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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知秋以为阿弥学会摸读文字后,看见这个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后会忘记炸鸡的愿望 ,现在看来,不管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阿弥,都依然有点小固执。
车子停在了一堆积土中间。长勺街外围的房子都拆掉了,只剩下中间那些,仿若孤岛。叶知秋下意识地到车边扶阿弥。刚拉到阿弥的手,她便有些自嘲地笑了笑:“阿弥现在想怎么走就怎么走了,不用知秋在旁边提醒了。”
想开炸鸡店就让她去开吗?
“那现在换我在前边帮你看路。”阿弥反握住叶知秋的手,拉着她一路快走,穿梭在被被砖瓦塞填占去了大半的马路上,左突右突地避开滚落其间的乱石。
好不容易走到自家房屋前,阿弥刚才假装的开心此时都被难过吞噬,她站在一堆水泥渣里,仰视着墙壁泛黑的屋子。
她问知秋:“为什么要拆掉我的房子呢。”
她在这个房子里住了十八年呢,光明的九年,黑暗的九年。阿弥不想离开这里,虽然离开这里,她会得到很多很多的钱。可是她有开炸鸡店的钱,小祝说了,开了店以后就能赚到钱,至少可以养活她和知秋。
住在这里,她还能看到窗户下的花在合适的季节来临时盛开的模样。
住在这里,她还能去街尾的位置,替唐果奶奶,看看日出和日落。
现在眼睛看得见了,长大了,也还是像个没人要的孩子。阿弥扭头看向街尾的方向,她的视线越过灰白的石灰和砖泥,往日的街道夷成了平地,她只能一眼看到大榕树和短桥。她这几天都没有去太远的地方,一直在长勺街这些被推倒的的墙垣间走。
每次走着走着,最后她就会在桥边这里停下来。
外婆是在这里把她抱回去的,唐果奶奶说,那个时候阿弥很小很小,只有三斤多,还没有一只母鸡重,装在纸箱子里。
很多人都从桥边走过,很多人都有翻开襁褓看看她,最后除了外婆,大家都离开了。
阿弥冲叶知秋笑了下,然后就迈着步子小跑起来。
看着她跑开,叶知秋仍旧定定地站在原地。阿弥家的房子很快也会被推倒,能拖到现在,也是陆北南特地和项目组的人交待了,缓一缓。再这么下去也不是事儿,都快过年了,阿弥接下来的落脚点确实是个问题。
“知秋,你快来。”阿弥很快就跑到了桥头边,在满是灰尘的榕树下冲叶知秋不断地招手。
越来越贪玩。
叶知秋无奈的迈开腿向着阿弥所在的方向走去。
眼睛复明后,阿弥的洁癖感慢慢地显现了出来,无论到哪里她都坚持随身装着手纸巾,这会她已然用掉了一包纸巾,将短桥上的一段栏杆擦了又擦的,最后才扶着从地下来,还留下许多位置给知秋。
“这里风多大,吹得头发都乱了。”叶知秋将阿约头上的灰色线帽摘下来,伸手将阿弥脸颊上的头发往耳朵上撩。
以往的时候,阿弥看不见,叶知秋也便恍然不觉得两人这般很近。
现在不一样,她的眉眼,鼻子嘴巴都一个劲的在阿弥眼皮前晃来晃去,等她把帽子重新帮阿弥戴上,一垂眼眸,便对上了阿弥盯着她出神的双眼。
手立马就缩了回来,藏进了口袋里。
叶知秋转过身子,避开阿弥灼灼的目光,倚在干净的栏杆上,眼睛盯着废墟中间那栋小楼:“拆迁也不完全是坏事,大家可以住到新的房子里去不是很好吗?”
“我觉得旧房子也很好。”阿弥
“它太旧了。”叶知秋只能这样说。
阿弥还是难过,轻轻叹了口气:“可我还想过让知秋搬进来和我一起住的。”
知秋家里要更远,住在阿弥家上班就不用那么赶了。还没想好怎么和知秋说,房子就要被拆掉了,阿弥现在要去哪里也不知道。
阿弥说:“要是我能变小就好了。”
阿弥好像有些不开心。叶知秋转过头,眉眼里有些许藏匿不去的心疼:“变小了,阿弥想做什么呢。”
“就变得很小很小,重新装回箱子里,看一下还会不会有人把阿弥捡回去。”说完,阿弥自己都觉得这句话像是在骗人。人只会长大,不会长小,她笑了笑:“有点想外婆。”
以前的时候,真的是很怕外婆呢。
现在想想,好像也只有外婆才会把那么小,小得快要消失的阿弥带回家里呢,还给阿弥一栋小房子当作家。
阿弥已然意识到,接下来她要学会开始一个人应付生活。
叶知秋低头想了想,她做事总是再三思量,很少轻易应付性地作决定。现在阿弥无依无靠,最多能去千欢和唐果家里蹭住。
可都不是最理想的选择。
这个时候租房或许也有点难度。
其实不用变小啊,阿弥长大的样子也很好的。
看到叶知秋站起来,阿弥以为她要走了。
“我还想坐一下。”阿弥说,她有些不舍,她害怕很快这里的桥也会被拆掉,树也会被砍掉。
有些东西看不见了,就再也看不见了,即使你目光如炬。
叶知秋停了停,双手拉紧了阿弥,眼睛盯着阿弥在黄昏下的瞳眸:“阿弥,我知道哪里都比不上长勺街,再也没有比你的旧房子更好的地方了。”
天空有些暗沉,四下很是灰败,只有知秋的眼睛很亮,能听到知秋的声音很柔和,带着绵绵不断的暖意:“知秋没有外婆那么好,也不能给阿弥一个家,可还是想把阿弥带回家,这段时间阿弥就住知秋家里,给知秋讲故事好吗?”
所以阿弥不要总是觉得没有人要呢。
你很好,很好。
作者有话要说: ……大概就是要同居了的意思。感谢全程巨资助攻的陆北南先生。
第75章 不过是客套
阿弥有想过自己去租房子的。
她去找过千欢。
长勺街拆了以后; 千欢就去商场那边的地铁口摆烤摊了; 人很多。
在学校里最大的收获大概就是学会了怎么样坐地铁; 阿弥挤在人群中时一本满足; 终于不会有人因为她是瞎子而总在四下悄悄好奇地议论她。
地铁口人很多,阿弥得扶着扶手才能平稳走动在匆匆忙忙的人群中。
生意很好; 千欢很忙。
大家都用手机拿出来对着一个奇怪的图案扫一下,再给千欢看一眼就算付过了钱; 阿弥至今仍然不大理解这是什么原理; 只觉得神奇。
“你落后了; 现在大家做什么事情都用手机。”千欢一刻不停地往一把鱿鱼上刷着辣椒油:“你不是有手机吗?还是那么好的手机,多玩玩就会了。”
两个还没有烤摊高的小孩子走过来; 踮脚指了指一边的火腿要了三根; 然后用手机付了钱,拎着火腿向在不远处等候的大人走去。
千欢瞥了眼阿弥:“看到没有,小朋友都会的事情。”
“诺; 现在大家找房子也是在手机上的。”千欢说:“谁还会像在长勺街那样,到处贴些小广告。”
“你现在反正有那么多钱; 想住啥样的网上都找得到。”千欢接过阿弥的手机; 滑了几下; 她本意是想帮阿弥随便找个租房的APP,可是手机用起来和她自己的完全不同。
阿弥手机是锁定了读屏模式的,反应很慢,要等读完才能进行操作。
千欢本来就忙得焦头烂耳,遇到这种情况怔了下; 随即把手机塞回阿弥手里:“你现在都看得见了,怎么还用这个。”
忙完一波后,千欢用她的手机翻出租房网站,递给阿弥看:“这里大把的房子,租个单身公寓或者两房什么的也可以。”
阿弥僵硬地滑动着千欢的手机,头有些晕乎乎的。
千欢大概也没想起来,阿弥二年级前学的字早就忘记得差不多了,黑纸白字的东西,她只认得自个的名字,还有就是叶知秋三个字。盲文她也只有摸读的本事。
手机上的字对于阿弥来说,不过就是各种复杂的横竖撇捺。
真是没用呢。
什么也不会。
以前这一切都可以甩用失明当借口,久而久之,阿弥以为眼睛看得见后,就会有用了。
其实没有呢。
知秋很忙,每天要忙工作,还总要想着她的事情,知秋每次来都总是忙着给阿弥安排复诊的事情,不然就是拿来合同书,告诉阿弥关于拆迁补偿款的事情,或者就是操心阿弥要去哪里住的问题。
阿弥叹了口气,看着扒在椅子边,靠后腿直立的毛毛。
要是有用的话,怎么什么也做不了,每天都只能一直等着知秋来帮她做安排。
“要不要去知秋家里住呢。”
去知秋家住多好啊,可以每天睡在一起,每天眼睛对着眼睛,和好看的知秋说早安,晚安,不管还是白天黑夜都不会觉得孤单。
阿弥否定地摇了摇头。
她在黑暗中生活了好几年的人,对声音敏感,对别人语气里的同情,讨厌和抵触总能轻易分辨出来。所以才喜欢知秋啊,知秋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饱含温暖,同时真诚。
当然也有不真诚的时候,比如问她关于胸脯的问题时,她语气就轻飘飘的,吱吱唔唔的。
不过她那种无可奈何的样子,阿弥也觉得喜欢。因为仍旧是带着善意的,不计较的,带着令人心安的包容。
知秋的妈妈说话也很温和,可阿弥能感觉到,林阿姨并不喜欢她。
“你真是疯了。”这是林岚的态度。
尽管有作过周全的思量,叶知秋仍旧觉得让阿弥住进家里这件事情多少还是有些冲动成份。她应该先征询父母亲的意见再和阿弥商量的。
父亲叶定山倒是乐呵一笑:“没事,多个人多份热闹,家里确实也太冷清了。 ”
叶知秋也这样想的:“家里那么多空房间,腾出一间来先让阿弥住一段时间吧,现在年关,她一个亲人也没有,你要让她去哪里呢?”
“你不和她睡一起?”林岚一脸狐疑地盯着叶知秋。
叶定山和叶知秋都同时一愣,相互对看了一眼。
“我上下班时间点不一定,一起睡会影响她的睡眠质量,让她睡我隔壁房间就好。” 叶知秋摸了摸额角,她有些闹不懂,母亲为什么会这么在意这个点:“也就是你同意了吧?”
林岚咳了咳,眼睛看旁边看了看:“家庭投票四比一,你们还问我,根本就是想让我做反派。”
在微信群里,叶知秋针对阿弥能不能在家里住一段时间,发起了投票。家里有重大决议的时候都会通过这种方式来作决定,在发之前,叶知秋以为只有老爸会同她站在一条阵线上。
结果只有母亲林岚投了反对票,也就是林殊和林成这次都选择了支持她。
四比一的票比,按照规则林岚就是有天大的意见,也只能妥协,不满归不满,她仍旧提了个醒:“不许睡在一起,还有过完年就把她送学校去。”
等林岚气呼呼的走开,叶知秋才向父亲请教:“她不会为难阿弥吧?”
“你妈你还不知道,做人哪次不讲究场面和气,生怕别人说她一个坏字。”家人面前还有些小脾气,到了外边,除非开会的时候,其它的时候总也是和和气气的。
叶定山很是乐观:“不然也不能教出性子这么好的你啊。”
两人又就阿弥搬进来后的一些安排聊了会,临了,叶定山问知秋:“你也好好考虑考虑和北南的事情吧,你喜欢这孩子我们可以理解,可你总不能和她过一辈子。”
前段时间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