着……
她也想过逃离那群人,可是天下之大没有她的容身之处,除了监狱便只有那群人能收留她。而且,母亲每个月都要去医院拿药,帮她治病需要很多钱,只有跟着那群盗墓贼,才能够拿到足够多的钱给照顾妈妈的小熙,也给妈治病……
“老公,别问了,都过去了。”她抱着抱枕,对他没心没肺的甜甜一笑,“以后你是我幸福的天堂,有你在,什么都值了。”
裴承宣没有再多问什么,和她一笑而过。
天蓝色的鹅绒双人床上,莫离染温柔的依偎在裴承宣的怀中,此刻睡得正香。她枕着他的手臂,呼吸宁静的与梦中的天使约会。
别人的新婚夜都是夫妻俩酣战至天明,吃肉吃得筋疲力尽。他们俩就是说了一会儿话之后便睡了,什么都没有做——
就连傍晚在超市她答应给他的冰火两重天都没有发生——
从上床到现在已经三个小时了,裴承宣迟迟没有睡着。看着怀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