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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了。”凶女人惹不得,特别在她杀价的时候,他还是闭嘴好。
“既然您都知道咱们的身分了,能不能算得便宜一点儿,啊?”
“岂止算便宜,这两匹马送给您们都行!”在这各扫门前雪的时代,居然还有像他们如此知晓大义的兄妹,他可不能落人后。
“您这两匹马要送给咱们?”闵斯琳喜出望外,这价也杀得太彻底了吧?一毛钱都不必付。
“统统送给您们了!”店家豪情万千,一开口就送掉两万钱,乐得闵斯琳笑逐颜开。
“谢谢店家!”
皇甫渊本来还想再说些什么,却遭到闵斯琳一记铁子拐,差点把他打成内伤。
再这么打下去,他迟早会变成残废……
于是,他们这么欢欢喜喜带走两匹马,没花一个铜板,就连鞍具都是免费,店家还特地为了他们装上两张皮制的软垫,这下未来的旅程可舒适了。
“……你这么平白无故收了人家两匹马,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坐在柔软的垫子上随马匹移动,皇甫渊舒适是舒适,但总觉得良心不安。
“哪有平白无故?”闵斯琳不服气地反驳。“咱们本来就是要送东西给唐将军,而他又是朝廷倚重的大将,咱们也算是为朝廷尽力。”只是他们运送的内容,比较接近男女私情,和国家大事……唔,多少有点关联,就算白拿人家两匹马,也不为过。
“这是什么歪理?”明明就是白拿人家的马,还一脸理直气壮。
“现在先别计较这个。”大不了等他们找到唐将军,再把马还给店家。“你说,下一步该怎么走?”
“当然是先去居延置,还有别的选择吗?”以前他们一直以为陇西就是指狄道,但实际来到汉朝以后,才发现所谓的陇西,是指陇山以西的地方,是一个大郡。而居延也跟他们在明朝的认知有所出入,他们一直以为居延是位于张掖的居延县,没想到竟只是一个叫“居延置”的要塞,而且距离要比他们原先的认知短得多了。
“可是,万一咱们到了那儿,才发现唐将军随军出征,又该怎么办?”岂不是白跑一趟?
“即便如此,咱们还是得走一趟,至于能不能顺利找到唐将军,就看运气了。”除此以外没有别的路可走。
“你说的对,也只能这么做了。”闵斯琳点头同意道。
于是乎,两个人又继续朝下一个目的地前进,只不过这回多了两匹马。
嘶嘶!
仰天长啸,英勇得很哩!
第二章
从长安出发,到居延置大约四百五十里,沿途会经过几个驿站,但这些驿站都是官方设置,一般百姓根本无法使用。如果想投宿,还是只能栖身在民间私设的旅舍,而且越是往北,规模及设备就越小越简陋,旅舍与旅舍之间的距离亦越拉越远,因此在出发前必须要有万全的准备,否则很容易冻死或饿死在罕无人烟的荒野,成了无主冤魂。
闵斯琳和皇甫渊足足买了好几袋的补给品才上路,此行路途遥远,他们对地形又不熟,有道是有备无患,只是负责驮物的马儿比较辛苦就是。
担心会被徐姓士族派来的杀手追上,他们几乎是一买好补给品便开始赶路,尤其是皇甫渊更辛苦,除了得照顾闵斯琳以外,还得时时刻刻注意后面有没有追兵,就怕一个不小心被杀手突击。
这所有一切,闵斯琳都看在眼底,也十分感激他,只是嘴巴说不出口,其实内心感动得要命。皇甫渊也是同样情况,自从来到汉朝以后,他们就一直不断在逃亡,一般姑娘家早就受不了,可她一句怨言都没有,再辛苦都咬紧牙关撑下去,真的非常坚强。
两人着实赶了一段不算短的路,直到马儿口渴了,他们也累了,两人才商议停在一条溪边休息,顺便吃干粮、喝水补充体力。
微风徐徐,今儿个倒不失为一个赶路的好天气。
“再跑个十里,就有旅舍了。”闵斯琳一边啃干粮,一边摊开手中的竹简仔细看上头的标示,这是她好不容易才弄到手的地图,绝不能丢。
“你上哪儿弄来这玩意儿?”他指指她手中的竹简,用竹片串成的竹简上面写满了文字,还画了些图,看起来颇有重量,难怪她的马跑得特别辛苦。
“买来的。”花不了几文钱。“早上买干粮的时候,瞧见有人卖这玩意儿,虽
然有些重量,但对咱们很有帮助,我毫不犹豫就买下来了。”没办法,这年头只有贵族或有钱人才用得起丝帛写字,一般小老百姓只用得起竹简,就算沉重也只得将就。
“原来如此。”这个时候,他们不免怀念起明朝的纸张来:白麻纸、宣纸、藤白纸、竹纸、各类粉笺,要什么纸有什么纸,无聊时还会拿来折纸鹤,想想还真浪费。
“幸亏还有旅舍,不然咱们就惨了。”越往北行就越荒凉,旅舍也越少。
“是啊!”皇甫渊一脸笑意地看着闵斯琳小心翼翼将竹简卷起来绑好,不得不佩服她真的很有办法,连这玩意儿都能弄到手。
眼光精准,头脑灵活,懂得做生意,又善于骑马,她还有什么不能的?
皇甫渊摇头叹气,有关她的一切,已经超乎他对一般女性的认识,难怪坊间都流传她是个异类……
等等!
皇甫渊突然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她成天这么跑来跑去,也没瞧她哪一步踉跄过,难道她——
“你没裹脚?”他想什么问什么,差点没有吓坏闵斯琳。
“你说什么?”她愣了一下,不是听得很清楚……
“你没裹脚吗?”他再说一次,这回她听清楚了。
居然当面就问人家这个问题,这个男人实在是……
“你说话真直接。”她指责道。
“我以为你不喜欢拐弯抹角。”他无辜地看着她,不晓得自己哪里做错。
重申一次,这个男人真讨厌!
“对,我是没裹脚,那又怎么样?”没裹就没裹,犯法吗?大不了嫁不出去,不嫁又不会死。
“我没说怎么样啊,你干嘛那么激动?”他更无辜了,他只不过随便提了一句,她就像被蜜蜂螫到一样跳起来,不裹脚真的有那么严重吗,值得她为这种小事发火?
“我、我……”他太冷静,她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你干嘛突然问我这个问题,害我吓一跳!”
“我只是看你骑马骑得很好,又四处活蹦乱跳,不像一般千金小姐连路都走不好,一时好奇才问的。”没有别的意思。
“是、是吗?”早说嘛!害她以为他存心取笑她。“下次要问这种问题,不要突然开口,给我一点时间准备……”
回答这种问题需要什么时间准备?简单一句有或没有就好了,难道还要先把楚辞复诵一遍,她才有办法回答?
“咳咳!”闵斯琳不自在地咳了两声,显示她真的很在意。
说不定把楚辞复诵一遍对她来说还比较简单,至少不会像被蜜蜂蛰到。
想到她居然这么在意,他就觉得有趣,忍不住闷笑。
闵斯琳见状即刻脸红,这可恶的家伙,嘴巴明明说无心,嘴角却动个不停,还说不会取笑她。
“没裹脚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我没裹脚,不是也活到了二十岁?也没有怎么样!”她终于忍不住爆发,却也在无意中泄露了自己的年龄,给皇甫渊逮到取笑她的机会。
“原来你已经二十岁,是个老姑娘了。”他到现在才有幸知道她的芳龄,失敬哪!
“你、你自己还不是很老!”她真是大嘴巴,连这种话也说出口,这下更丢脸了。
“我二十五岁。”应该还不算太老吧?至少还没有老到走不动。
“那你也是老男人了。”她不甘心地反驳,怎么样都不肯认输。
“老男人配老女人,正好。”天作之合。
“啊?”这是什么意思……
“搞了老半天,咱们都是‘过时’的人。”男十六岁、女十四岁以前成婚,叫“先时”;男二十五岁、女二十岁以后尚未完婚,叫“过时”。先时者易夭,过时者易病,过早或太晚都不好,他们都已经错过了成婚的最佳年龄。
“谁、谁跟你过时啊?”可恶,害她的心狂跳了一下,结果还是想取笑她。“告诉你,我可是还很有活力,不像你……干嘛这样看着我?”奇怪,他取笑她是老女人,她不过稍稍反击了一下,他就一副委屈莫名的模样盯着她,到底谁比较过分……
“咱们一定要如此针锋相对吗?”凝视了她一会儿,皇甫渊无奈地问道。“咱们就不能像朋友一样聊聊?”他只是想跟她开玩笑,想跟她轻松愉快地聊天,可她每次的反应都教人失望,他都快没信心了。
“呃,我……”闵斯琳愣住。多少年来她一直被教导要恨皇甫家,要扳倒皇甫渊,从没有想过他们可以不必如此,上一代有上一代的宿命,他们这一代不一定得照着既定的命运走,他们可以是……朋友。
“我——”只是,他们对立了太久,忘了和解的感觉,希望现在开始学习还不晚。
“也不是不行啦!”她怪不好意思的。“不过,咱们要聊什么?”
聊什么?这倒是个问题。他光想着多了解她,却忘了抓方向,到底该聊什么呢?
“聊你为何这么热中寻宝好了。”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古玩买卖,不过她既然喜欢这么说,就任由她了。
“因为寻宝很有趣,又可以打败你,我当然热中。”
……很妙的回答,她还真诚实。
“撇开两家的恩怨不说,你真的觉得每天这么东奔西跑很好玩吗?”
皇甫渊不经意的问话,又让闵斯琳顿了一下,脑海里开始浮现过去她为寻宝所冒的风险。
她想起有一次为了在购买前辨别宝物的真伪,她假扮女仆混进一个卖方的家里,结果被识破,差点来不及逃出来,那次真惊险。接着又想起她为了赶路,经常在船上睡着,有好几次差点落水。过节的时候,其他姑娘都打扮得漂漂亮亮赶庙会或是到处串门子,就她一个人孤伶伶地提着包袱出外旅行,那场面,想起来都辛酸。
“好、好玩啊!”即使如此,她还是嘴硬不想承认,自己一点都不快乐。
“看你的表情不像。”他一把戳破她的假面具,戳得她哇哇叫。
“你凭什么这么认为?”明明就很好玩……
“不相信的话,你可以把身上的镜子拿出来照照看,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他也不跟她争,要她自己看。
闵斯琳拿出玉娘留下来的铜镜,不自在地照了一下。镜中的人儿,脸上满是犹豫,看不见喜悦,也察觉不出兴奋,只有认真思考过的茫然。
“真正快乐的人,不会是这个表情,应该要带着微笑才是。”不为任何目的,只因为内心冲动,强烈地想要拥有某样事物,这才是真正的快乐。
闵斯琳没想到会在镜中看到自己郁闷的表情,她一直以为自己很喜欢寻宝,很喜欢自由,结果竟是?
“我一直觉得很奇怪,为什么你不学学其他姑娘家,乖乖地待在家里就好?特别是你的家世又这么好,只要打扮得漂漂亮亮,做做女红,就可以享受荣华富贵,干嘛还要出外冒险?”虽然知道她是为了打败自己才出来抛头露面,但他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因为我有一双锐利的眼睛,不好好利用,就太可惜了。”闵斯琳解释道。“再说,如果我只是待在家里什么都不做,会得不到我爹的认同,所以我才那么努力。”况且她也是真心喜欢那些古董,只是偶尔会累,偶尔会迷惘,这也是人之常情。
“你想获得你爹的认同?”他想起京城盛传她和闵斯珣不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