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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认真,把他招进科研所,并同意他立项研究。他的实验对象是你。但是我知道,你对于他来说并不只是一个实验对象这么简单。我都忘了这些年来,有多少次看见他站在冰柜前,傻傻地看着你。他就像一个走火入魔的人,每天想的都是工作、工作、工作……”
安雅口中的沈一诺,并不是虞千寻熟知的,或者说,并不是她看见的这个十年后的沈一诺。她隐约意识到了什么,心一阵阵地痛了起来。
“大概是一年以前吧,他很激动地告诉我,实验即将成功了,他很快就能亲手救活他最心爱的人,兑现他给她的承诺。可是我知道不太可能,冷冻复活实验里还有太多因素都是不确定的。我相信他也察觉了,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很快,你进入了转醒期,也就是在这个阶段,他发现你的复活很有可能只是一种假活状态,也就是说,你新陈代谢太快,很快就会从十八岁的样貌老化到三十八岁,继而快速地死去。他像疯了一样地研究配方,最后,真的被他研究出来了,就是他用自己的血和再生细胞做成的血清。”安雅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才说道,“这种血清可以救你,但是每提取一些,他就会衰老一分。他为了不被旁人发现,偷偷服用延缓衰老的抗生素。可他的身体已经支撑不了了,所以,他在为你提炼并注射完所有的血清以后,心安理得地把自己送进监狱,并死在了那里。”
安雅说到这里,抬手捂住自己的脸,却抑制不住声音里的颤抖:“我好后悔,我不该因为顾念研究所的声誉而没有阻止他。我更后悔没有把他从你身边抢过来。虞千寻,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你有什么资格恨他?”
虞千寻瞪大眼睛,连呼吸都忘记了。
从她醒来的那一刻起,沈一诺就决定要骗她了。他把自己假装成全天下最无情的人,就是因为他知道,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他这种以命换命的行为。所以,他虚构出了安雅是他的女朋友这个谎话,还用最恶劣的态度对待她、伤害她,不过就是为了要让她恨他,让她能轻松地接受他的死亡罢了。
他早就为自己规划好了路。他背负着刻骨的思念在这条路上走了十年,却从来都不打算让她知道他为她做的一切。
枉她对他们的过去念念不忘,枉她说自己爱极了沈一诺,却连他对她的万分之一都比不上。
虞千寻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到那张黑白分明的遗像面前,望着照片上的少年,怔怔地问道:“你不是说,以后你都尽量不骗我了吗?可是你居然说了一个谎,并打算骗我一辈子。”
没有人回答她,遗像里的人还是她的沈一诺,那个把全世界都许给她的沈一诺。
虞千寻的身后,忽然响起了冰冷而重复的广播声:
“请死者沈一诺的家属来火化室领取骨灰。”
她曾以为沈一诺配不上她的爱,可到头来,配不上这份爱的人,原来是她。
尾声
虞千寻疯了。
据人口述,那天的场面极其惨烈。那个最具话题的女艺人,居然想抢走了沈一诺的骨灰。有人去阻拦她,她就狠狠地咬对方的手。争执中,骨灰盒被打翻了,可怜的大科学家沈一诺的骨灰就这样撒了一地。
那个女疯子居然抓起地上的骨灰,一把一把地往自己的衣服里塞。她还怕有人来抢,最后竟然通通塞进自己的嘴巴里。
“不分开了,再也不分开了。”有人听清了她的喃喃自语。
没有人知道,在沈一诺和虞千寻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有人生,有人死,却再也没有人像他们一样,在这世上走过一遭。
☆、第三百四十章
郝佳醒了,在经历了一个多月的昏睡之后终于醒了,但是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并只是这个世界里的时间,其实在她脑中的幻象中,则相当于几个世纪那么长。
悲情,还是悲情,虽然身份,情感,甚至性别在其中都有转变,但是唯一不变的却是结局。
努力真的可以改变一切吗?什么是属于自己的?什么是不属于自己的?她看的不懂,也不想看懂了,累,真的很累。
人最累的从来都不是身体上的累,而是精神上的。 文倩是一个24岁的普通女孩,说普通只是因为她和平常女孩一样,工作上班,努力养活自己,但是她却有着和这些工作不符的样貌,白皙的皮肤,精致的五官,一眼看上去总是让人以为是做平面模特的。
晚上九点钟准时下班了,她迫不及待的冲出店门,迅速的来到路边的公交车站,不一会看到前面路口转来一辆公交车。
“谢天谢地,今天赶得上了”她长处一口气,因为如果末班车没有的话她就要打车回去了,对于她来说,打车的十几块钱足够她到楼下买好食材了
她是一个聪明女孩,但绝对不是一个会做饭的女孩,现在的社会好像反过来了,女孩们学会了抽烟喝酒打麻将,而男孩们则学会了拖地洗衣烧饭。
半小时后文倩下车了,但是刚下车的她看着不远处正在收摊的阿姨时,又快步跑了过去,边跑边喊“阿姨等等,等等”
“终于赶上了,今天为什么不等我了呢”一边喘着气一边按住了一辆小推车。
“丫头啊,上次我等了你二十分钟你都没来”阿姨用略带埋怨的口气说了起来,但是看着眼前这个乖巧的女孩,阿姨又笑了起来
“那个男孩子还在家等着你吗你也该考虑考虑了”
文倩这会也挑好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十几根鸡翅,两根胡萝卜,一边打开包拿着钱一边说道“阿姨,我都说了好几遍了,那只是我的室友,他碰巧会做饭,而我呢,我碰巧喜欢吃做好的饭,所以呢。。。”
咕噜咕噜,肚子叫了起来,文倩尴尬的笑了笑“所以呢,阿姨,我要赶紧回去了,明天记得等我啊,给我留点土豆。”说完便再次跑了出去,还好她租的房子就在旁边。
当她走出电梯来到房门口刚准备拿钥匙时,门打开了。
“哎呀,为什么你每次都能知道是我回来了呢”进门之后的她迅速把脚上的鞋子踢掉换了那双粉色小熊的拖鞋,然后才转过身满脸谄媚的笑容看着眼前的男孩说道“今天我特别想吃鸡翅,所以呢,麻烦你了”。
杨阳,一个身高183的男孩子,是一名软件工程师,工资虽然不低,但是还没到能买起房子的地步,现在的这个房子面积不错,采光也好,但是租金确实不便宜,所以就在网上登出了合租的意愿,没想到当天下午就碰到了文倩,因为他平时也喜欢干净,所以和一个女孩子合租到也没什么。
但是。。。自从在家做了一次饭让这个疯丫头吃过之后,他就成为了文倩的私人厨师了。
“大晚上的为什么要吃这么多肉啊”杨阳结果袋子看了看。
“我想吃了嘛”看着杨阳脸上不愉快的表情她又马上补了一个词“欧巴~~~”
杨阳瞬间拿着袋子跑回厨房,不光是因为文倩发嗲时候很可人怜,而是如果这个时候他还不去做,那么接下来就是两手掐腰的喊道“老娘就是想吃快点去做”
看着厨房内仔细洗菜的男孩,文倩笑了,然后一蹦一跳的来到沙发上,打开电视,寻找着自己喜欢看的节目。
大概半个小时后餐厅传来了召唤,不过召唤文倩
的不是声音,而是味道。她蹑手蹑脚的来到餐桌前,看了一下在刷锅的杨阳,然后轻轻捏起一个鸡翅,刚张开嘴准备品尝的时候,一双筷子打在了她的手上。
“丫头,洗手去,我帮你乘米”看着手中的鸡翅,文倩崛起了嘴,缓缓的将鸡翅放回了盘子里,然后以一幅要死的表情走到了洗手池前把手仔细洗干净,然后瞬间跑回餐桌前,拿起筷子夹起了刚才那根鸡翅放在自己的碗里,然后又夹了一根才放在嘴里。
杨阳很不解为什么要这样,但是每次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我买的,所以我要比你多吃一根。
吃完饭后的两人同时来到沙发上,沙发很长,两人一人一头的坐着,而文倩习惯性的把脚放在杨阳的腿上看电视。
看了一会之后,杨阳和平时一样,从沙发旁边的小台版上拿出了一瓶写着维生素的小瓶子,倒出两片放在嘴里,然后喝了一口水咽下。
“为什么你每天都要吃维生素啊,电视上说了,只要平时吃饭时候营养搭配好就可以了啊”
“因为我需要更聪明啊”杨阳指了指脑袋“每天工作那么多,不让自己更聪明一点怎么办啊,除了工作还要做你喜欢的菜给你吃”。
“那我也要吃,也要变得更聪明些,这样我就可以找到更多好吃的了”说完就坐起身子去拿那个小瓶子。
“千万别,你已经够聪明了,如果你再聪明点,那我每天什么也别干了,光研究怎么给你做饭就好了”说着便将瓶子放在衣服口袋里。
“哼,真小气”然后重新躺下继续看电视,还不忘用力踩一下杨阳的腿。
一个小时后,已经将近十一点了。
杨阳从沙发上坐了起来打了打哈欠“该睡觉了丫头”
没有反应,这时他才发现文倩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哎~一声叹息之后,杨阳弯下腰,轻轻的抱起文倩,慢慢的走向她的房间,将她放在床上并盖好被子之后,才重新回到自己的屋子休息了。
两人的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在这样的小日子里面过去了。直到有一天文倩双眼通红的回到了家,没有和往常一样买好食材,而是到家就窝在沙发上哭了起来,哭到整个眼睛都肿了,不管杨阳怎么问她都不说,杨阳看到这也没再多说什么,回到厨房开始做饭。
不一会两万皮蛋瘦肉粥和一小盘西葫芦便放到了餐桌上,弄好饭的杨阳又开始去哄文倩了,好半天她才揉着眼睛坐在了餐桌上,漫不经心的夹着菜。
“多吃点啊,你平时不就喜欢吃西葫芦和皮蛋瘦肉粥吗”说着就夹了一筷子放在文倩的碗里。
看她不说话,杨阳又问道“现在可以说说今天怎么了吗”
好半天文倩才低声说道“和同事闹别扭了”,接下来不管杨阳怎么问,她再也没回答一句,吃完之后便回她自己房间了。
接下来的两天文倩都回到家都是这种状态,而杨阳则每天都给她做好吃的,鸡翅,鸭血。
第三天,文倩喝着杨阳炖了一个多小时的鲫鱼汤,然后突然问道“你有什么愿望吗”
杨阳笑了起来“当然有了,你呢你有吗你先说我再说”
文倩想了想,然后又喝了一勺子汤才说“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和我心爱的男人在教堂内办一次婚礼,你呢”
“哈哈,那我的愿望就是你能尽快找个好男人赶紧嫁了”
“哦,也是”
接下来他们两人又开始又吵又闹,吃完饭后又开始和平常一样指着挂历说今天该对方刷碗了,让文倩说不过杨阳时便突然捂着肚子说自己身子不舒服。每到这时杨阳便无可奈何的回到厨房开始他的工作,其实,文倩没刷过一次。。。
一星期后,刚下班到家的杨阳接到电话,是文倩的,她说她不出来吃饭了,跟男朋友在国贸吃披萨,杨阳说好的,别回来太晚,挂完电话来到厨房,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
一个小时候杨阳回到家里,手里提着刚买回来的鲜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