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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来孕转-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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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倏地直起身子,阎擎宇抬手挑起了她的下颚,冷厉的眸子瞬间迸发精明的睿光。
    自己只是未雨绸缪一下,莫晚没想到阎擎宇的感觉如此敏锐,心一慌,瞪着他,一时竟忘记了要回话。
    殊不知,她的片刻沉默,也足以掀起一番狂风暴雨。宏司司巴。
    捏着她细碎的下颚,阎擎宇的力道不由得加大,双眸冒火地抵着她,咬着她的唇瓣,恶狠狠地低吼道:
    “你休想!”
    他不能想象再次失去她跟儿子,他会变成什么样子,能不能承受得起!这三年,是怎么熬过来的,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擎!”怎么几年不见,他的脾气越发火爆了?!
    “这件事,没得商量!”
    拥着莫晚,阎擎宇一阵心浮气躁,明明不想动气,可遇到她,他就经常像是吃了火药似的,压根无法控制。
    “嗯,你不要这样…怎么一句话说不通就生气呢!”
    扭头避开他的亲吻,莫晚娇喘着,一阵直翻白眼,他怎么比孩子还难沟通!腾手堵着他放肆的唇,急切道:
    “我没有敷衍你,也不是想离开你!只是世事难料,我怕…有些事处理不当…所以才想……”
    心突然像是被针扎了一下,眸光一沉,阎擎宇霎时像是泄了气的皮球:
    “你怕当年顺捷的旧事重演,我们还会一度反目,是吗?!不会的!以后不管发生任何事,我都会站在你身边,支持你!晚,不要恨我…五十亿虽然不是个 小数目,对我来说有难度…却也不是难于登天,当年,我真的有全力想帮你,只是没想到中间出了差子!我不是想推卸责任,真的是我的秘书受了宋芳菲的一时蒙骗 才将贷款拖延了…总之造化弄人,没想到世事都那么巧…晚,当年我就想要跟你解释,可你在气头上,根本听不进去…你爹地的事儿,我也很难过,我本来想将顺捷 收购好了交到你手上的时候,再跟你澄清…可惜还来不及,你就……”
    惊愕地眼眸圆瞠,抬手,莫晚轻轻摇着头,再度赌回了他的唇边,心底却掀起万千层浪:
    原来,他没有骗她!她没有信错!爹地的事儿,真的是意外!
    霎时,莫晚心底那对他的唯一一点点介怀也随之而去。其实,原本她虽然心存芥蒂,对他,却也并没有过多的怨恨。只是他不知道,她说得其实并不是这件 事。而现在,她还不能告诉他阎方两家的恩怨,这个男人太霸气了,她真的掌控不了,她怕他知道了真…相后,一切都会脱离自己的轨道。
    所以即便心里打翻了天,莫晚始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不要因为过去离开我,嗯?顺捷虽然经历了大起大落,没有过去的辉煌,现在倒也步入了正规,明天我就叫律师将所有的一切过给你,你爹地的病,我们再找医生,现在科学这么发达,一定会有希望的…晚,给我个机会,照顾你一生一世,好吗?”
    没想到阎擎宇会突然说出这种话,吓得莫晚倏地坐直了身子,见鬼似的瞪着他:
    他这是在像她求婚吗?曾经做梦都梦想着这一天,没想到…她等到了,却是在最无望的时候。
    “你…不愿意?”
    心陡然一凉,阎擎宇的嗓音都有些微微颤抖,他知道,他有很多办法可以达成心愿,可他最想要的却是她的心甘情愿!
    “这算是求婚吗?戒指没有…连朵花都没有…阎大少爷会不会太没诚意?!”
    避开他的眸子,莫晚转移了话题,她不是不愿意,只是暂时,还不能答应。
    “这简单,我们现在就去买!你要什么,我们买什么!”说着,阎擎宇真有起身之意,却被莫晚一把又给按了回去,笑点着他的胸口,轻嗤出声:
    “你也不看看现在什么时候了,是店铺都该打烊了…放心,我不会跑,顺捷…你先帮我打理着吧,我也乐得轻松!至于这个,也不急于一时,况且我刚回 来,也需要些时日安定,而且,三年不见,你的脾气好像更坏了,见面都动刀动枪的,还学人绑架了,我觉得我真的有必要好好考虑考虑再决定!你不觉得在这儿之 前,让儿子开口叫你爹地比较重要?”
    抓着她的小手,阎擎宇妥协地亲触了下:
    “除了你…也没人能把我的老本都逼出来!貌似真得是太过仓促了点…只要你不离开我,你想怎么都可以!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怎样可以让儿子快点接受我?”
    “其实…也很简单!天泽很喜欢玩碰碰车,明天是周末,如果你能带他去游乐场玩一圈,再想办法把他的‘毛毛’接过来的话,我想天泽应该很快就会接受你的!”
    “毛毛?你不说我倒忘记了,毛毛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上次他说想毛毛……我让人查了很久都没有头绪……”
    拨开云雾见月明,阎擎宇瞬间看到了希望,能为儿子做点事,他真得很迫不及待。
    “哈哈,毛毛不是什么玩意,是从小陪天泽长大的一只金毛犬!小时候,狗狗肥嘟嘟的,毛茸茸的,很可爱,天泽抓着它的皮毛,就叫毛毛,然后小小的身子整个都趴到了狗狗身上,也不松手,我就把那个金毛幼犬给买回了家……”
    被阎擎宇言语跟呆愣的表情逗乐了,莫晚禁不住笑出了声。
    “金毛犬?”一想起那庞然大物,估计也要有孩子大半个身子高了,阎擎宇不由得打了个冷颤,那么个小不点,怎么喜欢这么大的宠物狗:
    “虽说金毛温顺,可那么大的体型,他都不害怕吗?!”
    通常小孩看到那么大的狗,早就躲得远远的了!
    “不知道孩子怎么想的…本来想给他弄个袖珍的吉娃娃或者小泰迪养着玩的,可他就喜欢金毛,还说那么大才威风,不要小女孩喜欢的…现在的毛毛是长得 很大了,不过天泽还是很喜欢,经常抱着就蹭在狗狗身上,说起来,这金毛也真乖,天泽小的时候根本牵不动抱不动他,可它就乖乖地跟在天泽屁股后边,都不用牵 着的,大了也一样…所以天泽很喜欢这只狗…呵呵,说起这个,天泽还有个小宠物,叫笨笨…不知道他从哪儿弄的一只绿色的小乌龟,养在一个玻璃缸里,每天回到 家,没事的时候,他就喜欢把小乌龟拿出来放到桌子上看它爬,要不就把它翻过来,看它四条腿抓扒着翻身,每次他都能看上几个小时,玩得不亦乐乎,边玩边叫 ‘笨笨,真笨’天泽很乖的,很小就可以一个人玩,都不怎么哭闹…”
    见阎擎宇一动不动地有些失神,莫晚顿时收敛了嘴角:
    “我是不是说得太多了…一提到孩子,我嘴上就好像少个把门的…”
    “怎么会?!我只是突然觉得…我真得错过太多了…有点惋惜!”
    脑海中浮现出儿子各种可爱又孤独地跟小动物玩耍的身影,阎擎宇的心底不由得浮上一抹苦涩。他的童年很不快乐,他了解涉世未深的孩子对父爱母爱的渴望,莫晚真的将天泽教得很好,即便单亲,他也能感觉出他的童真,至少,他没有被逼迫着过早成熟。
    “不,未来的时间还长,你还有很多机会!这次回来得有些仓促,飞机上又不能带宠物,霍家的私人飞机又被霍子豪用了,再调度、安排也是麻烦,所以…如果你有办法把毛毛跟笨笨接过来的话,天泽一定会开心的…”
    感觉到阎擎宇浓浓的失落,隐约间还掺杂着无法言语的哀伤,莫晚突然联想到了他的过去,再想到自己的童年,不禁感同身受。
    “嗯,告诉我联系方法,我明天派人去接过来!你刚出院,不宜疲累,早点休息…明天我们一家…去游乐场!”
    轻点了下莫晚的额角,阎擎宇的脸庞软化出淡淡的柔光,对未来,充满了极致的憧憬与期待。
    “嗯…好…”
    ***
    另一边,从医院走廊的事情过后,赖新柔就像是被突然推进了万丈深渊。
    她没料到莫晚也会出现在那里,直至两人离去后,她还慌遭雷劈地在原地矗立了许久,刹那间,她的心也像是被人掏空了。
    自己说过什么,做了什么,她心知肚明,看到莫晚吃惊的眼神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她们的友情走向了终点。
    寓意团圆完美的‘八仙八宝’,在她们自己身上居然都没有趋向于‘完整’?!她的心情,同样是复杂而难解的!
    以前,她的脑海中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后悔’二字,仿佛一切都是天经地义的一般,可在阎擎宇拥着莫晚转身的那一刻,她生命中所有的光明仿佛瞬间坍塌了。
    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办公室的,浑浑噩噩地,赖新柔像是被封闭到了一个狭小的黑暗空间中,感受不到周遭的一切,也听不到周围的声音。这个下午,她没再坐诊,而是一个人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失魂落魄地发呆。
    她不明白,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
    直至下班的铃声响过,赖新柔才蓦然回神,不知道又过了多久,才换过了衣服,出了门。
    “你说得就是她啊…哎…长得挺漂亮的啊…”
    “是啊!我们杜医生还追过她呢!真可怜,被人甩了…不过,听说那个男人是个有钱有势的超级富豪…还长得一表人才…也难怪了…”
    “哎,其实,想想也知道,那种有钱人,条件又那么好,怎么会对我们这种小老百姓真心?!肯定是玩玩的,天仙下凡,门不当户不对的,不也白搭?!她怎么想不开呢…不是倒贴的吧”
    “嘘…别说了,走了,走了……”
    “…。”
    擦肩而过,两名小护士半是同情半是笑话的窃窃私语流入耳中,赖新柔的脸色一阵尴尬地难堪…没想到这么点事,居然闹得医院人尽皆知了?!
    脸上一阵挂不住,攥紧了包包,赖新柔垂眸快速跑了出去。
    迎着夜风,她却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一个人逛荡了许久,她却一点都不想回家,不知不觉间,待她再度回神,人竟然已经站到了‘夜色皇宫’的门口。
    夜色中,富丽堂皇的门庭霓虹闪烁,隐约间,已经能听到喧嚣的嘈杂声,身旁窸窣的人生不断,傻傻地凝望着,赖新柔像是定在了原地!
    她怎么会来了这里?!三年前,夜店,对她而言,等同禁地。
    可是这三年来,她却不止一次来过这个纸醉金迷的罪恶之地。明知道这是个堕落的天堂,是男人的销金窟,她居然还是来了?!
    人有时候真是不可思议!脚上都像是长了意识一般!难道是因为这里是她跟阎擎宇见面最多的地方吗?每年总有那么几天,她会陪他来这里醉一场,他会喝 很多酒,她就会说很多话,虽然很多时候都是关于莫晚的,可是她还是很高兴,因为,他说,他喜欢听她说话!还说,她的声音让温和,让他很平静。
    每一次,他却都掌控得很好,从来没有喝醉,或者也醉过,可是都不让她看到。因为每次走出这里,即便他的步伐乱了,心却从来没乱过。记忆中,他喝酒 的时候,除了第一次他吐得稀里哗啦,好像都没有怎么失态,每次,他喝酒,十二点,一定会有人来接他回去,也会有人送她回家。
    三年,她真的已经有些习惯了他的陪伴,即便寥寥,亦不可或缺。
    她以为总有一天,他会从失意中走出,而她这个陪伴他走出的人,就会变成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一部分,亦如他将她解救出继父水深火热的纠缠,所以,她一直很有耐性。
    只是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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