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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如老夫老妻一般吃完了晚饭,将碗筷往桌上一放,便坐到沙发上。
这段时间,俩人一待在一起,范长德就开始动手动脚,还经常说些荤话。林菀秋又不是无知少女,自然对此见怪不怪,只是有一点不满意。
他挨近了之后,口中的气味有点难闻。
那浑浊的气味一阵阵扑来的时候,林菀秋有些头晕,可他俩都已经到这一步了,总不能退缩。大不了将来给他买些高级牙膏用用,去去口气。
终于,林菀秋下定决心。
她从柜里拿出一瓶白酒,走了过来:“吴哥,要不要喝点酒?”
范长德平日里就嗜酒如命,在家中,他睡前总要小酌几杯,喝完之后敞着肚皮就呼呼大睡。
现在看见林菀秋拿出酒,他的眼睛都亮了:“行啊。”
林菀秋这酒是叶锦开珍藏的,本打算过年的时候小俩口喝几杯。可前两个月过年,林菀秋带了一批从百货大楼买来的衣服,他看见就烦躁,便没了这心思。再说了,当时林菀秋怀孕呢,就算有这心思,也不能喝。
现在倒是合适的时机。
林菀秋打开白酒,给范长德倒了一杯。
他举起杯,贪婪地喝了一口,舔了舔嘴唇。半晌之后,许是想起人设不能崩,便冷静地说:“这酒不够香醇。”
林菀秋莞尔:“是,我家里藏的酒,肯定没吴哥平时应酬时喝的酒好。”
范长德一笑:“美酒配美人,我倒觉得现在是最美好的时刻。”
林菀秋红着脸,也往自己的杯中倒了酒,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一杯一杯美酒,惹得人醉醺醺的,范长德一把将林菀秋搂入自己的怀中。
林菀秋猝不及防,却也没躲闪,红着脸将扬起下巴。
两个人的眼神愈发迷离,最终,谁都失了分寸。
客厅的灯光逐渐昏暗下来,林菀秋昏昏沉沉的,哪还记得周美双仍在大雨中游荡。
……
第二天清晨的时候,叶锦开到了宿舍院门口。
这房子一直给林菀秋住下去不是个办法,他们之间早就已经没关系了,他何必这么好心?
叶锦开对林菀秋狠心得不得了,一大早醒来,便直接去家里敲门。
“砰砰砰——”叶锦开抬起手,一遍又一遍,轻轻敲门。
可里头根本就没有任何动静。
叶锦开“啧”一声,只觉得林菀秋愈发好吃懒做,不上班就算了,还整天睡懒觉,好在他抽身得早,不然可不得让她给耗死!
他不耐烦了,从兜里拿出钥匙,插进锁眼。
“咔嗒”一声,叶锦开打开门,刚想冲去把林菀秋喊醒,却不想整个人都僵住了。
沙发上,一男一女躺在那里,衣衫不整,睡得却香甜。
叶锦开一眼望去,便看到了范长德,不,严格意义上,他是被范长德的呼噜声吸引去。
范长德张大了嘴巴,呼噜声此起彼伏,脸上挂着哈喇子,美滋滋地搂着林菀秋,做梦都在笑。
而林菀秋呢,她依偎在范长德的怀里,小鸟依人的样子,双手紧紧搂着他的脖子,心满意足。
傻子都知道他们昨夜发生了什么。
叶锦开的脸色都僵了。
这么老的男人,林菀秋还真是不挑。
“咳咳——”叶锦开发出声响。
范长德睡得正香,迷迷糊糊之间听见一道男人的声音,不悦地睁开眼睛。
阳光落入屋子,有些刺眼,他眯了眯眼睛,眉心皱起。可突然之间,心脏直跳,再回过神时,范长德睁大了眼睛。
怎么有个男人?
范长德吓了一跳,猛然从沙发上弹起来,手脚并用地唤醒了林菀秋。
“嗯?”
林菀秋揉了揉眼,反应过来之后,也跳了起来,连忙整理自己的衣裳。
俩人都是手足无措,林菀秋觉得这一幕被叶锦开看见,恨不得立马找个地缝钻进去,而范长德,他觉得自己是不是给这人戴绿帽了?
范长德平日里装得挺有气派的,但那也只是在林菀秋面前而已。
此时他吓得整个人都要颤抖,慌不择路一般就要逃,望着他仓惶的背影,林菀秋都懵了。
还是叶锦开伸手将他拦下来:“别跑,我们已经离婚了,我过来说句话就走。”
范长德一僵,直直地站在原地,眼角还糊着眼屎。
叶锦开又对林菀秋说道:“这房子我要收回,请你尽快搬走。”
林菀秋见他如此绝情,咬着唇,几乎要将双唇咬出一个血印。
范长德看看叶锦开,又看看林菀秋。
这不谙世事的小姑娘,竟离过婚?
他被骗了!
叶锦开把话说完,也不愿再留下,嫌弃地看了范长德一眼,又用厌恶的眼神打量着林菀秋。
片刻之后,他淡淡道:“行了,你们继续。”
“砰”一声,叶锦开把门关上了。
林菀秋欲哭无泪,站起来时,见到范长德看着自己的眼神中透着怒气。
攻略了这么长时间,好不容易才有了一点起色,眼看着她马上就要成为局长夫人,叶锦开闹什么?
她咬着牙,红着眼眶,走到范长德身边。可她柔软的小手刚一伸过来,就被范长德无情拍开:“你最好老实交代清楚!”
林菀秋闻言,整个人一怔,不由瘫软在地,紧紧抱着范长德的大腿:“吴哥,你相信我,我不是故意骗你的。我只是太喜欢你了,所以才不敢把真相告诉你。”
范长德沉着脸:“你们什么时候离婚的?有没有孩子?”
林菀秋心思一动:“我们离婚很久了,都快半年了……没有,没有孩子!”
范长德居高临下地看着她。
小姑娘红着眼,可怜兮兮的,倒是楚楚动人。他也这把年纪了,家中还有个老母亲与俩小娃要照顾,不跟她好,还能跟谁好?
她离过婚,他跑了媳妇,说起来,她也不是配不上他。
这样一想,范长德的目光软下来。
他蹲下身,将林菀秋搂入怀中:“好了好了,这次原谅你了,咱都这关系了,以后你就踏踏实实跟着我吧。”
林菀秋把头点成拨浪鼓,靠在他的肩膀上,哭成了泪人。
看来吴哥是真喜欢她,局长夫人的位置,稳了。
……
叶锦开从宿舍院,抬腿迈上自行车。
远远地,他看见周美双回来了。
昨夜周美双在大雨中走走停停,最后找到一个破旧废弃的小院。那小院的门敞着,屋里没人,她便在房檐下躲雨。
许是过于疲倦的缘故,不知不觉之间,她竟睡着了。
再睁开眼,天都亮了。
周美双心里堵得慌,觉得林菀秋不孝顺,也觉得她没别人的闺女有本事,甚至不愿意再回家了。
可没想到,就这一路走过来,她居然在街边看见了温国华!
温国华胡子拉碴,衣衫褴褛,坐在路边,像个流浪汉。
看见他的那一刻,周美双心一慌,立马夹紧屁股赶紧走。
她生怕被温国华拦下来,要求还钱。
周美双不想沦落成温国华那样,走着走着,回到了家门口。
一抬眼,就看见了叶锦开。
过去没觉得叶锦开有多帅气,这会儿家中来了个吴局长,她竟觉得自己从前的女婿变得愈发器宇轩昂。
叶锦开突然过来,是想要挽回林菀秋吗?
说起来,他们之间也没什么大矛盾,也许俩人把话敞开了说,真能复婚!
周美双这样想着,给了叶锦开一个笑脸。
却没想到,叶锦开无比绝情,冷冷地扫了她一眼:“我劝你别进去,免得坏了他们的好事。”
周美双的脸色顿时一白。
叶锦开竟撞见……
完了完了,这下子是真不可能复婚了!
叶锦开冷淡地收回视线。
大早上的,大街上空气非常清新,叶锦开一路骑着车,经过一间学校时,突然看见门口有老大爷在卖糖葫芦。
这会儿学生们都要进学校了,谁会买他的糖葫芦?叶锦开轻蔑一笑,突然,眼神顿住。
如果没记错的话,温茵茵很喜欢吃糖葫芦。
过去他们处对象时,温茵茵总是眼馋地望着人家的糖葫芦看,而他那时觉得这是小孩吃的玩意儿,压根没想给她买。
听说她现在开服装店了,就在月乐街。
店里的生意不错。
也不知道今时今日的她,是否还能被一串糖葫芦的温情所打动?
叶锦开心神一凝,走上前去:“大爷,给我一串糖葫芦。”
……
凌芬芳勤劳,清晨就已经打开店门。
如往常一样,她擦擦洗洗,将店里打扫得干干净净,而后坐在高脚凳上,拿出温茵茵的字帖。
上一本字帖,温茵茵已经写完了,这是第二本。
这本还余下不少纸张还没写,凌芬芳心跳加速,拿出笔,学着温茵茵的样子,想要在上面描画。
她没读过几年书,最羡慕的就是有知识的人。
平时看见温茵茵拿着钢笔写字,总是眼馋得很,倘若她也能变得有文化,是否就能像温茵茵那样,与顾明煜有更多共同话题。
只是——写了她的字帖,温茵茵会不会介意?
鬼使神差一般,凌芬芳拿出店里平时用的账本,从中间撕下一张纸。
她看看字帖原本的字,又看看温茵茵的字迹,最后捏紧了笔,一字一顿,再纸张上仔细描绘着。
只是练字是一个长久的过程,并不能在一朝一夕之间就写出行云流水般的字迹。凌芬芳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只手认真写着,半个小时过去了,心中沮丧。
为什么怎么学,都不像温茵茵的字?
她懊恼地放下笔,突然之间,玻璃门打开了,风铃声响动。
“茵茵。”
一道男声响起,凌芬芳奇怪地转过脸。
叶锦开看着她,不好意思地说:“这不是茵茵的店吗?抱歉,我走错地方了。”
凌芬芳却站起来,眼底有几分激动:“这是茵茵姐的店,我是店里的营业员。”
叶锦开这才笑了笑,走上前:“茵茵不在吗?”
凌芬芳默默地打量着他。
这男人的外表虽不及顾明煜那般出色,可也非常体面,他与温茵茵之间有什么关系?
“茵茵姐家住得远,不会这么早过来。”她说。
叶锦开“哦”了一声,神情失落,犹豫一下,将手中的糖葫芦递给她:“同志,我叫叶锦开。等她来了,能不能帮我把这糖葫芦给她?茵茵最喜欢吃这个。”
凌芬芳接过来,柔声答应。
等到他落寞地转身之时,她压抑着心底的波澜,轻声问道:“同志,你刚才认错人,是觉得我和茵茵姐长得像吗?”
根本不像。
只是他刚才心神恍惚,又有点紧张,进店之后连看都没看,直接就喊了“茵茵”的名字而已。
不过这是温茵茵店里的营业员,说不定以后能帮到他。
于是叶锦开说道:“有点。”
他话音落下,凌芬芳的心脏骤然跳动。
她拿了张纸,将糖葫芦包好,放在收银台上,而后走到全身镜前,轻轻抚摸自己的脸。
她与茵茵姐,真有这么像吗?
……
一个小时之后,温茵茵到了。
她一眼就看到收银台上的糖葫芦,笑着问道:“芬芳,这是你买的吗?”
凌芬芳摇头:“是一位叫叶——”
“你要吃吗?”温茵茵猜到是谁送的,直接问道。
凌芬芳又摇摇头。
温茵茵随手将糖葫芦丢到店里的简易垃圾桶中。
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