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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经常有肉吃。这小日子真美啊。
陆春归乌溜溜的眼珠不错眼地盯着山鸡,沈青岩顿时觉得那种不自在的感觉又回来了。
山鸡是他抓在手中的,陆春归这样盯着山鸡,在沈青岩这里看来,就觉得她一直盯着的是自己。
不对,他知道她看的是山鸡,可她的目光太过灼热,以至他都觉得她看的是自己。
他额头上不禁微微出了汗,突然间觉得好热,这里明明是林子里,太阳都照不到,为什么这么热?
他不假思索地把鸡递给陆春归,“给你,你拿着。”
只求你别用那样的眼光看着我。他都快着火了。
陆春归愕然,“啊?我不敢。它会跑掉的。”
“不会。”
沈青岩从灌木丛中扯下了一根柔软的藤条,麻利地拿着藤条七绕八绕,就把山鸡的一双翅膀、两只脚都给扎紧了,山鸡老实了,想动也动不了,只能咕咕叫了两声。
“给你,接着。它现在跑不了了。”沈青岩把鸡递给陆春归。
这是要自己当搬运工?
陆春归心里嘀咕,没见过使唤人使唤得这么利索自然的。好吧,偏偏她还不敢说啥,谁让她是个路痴呢,她都在这林子里半天了,除了山鸡和飞鸟,就没见过其他活物。
好不容易来了个带路的,帮他拎一下山鸡又怎么了。再说了,这个少年对她还是不错的,帮她有两次了吧,他妈还给她煮了好吃的地瓜和酸菜汤。
一想到那地瓜和酸菜汤,陆春归就觉得肚子饿得不行,馋虫开始出动了。
沈青岩在前面大步地走,她只能看见他的后脑勺。少年的身体发育得很好,如果不是他口口声声喊她春归姐,陆春归会以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成年男人。
身材修长,宽阔厚实的肩膀,腰身很细,上半身呈倒三角的形状,妥妥的公狗腰,据说……
陆春归吞了吞口水,“你妈的厨艺那么好,地瓜都煮得那么好吃,煮这个山鸡,味道不知道会有多香。”
“嗯?”沈青岩停下来,转身,目光没有忽略陆春归的吞咽动作。
“我妈不煮这个山鸡。这个山鸡,给你的。”
啊?
陆春归瞪大了眼睛,不能置信。
她也太有口福了吧?啊,不对,不对!
一定有什么不对!
作者有话说:
陆春归真的很饿,很馋,她想吃肉 0&0
我也好馋
前几天断更了
这两天努力补上
第15章 眼神
现在是什么年代?现在是缺衣少穿的年代啊,她自己家里一顿三餐都是吃的地瓜和酸菜汤。
沈青岩要是说给她吃块肉她还能理解,就这么随随便便把整只鸡送人?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当然,非要这么把这些词汇安在这个看着干净阳光的少年身上,陆春归有些不忍心,但前世那多年寡妇生活,已经让她见过了各种形形色色的想在她这里揩油吃块肉的男人。
他们共同的特点就是喜欢无事献殷勤,在吃到肉之前,先给她点甜头吃。
这个少年么,年龄虽然小了那么一丁点儿,但是身体发育得那么强健完美,谁敢保证他的心理年龄没有超越了生理年龄呢?
陆春归眼神里□□裸的疑问,让沈青岩更加不自在了。
有那么一刹那,他甚至想着要不要把山鸡给拿回来。
怎么办,让他拿着山鸡,他害怕陆春归灼热的眼神;山鸡给了陆春归,她怎么还是火一样的眼神。
那种眼神,沈青岩说不清楚,他只能说他从来没有在别人身上见到过这么奇怪的眼神。
“整个山鸡都给我?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陆春归又吞咽了一口口水,非常不舍地问道。她是真舍不得这只山鸡,但她得确定沈青岩的动机啊,这只是个小豆丁,年龄都没有到,她可不想犯罪坐牢。
哦,对了,这个时代,男女作风问题也是必须要重视的,一不小心,行差踏错,可就万劫不复了。
陆春归忘记了她自己此时也同样只是少女一枚,同样都是未成年人,根本就谈不上坐牢不坐牢的。
沈青岩不答,陆春归又紧逼了一句,“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啊?
沈青岩脸红了,立即连连摆手否认,“没有,没有的事。”
“那你为什么突然要送我一只山鸡?”
沈青岩被陆春归火辣辣的眼神盯得差点以为自己个是坏人,“我没对你好。我只是,嗯,看不惯这只山鸡,就想把它捉了 。”
“看不惯这只山鸡?”陆春归一脸狐疑,这样的理由也可以?那请你以后多多看不惯山□□,多捉点山鸡送给我吧。
可是她残存的理智还是告诉她,这样是不行的,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天下没有突然掉下来的馅饼,“你这样说不通,我不要。”
她把山鸡递给沈青岩。
山鸡似乎认得沈青岩就是抓它的坏人,本已安静了好一会儿的,这时又扑腾了起来,可惜扑腾不出什么花样,只能是咕咕咕地低叫了几声。
沈青岩不接,他后退一步,觉得自己真是多说多错,春归姐会不会以为他是个神经病?他赶紧想法补救,“是看不惯,所以就想把它给捉了吃了。但是,我妈不会杀鸡啊!所以就给你。”
“你妈不会杀鸡?”陆春归很是奇怪,很少听说农村妇女不会杀鸡杀鸭的。
“嗯。”沈青岩已经顾不上这个谎言会不会被戳穿了,“所以就给你,我们在这里把它给烤了吃。”
啊?
看着陆春归睁大的眼睛,一双乌溜溜的眼珠子清亮得惊人,沈青岩只好继续编,“我一个人又吃不完,这山鸡又不能带回家,被村里人发现就惨了。”
“为什么不能带回村里?”陆春归又不明白了。
“你不知道?村支书说这山上的活物,不管是山鸡还是山鸟山兔子,都是公社林场的,是公家的东西,不准偷吃。”
哦,原来如此,难怪这林子里的山鸡这么多,原来是村里有规定不准捉。她这个外来人士哪里知道。看来她不懂的事情太多了。
“它们是有人养的?”
“没有,是野生的。”沈青岩看陆春归似乎相信了自己,便说道,“我带了火柴的,咱们找个地方,把这只山鸡烤了吃进肚子里。我不会洗鸡拔鸡毛,我需要你帮我,所以才把鸡给你拿着。要是没有你,我想吃鸡都吃不成。”
洗鸡有啥难的,只要有鸡肉吃。陆春归点了点头,随即看看四周,“可在这里吃不行啊,在这里烤鸡,我怕万一引起火灾,我们两个都变成烤人。”
在这么密的树林子里烤山鸡,那是嫌小命活得太长?万一引发了火灾,茫茫林海,想逃都逃不出去。
“当然不是这里,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沈青岩大踏步向前走,陆春归拎着山鸡跟在后面,专注地看着他的后脑勺,心里嘀咕着,这个人可以徒手捉山鸡了,怎么连拨鸡毛的技能都没有,果然是人无完人,上帝给你开了一扇窗,就得闭上另一扇门。
沈青岩走路的步子极快,林子里落叶满地,没有人行走活动过的痕迹,四周是一棵又一棵接连不断遮天蔽日的木麻黄树。在陆春归看来,根本就不知道哪是东哪是西,可沈青岩走起来却没有丝毫迟疑,也不见他东张西望,好像这树林就像是他的家一样,只管信步往前走。
陆春归亦步亦趋跑着小步跟在沈青岩身后,心里不由得羡慕着少年身高腿长走得快。
她也不算矮,只是女生与男生体型本就有区别,她虽然也算高挑,但跟沈青岩一比还是嫌自己腿短走得慢。
生活在八十年代的小渔村,去哪里全靠两条腿。腿长走得快的真是占便宜啊,去哪里都便利了许多。
正胡思乱想着,陆春归发现沈青岩虽然走得快,也不回头,可也没有把自己给落下。
原来他每快步走上一段,便又缓下来慢慢走上一会儿,就跟饭年散步一样的步伐节奏。等陆春归离他近了,眼看就快追到他了,他的步伐便又突然加速起来。
陆春归每每快走到他身后,就差个三四米距离了,沈青岩便快起来,穿着绿色军裤的大长腿摆啊摆晃啊晃的,就是让她追不上,没法靠近他。
这么三四回下来,陆春归觉得自己像被猫虐坏的老鼠,也没有兴趣再追了,索性放慢了脚步慢慢磨蹭,她就想看看沈青岩等不等她。
万一不等,她还是不能置气,得自己乖乖跟上去。谁让她路痴,不认识路呢?
可让陆春归没想到的是,她一慢,沈青岩也跟着慢了下来,竟然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似的,也真是神了。
她不由得泄了气,她跟沈青岩置什么气呢,是她先怀疑他送山鸡给她藏有坏心思,此时又怎么能怪他和自己保持距离呢?
看了看手里拎着的山鸡,陆春归决定走快一点,早点出了林子,早点解决掉这只山鸡,好祭拜下自己的五脏庙。
没了那些奇奇怪怪的心思,陆春归走起来快多了。
没多久,陆春归发现树与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脚下的落叶也没有那么厚实了,最明显的,就是海涛声越来越响了,一声接着一声,好似万马奔腾。
不一会儿,陆春归的眼前开阔了起来,她眼前出现了一片海滩。
这片海滩,靠近林子的边上爬满了不知名的紫色野花,猛一看以为是牵牛花,然而牵牛花不大可能适应海滩土壤的碱度。陆春归好奇地低头去看,花形倒是挺像的,可叶子不对。
远处的海浪一排接一排,翻滚着扑到岸边,那巨浪目测有一人多高,十分壮观。
金色的沙滩上,那些沙子清透无比,看去平平整整,除了海潮褪去的纹理,竟然没有一个人的脚印,显得十分纯净天然。
陆春归十分震撼,她扔下山鸡,跑在海滩上,回头看自己身后留下的一串脚印,细细密密地串成了一条,连接起了暗绿色的海防林和蔚蓝的大海。
海边的浅水处散乱分布着几块三四米高的大石头,被水冲得光滑,水里的鱼儿、沙粒都清晰可见。
前世里,陆春归去过大大小小的海滩,琼岛知名的天涯海角她也去过,景观自然是不错,当时也是十分惊艳,可现在一看这片海滩,那才是如出水芙蓉般让人怦然心动。
前世那些海滩,人头攒动,满地都是纷乱的脚印,根本不可能分得清是谁的,更不可能在整片海滩上只留下一个人的脚印。连拍个照都得有大把的人当布景。
“真是太美了!竟然还有这么美丽的地方!”陆春归不禁喃喃自语。
“愚蠢的人类。”一个细细的声音说道。
啊?陆春归四处张望,这里没有别人了啊?是谁在说话?
是她幻听了吗?但是刚才的声音分明很真切呀。
她踏步入水,想去追寻那声音的来源,是不是有人躲在海水中的大石头后面,却听得沈青岩大声喊道,“快上来!快上来!别下水!”
沈青岩的声音有些着急,她只好收回了脚步,问,“干什么?水里有什么?”
沈青岩顾左右而言他,“太阳老高了,早点烤了山鸡吃了就回去吧。”
对对对,陆春归想起了正事。
不对,她的正事是捡柴。结果她却在这里赏海景,烤山鸡。
陆春归嘴角不由得露出了一抹微笑,她也没想到她来捡个柴还能有这种口福。貌似每次这种口福都是沈青岩带来的,遇到他就总会遇上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