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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四里说道。
店家清理好房间,提出给他换一间房,杜四里考虑到窗户铁支已被破坏,便同意了,搬到了靠右边围墙的倒第二间,和他原来住的那间房相隔一间而已。
夜已深,天气凉爽,杜四里很快睡着了。因为他的部下在他周围已布下了暗哨,所以他能放心的睡。何况还有郭小朋在一旁盯着的,他就更加放心了。
一夜再无事,郭小朋一早就起了床,穿好一套紫色缎料服饰,显得是精神十足。在他的卧房外那间装饰不错的厅里喝着一碗来自福建武夷的乌龙茶,一会儿,他便拿起茶碗一边喝一边出到门口,看看侧对面的杜四里已经起了床。
他明白,像杜四里这种人并不见得是生活有规律的人,职业使他生活无法有规律,半夜三更随时得出发。所以,郭小朋要看看他是否已准备出发。
当然,对于郭小朋来说就不一样了,自小过着优裕的生活和精美的饮食,生活有一定的规律,小时候就是练功,吃饭、学习……生活很有规律。
由于长时间的坚持练功,即使是生活再好他还是保持有一个健壮而潇洒的身材。在他那得体的服饰掩饰下,使他看起来还是要比他的实际岁数年轻得多。是女人最喜欢的身材,而且精力充实旺盛能满足最难满足的女人。
而杜四里就不一样了,生来一副奔波命,爹妈给了他一副让人难以接受的脸,姑娘女人见了就会躲得远远的,只有媒约之说,名门正妻的老婆才会服服帖帖的满足他,照料他。
所以,他也很单纯,一辈子,都是公务缠身刚正不阿,挣钱养家。每月的薪金他都回一分不少的上缴给老婆。
作为他的老婆的确感到十分幸福,虽然没有惹人的脸蛋,但他实在,出外放心,没有女人来抢,这多好呢?
杜四里有一帮得力的手下,他们都是从全国各地挑选来的高手,其中甚至包括昔年名震河湖,抓犯人从未失手过的不少名捕铁爪。
杜四里已经准备出发了,他今天却改变了行走的方式。他准备了一辆铁皮马车,车厢是特别制造的,刀砍不裂,箭射不穿,拉车的每匹马都是名种良驹,体能和速度都经常保持在巅峰,必要时,一日一夜间就可以奔驰一千几百里。
一个部下扮车夫赶车走前面,两个身佩朴刀的大汉骑着高头大马在前面开路,他自己骑着血红宝马和两个骑着高头大马腰间挂着长剑的部下跟在车后。其余人等照原来的安排前后离一里,警备前行。
这么一个功夫高强,经验老道的朝廷名捕,要想在他手上抢窃东西,要想将这么样一个人置之于死地,简直可以说是件绝不可能的事。
谁都不会来做这种事,谁都不敢来冒这种险。
他们出发了,郭小朋也跟着出发了,他就在杜四里身后半里处逍遥独行。当然他的速度不慢,因为前面的人速度不慢,他也就只有跟着了。
今天,黄昏时候就可以进关了,按理说,今天会是不平凡的一天,这支队伍一进了关就是朝廷的天下了。所以,想打皇冠主意的人,应该会在进关之前全力一搏。
现在,队伍已经进入了一片青纱帐,太阳虽然很猛,但并不是很热,因为这已是秋末了。青纱帐已不青,已是一片金黄,大路两则有不少农夫在收割。
忽然,前面半空中升起一路浮尘,有马队向这边赶来。
转眼间,十几匹马队在一个大汉的带领下挥剑向杜四里一行冲过来,马队一到,马儿前蹄竖起,发出几声嘶叫停了下来,将杜四里的马车团团围住,两边农田里收割的农夫们也都围了过来。
为首的那一个高大男人,看着杜四里冷冷地说道:
“知趣的就放下钱财滚你妈的蛋吧!”
杜四里拍马上前,那奇怪的脸上抽了几下,也冷冷地说道:
“若是抢窃就应该挥剑杀来,何须这样里嗦,怪不好玩!”
是的,只要是见他那丑怪的脸上开始抽搐,两眼绿光四射时他就要杀人了,这在武林中几乎人人知晓。
“不愿意走的,那我就只好送你们走了!”
那高个子男人“了”字一落,刹时间,风云聚变,剑光闪灿,道道飞虹将杜四里几人罩在其中,只见场上星光翻滚,直杀的是乌天黑地,白日无光。
杜四里指东杀西,腿脚齐上,只见他宝剑挥舞,一剑猛然刺进一个匪徒胸膛,一带剑出,半空中一腿踢向旁边正杀向一个部下的背心的匪徒,那匪徒被踢的身形不稳,往旁一倒,被那部下迅疾跟上,一剑刺进了他的心窝。
那些农夫们不知从哪儿拿起了长枪,凭借武器长的优势将杜四里几人团团围住,人多势众。
第257章 为恩人死也应该
突然,一排乌黑的星光疾风闪电般闪过,七个家伙应声倒地,喉咙上“咕噜咕噜”的往外冒着樱红的血水。
十几个马队上的人除被突然飞来的飞镖封喉外,已被杜四里几人一个个砍下马,前后马队冲上前来将这些扮成农夫的人全部砍倒在地。
郭小朋只是随意看了看,并没有停留,有如一个路人模样骑在马背上慢慢的向前走了。
在山海关入关后的城垛后的阴暗之处,清三更已经隐伏了很久,现在,他将身上穿着的长皮袄脱了下来,取下了一个他紧紧系在身上的包袱,那里面是一套在当时最为普通的又脏又烂的叫化子衣衫,和一顶北方常见的破旧皮风帽,他一一穿好。
于是当他漫步从长城上走下来的时候,他已变成一个极为普通的残疾叫花子,和那些终日在街上手拿烂碗要饭的叫花子毫无别样,有的是比其他叫花子更加可怜,没眼睛,还少一条腿。只是他心中所想的,和那别的叫花子绝不相同罢了。
他的心,像被毒蛇啮噬般痛苦,以致他的脸更为苍白了,隐藏在风帽下的一双没有眼球的大窟窿当然不会有反应,没有因愤恨和怨气而变得血红的反应。
他在江南一个郡城郊的庐舍,原本是温暖的,他和他的妻子,原来也是愉快的,他执烈地喜爱着人类,因此他不愿像大多数武林中的名人一样,将自己的住处,安排在深山里,独居山林座山望日。而只是住在郡城郊外,和他那以美丽出名的妻子过着甜蜜,温暖,而愉快的生活。
当然,时不时的也会有一些江湖武林人士前来拜访。
他们也会在春深秋初,那些美丽的日子里并肩而出,驰骋江湖,享受着人们羡慕的目光。
即使有些仇家,也会在他那一双铁掌寒剑之下被慑伏,在武林中小有名气。
但恶运却并未放过他,被清三更一直认为非常忠实的妻子,为了练得绝世功夫,竟对他不再忠实,居然私奔到一个邪教怀里去了!整天习练剧毒功夫,竟然还残酷的杀害了去劝说她的儿子和媳妇,将刚出生的孙女儿带在身边和他一起习练剧毒功夫。
当然,清三更是高傲的,他立刻全力反抗,试图抢回自己唯一的后人孙女。
但是他失败了,像武林中其他的人一样,他无法和亲情相抗,冷不防被老婆挖了双眼断了腿,从此成了一个双目失明的瞎子和跛子。
但是他却不甘心这样被人笑话,于是他费尽心力,独自逃出江南。浪迹天涯,隐迹潜踪起来。
多年以后,没有人会想到他会在离长安五百里的清风堂效力,他也没想到挖了他双眼,砍了他一条腿,杀了他儿子媳妇,现在被江湖称着毒婆婆的老婆也来到了清风堂,同时效力于一个主子。
现在又换了装戴着面具的清三更在山海关城门附近徘徊了好久了,黄昏又到了,黄昏,他终于等到了他要等的人,当然是有人在一旁提示了他。
当一匹匹健马提着蹄奔过,那些马踢溅起的泥土尘末溅到他身上时,他会发现那马上是否是骑士还是放的货物,或是空着的拉车马。
他就这样用他的长烟枪当拐棍,紧紧尾随着杜四里的马队来到了客栈,一起住了店,而且和杜四里就住在隔两间房。
杜四里和随从去餐厅进餐,他戴着面具,点着拐,跟着去了餐厅,由于他是一个带着面具的人,而且他的面具和其他面具不一样,一般的面具都会在双眼和嘴巴处挖上一个孔,好看路吃饭,而他的面具只有嘴巴处留有一个孔,双眼的地方没有留孔,走路也走得很慢,显然他就是一个双目失明的人了。
所以,人们也都不会怎么注意他,包括杜四里一行人都一样。
唯有郭小朋不一样,他总是不紧不慢的跟在他后面,一起到了餐厅。当清三更硬是要往杜四里旁边的桌子上挤时,郭小朋却出手拉着他的手邀请他在自己的台上坐,并热情的邀请他喝酒。
“啊!朋友!我们似乎不曾相识!谢谢你了,我喜欢同相识过的人一起喝酒,比如那位名满天下的捕头杜四里!”
清三更不买账的往杜四里那张台走去却被郭小朋拉着,只见他灵的转身手一抖,便挣脱了郭小朋的手,往前走。他已经离杜四里还有五尺。杜四里突然伸手将他一推,没有思想准备的清三更因为他看不见,只是凭自己的感觉,大约快到了。没想到他有瑜伽功夫,能伸长手。
清三更被杜四里强大的暗流推了出去,郭小朋却借力将他拉过来坐在旁边的坐位上“呵呵”笑着说道:
“啊!这就对了嘛,我们不但认识,而且还很熟,很有缘分!呵呵呵!”
清三更却说道:
“我知道我们也曾相识,但相识也有先后嘛,我先认识了他,他名声大,我自然应先拜访他,了结了我和他之间的事,回头再找你叙旧。呵呵!”
“前辈,你又何须给这样的人过不去呢?他可是代表着朝廷办事的哟,给这样的人交恶,不合算!为别人去和这样的人交恶,更不合算!”
“错!错!错!为恩人办事,为恩人去死都应该!”
清三更连连反驳着说道。
郭小朋说道:
“恩人?什么是恩人?就因为有人收留了您?你就可以不顾国法,为他去做不法之事?和朝廷对着干?当今就是有那么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表面上装得一副仁义道德。暗地里却干着杀人放火,劫财结伙,出卖天朝百姓的勾当!前辈您可别上了别人的当啊!”
当他听到郭小朋不厌其烦地给他讲述着清风所干的勾当时,他那暗淡冷漠的心,也会沸腾一下,但瞬即就被自己按捺住了。
看着自己目前的处境,他就发现自己在武林中不说什么地位,就连混口饭吃都困难,昔日家境不错武林中也小有名气的他,因老婆的背叛,自己的狭意不能自拔,弄得今天这个地步。
清风堂不嫌弃他,收他于门下,重用他,也从来没主动叫他去干杀人放火之事,在清风堂所做的事,都是他自己主动请求做的。
第258章 自我请战的人
就拿在清风堂打更值夜来说吧,清风宣布了这个职务的一切职责后,是他主动请求担任此职的,而且可以说是一个绝不手软,不折不扣执行清风命令的要命更夫。
这次出来执行任务也是如此,是他坚决请战的。
就在前天晚上,清风召集堂里所有英雄议事,清风对大家说:
“我们老板多年前出高价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