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娃是谁?李娃不是别人,正是西夏公主李若兰。
早在十七年前,在万山荒谷那一场大战之后,她亲眼目睹了白胜的神威,又幸而利用白胜许下的承诺得以保住一命,在木婉清、钟灵等人的帮助下跟随段正严一行人返回了大理国。
那时候他原本已经心灰意冷,只想在段正严几位夫人的庇护下生出腹中胎儿,再调教孩子长大。便即了此残生。
但是当她生下那孩子之后,几年光阴过去,就发现这孩子长得浓眉大眼一脸憨相,没有半点林灵素的仙风道骨,更没有白钦的俊逸清秀,咋看都是武松的种。
再想传授儿子武功之时,却发现这孩子天资极差,心性很是鲁钝,这样的孩子能成什么气候?
她越看越不顺眼,越看越觉心烦,就有了遗弃这孩子的想法。她一向是个果决的女人,这念头一经滋生便再也遏制不住,索性把孩子交给了木婉清,谎称思念故乡父母,想要回家省亲,而后离开了大理。
临走之时,她给儿子留下了一个名字叫做武三通,但是当时段正严已经给这个孩子起了一个名字,段正严好歹也是一国之君,金口玉言无可更改,于是武三通这个名字就用在了这个孩子的儿子、也就是她的孙子身上。
(此段前文已有提到,详见本书第八七一章 )
离开大理国,李若兰自觉武功与白胜相差过远,便想要找一个地方继续提升武功。
要练武功,首先要做的就是回到万山荒谷,去找回她藏在那里的探宝玉马,当初她在万山荒谷之中没敢把这只玉马带在身边,是担心被白胜当做战利品“缴获”了去。
从前林灵素曾经给她说过这只探宝玉马的妙用所在,此物既可以找到神兵利器,也可以找到仙家法宝,端的是妙用无方。
自己藏的东西当然找得到,找到了探宝玉马之后,她就带着玉马去了松江流域,去寻找陷空岛坍落的地方。
就在曾经的陷空岛上,她曾经亲眼目睹了岳飞得到沥泉神矛的过程,随后又在碧螺岛看见了李清照的神奇进步,还曾经在万山荒谷亲眼看见白钦白胜兄弟两人武功的陡然提升,她认为那必是白胜从陷空岛得到的两册秘籍起到的作用。
那么陷空岛附近是否还会蕴有宝物呢?她觉得有必要拿着探宝玉马去试一试。
为了实现这个想法,她苦练泳技,从长江之中顺游而下,一口气潜到了陷空岛遗址,找到了那座水下洞府。
即使是当初的白胜也没能发现,那座水下洞府竟然是别有蹊径的,当然这或许是因为在陷空岛坍落之前那条蹊径没有暴露出来的缘故,但是这条水下密道却被她李若兰发现了。
她沿着这条充满了江水的密道继续潜行,在走过很长的一段之后发觉江水竟然变成了海水,却是来到了东海之中。
正自嘲自己的这趟寻宝之旅徒劳无功之时,玉马竟然亮了起来,并且指引她找到了一座水下山峰。
等她到了山峰之下,那玉马却突然脱手而出,飞入海水深处不见了踪影。
她当然不知道,这是玉马的原主广成子在找到杀害童子的元凶金箍大仙之后把玉马收回去了,只觉得懊恼无尽,深悔不该来到东海,以致于奇宝丢失。
正懊恼时,却发现在这座水下山峰上面竟然有着人工修建的路径和洞府,摸索着走将进去,就看见了遍布各个石室墙壁上的武学。
这座水下山峰不是别的,正是白胜撕裂虚空前往小南天的地方,天姥山。也就是后世明朝时期令武林人士闻风色变的侠客岛。
侠客岛上的武功人人皆可修炼,但若是想要练至大成,也就是将最后一间石室墙壁上的蝌蚪文学会,那是必须要有极其高深的内力才能够。
李若兰本就是服用过天魔丹的内家高手,其一身内力在当世足以排入前十,她这身内力若是拿到明朝则至少相当于五个方证大师或者任我行那样的人物,比之那个练就了一身匪夷所思内功的石破天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说即使都不认识蝌蚪文,但既然石破天能够在石壁上看图成功,她李若兰当然也可以做到,只不过起初她根本没往这方面去想,白费了十年功夫去研究蝌蚪文的含义。
在十年之后的某天,她终于放弃了研读蝌蚪文的想法,却在决定放弃的那一瞬感受到了蝌蚪文的提示,随即体内的内力与石壁上的蝌蚪文产生了共振,而后神功初成。
练就了这门远古圣人伏羲氏留下来的万象神功,她的心顿时膨胀起来,决定给自己改一个名字,以雪昔日的不顺,她的新名字叫做李娲。
之所以起名叫李娲,是因为她产生了一个野望——想要取代女娲成为伏羲的妻子。
古往今来众所周知,伏羲和女娲既是兄妹也是夫妻,李若兰觉得兄妹通婚很是不妥,无论如何也比不上自己嫁给伏羲来得般配。
同时她也认为,既然自己得到了伏羲的传承,那就应该成为伏羲的女人,这世上的凡人已经配不上自己了,唯有嫁给伏羲这样的大神才是归宿。
然而她这一膨胀之举却恰恰应了那句俗话,即所谓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在她改名的一瞬间立即天降雷罚,将她劈了一个焦头烂额、皮开肉绽。若不是她意识到自己的名字太过狂妄立即认错求饶,她就会被那瀑布一样的雷光灭杀当场。
认错求饶,当然就不能再叫李娲了,再改一次,心有余悸的她已经低调了许多,给自己起了一个好养活的名字,李娃。
女娲岂是好惹的大神?想当初周朝取代商朝,其起因就是纣王到女娲宫进香时吟诗一首,诗文字里行间表达了对女娲的爱慕之情,因而被女娲招来三妖祸乱了他的朝纲。
同样的,李若兰想要成为伏羲的妻子,这心愿一经立下便被女娲洞察,幸亏此时李若兰已经不再摄掌西夏的朝政,否则女娲娘娘一怒之下,只怕连她的西夏也给提前灭了。
由于身体肌肤多处被雷劈毁,包括脸上的姿容也破了相,所以李娃用她从万象神功之中悟出的一门肌肉易容术给自己改头换面。
易容之下的容貌比之从前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后又去天山灵鹫宫走了一趟,央求姐姐李清露帮忙,佐以灵药,外敷肌肤,调理脏腑,终于将脸部相貌永久定格为易容之后的模样。
从天山下来之后,自信一身武功已是当世无敌,就四处打探白胜的消息,想要找到白胜再比一场,却是遍寻不着。她又不敢对白胜的家人施以手段,因为她知道一旦她那样做了,将来必定遭到白胜百倍的报复。
左右无事,就打算去汴京找寻周侗。在少林寺的那名扫地老僧不知所踪之后,周侗便是天下间仅次于白胜的高手,找不到白胜,拿周侗练练手也是好的。
只是她到达京城之后,却听说周侗并不在他的御拳馆里,又听说如今京城之中的武林高手当以岳飞为最,岳飞的名气甚至压过了童贯,于是就去寻找岳飞。
等他见到了岳飞之后,才发现岳飞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毛头小子,而是变成了一个英俊威武的将军,只一眼看去,就不禁怦然心动。忖道:自己这是多少年都没有男人了?
李娃原本就是一个离了男人不能活的女人,男女之事不可一日不做,况且在侠客岛上这么多年以来,她始终是孤身一人,实在是熬的辛苦,此时见到了岳飞,多年以来所有的欲望全部迸发出来,当即决定要把岳飞收了。
这时候她哪里还敢幻想嫁给伏羲?能在世间找一个优秀男子就可以了,而在当今世上,除了白胜之外,能入她法眼的优秀男人就只有岳飞。
于是寻了一个机会找岳飞邀约比武,比武的彩头就是嫁娶——若是我李娃输了,我就嫁给你。若是你岳飞输了,你就得娶我。
结果当然是岳飞输了,原本岳飞也不敢背着白家把李娃娶了,但是架不住李娃的缠磨加色诱,终究在某夜上了李娃的床。
李娃色诱男人的本领有多高?天下间的男人除了白胜之外无人能挡。
即使是白胜,也是因为提前知道了她的生活糜烂才看不上她的,而且他们一度是不死不休的宿敌,不然的话,白胜也没理由拒绝这样一个倾国倾城的美女,又没毛病,不是么?
婚后给岳飞诞下了两个儿子岳雷和岳霖,这俩儿子可比武松那个儿子伶俐多了,于是李娃也就收了她从前的本性,一心一意地做起贤妻良母,再也不去留恋从前的荒淫生涯。
就这样过去了两年多,忽闻武林人传说方腊新近武功大成,聚集兵马北伐赵宋,而赵宋的皇帝赵恒也召集童贯、岳飞前往破敌,李娃就随着岳飞出征,目的却是想要看看方腊究竟练了什么武功,竟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
她也曾经听武林中有人说过,说十七年前少林寺那一场“灭鼠大会”之时,方腊从白胜的手上抢走了一件东西,莫非就是这个东西促使方腊武功大进?那就一定要去方腊那里了,如果能夺得那件东西,或许能够弥补探宝玉马丢失的缺憾。
抱着这个目的她跟随岳家军前锋南下,一路上没少为岳飞贡献战功,击毙敌酋无数。
再把背景回到眼下,西湖苏堤的映波桥上,面对白胜家人的调停,李娃当然是不服气的,所以才说出了一段很难听的话语。
此时岳家军之精锐背嵬军已经围在了西湖两岸,她不仅要让岳家军看看她是如何战胜方腊的,也要让天下人知道,她李娃是不怕白胜一家人的。
“别给脸不要脸行不行?”
这句话一出口,非但岳飞又惊又急,就连半空中的方金芝都不禁勃然色变。
饶是过了这么多年之后,年近四十的方金芝早已经收敛了年轻时的火爆脾气,也无法容忍李娃这样狂妄。
然而她也知道李娃的武功比自己高出太多,既然能够跟父亲打成平手,就说明李娃不是自己一母两女能够对付得了的。
正想说句狠话回应之时,却听见白铁妮说了一声:“你叫李娃是吧?真不愧是一只井底之蛙!”
白永乐也忍俊不禁笑道:“干脆,你改名叫李蛙得了。”
方腊见状大惊道:“永乐你们快离开!”
他此时已经知道李娃的武功比他只高不低,若是以武魂施展远程攻击,别说是打向十丈左右的高空,就是从西湖苏堤打到杭州城外都不成问题。
此时若是触怒于她,只需她打出一记劈空掌,自己女儿和这两个少女绝无幸理,说话时他不敢怠慢,身形疾跃而起,冲向女儿的身边,想要用自己的身体挡住李娃有可能发出的远程攻击。
李娃脸现狠戾之色,与方腊同时跃起空中,也向方金芝母女三人飞了过去,口中说道:“敬酒不吃吃罚酒,方教主你觉得你挡得住么?”
说话间数道武魂携带着她体内澎湃的星辰内力打在了白永乐和白铁妮的身上。
第1237章 慑服三军
李娃跃起在空中,并不是为了打杀方金芝母女三人,事实上在她跃起之前,她的武魂已经载着数道星辰内力攻上去了,而此时她纵身而起,只是为了与同样跃在空中的方腊一决雌雄。
方腊若是想要挡住她袭向方金芝三人的武魂内力,就肯定挡不住她的近身肉搏,攻为矛,防为盾,在两人的武魂和内力差不多的情况下多点进攻很是容易,但是多点防御就太难了。
这就如同当初少林扫地僧的三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