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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禅-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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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上帝是否存在,我想自己大概属于“不可知论者”;我也不关心耶稣的事迹是真是伪。
  基督钉十字架,对我来说只是一个象征:一种“精神能够战胜肉体”的信念。
  当然我明白“衣食足然后知荣辱”这个道理——假如你对一个饥饿中的非洲贫民说“精神能够战胜肉体”,他只会觉得这是一个残酷的笑话。可是当人已经得到饱暖后,思的想的还只是更多的饱暖,那也是另一个笑话。
  何况当今世界的贫穷,绝大部分还是人为的。缺乏了公平与同情的精神,而继续把地球上一切都简单量化,贫穷,看来还是会继续下去。
  那一夜,我在随身的笔记里记下当天的日期,然后写道:“龙拜死了。”
  我当然没有真的把自己小说里的人物当作朋友——虽然他们当中许多确实有我自己或我认识的人的影子。龙拜也不是我特别喜欢的角色,可是一个已经在我的写作生命里存在了超过十年的人物(回想起来,第一次下笔写他时,我还是个学生),蓦然要把他“杀死”,心里总是有种奇怪的感觉。说不上是悲哀或可惜,好像有点不舍,没有遗憾。
  时间,有人说它能令人淡忘。我却觉得刚好相反:时间令一切沉淀,浓得化不开。
  我从小就是对什么都不舍得的人(不想用上“念旧”这么沉重的字眼)。别的孩子换新书包总是兴高采烈,我却总不舍得把旧的抛弃,仍然收到某个角落。最后都是给母亲悄悄丢掉。
  到了今天,母亲还是抱怨我不肯丢东西(尤其是书),塞得满屋子都是。
  “万般带不走”,这确是智慧之言。可是既为凡人,只要在世一天,总是希望把能留的都留住。
  尽管人生还是必然要不断地失去。失去物件。失去人。
  这本书,仅献给我一年前去世的父亲。
  乔靖夫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卷七 人间崩坏
  前情提要
  一切从大地上一场最惨酷的战争开始。年轻的鲜血与枯骨,堆叠成权力与威望的台阶,也同时孕育出一个最强的暴力集团。于润生、狄斌、龙拜、葛元升、齐楚,还有野性的镰首。六人因为一次荒诞的刺杀任务而相遇,以鲜血结为托付生死的兄弟,矢誓向世界讨回他们应得的一切……
  战争随着震撼历史的“关中大会战”而落幕后,他们才踏进真正的战场。身处空前伟大的繁华都市漂城,在首都第一大帮会“丰义隆”支持下,他们一夜之间消灭敌对的“屠房”,立起“大树堂”的旗帜。然而狂暴的刀手葛元升却也在这一役中牺牲了。
  在于润生领导下,“大树堂”迅速茁壮扩张,为了向权力的更高处爬升,于润生不惜布局弑杀“二祭酒”庞文英,获得向首都“丰义隆”进发的机会,可是也因此失去还未出生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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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镰首和狄斌,于润生进入“丰义隆”的权力核心,与“六祭酒”章帅与野心家蒙真,合力斗倒了权倾黑白的“大祭酒”容玉山父子;不料斗争到了重要关头顿生丕变,蒙真以巧妙计谋尽收容系势力,加上身任“三条座”盟主,顿成首都黑道第一人;齐楚也在新任“丰义隆”老板章帅的鼓动下背叛于润生。龙拜遇弑,漂城失陷,宁小语被掳,“大树堂”陷入前所未有的绝境……
  第一章 色即是空
  浑身乏力的张小棠软软俯伏在宰猪的木桌上。脸颊紧贴粗糙的桌面,嗅着木头散出那阵阵的生肉腥臭气味。
  九岁的赤裸身躯雪白而瘦小,细嫩的股臀上遗留了一滩浓浊的精液。
  屠户关阿金坐在椅子上喘息,那长满硬毛的肚皮在上下起伏。阳具已经软了下来,却仍然饱胀。
  张小棠脑海一片空白,眼睛茫然瞧着密闭房间里那点摇动的油灯火光。
  过了不知多久,他才强自撑起身体,离开了肉桌子。全身的骨头关节都发疼。他深吸了一口气,才捡起地上的衣服慢慢穿上。
  关阿金把一块用草绳束着的猪肉,连同两个铜钱抛到桌子上。
  “快滚。”
  “娘,我回来了。”张小棠揭开门帘,拖着疲乏的脚步走进家门。“今天有肉吃。”
  母亲仍然躺在屋里唯一的床上,没有回答他。他也没有看她一眼,径自把猪肉,还有刚买回来那小包糙米放在炉灶旁,然后蹲下来扭折柴枝生火。
  拌着猪肉的稀粥煮好了。张小棠瞧着嗅着,吞了一口唾液。他忍住立刻就把锅里的肉片捡进嘴巴的冲动。肉是给母亲吃的,吃肉,她的病才会好。
  他走到床前。
  “娘,起来。可以吃了。”他摇了摇盖在薄被下那瘦得像骷髅的身躯。
  没有反应。
  他摸摸母亲露出被外的手掌。
  僵硬而冰冷。
  他把手伸到母亲的口鼻前。
  他继续就这样保持伸臂站立的姿势,一动不动,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直至黄昏完结,屋子里一片黑暗。
  直至锅里的猪肉稀粥彻底凉掉。
  五天之后,在那宰猪的房间里,张小棠趁着完事后的喘息,把一柄挑骨头用的尖刀,狠狠捅进关阿金的咽喉,然后把猪肉铺子里的零碎银子全部拿走。
  他躲了十二天,最后给两个男人找到了。
  “小子,你有够狠的。”其中一个男人捏着他的颈项说。那只手掌很大,似乎一用力就能够把他的颈捏断。“你多大?”
  “十三。”他撒了谎。
  “要不要跟我们?”男人不怀好意地微笑。“保准你每天有饭吃。”
  “好。”张小棠没有任何思索就回答。
  “你姓什么?”
  “姓张。”
  “是‘弓长张’?”


  这次他想了一阵子。
  “不,是文章的‘章’。”
  他就是这样跟了这两个男人走。
  两天后,他烧了一张黄纸,喝了一口混着别人与自己鲜血的酒。
  那时候他才知道,自己加入的是在东都九味坊崛起的一个小帮会,帮会的名字是“丰义隆”。
  两名老仆人把那张锦织布盖掀开来,“丰义隆总行”的厅堂里顿时扬起一阵灰尘。
  露出来的是一把交椅,梨木材料因为年月已久而变成了深沉的褐色。手把和椅背周围刻纹了各种象征祥瑞的异兽与符号浮雕,手工甚是粗糙俗气,跟庙宇里那些廉价的神鬼造像装饰无异,一看就知道椅子并不是什么高级货色。
  自从韩亮因病瘫痪了之后,这张椅子已经很久没有人坐。
  老仆拿起干净簇新的布巾,慢慢地仔细抹拭椅子的每一寸,温柔得就像爷爷替刚洗完澡的孙儿抹身一样。
  他们是“丰义隆”初代老板韩东开帮立道硕果仅存至今的两人,五十年来都只是低层的帮员,没有立过任何重大的功劳。维护打理九味坊这座总行,是他们人生中最大的荣耀。
  直至确定椅子已经完全抹干净之后,他们方才不发一言地退开。
  章帅朝着这交椅一步一步走近。厅里再无其他人,四周寂静得很,他每走一步,就听见自己的心跳快了一点。
  终于走到椅子跟前,章帅伸出手掌,轻轻触摸到交椅的把柄。
  那一刻,他的呼吸屏住了。
  章帅闭起眼睛,手掌继续轻柔地沿着把柄摸上去,那简直就像是爱抚。他的脸上现出兴奋的红晕,也露出难得一见的衷心笑容,呼吸亦变得急促。
  章帅睁开眼睛,一直盯着椅子的座位,视线再也无法移开。手掌终于忍不住,紧紧握着那把手。
  “这么多年了……”
  章帅无法自已,把心里的话都说出口。
  “……终于能够坐上它。”
  蒙真轻轻地把房门关上,然后用更轻柔的脚步走过房间。房里的桌子上只点了一盏小油灯,还加上一个米色纸罩,昏昏黄黄的灯光令房间显得很温暖,比黑暗更易令人入眠。
  蒙真走得很小心,避免碰上房里的任何东西。他站立在床前。
  被窝里的帖娃睡得很熟,鼻翼随着呼吸微微收放,雪白瘦削的脸颊现出红晕,长长而弯曲的睫毛不时颤动,就像小孩子。
  ——就像蒙真七岁时第一次看见的她。
  他垂头凝视了许久,终于忍不住伸出手掌,轻贴在她的脸颊上,感受着她的温度。
  帖娃醒了。她没有睁开眼睛,只是身体在被窝里耸动了一下。从那手掌的气味,她知道是自己的爱人。她也伸出手来,按在他的掌背上,令他的掌心更紧贴自己的脸。
  “吵醒你了。”蒙真微笑着低声说。
  “这么晚?没事吧?”
  “没有。”蒙真的话中有一种镇定人心的力量。“一切都很好。”
  “那就好了。”帖娃睁开眼,看见了蒙真那蓝色的眼睛与围着髯须的温柔笑容。
  许多年了,蒙真从来没有如此满足。取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包括地位,也包括女人——那感觉是何等痛快。尤其是经过如此漫长的忍耐与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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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帖娃身边发出了声响。是那个已经七岁的女孩,半睡半醒地翻了一下身子,睡相跟母亲几乎一样安静。
  帖娃清楚看见,当蒙真的视线转移到女孩身上时,那笑容僵住了。
  她放开蒙真的手掌,坐起了上半身,双手抱着女儿轻轻拍哄,有意无意间像是把蒙真挡在外头。
  “你别担心。”蒙真收起笑容。“我早答应过,会好好待她。你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不管她父亲是谁。”
  “真的吗?”帖娃转回来,紧握着蒙真的手掌,灵动的大眼睛像是哀求。“你不要骗我。”
  “从小时候开始,我什么时候骗过你?”蒙真感到自己跟帖娃之间像突然多了一层隔阂,可是他仍勉强挤出笑容。“相信我,以后一切都会很好。”
  帖娃闭目点点头,投进了蒙真的怀抱。
  蒙真轻抚着她微鬈的长发,他的蓝眼睛却仍然睁着,闪出坚定的亮光。
  这么辛苦拿回来的东西,他永远都不会再放手。
  骠骑矛  五千零八十四
  步战神威矛  二万五千七百六十五
  环首铁刀   一万零八百零七
  朴刀   三千五百七十整
  鬼头木镶铜盾 九千四百四十二
  卸雨盾  一万八千七百三十七
  “小黄”把这本列满密密麻麻项目数字的簿册放回桌子上,揉了揉疲倦的眼睛。
  巨大的仓库里气势森然,四周堆放的全部是杀人与防止被杀的器具:成束的尖利矛枪与箭矢;还没有配鞘的砍刀堆在竹箩里,散放出慑人的寒光;战甲部件和盾牌分类排列在比棺材还要大的木箱中;三人合抱的攻门木桩横卧在地,前端镶着恶兽造型的钢铁突头;还有收卷起来的各种颜色号令战旗……
  “小黄”扫视了四周一轮,神色十分满意。能够在短短数年间搜集足够的物资,生产出如此数量庞大的精良军械,大部分都是他的功劳。
  他的打扮跟身在漂城时截然不同:一套手工精细的绣织华服;只有贵族才具资格顶戴的金丝冠;柔软的皮靴子;嵌了翠玉的腰带左侧,吊挂着一个巴掌大的黄金令牌,上面镂刻着已很少人看得懂的古文字。
  “小黄”坐着默想了一会儿,然后拿起搁在案头角落的那个鹿皮信封,封口的火漆印早已撕破。
  他其实并不姓“黄”,可是这封信确是给他的。
  他的手指头在鹿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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