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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她包下整间餐厅,在相同的时间,不同的空间里给她过生日……
而且他们已经登记了,结婚了……
他要给她一场盛大的婚礼,然后他们的爱情,就真正圆满了……
圆满了……
河晓虞始终垂着视线,脸上保持着淡淡的微笑,可是心脏却仿佛被一把钝刀,一刀一刀地割开,直到割得体无完肤,面目全非,鲜血淋漓。
她用尽全力狠狠地掐了一把自己的大腿,把眼泪掐回去,她明白阿兰的意思,她让她离他远一点。
可是她已经爱上了他,深深地爱上了他呀!
覆水难收,她的感情也不可能说收就收,何况,她是那么深深地爱着他。
可是他却欺骗了她,深深地欺骗了她。
正文 第104章 曲终人散(3)
她不容许自己当小三,因为她的妈妈如果知道自己当了小三,一定会从坟墓里跳出来打她一个巴掌的,因为她的爸爸就是被一个小三勾引走,留下妈妈和哥哥,还有一个未出生的她。
她是纯粹的简。爱,即使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是个疯子,也坚决不会和他在一起,何况,他的妻子是个那么优秀的女人。
她朝阿兰淡淡一笑,柔声说:“兰姨,啸天办婚礼的时候,一定要通知我,我要讨杯喜酒,沾沾喜气的。”
“如果啸天缺伴娘,我很愿意的,都说当了伴娘,很快就能当上新娘。”
“其实兰姨刚刚你看到的那个男的,就是朋友给我介绍的男朋友,我感觉很不错呢!”
“长得很帅,还是个骑行侠、背包客,是我喜欢的类型。”
阿兰的心一疼,她看得出来她是在委屈自己,可是她没有办法,她必须这样做。
“晓虞,我还以为,你喜欢啸天呢!”
河晓虞连忙笑着说:“兰姨,你误会了,我从来没喜欢过向啸天的,我只把他当作朋友。”
“他那个人性格太冷淡,太古板,太无趣,我喜欢温暖一点儿的男人,就是——暖男。”
“而且,虽然他长得很帅,可是他三十多啦!我想找个和我年纪相当的,对我来说,他有一点点老唉——”
“兰姨,我这样说啸天,你不会生气吧!”她强颜欢笑。
“所以他根本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想,我这辈子……也不可能喜欢上他。”
阿兰静静地望着河晓虞:“晓虞,我刚刚跟你说的那些话,希望你不要跟啸天说,因为,他讨厌多嘴的女人,如果他知道是我说的,一定会跟我发脾气,闹别扭的。”
河晓虞垂着视线点头:“我知道,兰姨,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了,我改天再找您聊天。”
“好。”阿兰点头,轻声说:“路上小心。”
“嗯,谢谢兰姨。”
河晓虞和阿兰微笑着挥手,可就在她转身的一瞬间,热辣辣的眼泪就大滴大滴地砸了下来,瞬间就像决堤的洪水。
她紧紧地抓着左胸口的衣裳,这里怎么会那么疼,疼得她透不过气,仿佛有一把尖锐的锥子,在不断扎向它,原来说心疼,真的是心脏真真实实的疼。
向啸天,你为什么要骗我?原来你问我简﹒爱离开罗切斯特先生是不是对的,其实你说的就是你自己,因为你也已经有了妻,却还来招惹我。
向啸天,你昨夜和我欢…爱的时候,你说你爱了我很多年,很多年,你究竟说的是谁?
向啸天,你知道吗?我曾经带着我的欢笑和泪水,全心全意地爱着你。
向啸天,你知道吗?我因为你的一点点关心而开怀不已。
向啸天,你知道吗?我曾经为你心跳加速,为你彻夜难眠。
向啸天,你知道吗?我曾经为你笑过,也为你整夜整夜地哭过。
向啸天,我永远忘不了你在大雪纷飞的夜晚,背着我行走在风雪里。
向啸天,我永远也忘不了你爬进窗户给我取钥匙。
向啸天,我永远也忘不了你饿着肚子,却让我吃鸡蛋炒饭和西红柿鸡蛋汤。
向啸天,我永远也忘不了你。
向啸天,我只是想喜欢你,哪怕只能是偷偷的喜欢你,可是,你竟不给我这个权利。
向啸天,谢谢你,出现在我的青春里……
……
或许,再难熬的日子,也总会过去,因为今天和每一天都是一样的,黑暗之后就是黎明,黎明之后就是初升的朝阳。
心疼的感觉她体会过很多次,连母亲过世那种锥心刺骨的疼痛她都能挨过去,这点痛又算得了什么!
可是,她真的能熬过这一次吗?她真的能挺到明天吗?她还有明天吗?
向啸天,我不后悔把自己交给了你,也不后悔曾经深深地爱过你,可是从今以后,我必须离开你。
一声尖锐的刹车声,都没有惊醒河晓虞,只听到一声巨大的声响,两辆汽车就撞在了一起。
河晓虞倒在了马路的正中央……
……
阿兰站在忆往昔的木门里,她透过木门上的玻璃看着河晓虞的背影,她看得出,她是个好姑娘,她也看得出,她喜欢啸天,而且他们是彼此喜欢,如果他们是平平常常的两个人,他们之间或许会有一段很浪漫的爱情故事。
因为他们一个英俊潇洒,一个温柔可人。
可他不是一个普通的人,他是上市公司的老总,掌管着一个上千亿资产的帝国,他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向无言手中的一项交易,只是啸天不知道而已。
忽然,阿兰看见河晓虞直挺挺地穿过马路,她根本没有看左右的车辆,一辆黑色的汽车正朝她疾驰而来,阿兰立刻尖叫了起来,就在这时,对面的另一辆汽车忽然转变了方向,撞向即将撞到河晓虞的那辆汽车,然后两辆汽车就撞在了一起,河晓虞就倒了下去……
……
陈平今天本来要加班,可是他的右眼皮一直跳个不停,还有些心慌,他从来都不是个迷信的人,可是这跳个不停的眼皮,让他没有了加班的心思,于是他给河晓虞打了一个电话,没有人接听,或许电话没在她身边,他想。
两分钟以后,陈平又给河晓虞打了一个电话,依旧没有人接听,于是他接二连三地打了十几个电话,都没有人接听,他坐不住了,他决定去她的住处看一看她。
就在汽车行驶到中山路西段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女孩儿横穿马路,他当时还在想,这样过马路多危险,可是就在他马上要开到那女孩儿跟前的时候,他认出了那女孩儿,竟然是河晓虞,他的妹妹。
他心里骤然一惊,可是迎面的汽车已经停不下来了,他本能地转动方向盘,直接朝那辆汽车撞了上去。
哐啷——一声巨响,两辆汽车撞在了一起。
就在两辆汽车相撞的一瞬间,陈平还在看自己的妹妹,还好,她没有受伤。
撞击来得突然而猛烈,安全气囊都爆了出来,把他震得晕了几秒钟,不过还好,他系了安全带,捡了一条性命。
他踉踉跄跄地下了车,却发现河晓虞倒在了地上,她明明没有被撞到,可是她怎么会倒在地上。
正文 第105章 曲终人散(4)
他心急如焚地来到她跟前,抱起了她:“晓虞,晓虞,你醒醒,你醒醒,你不要吓唬哥哥,晓虞,救护车,救护车——”陈平歇斯底里地喊着,因为他的生命里有价值的东西,已经所剩无几,他绝不能再失去她,绝不能再失去她。
河晓虞不知睡了多久,总之,她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他梦到向啸天在到处找她,找得心急如焚,他跟每一个从他身边经过的人形容她的样貌,打听她的下落,可是没人知道她在哪里。
那时,她就站在马路对面朝他挥手,朝他呼喊,可是他就是看不见她,也听不见她。
梦里,他是爱她的,她能感觉得到,不然他不会那样焦急。
可是梦外呢?
他早已有了妻。
那她呢?又算什么呢?
和陈囡一样,也是一个替代品?
心脏又开始剧烈地疼痛,在梦中都让她疼得透不过气来。
……
六点十五分,向羽和吴追从餐厅里出来,他要先把吴追送回家,然后再自己开车去青城大剧院。
吴追没下车时,向羽低声问吴追:“我今天看起来还行吗?”
吴追笑着说:“您今天帅极了。”
他沉默了一下:“她会喜欢洒香水儿的男人吗?”
“不会,她就喜欢您这样的铁汉,身上有点儿汗味儿和烟草味儿都没关系。”
那就好,他在心里想。
吴追问道:“您准备礼物了吗?女人都喜欢惊喜,一个小小的惊喜,会让她们记住很久,高兴很久。”吴追像个爱情顾问。
向羽沉默了一下:“准备了。”
“是什么?”
“唐代的古董。”
吴追一愣:“向总——古董虽然很值钱,可是第一次和女孩子约会就送古董,是不是太……那个了?”
“哪个?说明白点儿。”
“就是……太……不浪漫了,太……没有情调了。”
“会吗?”他皱了皱眉,他觉得他给她准备的那个纯金粉盒儿漂亮而精致,她会不喜欢吗?那看起来不浪漫吗?
“当然,您送个唐朝的盘子,宋代的碗,还不如送一束鲜花讨女孩子欢心,何况你们是听音乐会,她怀里抱个盘子,拿个瓷碗,那样……真的好吗?”
“我会送盘子和碗吗?我有那么俗气吗?”他语气严肃,带着微微的火气。
吴追立刻赔笑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就是说,第一次约会,气氛一定要非常浪漫,一定要让她留下终身难以磨灭的印象,而花呢!是每个女孩子都喜欢的礼物,所以您应该送一束花的。”
向羽沉默了一下,好像有点儿道理,他的确应该送她一束花,电视里都是那样演的,送花可能真的比送一件古董更有情调一些,古董可以以后再送,反正那是买给她的。
“买什么花?玫瑰吗?”他低声说。
“当然,第一次送花,必须是玫瑰,而且是红玫瑰。”
他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望着窗外,没有出声。
“要我陪您去买吗?”
“不用。”他沉声说,他的额头有些冒汗,竟有些微微地紧张。
他去了一家很大的花店,选了最好的红玫瑰,打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花束,他把玫瑰抱在怀里,觉得很满意,他想着,她见到这束花会喜欢吗?会觉得很浪漫吗?
会的,一定会的,她是他的河晓虞,他了解她。
对,他了解她。
七点钟的时候,他就已经站在了青城大剧院的台阶上,就是上次河晓虞站的那个位置,这一次轮到了他,他抱着一大束如火如荼的玫瑰,引来了许多羡慕的目光,尤其是女人,因为他长得太英俊,太挺拔,太气宇轩昂。
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他抬起胳膊看了看手表,是那块浪琴,她送给他的浪琴,他看着手表,越发地觉得它赏心悦目,他忽然觉得,他也应该送她一块手表,跟他手腕上这块相同款式的女表,然后凑成一对情侣表。
只是时间马上就要到七点半了,她塞车了吗?应该不会,因为这条路他刚刚走过,非常通畅,可能她和林笑笑吃饭吃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