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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镖之传说-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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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他是做生意的,专门为人解难的,只要你给他钱,足够的钱。

    他也知道这些人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他不怕。但他知道他们后面还有人,还有十分可怕的人,他绝对不是对手,说不定连还手的力量都有问题。他知道,刚才那人发出撤退的琴声并不是怜惜这些杀手的生命,而是他认为没有必要浪费这些资源,因为他们留下来还有用。

    他知道,这后面的人从来不把人的生命当回事,只要这些人的死对他有价值,他就会毫不在意的让他们去死,为他而死。

    小混蛋说完后,毅然转身拉起躺在沙丘上的酒鬼向前方继续赶路。头也不回的在黄沙上留下一道深一脚浅一脚的足迹,但很快被狂风沙尘所淹没,他的人影也随之消失在茫茫沙漠中。

    狂风已过,蓝天再现,满天星河频繁眨眼,圆月悬空高挂,白光使得黄沙灰黄可见,两个人影倒射在脚下,艰难地向前移动着。慢慢的星河淡去,东方已出现鱼肚白鳞,已是耿耿星河欲暑天的断雁时分。

    小混蛋和酒鬼已来到几十里外的一家客栈,这里是方圆百里唯一的一家客栈。你可以不住,那就到沙漠上去喂狼。这里的狼很少能逮住猎物,最好的猎物就是已经走得精疲力尽的人。

    一人高的土围墙内,其间一座孤零零地耸立着用黄土夯实磊筑起来的两层土楼。土楼早已被狂风长期的袭刷,变得千疮百孔。土墙上那一个个蜂窝小洞,活似得了天花留在人们脸上的麻子一样,又如那被蜜蜂遗弃的蜂巢,已糜烂得在密密麻麻的巢穴上出现一个个大小不一边沿不整的洞孔。

    楼顶上被店家安放着一个用荆藤编制的大风轮,被狂风吹得飞速旋转着,整日旋转着,作为招引客人的特殊标志。客站前面竖立着一根木桩,木柱上悬挂着一面黄色带红须边的锦旗,锦旗上用黑色墨汁写着风火轮大客栈几个大字。

    整个客栈就只有这面锦旗像那么回事,不过不是汉子,而是一行像蝌蚪一样的蒙古文。

    早已被风吹袭得坍塌不整的围墙大门半掩着。这不是什么大门,就是用一些形状各异的木条藤条编制而成的网状藤耙而已。

    小混蛋拉着酒鬼推开了两块藤耙,径直走了进去,藤耙自动复原,大门又半掩着了。两条浑身挤满了黄沙的大黄狗正懒洋洋的趴在门口,不!是大黑狗,因为身上的黄沙黄尘使它们变成了黄色。

第127章 好自为之吧

    一看见小坏蛋两人进来,“汪”的一声吼叫,扑了上来。小混蛋从衣袋里摸出两块腊羊肉往旁边一扔!大黑“汪”的变换了方向,扑向腊羊肉干,一个叼着一块摇了摇身子,一团黄尘将他们淹没,躲在角落里享用去了。

    客栈里光线十分暗淡,虽然已是大白天,外面朝阳通红,由于几个土洞似的窗户已被木板封住,阻着了外面那灿灿阳光。

    有阳光比没阳光自然好。但有了阳光就是满屋沙尘,所以,还是没有阳光好。最少可以自由呼吸。

    大堂里乱七八糟的摆放着几张木沙发和几张烂桌子,这哪像客栈哟,简直就是一个被荒弃的废墟一样。

    “人呢?有人吗?”

    小混蛋叫了几声,没人理会。

    “叽叽嘎嘎……”

    有的是被风吹动的烂门窗的响声,让人心里烦操得紧。

    “吵什么吵!没看见我在睡觉吗?”

    一个声音从角落里传来。小混蛋睁了睁双眼,见大堂左后角落里隐约有一个头载斗笠,身着长衫的人影。当然看不见他的面胧。小混蛋落下头上的面巾,用力抖了抖身上的尘沙,顿时大堂内尘沙飞扬,空气浑浊。说来也怪,这尘沙像屋里吹来了一股风似的,向角落里那个长衫人盖去。

    “你怎么也学会了我家阿黑一样摇身除沙之术了啊!真有点儿招人讨厌!”

    “大白天的你怕什么?”

    “我会怕谁?笑话!”

    “你不怕,将脸藏起来干嘛?”

    “遮挡尘沙呀!”

    “不透风的黑屋里哪来的尘沙?”

    “有啊!我那两个阿黑会抖尘沙,你没见现在这沙尘还没散完吗?哈!哈!哈哈!”

    长衫人说完,突然“哈哈”狂笑起来,但又突然止住了。因为他手中的酒罐子跑了,这酒罐子很重,至少也有五斤重。

    “哈哈!感情!”

    小混蛋眼疾手快,伸手就接住了向他飞过来的酒罐子,刚往嘴边送,那酒罐突然离开,向长衫人如流星般飞去!

    “哈!哈!哈哈!想抢我的酒罐,你还嫩了一点!”

    长衫人伸手接住,可还没粘到边又飞回去了,这回没到小混蛋接住,酒罐却砸向了他身边的酒鬼。

    酒罐将酒鬼碰了个四脚朝天的仰躺在地上,那酒罐却刚好倒立在酒鬼嘴边。

    “咕噜咕噜”酒鬼贪梦的不停的将流进嘴中的酒送入肚中。

    “啊!我的酒……”

    长衫人大叫一声看着美酒如潺潺的溪流一样流进了酒鬼的口中。匆忙运气将酒灌吸了回去,当他接着酒罐时,已经空空如也。只剩下香醇浓烈的酒味儿灌满了整个大堂空间。

    “啊!好香的酒!可惜,老子没得喝!酒鬼你可因祸得福!”

    “嗯!好香啊!啊!你个不地道的家伙还藏有一罐?拿过来吧!”

    小混蛋突然觉得香味儿更浓,扭头一看,见长衫人又拿着一罐酒,打开了上面的黄泥封,正在往面前的小桌上的一只大碗中倒酒。手一伸,酒碗如流星,瞬间到了他手中,头一仰送入肚中。

    这就怪了,按理这家伙内力不弱,应在我之上,我却如此容易得手,抢到美酒灌入肚中。哈!管他呢,有的喝就是本事!

    既然如此,那就看看你的庐山真面目,没见到他的脚移动,他的人已到了长衫人面前,手一伸,斗笠在手。一个面胧黝黑两眼冒着绿光的家伙出现在他面前。

    不好!小混蛋转身就开溜,迟了,身子已被稳稳的定在那儿,动惮不得。

    “跑呀!怎么不跑?不是说你那逃跑的功夫一流吗?怎么不跑了?呵呵!跑!在我手中跑掉的人犯还没有面世!哈!哈!哈哈!”

    “杜四里!你要抓的是人犯,可我不是!所以,你抓不住我!”

    “哦!现在如何?呵呵!有什么冤屈到刑部同大人慢慢说哈!”

    “杜四里!你会栽在我手里!毁了你一世英名!朝廷总捕头。从不抓错人的总捕头!”

    “哦!可现在被毁的是你!神机妙算的土堡主,从不失手的土堡主,永不嫌钱多的土堡主,敢于将大内上百万银两纳入自己金库的土堡主!呵呵!这些美名,一下就被我这个八品捕头给毁了!我才是誉满天下!哈!哈!哈哈!”

    杜四里正在狂笑,小混蛋突觉身上的压力没有了,身子一闪,瞬间抓起地下的酒鬼就不见了踪影。

    杜四里站着的嘴忘了合拢,一直就这样张着,惊恐地张着。良久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唉!又给他跑了!”然后端起酒灌一仰脖子。“咕噜咕噜”的将满罐美酒送入肚中,偏偏倒倒的出了客栈,向茫茫沙漠中走去。

    “小混蛋……我一定会抓住你……你等着吧……!”

    郭小朋见小混蛋酒瘾起,暗中运气将杜四里刚倒满的酒碗趁小混蛋运气吸过来之际暗地里运气助他喝了这一碗酒。又在小混蛋被杜四里控制后得意的大笑之时,运气将小混蛋身上的压力散去。小混蛋突觉压力减去,借机逃走。小混蛋没有忘记酒鬼,顺势将他救走。

    “够义气!看来这小家伙没坏透!呵!”

    郭小朋心里暗赞道。小混蛋提起酒鬼一路狂奔,来到了长城脚下,他毕竟人小力道不够,带着这么一个沉重的包袱,已是气喘吁吁,“”的一声将酒鬼重重的摔在草丛中。

    “哎哟!谋财害命嘛,我又没钱!”

    “你终于醒了,把老子累得快昏过去了。”

    “我可没有叫你提着我,怪难受的!”

    “好心招雷劈!滚蛋!好自为之吧!”

    小混蛋说完甩手就不见了他的人影。酒鬼慢慢爬起来,浪浪怆怆的往前走去。

    “叮叮铮铮……”

    远处林中传来打斗声和惨叫声,酒鬼急走几步,躲在一棵大树后向林中眺望。只见十几个手持刀剑的高手围着小混蛋杀得正难解难分。

    突然!小混蛋那条烂铁条一挥,划起道道飞虹,身形一跃,半空中“呛”然一声长吟,铁剑一式“迅风疾雷”犹如长虹惊天,连人带剑猛向刺来的群剑当去!

    “叮叮叮……”

第128章 冤家路窄

    一片金音微鸣,群剑被削断了好几条,在一片惊呼声中,杀手们暴然后退。

    “纳命来吧!”

    林中突然响起一个粗狂的吼声,声到人到,一个手持宝剑的中年人从天而降,杀入阵中,剑尖如流星聚雨般罩向小混蛋,众杀手一见主人杀到,一个个没命的杀上来,眼看小混蛋危在歹夕。

    “我命呜呼!”小混蛋大叫一声,闭上了双眼。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道乌黑的霞光闪过,“……”十几个披头散发的头颅,在空中飞舞了一阵,跌落于地,有一个头颅还睁着双眼,嘴巴一张一合的似乎在说什么。十几道喷泉冲天而起,然后如雨洒下。一大片树叶草地瞬间被染得通红。小混蛋被血水淋了一头,睁开双眼,立时傻了眼,十几个杀手和刚才气势汹汹从天而降的武者,无一不人头落地。

    他为什么这么残忍,一个不剩。

    他只能这样做,他不能让这些人将这乌光,将这剑的出现传出去。

    死人就不会传,只有死人才不会说。

    “是谁……是谁救了我……”

    看看四周并没有人影,也无人应声,知道救他的人不愿意露面。也罢,终有一天,我会找到你,我是谁呀!天下无不知晓的土堡主,天下没有办不成事的土堡主。呵呵!就是险些被人杀掉了的土堡主!

    他自嘲的阴阴笑了一下,来到一潭天露前,看着水中的小混蛋,哈哈!红人一个!他匆忙脱掉外衣,拂水洗去脸上,头上的血水,弯下腰,将整个头泡进水中,用手使劲搓擦,弄了好一阵子才将血迹洗净,然后将脏衣服放进水里去柔洗,因为这附近没有地方买衣物。

    洗净后,用力扭干,两手抓住衣领开始不停的抖摔,直到没有水珠挤出,便套在身上,甩甩头,沿长城边往前走。太阳很大,够温暖,没走多会儿,衣服就干了。

    他沿长城走了十里,便又拐向了蒙古方向。他这是要往哪里去?不知道!只有他自己才知。走着走着他长长的叹了口气:

    “唉!不知酒鬼这时怎样了?不该扔下他,这荒山野岭的,但愿他已经走出去了!”

    小混蛋手里拖着那条烂铁条似乎漫不经心的行走着,但他的速度却很快,只看见铁条划起的尘土在他身后的空中浮起,犹如一条长蛇般紧跟其后追逐着。直到前面的一间不大的饭店门前才消失了。只见它将铁条往右侧腰间一挂,径直进了饭店门口,在窗边一张小台上一屁股坐在条凳上。

    他是直接来到这张小桌上的,连头都没偏一下就坐下了。

    这种姿态可以用一句最恰当的话来形容他,那就是高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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