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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淡的光线中,一个体型魁梧的老者走来,易小奴抬高视线看着那人。怪了,她应该不认识那人的,可是怎么那人一走过来,她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你是小奴吧?!任尚志开口。“我是你爷爷的老朋友,不知道你爷爷有没有和你提过我?我姓任,以前和他在同一队的,曾经受过他很多照顾。”
易小奴认真地看着他,对他点了一下头。“任爷爷,您好。很抱歉,我爷爷生前认识的朋友很多都散掉了,所以我并不知道您。”
任尚志急切地说:“我这里有一张照片,是我和你爷爷的合照。”他掏翻出皮夹子,拿出一张泛黄的黑白照,递给易小奴。
这张照片保存得很好,甚至还护贝起来,看到那张照片,易小奴心里涌上说不出来的感动。一个她爷爷不大常提到的人,却将她爷爷从年少惦到白头,甚至还特地来找她。
易小奴对他深深一鞠躬。“任爷爷,如果您不嫌弃的话,请到楼上来,我泡一杯茶招待您。”
“麻烦你了。”任尚志笑看着她。对她的态度,从头到尾都非常的满意。
易小奴领着他,走上狭小的楼梯。
她住的地方是三楼。狭长的空间,被隔成三间鸽子笼似的雅房,虽然是秋末冬初,可是任尚志一走进去,还是可以感受到房子里的闷热。
易小奴打开房间的门,将屋内的电灯打开。“不好意思,空间很小,还请多多包涵。”
“不会。”还没走进房间,任尚志就开始心疼易小奴。
房间里头铺了木头色的软垫,空间狭小,连一张床都没有,唯一的家具就是一张书桌。即使如此,摆满书的房间里仍然是整齐有秩序,壁上甚至挂了一把胡琴。
任尚志可以从房间的布置中,感觉到易小奴是个努力好好活着的女孩。
易小奴面上微红,对他一笑。“我只有茶包。”她并不以贫穷为耻,只是抱歉于无法好好招待他。
“这样就很好了。”任尚志回以笑容。
“请等等。”易小奴放下手边的纸袋,走出房门烧开水。
任尚志看着纸袋上的地址,纸袋是从某一家出版社寄出来的,任尚志暗暗记下那个出版社的名字。
易小奴来回几趟,将泡好的茶递给他。
“谢谢。”任尚志接过热茶,和她寒暄两句,饮啜了几口之后,说道:“看得出来,你一个人过得很好,可是……”
易小奴笑笑地堵了他的话。“我一个人的确过得很好,所以没什么可是。”她猜得出来,任尚志看她景况不好想要帮她,不过,她是不会接受的。
任尚志只好说:“人和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我当年就受了你爷爷很多的帮助。”他希望这样说,可以让她心安理得地接受他的帮助。
“对啊。”易小奴甜甜地笑。“所以我秉持我爷爷的精神,如果有能力的话一定去帮助别人。”她装死到底。
任尚志只好开门见山地说:“那你会接受帮助吗?”
“会啊。”易小奴与他对看,仍然挂着笑容。“只是我现在并不需要。”
任尚志一笑。他看得出来,易小奴是个心意坚定的女孩,要说服地并不容易。
他看着她,眼神中流露出对她的欣赏。“我这里有一份工作,你要不要听听看?”
“什么样的工作?”易小奴睁大了眼睛。
“这个工作包吃、包喝、包住、包玩乐;不打卡、不查勤、不考核、没有业绩压力。没有固定支薪,你要多少,就给多少,另外支付三节奖金,红包以百万计。只要我还没死,就一定不会让你失业;如果我死了,也会给你福利金保障。”他笑了。“听起来不错吧?!”
“这条件也太优了吧,你这公司不会倒吗?”易小奴皱紧眉头,上下瞅看着他。“请问工作内容是什么?”
“我有一个小我五十岁的儿子,好色、好玩、不是太成才。我老了,管不了他,我想把他交给你来管。”他说的很清楚,要她当他的儿媳妇。
易小奴放声笑出来。“不行、不行。”她摇摇手。“我这辈子做人只有两个原则,不碰男人、不碰狗,您可别想把这工作交给我。”
他眉一皱。“为什么不碰男人?”
她答得煞有介事。“男人会让我想到狗。”
怪了。“那又为什么不碰狗?”
她一本正经。“狗会让我想到男人。”
看他愣了愣,易小奴噗哧一笑。“跟您开玩笑的啦,您不要当真。说真的,我没有男人缘,把我塞给那个男人,对他太残忍了啦。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养不起自己的时候,我一定会考虑和您儿子相亲。我知道您是重感情的人,您把对我爷爷的感激之情,转成了想照顾我的心情;突然之间,我能多一个像您这样的长辈,我真的觉得很开心,我想这样就够了。如果您不嫌弃我地方小的话,我很欢迎您随时来找我。”
“好吧。”来日方长,任尚志暂时就不劝说了。
“喝茶吧。”易小奴暖一个笑容给他。
两人天南地北地址了一些话,这一聊竟然过了十二点。任尚志有些不敢相信地看着手表,他已经很久没和人这样敞开心胸谈天。
因为实在太晚了,他只好离开。
踏出易小奴住所的时候,任尚志告诉自己,他一定要让她成为自己的儿媳妇,他对她真的非常喜欢。
第二天早上,佣人把早餐准备好。
任尚志盥洗好之后,走到房间。他不像以往一下楼就是摊开报纸,今天他一看到仆人,就急急地问:“少爷呢?”
“爸。”任飞扬听到他的声音,匆匆地从盥洗室走出来,胡子才刮到一半。“我有事情要跟你说。”
“没规矩。”任尚志斥喝了他一声。
“喔。”任飞扬转过身。
“等等。”任尚志叫住他。“看你那么急,有什么事情要和我说。”
“关于要娶易小奴的事情,我想过了。”任飞扬把想了一夜的说辞向他父亲报告。“我昨天看过易小奴了,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女孩,我还挺欣赏她的。”
“你看过她了?”任尚志微感诧异,他破紧眉头,盯着任飞扬。“你这么肤浅,能欣赏她吗?!”
虽然他很喜欢易小奴,可是他看易小奴的打扮,不像是儿子会接受、欣赏的标准。
“爸。”任飞扬不满地抗议。这是一个做父亲该说的话吗?不对——任飞扬再一想,觉得他父亲的话语和口气,好像也见过易小奴。
任飞扬眉峰一扬。“你也去找过她了?”
“嗯。”任尚志并不打算瞒他。“我昨天晚上去找她,跟她聊了不少,她真是个很不错的女孩子。”
“你昨晚去找她?”任飞扬第一个想法就是,她有没有把昨晚的事情说出来。“那她……”话到一半,他停了下来。心想如果她说出来,任尚志对他的口气不会是这个样子的,于是立刻转了话锋。“那你跟她说过,要我娶她的事情吗?”
“说过了。”任尚志坦卖口。
“她怎么说?”任飞扬好奇了。
任尚志妇看了他一眼。“人家还不想考虑你呢。”
任飞扬的声调马上拔高。“她嫌弃我什么?”这女人!
任尚志看着他。“我说你好色、好玩、不是太成才。”这一点,他对易小奴以及任飞扬都没有隐瞒。
“爸!”他真是委屈啊他。
他年轻、有能力,自然是有一堆女人巴着他,算不上是好色。生命是拿来享受的,他为什么不好玩呢?而且,他不是不成才,在企业家的第二代、第三代中,他的实力都是很受肯定的。也不是他无能,而是他父亲所经历的一生太传奇,所定下的标准太严苛了。
“没关系啦,我想还是有办法说动它的。”任尚志以为这样就安慰了他。
任飞扬几乎是用吼的。“我没有要娶她!”他的不满爆发了出来。
“你刚刚不是说你欣赏她吗?”任尚志沉下脸来。
“我……”任飞扬一口气梗着,他平了平胸口的气,把先前准备好的一番话,说了出来。“我是欣赏她?不过,我需要一些时间和她好好相处。毕竟结婚是一辈子的事情,不只我要有心理准备,也要让她考虑。我希望你给我一段时间,这段时间中,不要管我们两个的发展,是好、是坏,就看我们两个的缘分了。”
任尚志眼中闪过精光。“你不会是想利用时间换取空间吧?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你需要多少时间?”
“半年。”任飞扬一口气要价半年。
“半年?”任尚志显然觉得太久了。
“这关系着一辈子,半年不算久。”任飞扬很坚持。
“好吧。”任尚志妥协。
任飞扬没想到任尚志这么轻易妥协,怔愣了一下。
任尚志展开笑容。
任飞扬想的是拖延战术,他怎么会不晓得,只是他对易小奴很有信心。他相信,如果任飞扬好好和她相处半年,一定会喜欢上她的。他等着看他这个花心的儿子巴着易小奴。
阴阴的。任飞扬看着任尚志,感觉阴阴的。
中午,办公室里。
任飞扬放着午餐没动,手中拿着是今天征信社交给他的照片。照片拍摄的是易小奴居住的地方。
她住的地方,环境不是很好。他很难想像,原来台北市还有这样阴暗老旧的社区。
任飞扬翻着征信社调查来的资料。
里面不只她的身高体重、家世背景等基本资料,还详述了她的经济状况。她父亲曾经为人做保,后来因此背负了三百万的债务。
真不知道要说她笨,还是怎么了,她竟然没有抛弃债务,选择一肩扛起。她和债主谈妥,一年偿还五十万,分六年摊还。
六年。任飞扬为她算过,那正是她二十二岁到二十八岁,这可以说是一个女人,自大学毕业后最灿烂的年华。
她背负债务的这件事情,对任飞扬而言可是个利多的消息。这表示,他可以对她动之以利,让她放弃这段婚姻。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知道这件事情,却反而让他的心情隐隐地沉重。
发现自己眉头纠结,任飞扬指头压上,舒缓了自己的眉心,他闭上眼睛,浮上脑海的还是易小奴。
一年五十万,这对女孩子来说,实在是太沉重了,她怎么还能活蹦乱跳地?!
他从来没想过,她竟然能勾动他的好奇,以及其他莫名的情绪。不过他很了解自己,他不是能安于一个女人的男人,为了两个人好,他绝对不要娶她;而且,她也实在不是那种迷人、温柔、性感的女性。
他张开眼睛,放开她的照片以及资料,双手抱着头,身子向后仰躺。
他的视线转到午餐上面,怎么,他今天一点食欲也没有?
这天晚上,易小奴并没有去夜市,任飞扬在夜市中找了她许久,都看不到她的踪迹,他心烦意乱地开着银色的保时捷,往她的住处开去。
老旧的社区里,路绕来变去,看起来都是一个样子。“Shit!”因为迷路让任飞扬心情更糟。
叭!叭!四周突然响起刺耳的喇叭声,好几台摩托车在他车旁呼啸徘徊。
他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不良少年盯上了。
任飞扬眉心一紧,握好方向盘,全速关开。摩托车紧随在后,从左右两处包抄。没有迟疑,他马上倒车,硬是逆转出去,飞快驶出。
摩托车混乱地大转弯,想要追上他。任飞扬匿入一条巷子中,熄火关灯,摩托车从他躲藏的巷口处闪过。
听到喇叭声,和引擎改装的声音远去,任飞扬松了一口气。“妈的,这什么鬼地方!”刚刚的惊险追逐,让他恶声咒骂。
想到易小奴住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他的胃隐隐一抽,为她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