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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只有唐宋自己知道,外人只要有八卦,有乐子就好,真相?不好意思,真相能上热搜,上头条吗?
对于有时双方互惠互利的事情,唐宋通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折腾嘛,作嘛,只要不把自己玩坑里,埋了,唐家一般不出面干涉,傅尔初这个隐形的老板更是大方,只要不涉及到底线,就算唐宋把公司玩破产了,估计也只会不咸不淡的说句:只要人没事,公司丢了就丢了,再开一家就是了。
但,唐宋生平最讨厌人说他长得漂亮,可说的人不仅是自己名义上的未婚妻,还是自己喜欢的女人,谁叫自己把人家放到心尖上,人家只当自己是个随时出局的合作者那,合作者?哼,最好在床上也能合作,唐宋在心里默默的画个圈圈诅咒她,某天一定要落到自己手里,告诉她什么是更漂亮!
“看来你很讨厌,哦,不,应该是相当的厌恶那两个字,有故事啊还是事故,嗯?”陈灵素一副看好戏不嫌热闹的样子
陈灵素尾音上调,浅蓝色的眼睛满是无辜,如夜色中魅惑的妖精,精致的五官,滚动的红唇,满脸的笑意,唐宋不自觉的滚了滚喉结,暗骂一声Shit,然后装作如无其事的样子,专心的开车,随又听见陈灵素问: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知道什么的?你的身份,还是你的目的?重要吗?你只需要记住,再不久,你是我唐家七少唐宋的未婚妻子,来华当然是我们在国外一见钟情,坠入爱好,自然而然的就是结两姓之好,共同组建新家庭啊,你说呢,我亲爱的未婚妻”
“当然,有句老话不是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嘛,我的中文现在说的相当好呢。”
“那我的未婚妻能否说说怎么和阿初认识的吗?”
陈灵素抿着唇,右手不自觉的在包包上面摩擦,一阵沉默,不知思绪飞到了哪里
“不能说?还是不可说?”
陈灵素脱掉自己的鞋子,身体后仰,双腿交叉的盘坐,两手紧握,半天才找到自己的声音。
“这个故事有点长”
“没事,我最喜欢听故事了”
“在西方氏族中,纯种的血统是不容混淆的,父亲不顾所有人反对娶了我母亲,但他始乱终弃,害的我母亲郁郁而终。因为我是混血儿,族里所有的人都嘲笑,讽刺,奚落我,甚至在酒会上不顾同族之谊,故意让我出丑,泼了我一身酒渍,那时我15岁,第一次跟着父亲正式露面,没有人能理解我当时的处境和尴尬,父亲忙着应酬,根本就顾忌不到我。我那时真想扭头走掉或者找个洞钻进去,可是,我不能,我必须留在那,因为那可能是我唯一的机会,我不能退缩,但我内心里却又渴望,像童话故事里一样,出现一个王子,拯救我,上帝似乎听到了我的祈祷,那个女孩就像上帝派出的天使一样,柔弱漂亮,但做出的事,我至今每一个细节都记忆犹新。
女孩从楼上走下来,手里端着果汁,温柔的对其中一个金发碧眼的女生用标准的贵族式英文说:谢谢,帮你端着一下果汁可以吗?
女生伸手接时不知怎么回事却手滑了,果汁顺着那女生的胸口直流了下去,那女生立马脸色大变还一脸惶恐的赔礼道歉,要知道能来的,非富即贵,在一群西方面孔中让高傲如孔雀的Sherry,对一个东方姑娘毕恭毕敬,这是前所未有的。
女孩只是皱了皱眉,给了那女生一个手帕,告诉她去整理下,那一刻我仿佛看到了雅典娜,高贵,优雅,但下一刻,我觉得女孩子就像一个撒旦,用手指着浑身红酒渍的我说,我不喜欢看到脏东西,你跟我来。”
我小心翼翼的跟在一身后,女孩穿了一件黑色的及地连衣裙,如海藻般的墨发整齐的披散在大红色的外套上,红衣墨发,小巧精致的瓜子脸,似醉未醉的桃花眼,纤细柔顺的柳叶眉,挺拔秀气的鼻子,饱满红润的嘴巴,圆润规矩的耳朵,洁净亮白的玉齿,虽然只有十二三岁,但行走间如弱柳扶风,婀娜多姿,烟波流动,妩媚多情,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母亲小时候说过的东方女性之美。
母亲说,多元化的生长环境和成长轨迹使得东方的女性,美的各异,却有独特,她们有的娇小甜美,有的端庄高雅,有的妩媚狂野,有的成熟优雅,她们各自为一,合之划一,矛盾又统一。
大夏天的明明很热,穿的如此厚,虽然好奇,我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多嘴,但还是忍不住开口问,你不热吗,病了吗?”
“我望着女孩的脸苍白无力,像随时都能到下,但女孩却只是给了我一个眼神,让我自己体会,让佣人帮我换了一件新礼服,然后我就被父亲派出负责照顾她。
但她只住了三个月,那三个月是我过得最轻松幸福的日子,我不用干活,不用挨训,不用受排挤和奚落,她最喜欢的事是发呆,每天一起床就站在窗子前,有时会一会,有时会半天。
她会准时在落日之前吹笛子,有时欢快,有时幽远,有时断断续续,反正我那时听不懂她吹的是什么,有时听了令人心情愉悦,有时让人感到压抑,有时感到悲伤,想哭却又哭不出来。
有时也会画画,会画花鸟,画山水,画房子,画大树,也画过人物,是一个女子,各种各样的神情,坐姿,有的是寥寥几笔,有的是浓墨重彩,画的很是逼真,但从来都让我或者女仆拿去烧掉,有时女仆会偷偷留下来,就算知道了,她也当做没看到,后来我就把她那些画都收集了起来,不过后来都被我拿去卖了。有时心情不错时,也会教一教我。但对于吃的喝的,她总是自己动手,从不假手与他人。除了必要的时候,她总是很安静,看上去孤独而遥远。家里的守卫很是森严,保全,园丁,厨娘,女仆,到处都是人,但有时我甚至感觉不到她的存在,每当笛声响起的时候,廊檐下的画眉鸟会叫合着,仿佛天地间就只有一人一鸟。三个月很快过去,等走的时候,只带走了随身的玉笛,放走了那只逗弄了三个月的画眉,给我留下一句话:看,这就是站的高好处,有些东西不是靠被人的施舍就能得到,要去争,去夺”
“在遇到的时候,是三年后,在酒吧街,那里混乱不堪,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十五六岁的姑娘高挑而耀眼,漂亮的过分,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拉着她就跑,等跑的气喘吁吁的时候,她告诉我,她的车子还停在那里,我傻傻的问她,那你还跟着我跑,她回答,是你非要拉着我的”
“我问她还记得我吗?”
“她说,我的画现在很贵,你卖亏了”
“我问她在哪里可以找到你”
“她说我不需要朋友,但我需要个玩伴”
“不久后,我就在就读的学院见到了她,像伙伴像闺蜜一样,一起去逃课,一起去飙车,一起去卖画,一起在酒吧街打架,她干坏事我盯梢,我做坏事她出主意,我们焦不离孟孟不离焦,虽然我知道她有事会瞒着我,但我们很默契的不过问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阿初用了两年的时间提前毕业,但我们彼此保持联络,但七个月前,她突然失去了联系,就连冯叔叔也不知道她是自己失踪还是人为不见得”
“直到三个月前冯叔叔告诉我,她曾出现在洛城,但我赶到时候,她已经走了,后来你就如你所见的了”
“所以你只是仅仅在保护她”
“是”
“没有别得想法?”
“唐宋你来回的试探,到底什么意思?”
“就算你没有,你能代表你身后的家族也没有”
“我只能说,我会尽快的掌控他们,当然你可以选择相信,也可以选择不信”
“这世上最容易变的就是人心了,但这一刻,至少你是可信的”
“谢谢,既然如此,希望以后我们合作愉快”
“当然,我亲爱的未婚妻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好了,我到了,很感谢今晚我的未婚夫给我的惊喜,希望这种惊喜以后多些,但千万不要变成惊吓”
“放心,会的,这是你身为未婚妻子的福利,当然了,我相信我的未婚妻的胆子没有那么小”
“自然,不然一个外来户怎么坐稳你未婚妻子的头衔”
“那么我期待你可以在这个位置上做的久一点”
“好啊,我也很期待”
“不请我上去坐坐,喝杯咖啡吗?”
“比起咖啡,我更喜欢喝酒”
“是吗?酒伤身,一个女人家的还是少喝点好”
“有些东西只有醉了,才能看得更明白”
说完推开车门,踩着高跟鞋,头也不回的走向酒店,只留下一串“哒哒哒”的声音,没有人听见唐宋的那句“为什么你总是看不叫我”
唐宋,点一支烟,静静地抽着,眼睛望着酒店,不知在想什么,一支又一支,车子里都是呛人的香烟味,唐宋将窗子打开,任冷风灌进来,唐宋可以想象得到,Lisa一定又是一进门就踢掉脚上的高跟鞋,除去身上碍事的衣物,在浴室里泡到水冷掉了,披散着头发,拿出冰箱里的红酒,穿着浴袍,赤着脚,手摇晃着酒杯,一直到喝醉了,就抱着被子随便的在沙发上或者地上或者床上睡一夜。
这随遇而安的臭毛病也不知道跟谁学的,傅尔初那个死讲究的,也不知道怎么容忍了她那么多年,可惜,她不知道的是相似的人总有那么点习性耳濡目染之下有相通之处,只不过Lisa表现的更为明显,而傅尔初一直在刻意的压抑着。
等看到那处的灯暗了,唐宋才发动车子离开。
可惜这夜很长,睡不着,或者没有睡的岂是他一人。
正文 久违的拥抱
“这不是回学校的路,你要带我去哪?”
“怎么?还怕我卖了你啊!”
宋锦年开着车子,望着前方,头也不回的带着笑意说
夜色太黑,车子里的灯光有些昏暗,阿初看不清宋锦年得表情,但那带着的似是而非的口气,使得阿初很是不愿在交谈,聪明的选择无视,反正宋锦年从来都不是一个按常理出牌的人,与其继续纠缠,那厮又吐出什么气人的话,阿初还不如选择假寐一会。
宋锦年似乎看透了阿初的想法,又听见说:
“身体怎样了?”
“没事,好多了!”
“还是去医院看看吧!年纪轻轻轻的就一身的毛病,等七老八十了可怎么办!”
“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有分寸”
“阿初,你不再是一个小女孩,任性早就离你太久远了!”
“任性?宋锦年我若真的是任性妄为,我还能活生生的坐在你面前吗?”
阿初从喉管里发出一声冷笑,那嗤之以鼻的不屑态度深深的刺痛了宋锦年的眼睛。
“阿初,听话”
“听话,就是我太听话了,所以才造成了今天的地步!”
阿初,你终究还是怨我的吧,宋锦年一想到这里心就一阵的疼痛,如果阿初知道宋锦年心里的话,一定冷眼斜视,高傲不屑的说:怨恨的反面是情和爱,你觉得我们之间有这种东西。
“阿初,我该拿你怎么办?”
听话,拿你怎么办,这些词像一根根钢针似的直直的插入阿初的脑颅中,似乎曾经也有人说过这样的话,哦,什么人,到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