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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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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确是厨房,她跟着走进去就看出来了,而且看见那中国式大灶时当即就傻眼了,楞了半响才问了句:“周非池,你这是。。。。。。自己折腾的?”

    “废话,”周非池白了她一眼,然后把一堆食材朝备餐台上一扔:“顾晓苏,你掌勺,我去外边寻些柴火进来,我负责烧火就行了,别的,我不会。”

    “我也不会,”晓苏即刻朝门外的男人喊了声:“周非池,我在德国几年了,我现在只会烤香肠和奶油煮土豆,还会煎牛排,可这都不是用中国大灶能做出来的。”

    只可惜,她这喊是白喊,因为周非池已经走到院门外去了,显然是去寻找他说的柴火去了。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47

    晓苏已经N年没有用中国的厨房做过饭菜了,而用中国式大灶做饭菜,那就更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情。

    虽然说晓苏小时候是在老家跟爷爷一起生活的,后来高中时又再次回到老家跟爷爷一起生活了三年,但是,爷爷那个所谓的农村又不是真正的农村。

    爷爷所在的老家县城很小,就几条街而已,还不如滨海市里的某个村,可即使是这么小的县城,它也算当地的一个小城市。

    所以晓苏在爷爷身边生活时,毕竟还是住在街上的,以前小的时候爷爷家厨房里是烧蜂窝煤的,后来她回去读高中,爷爷家也烧煤气了。

    当然,这不是说晓苏就从来没有见过中国式大灶,其实小的时候,跟爷爷一起去过乡下亲戚家,也曾亲眼目睹过亲戚家的人用中国式大灶做饭菜。

    就是凭借着仅有的一点曾经观摩过的经验,晓苏开始了自己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中国式大灶的做饭菜经历。

    而周非池好像对中国式大灶也很陌生,所以别说让他来做饭菜,就是让他烧个火,他都是一边烧火一边不停的流眼泪,因为那烟总是不往烟筒里钻而是不停的朝门口涌出来,熏得他眼睛受不了。

    当然,这样的浓烟滚滚,同样也熏得晓苏的眼睛受不了,所以他们这餐晚饭就是在不停的流泪中艰难的做出来的。

    足足耗时两个半小时,俩人齐心协力,终于做出了三菜一汤,只不过俩人都像小花猫一样,脸上都涂满了黑烟灰。

    晓苏看着木条餐桌上的三菜一汤,忍不住心惊胆战,鸡蛋给她煎得黑的多黄的少,所以西红柿炒鸡蛋就不是黄配红而成了黑配红了。

    辣椒回锅肉倒是有模有样的,不过那辣椒太绿还没褪色,估计没有炒熟,醋辣白菜更是变了颜色,这是因为到醋的时候恰好一大片浓烟滚出来,熏得她的眼睛睁不开,所以慌乱间就把一瓶醋倒了一半进去了。

    唯一值得称道的是那个汤,肉丸香菇汤,因为这都是放水里直接煮出来就好了,而且又是最后做的一个菜,那时周非池烧火已经有些经验了,所幸这个汤没遭什么难。

    而主食,白米饭,好吧,这个是在晓苏洗菜切菜时周非池折腾的,他说煮米饭是最简单的事情,所以他就包了,不让晓苏动手。

    煮米饭的确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真正要煮出一碗不软不硬的米饭其实是非常要功力的,所以周非池这种菜鸟煮的米饭,就只能是干不干稀不稀,而且里面的米粒还有些没有煮熟。

    饭菜做得如此的艰难和辛苦,不过却远不如吃的时候的辛苦和艰难,因为,根本就是难以下咽。

    当周非池拿出红酒和蜡烛出来时,晓苏心里就默哀了一分钟,忍不住弱弱的问了句:“这样要色相没色相要卖相没卖相的饭菜值得用蜡烛和红酒相伴吗?”

    “值得,绝对值得!”周非池一边掏出打火机来把蜡烛点上一边回答着:“这是周非池和顾晓苏一起合作煮出来的饭菜,肯定要用红酒和蜡烛相伴了,否则的话岂不是浪费了这么精美的三菜一汤?”

    晓苏是服了周非池了,蜡烛点燃,红酒倒上,房间里电灯关了,漆黑的房间顷刻间就显得无比的温馨浪漫起来。

    “来,顾晓苏,为我们的通力合作喝上一杯!”周非池举起注入一半的红酒高脚杯,和晓苏在空中碰了一下。

    “嘡”两只水晶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在这宁静的夜晚,万籁俱寂的郊外悠扬绵长。

    事实证明,用餐的过程远比做餐的过程要艰难痛苦十倍都不止,煎糊了的鸡蛋根本就是苦的,西红柿是酸的,酸苦味根本就咽不下去。

    酸辣白菜就更加不用说了,承蒙那半瓶醋的功劳,这白菜已经酸得无法入口了,而那被大火呛得黑黑的辣椒却是半点辣味都没有了。

    辣椒回锅肉的五花肉没有炼出油来,白亮亮的肥肉看着让人胆战心惊,而没有炒熟的辣椒送进嘴里一咬,却是辣的眼泪双滚。

    好吧,对于这三个菜,晓苏是一口都吃不下去,于是只能朝那汤下嘴,肉丸好在煮熟了,原本就带着味道的,香菇虽然少了点盐,不过勉强能接受。

    只是那大米饭,着实煮成了半生不熟的夹生饭,晓苏勉强给自己盛了点,就着香菇肉丸一起硬往下咽。

    到是周非池,不知道他平时是不是大鱼大肉吃多了,或者是味觉不够灵敏,他一直在说好吃好吃,把晓苏不吃的那三个菜都放到自己的跟前,然后用筷子夹起来毫不犹豫的往嘴里送。

    晓苏看着那大口大口吃菜的周非池瞪目结舌,那么难吃的菜,周非池是怎么吃下去的?

    要不要这么给面子?

    周非池好像是注意到了她的神色,然后一边吃那酸死人不偿命的白菜一边很自然的说:“其实这不算难吃,至少有味道不是吗?而我曾经有断时间,根本是连菜都见不到,每天都只能吃光光的白米饭,那时蔬菜对我来说,几乎是一种极其奢侈的东西。。。。。。”

    原来周非池三岁时就跟着父亲去了西北靠近沙漠的地方淘金,那地方夏秋还可以,多少有些蔬菜水果,而一旦进入冬天,蔬菜水果绝迹,于是白米饭或者干馒头就是一日三餐的主打,偶尔有客人或者过节什么的,才能吃上酸菜或者土豆片。

    这样的日子周非池在西北过了8年,直到11岁才回来,也就是在那一年插班到了晓苏的学校,他们做了同学。

    “顾晓苏,你不知道,同样是季家人,同样是季家的孩子,仅仅只是因为我是第二个出生的,于是我就要被赶出家门,仅仅因为。。。。。。”

    周非池说道这里又拿起红酒给自己的酒杯里注入半杯红酒,然后微眯着眼睛说:“你知道吗,我在西北受苦受难的时候,季非墨。。。。。。他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我每天只能啃干馒头的时候,他却在家里这不吃那不吃的挑三拣四,听说他挑食得厉害,金针菇的根部没去除干净他都不吃。。。。。。这他妈就是人的命。。。。。。我天生就是他的小弟,天生就是为他背黑锅的命,我。。。。。。”

    周非池说到这里打住了,目光愣愣的看着晓苏,眼神里却全都是歉意,伸手过来,抓住她的手,醉眼朦胧的开口:“顾晓苏,对不起,你初三那年,我。。。。。。真TMD混账!”

    周非池说到这里,扬起手就朝自己的脸颊上狠狠的打了一个耳光!

    晓苏吓了一大跳,即刻伸手过来抓住他欲再次朝自己脸颊上打耳光的手。

    “都过去了,”晓苏急急忙忙的对他说:“这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其实你不提我已经忘记了,人生的路原本就不平坦,而且我觉得回到县城读高中也没什么不好,那地方民风淳朴,我的高中生涯很平静也很愉快,而且我当年还考了省状元呢,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吧。”

    “对对对,因祸得福,”周非池迅速的接过晓苏的话来,朝她竖起大拇指赞赏的道:“因祸得福这个成语棒极了,来来来,我们吃菜我们喝酒,这样的美好时光,烛光红酒,说那些过去真是大煞风景,让那些苦难的日子都离我们远点吧,愿我们以后的每一天都春光灿烂。”

    “噗。。。。。。”晓苏听了这话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总觉得春光灿烂后面应该接的是猪八戒,而季非墨曾经给她起的外号就是猪八戒。

    时光静谧,烛光摇曳,一瓶红酒,三菜一汤,甚至连那半生不熟的米饭,在不知不觉中都被他们来吃了个一干二净。

    晓苏确实有些醉了,陈年的法国红酒,后劲很大,酸辣白菜里太多的醋,吃下去不仅她的胃是酸的,心都是酸的,蜡烛的烟熏得她有些想流泪。

    而周非池好像也醉了,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走到一部老式的留声机边,放了一张光碟进去,接着猫王的歌声就在这静谧的夜里流淌了出来:

    Wisemensay;onlyfoolsrushin。

    But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Astheriverflows

    gentlytothesea

    darlingsowego

    somethingsweremeanttobe

    takemyhand

    takemywholehearttoo

    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

    晓苏头晕晕沉沉的,整个人显得无比的慵懒,窝在沙发里,闭上眼睛,迷迷糊糊中好像听见周非池在跟着猫王的声音小声的哼着:takemyhand/takemywholehearttoo/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顾晓苏是被窗外的明媚的阳光给刺着眼睛才醒过来的,用手揉了揉眼睛,视线迅速的在房间里扫视了一遍,这才发现自己原来躺在沙发上,身上还盖着周非池的外套,而餐桌上还摆放着昨晚的残羹剩汤,两滩白色的烛泪安静的在烛台上,像莲花一样。

    她本能的掀开周非池的外套坐起身来,却没有发现周非池的影子,正欲大声喊周非池的名字,却在转动头的瞬间发现餐桌边用瓷碗压着的那张纸条。

    顾晓苏,我因为有急事先回市区去了,见你睡得香不忍心打扰你,醒来后给我打电话,我再开车来接你,周非池!早上六点留。

    晓苏眉头皱了一下,看了下手表,现在已经是中午12点了,周非池都走了六个小时了,她可真能睡,这大概要归功于前晚没有睡好和昨晚喝了红酒的缘故。

    三两下把这里的碗筷什么的收拾好,走出院门来,这才发现其实距离一条大约两百米的田埂就是公路了,而且站在院子里都能看见公路上有奔跑着的汽车。

    她当然没有给周非池打电话,因为完全没有在这里等他开车来的必要,直接到公路上拦的大巴车,上车后才给周非池发了条短信,告诉他她回市区了。

    回到家里,推开自己的房间门,却意外的发现床上放着个硕大无比的芭比娃娃,是她十岁那年梦寐以求的芭比娃娃。

    她记得十岁那年,去好朋友郑明珠家玩,看见她床上放着个美丽漂亮的芭比娃娃,郑明珠得意洋洋的告诉她,这是她爸爸买来送给她的,她当时心里特别羡慕郑明珠有个好爸爸。

    那天回到家里,吃晚饭的时候,她小心翼翼的给父母说自己想要个芭比娃娃,却被父亲硬生生的一句:“你读书考了个倒数第二,还想要芭比娃娃?什么时候学习考到全班前十名了什么时候来要礼物。”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已经把芭比娃娃的事情忘记了,只是,没有想到,父亲居然会在她24岁这年,送她一个十岁那年渴望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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