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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双拳难敌四手啊,正当赵锦书头皮发麻的时候一双手扯住了他。
“赵锦书,跑!”林慕梅拉住了他的手。
不由自主的,赵锦书任凭着那双手跟随着那个声音冲下了台,几步之后,变成了赵锦书跑到前面林慕梅跑到了后面。
就这样,赵锦书把林慕梅护在了身后,沉肩用橄榄球式一步步的把那些想挡住他们的人一个个的撞到在地,那边,林慕梅也没有闲着,她拿着手袋拍打着那些想拉住他们的人。
出了酒吧门口,赵锦书凭着从前的那点对这里的记忆,七拐八弯的,把那些在他们后面追的人甩远。
闪在了一处拐角处,两个人身体贴着了墙上,躲进了那片阴影中,屏住了呼吸,一会,十几个人骂骂咧咧的从他们的面前经过。
等到那些脚步远去了,听不见了,林慕梅咯咯的笑了起来,声音悦耳,在狭长的小巷中回响着。
这个罪魁祸首,赵锦书暗骂了一句,随着,也受到了那笑声的牵引,跟着也笑了起来,越笑越欢。
这刻,他们是孩子,正在和一群大人们玩游戏的孩子。
直到,笑得快没气了,两个人同时的停住了笑,在一半灯光一半阴影中互望。
“脚疼吗,林慕梅?”赵锦书低头看了林慕梅的脚一样。
这个女人,今晚穿着十二寸的高跟鞋跟着走了,跑了加起来有几公里的路,现在,脚一定很疼吧?
林慕梅耸了耸肩,表情柔和,柔和的愀着他是,说。
“刚刚,赵锦书为林慕梅干的一件疯狂的事情。”
“我知道。”赵锦书头靠在了墙上,昂望着夜空,浓墨一样的夜空:“原来,为林慕梅做疯狂的事情是这么的过瘾啊,要是知道会这么过瘾,我早就这样做了。”
她在笑,笑得极为欢喜的模样:“锦书,我一直好奇,喜欢茱莉亚罗伯茨,喜欢骷髅项链时期的赵锦书到底是什么样子,刚刚,我好像看到了。”
她手一伸,拳头捶在了他的胸前,模仿了充满江湖气息口气:“好小子,挺帅的嘛。”
她的手贴在了他的胸前,和他的心上距离那么近,近的让赵锦书此时此刻心里揪着了起来,以后,想必,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时刻了吧。
手盖在了她的手上,眼睛依然的盯着夜空,那声音凝结着惆怅:“林慕梅,会不会有一天你会忘了我的脸,只记得赵锦书,记得赵锦书的身高年龄,记得赵锦书的喜欢爱好,也记得赵锦书说过的一些话,独独的记不住赵锦书的脸。”
锦书哥哥今晚有点多愁善感呢?是啊,离别前的夜晚,理所当然的可以多愁善感,不然,她的眼角怎么水蒙蒙的一片。
“不会的,不会忘了锦书的脸的。”比这巷子还要悠长的是慕梅的声音,如是的说着。
这小巷,呵气成霜。
慕梅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呼出来的气体让眼前又是迷迷蒙蒙的一片。
赵锦书听到了林慕梅的声音在耳畔说着,不会忘了锦书的脸的,就是有一天我的眼睛看不见了,我也会像瞎子摸象一般的找寻到锦书哥哥的轮廓。
缓缓的,林慕梅伸出了手,手指在空气中比划着,极为的缓慢,手指在空中缓慢的流动着,声线在流淌着。
“这是锦书的眉毛,又黑又浓的,不是特别的好看一皱起来就像一只在扭动的毛毛虫,这是锦书的眼睛,大又明亮的只是不是女孩子们喜欢的那种狭长形状的,却是让女孩子们会感到安心的信任的,这是鼻子,赵锦书轮廓中最为出彩的部分,就像水墨画里山峰的脊梁,这是锦书的嘴,锦书哥哥的嘴巴可是不太好看着呢,太厚了,一笑起来傻乎乎让人忍不住的想亲近,这是锦书的下巴,很刚毅,怎么看都是一个好人的象征。”
慕梅手呵出来的气中比划着,浅浅的笑了起来。
“赵锦书有着一张女孩子们都会信任着的邻家哥哥的脸。”
赵锦书摸了摸自己的脸,苦笑,只是那笑中还带有了那么一点的欣慰,通过林慕梅,他好像看到自己生活中那些被自己所忽略的表情了。
“林慕梅不会忘了赵锦书的脸的,林慕梅也不可能忘记赵锦书。”
慕梅昂望起了天空,想起了第一次躲在赵锦书屋檐下的自己,全世界都在下着雨,漫天的雨点让全世界就只剩下了那方屋檐和在屋檐下的自己,赵锦书就这样闯入到了她的生活,亲人情人一般的。
“锦书,你知道吗,十多岁的时候,椿妈妈给我请了一位中文老师,那是一位有点近视眼的老太太,有一次她在念道落叶归根的时候落泪了,我的中文老师住在了长江那一带,在她八岁的时候家乡发生水灾,她的父母在水灾中不见了,后来,一对英国夫妇领养了她,十岁的时候,她跟随着那对英国夫妇来到了伦敦。”
“我的中文老师说她离开家的那一年,果园里有杏花开得正欢,从此后,家乡里漫天遍野的杏花追随着她来到了伦敦,盛开在了她的梦里头,我的中文老师最喜欢说她小时候的事情了,说小时候她的鬓角戴着母亲给她摘的花,被父亲驼在了肩上经过了乡间的小路,说他们家那头倔强的黄牛,说他们家总会漏风的房子,说房子门前的菜地,说她在院子里种的果树,说阳春三月果树上结着的那会酸出眼泪来的桃李,说在春天里头常常和她做迷藏的蝴蝶,说他们那里流传着的很是土气的歌谣,她一说起了那些表情就可爱得像一个小姑娘,而我总是傻傻的听着,每当她说起这些时我总是特别的羡慕,那是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着的家乡,而我没有。”
顿了顿,慕梅勾了勾嘴,手缓缓的按在了心上。
“开始,在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我心里很难过,后来,渐渐的,不会了,在慢慢流淌着的岁月里头,赵锦书成了林慕梅那个爸爸的肩头妈妈的温柔的怀抱,赵锦书成了林慕梅那个会漏风的房子,成了她种在自家院子里会结出酸得会让你掉眼泪的果子的果树,成了那些开在梦里头漫山遍野的杏花,成了那些会和你捉迷藏的蝴蝶,成了那支唱起来会让你热泪盈眶的土气的歌谣。”
“赵锦书是林慕梅的那一方萦绕在心头的家乡。”
“赵锦书让林慕梅不再有遗憾了。”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遗忘自己的家乡。”
赵锦书的眼眶里刺刺的,这个小女子,这个小女子呵!
两个人一起手牵手背靠着墙上,两个人一起昂望着天空,据说,这是一种控制住眼泪的好办法,这样,眼泪就会一直留在眼眶中,空气会把那些液体蒸发掉。
“林慕梅,今晚你挺多愁善感的。”
“赵锦书,今晚你也挺多愁善感的。”
“慕梅,等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们一起搭档去参加沙拉哈沙漠马拉松吧。”
“好,到时,我们就一起,去,参加沙拉哈沙漠马拉松,目标是,跑完全程。”
那时,赵锦书五十岁,那时,林慕梅四十六。
“锦书,明天不要来送我。”
“好,明天我不会去送你。”
提着高跟鞋,慕梅蹑手蹑脚的想偷偷的溜到了浴室去,还好,这个时候已经够晚了尤连城应该是睡着了,房间就一片黑漆漆的就留下了天花板上一点点的类似星星般的亮光,经过了客厅,慕梅松了一口气,这个时候要是让尤少爷看到她这幅德行会发飙的,披头散发,巨红巨红的嘴唇,走路一拐一拐的,刚刚进会所时所有的人怪物一般的看着她。
“拍”一声,客厅的灯亮了起来,尤连城坐在了角落的圆形休闲椅上,温柔的愀着她举手打招呼。
“嘿,夜游女神,回来了!”
那声音。。。。慕梅打了一个冷战,堆砌起了笑脸,移动着小碎步,停在了他的面前,蹲下,把头搁在尤连城搁在沙发扶手上的手上,用让她起鸡皮疙瘩的声音。
“连城,你在等我啊。。。”
尤连城狠狠的盯着林慕梅,冷冷的。
“怎么?赵锦书有没有为今晚的你神魂颠倒,红色高跟鞋有没有让赵锦书的口水掉下来。”
呃。。。。
“连城。。。”慕梅顶着一张脸老厚老厚的,撒娇:“连城,我的腿疼死了,赵锦书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硬是让我穿着十二公分的高跟鞋跟着他走了几公里的路,现在我腿还在发抖。”
尤连城将信将疑的,目光往下拉,那双高跟鞋的鞋跟可不低,如果按照林慕梅所说的那样那该得多疼啊。
慕梅主动的把脚伸到了尤连城面前。
靠!!!!靠靠!!!!赵锦书,你这个该死的,还真是不解风情的男人!!!!就像他的长相一样,林慕梅的脚多可爱啊,他怎么舍得?
呃。。。赵锦书应该是没有机会体会到林慕梅的脚有多可爱的!想到这里尤连城的心里好过一点。
柔柔的光线下,慕梅洗完澡,躺在了贵妃椅上,尤连城正在给她的脚上药,咬药凉凉的,缓解了脚跟的疼痛,可是尤少爷还嫌药不够凉,把嘴巴凑近她脚的伤口,轻轻的吹着。
他表情专注,仿佛此时此刻给她上衣是世界第一重要的事情。
慕梅愀着,愀着,心里一片的柔软,那柔软是幸福,可以让人因为感激会忍不住落泪的幸福。
明天,他们就要到巴西去了,住在同一个房子里,一起生活。
“连城,我们明天真的要到巴西去了吗?”渴望幸福的人对于每一份即将降临的幸福总会表现得患得患失,因为太渴求了,因为太珍惜了。
他抬起头来,愀着她,手往她的鼻尖一点,笑。
“是的,是的,林慕梅,明天,我们就要到巴西去了。”
那晚,慕梅梦到了那片黄金海岸,梦到了自己,站在了海边笑得无比的灿烂。
作者有话要说:是的,是的,林慕梅和尤小白明天真的会到巴西去了,举手保证(貌似我的人品有点不好哟~~
PS:把两章拼成一章了,明天要和朋友们到商场去血拼所以会一整天不在家,明天应该不会更文,年底了时间不够用啊。
105、爱(13)
十二月五号,古香古色的日历上注明着;吉日;宜出行,宜嫁娶;宜安家。
北京清晨下了一场小雪;小雪断断续续的延续了个把钟头,九点多的时间里;四合院,慕梅站在了屋檐下望着四四方方的天空;零星的雪花落下;初生的日光隐在了雪光中;尤连城拉着她的手;手心温暖。
这里是属于林慕梅想留给自己孩子的;她会告诉她的孩子,在这里她和他们的爸爸曾经发生过一些什么,她会带他们来到这里,去认识老老的北京城,从那些古老的胡同,四合院开始,一点点的让他们了解这东方古国的文化精髓。
“慕梅,我们走吧。”
手被尤连城牵着,走过了红红的褐色的小走道,从贴着年画的窗前经过,跨出了三十公分高的门槛,拉上了漆着红褐色的大木门,给大木门上锁,手从大木门变划过停在了那个圆形的长得虎头虎脑的灯泡上。
再见了,小家伙,应该是很久很久后才会再见吧。
坐着会所为他们安排的车上,车子从开出了窄小的胡同路。
十点左右,车子开在了高架桥上,雪停了,阳光狂泻而下,落在了高架桥两侧类似于钢琴装饰上,在雪光的衬托下,如摄影机勾勒出来的迷幻镜头。
慕梅手贴在了车窗玻璃上,对着满满的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