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她从来都没有失忆过,她只是为了上官逸而假装失忆来接近我。
我跟阿彪讲电话,故意开着书房的门,我知道小悦一定会偷听。
其实当我在国外看到林林的时候,我就放弃了。之所以安排这些,不过是自欺欺人的赌,也是想要考验一下,上官逸到底值不值得小悦去爱。
虽然不能和她在一起,我也想看到她幸福,不然我做鬼都不会放心。
我知道小悦会缠着我,会拖延时间,但我没想到,她居然会做到牺牲自己的身体。
我心里是无比震惊的,同时,也彻彻底底的知道,输了,都输了!
其实我可以推开她,但是我没有,我是个男人,面对她的这种挑逗我会有反应,何况我还那么爱她。
我对自己说:桑坤,你就要死了,死前就让自己自私一下,疯狂一回。
所以我顺从了。
她极尽卖力的与我纠缠,做爱这种事,最能感受彼此的心思。
我能感受到她的勉强,她不开心。可我已经开始了,就无法停下来。
得到她的那种满足感和舒服,让我简直飘飘然了,一次又一次的沉浸在那种欢愉之中。我知道自己这算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
我是真正的应了阿城说的那句话,死在了这个女人的身上。
她给上官逸通风报信,我一点也不意外。
可我没想到,她的家人她的遭遇竟然是因为我,是我创造了她的炼狱,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
我们是一样的人,却有着不一样的信念。
这就是老天爷的报应吧,诛心的痛,去还她父母的命。
罢了!是我自食恶果!
但我想在死之前,跟她完成洞房之礼的最后一步,完成我最后的心愿,算是我问老天爷偷的一点恩赐。
我让她换衣服,给她画眉,我说带她离开,她以为我是要杀了她。
“傻小悦,我怎么舍得。”我心里暗暗的说着。
临出门之前,我看到她再次把那个藏着子弹壳的发卡戴上,不得不说,很漂亮。
一直想带她看一次日出日落,今天终于有机会了。
我背着她走上山顶,这一路很崎岖,却一点也不感觉累,这是我这辈子走过的最幸福的路。如果可以,我真想背着她一直走下去,可惜,没有如果。我知道,会有一个人背着她一直走下去,就是上官逸。
日落中,我抱着她,全世界好像都静止了。
看着她淡然安静的侧脸,我在心里不断的跟她说着“谢谢!”
不管我这一生怎么样,我都感谢小悦的出现,她让我体会到了什么是爱,什么是珍惜,让我这错误的一生,不至于真的一无是处,也算没有白活。
当我站在悬崖边上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眼中的紧张,她说:“你别做傻事,跟我回去,我们离开这,我会试着去爱你,我们去过平凡的生活……”
我知道她是认真的,可我不能,我已经做了伤害她的事情,我无法原谅我自己的过错。
今生,能得到她这样的在乎,还有什么好遗憾的。
上官逸终于来了,我的时间也该进入倒计时了。
我抓着小悦,看到她眼中的慌恐,很心疼。
对不起,小悦,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
我和上官逸对峙着,我把小悦在我身边的一切都和盘托出,看着他眼中的愧疚,自责,难过,心疼……
我很欣慰,于君悦,没有爱错人,我也就放心了。
当小悦对我说出“桑坤,他是我的命啊!”我心里很苦,但释然了。
枪里根本就没有子弹,我只是试探他们彼此到底有多爱,我也是一心求死。当我在泰国看到林林,当我看到小悦给上官逸传递消息,当她把自己的身子给我……我就没想过,自己要活。
我知道有很多个狙击手的枪口正对着我,一声枪响,我其实能躲开,但我没有躲,任由子弹打入我的手腕,还没喘口气,与此同时,眼角的余光,瞥见四十五度角的方向,一道光影一闪。
我暗叫不好,这是打算牺牲掉小悦击毙我,不,应该说这个狙击手不是上官逸安排的,而是另有其人,想要在击毙我的同时也打死小悦。
我不是傻子,这是有人不想上官逸和小悦在一起,世俗的话来说,是因为小悦的身份,怕玷污了上官逸,觉得小悦不配他。
千钧一发的时刻,我抱紧她,一转身,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原本要打在她身上的子弹。
“桑坤——”
小悦惊恐的大喊我的名字,抱着我哭了起来。
我很高兴,这滴眼泪是为我而流。
我问她,“如果没有上官逸,你会不会爱上我?”
她点着头回答我,“会,但如果你不死,这辈子就会。”
我知道都是安慰我骗我的话,不过知足了。
有一点我可以肯定,我的爱也没有白白付出,在她的生命中,我是为数不多的重要人之一,于君悦,是真真实实的在乎我的,把我当成亲人。
我看着和她并肩的上官逸,真的是挺般配的,也很羡慕。
我羡慕上官逸,能得到小悦完整无私的,义无反顾的爱……
我要求在亲一亲她,她把唇覆下来,我偏头躲开,亲了下她的脸颊。
用只有我们两个能听见的声音对她说:“小悦,我爱你,真的很爱,所以,永生永世,不再相见!”
因为爱,所以我舍不得你哭泣。
我看着上官逸,勾了勾唇。
用眼神告诉他,有一点你永远都赢不了我。
最好的爱,不一定是得到,而是为了她的幸福,学会放手。
桑柳横塘日欲斜,
坤云如水照流年。
爱怜不负心中结,
君缘尽散红尘悦。
☆、续篇第1章 无法取代的爱
我出生的时候,不是寒冬,但却下了一场清雪。
所以,我父母给我取名“瑞”字,既是瑞雪兆丰年,又是一种人世间罕见的玉。总之,是希望我一生顺遂安康,也寄托了无限的希望。
人说含着金汤匙出生,这是我很真实的写照。
我既是富家子弟,又是军人世家。
我爸说我几个月就会叫妈妈,天生就喜欢科技军事,所以我被特招入伍,成了一个少年军官,并且是特种军官。在所有人的眼中,我都是神童天才的代言。
那一年刚过除夕,我十三岁,也是我永远无法忘记的一年。
我完成了我人生最大的计划,完成了我曾经立下的誓言,接过父亲手中的钢枪,但那一年的冬天,我也失去了我的母亲。
春节,举家欢庆的日子,我的妈妈永远离开了我们。爸爸从不会颓废,但我知道他非常伤心,或者说爸爸的心已经追随着妈妈离开了。
爸爸以前从不抽烟,至少我出生以后就没看到过。
但从妈妈过世后,我经常看到爸爸在夜晚一个人孤独的坐在角落里,一边抽烟一边仰望着天空。
我知道他在想妈妈。
我父母的感情,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的到的,如果说这世界上还有同甘共苦,生死相依的感情,那绝对是他们。
我想过很多的办法让爸爸开怀,最后都没什么用,后来我才明白,爸爸对妈妈的思念,只会随着时间越积越深。
就像,我对琬琰,也许是冥冥注定,她就是为了与我相识,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那一年的冬天,接到琬琰出生的消息,我不知怎么的,年幼的我心里就像是豁然打开了一扇窗……
“琰琰!”
琬琰八岁的时候,被我接到南疆城读小学。没有人去回避这个成年人的话题,反而是每个人都会告诉她,我们定了亲,而她也从懂事起就知道,将来长大要嫁给我当媳妇儿。
她上小学的第一个星期五的下午,我早早的从部队回城,等在学校门口。
“瑞哥哥!”小丫头像是一只刚出笼的小燕儿一样,从队伍里就跑了过来,“瑞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告诉我一声。”
“瞧你,满头大汗的,以后不许再跑了,摔倒怎么办。”我急忙接住她,给她擦去额头的汗珠。
“摔倒了不是有你接着吗?”她仰头冲我咯咯的笑着,露出两个小虎牙,白皙的脸蛋上婴儿肥很可爱,让我总想忍不住捏一捏。
然而我也确实就这么做了,“鬼精灵,我又不能天天陪着你。”
“知道了,就像我婆婆妈那样么,我们这叫什么来这,哦,军嫂,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她食指敲着嘴唇笑眯眯的说。
我刮了下她的鼻子,把一个弹壳黏好的hellokitty递给她,“祝贺你成为一名小学生。”
“hellokitty!”小丫头兴奋的接过去,“瑞哥哥亲手做的么。”
“喜欢吗?”我摸摸她的头。
她伸手勾了勾食指,我矮下身,下一秒只觉脸蛋上一个软糯的触感袭来,吧唧一下,“喜欢,就是这个颜色的hellokitty好别致啊,全世界仅此一个。”
“可不是,全球限量款的。”一道清脆的声音在耳后响起,接着琬琰手里的hellokitty被拿走。
“思宁,你还我。”
“我哥可真偏心,从小到大什么好玩意儿都想着你了,我真怀疑我这个妹妹是不是亲生的。”思宁嘟着嘴巴故作伤心的说。
我知道她是逗着琬琰玩的,但是我听着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胡说八道什么。”我低声训斥,也不舍得太苛责,“你又不喜欢这些,上车,带你去琴行。”
我说着把hellokitty拿过来,塞进琬琰手里,习惯性的就把她抱起来,往路边走去。
十五岁的我已经长到一百七十七公分左右了,跟一个成年男子差不多,抱着琬琰就是抱个孩子,谁都不会想到,我抱着的这个孩子是自己的媳妇儿。
“哥,等等我!”
思宁在后面一边追一边喊,我停下脚步,扯了下唇角。平时在部队都是快速惯了的,跟她们走在一起,我总忘记要放慢脚步。
“哥,你又把我忘了,再有一次,我就让你背着。”
思宁气喘吁吁的说。
她从小先天不足,身体不好,当初被检查出心脏病。好在不严重,云磊叔叔这几年的精心治疗,几乎和正常的孩子差不多了,就是还要多注意一些,不能够太疲劳。
“你不羞,那么大了还让瑞哥哥背。”琬琰冲她做了个鬼脸。
“你才不羞呢,就比我小一岁,还天天让我哥抱着。”思宁也还了个鬼脸。
这两个小丫头,别看当着我的面吵,其实都是闹着玩,感情好着呢。
“我是瑞哥哥的媳妇儿,他抱我天经地义。”琬琰扬了扬小脸,傲娇的样子逗得我真想咬她一口。
“那我还是他妹妹呢。”思宁也不甘示弱。
我一瞧,要是不阻止,估计她们俩能站在这里抬杠到天黑。
“行了思宁,快上车,一会儿琴行关门了。”
我解了车锁,思宁爬进去,还不忘嘟囔一句,“谁让你不好好管管你媳妇儿,也不知道让着我点。”
“你比我大。”琬琰回道。
“你是我嫂子。”思宁说。
“行了,安全带都系好了。”
我上车后透过后视镜说,托我这个军人身份的福,不然我十五岁还真不能有驾照呢。
因为是特种兵,虽然我以技术和战略为主,但该学习的科目一样都没落下。就像外面说的,特种兵上天入地下海无所不能,这话虽然是夸张了一些,但也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