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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叫做霍音。”
白沐瑶转过头朝她笑了:“记不记得有一次我和他的绯闻上了头版头条?”
白微娆点点头:“记得。”
“那时候,我听说他跟那个所谓的霍音相处地很好,我是真的嫉妒了。所以才会故意引来记者,弄出了那么一场暧昧的好戏。结果没想到,那个霍音居然还是你。”她捉住白微娆的眼神,微微笑:“堂姐,你可真是阴魂不散啊。”
白沐瑶话音刚落,雪花纷飞的室外就有人朝她大喊:“白小姐,已经准备就绪了,还有十分钟开工。”
白沐瑶会意地点了点头,修长的五指按上门口的把手却久久都未打开。她似乎在犹豫着什么,直到很久以后,她才慢慢回过身来,语气夹带着些不甘屈服的味道。
“堂姐,虽然我不太清楚伯父伯母的事,但是你假死的那时候已经足够报复他了。人生来都是没有办法选择父母的,我父亲瘫痪母亲下岗我认命,他父亲害人无数他也只得认命。”
“他爱上你,无数次的隐瞒,也不过是为了让你无忧无虑些。如果你真的有仔细站在他的角度想,就会发现……他瞒着你,只不过是把那些压力都往自己的肩上扛了。”
“堂姐,你从来不懂他的用心。如果我是你……”白沐瑶忽地笑了,姣好的样貌上,笑容卑微而苦涩:“呵,没有这个如果。要是他真的爱的是我那就好了,可惜……我从来都不会是你,他也根本不会爱我。我把他奉作恩人圣人,但在你面前,他只是个凡夫俗子。”
“一个为了白微娆这个名字,发了狂的凡夫俗子。”
语毕,她推开门,扬长而去。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次日,白微娆去了趟以前经常光顾的唐人街。她不太擅长英语,即便是在加拿大生活了整整五年,但她的口语在用于和当地人交流时,依旧磕磕绊绊。
唐人街上热闹的很,大约是因为临近中国农历春节的缘故,黄褐色皮肤的中国人也都蜂拥而来了。
街上人多,白微娆只顾着拍照,不幸把随身的钱包给弄丢了。她来回找了好几圈也没见着钱包的影子,只得恹恹地坐在街边的长凳上苦等。
她的手机快没电了,可偏偏祁超的电话还打不通。她没办法,只好发了个短信把自己的地点传送给了他。祁超没有回复,大概是还处于拍摄时间,所有连手机也一并仍在了旁边。祁超向来是个敬业的人,特别是对于摄影,孜孜不倦地像是一头牛。就好像……她白微娆对于梁淮则这个名字,有时候也固执地像头牛。
脑子里轰地一声,像是有什么东西倒塌了。白微娆这才想到,自己居然又无意识地想起了他的名字。
梁淮则,梁淮则。
谙熟于心的字眼,像是镂刻在了心上,即使肉长新芽,也掩盖不了原本的刻骨铭心。
白微娆深吸一口气,尽量平复想他的念头,却发现越是不想,情愫就像疯长似的蔓延全身。脑子里偶尔浮现了前几天白沐瑶和她说过的话,提及他在她所谓死去的五年里的醉生梦死,提及他也无法更换父母的事实,白微娆这才发觉,自己的心已经快疼到难以呼吸了。
白沐瑶说他是凡夫俗子,她白微娆又何尝不是。
更迭身份,换了模样,却也依旧在见了他第一眼之后就爱上他,有增无减。
**
白微娆近些天眼皮重得很,在长凳上坐了不久,就开始犯困了。胃口不好时常反胃,加之嗜睡严重,白微娆其实心里早有了底,只是不愿意承认罢了。
白微娆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瞥了一眼时间,才发现已经临近中午了。祁超还没回她,白微娆想了想,正打算一个电话拨过去,却被意外地打断了。
“小姑娘是中国人吗?怎么看你一个人坐在凳子上好久了?”老婆婆笑得脸上的皱纹层层毕现,满头花白虽是带了些老态,但和蔼热情却丝毫不减。
白微娆挠了挠后脑勺,显然有些尴尬:“刚刚人多没注意,结果一不小心钱包掉了。现在在等朋友过来,顺路把我带回去。”
“是在等人啊。”老婆婆的声音里夹杂了点吴侬软语的腔调:“这加拿大的天怪冷的,小姑娘别待在外面等了。我老太婆在这边开了个铺子,要不要进去坐一会。”
踩在雪地里的脚都快冻成了冰,白微娆自然也不抗拒老婆婆的好意。她只点点头,说好。
铺子离街边确实很近,不过才几步距离就到了。老婆婆开的是一家糖粥店,刚一进门,她就顺手给白微娆递了一碗。
“小姑娘来喝一碗尝尝,我老太婆做的,味道可能欠缺了点。”
浓稠的白粥,上面浇了些红豆沙作为点缀,一红一白倒也是色彩搭配地美妙。白微娆舀了一口送入口中:“婆婆,听你口音应该是沪上人士吧,现在是在加拿大定居了吗?”
“小姑娘听错了,我不是上海人,我是苏州人。苏沪口音都有些差不多,听不出来也不奇怪。”砂锅上还煲粥,老婆婆信手搅动了一下,笑道:“我们苏州那地方,都偏好甜腻的口味,就是作兴这种糖粥,上面再浇点红豆沙,可是好吃得不得了。可惜我那老头子不在了,他做的粥可是比我来的正宗多了。”
“老先生也是苏州人?”
老婆婆点点头。
“能在加拿大遇到同乡,再结婚,这也真是一件非常巧的事情呢。”
“是啊,可惜我那老头子太不争气了。活了不到七十岁就一个人走了,现在十年过去了,我居然还觉得他像是昨天走的。好像一觉醒来,还能听到他跟我说话。”老婆婆长叹一声:“他在的时候,我也老是跟他吵架,因为各种事情闹别扭,现在想想,什么事不是小事呢,只要人活着还好。”
老婆婆合上砂锅的盖子,笑道:“人这一辈子啊,要经历的事情太多。什么恨啊怨啊,其实仔细想想也没什么。过去的都是要过去的,珍惜当下比什么都来的重要。毕竟,一辈子也就那么几十年的光阴,下辈子你谁还知道,能不能跟他继续做夫妻,做亲人呢。”
有那么一瞬间,白微娆的心像是被针扎了,根根刺进她的心脉,疼到鲜血淋漓。她总觉得,这一辈子很长,长到可以用一辈子作为要挟,和梁淮则永别。只是听老婆婆这样说的时候,她才蓦地发觉,人生不过才数十年的光阴,她已经浪费了二十六年,哪有那么多时间可以再浪费呢。
她忽然想起那天在清觉寺里,梁淮则虔诚跪拜的身影,那样迷信而糊涂的他,当真是刺痛了白微娆的眼睛。她并不知道他在求的是什么,是此生孤注的等待,还是来生无望的相遇。
两者,白微娆都不敢想。因为想到任何一种可能,她整个人都跟血脉倒流了一样,连思维都不太顺畅。
老婆婆又随口跟她攀谈了许多,等到后来电话响起来的时候,白微娆才发觉已经过了一个小时之久。
祁超打电话来说他暂时走不开,让白微娆先打车去他工作的地方,到了之后他就出来付钱。白微娆也觉得这个方法可行,于是就告别了老婆婆,往街边走。
临走前,她留下前几天买的一个檀香吊坠送给老婆婆作为那碗糖粥的费用,老婆婆只是笑着拒绝她:“人都是这样,外人对你们施舍了一点点小恩小惠就感动得五体投地。可对于向自己付出了无数的人,却苛责无比。就像我对我那老头子,他明明对我好得很,我却始终都不知足。”
“小姑娘啊,你可一定不要学我。你要相信,为自己付出了很多,变了法想要你开心快乐的人,即使他十恶不赦,他也只是为了让你开心,让你少遭点罪。千万别去苛责他,因为保不齐,他就是世界上那个最爱你的人。”
白微娆呼吸一顿,似乎她一直郁结于心的问题,已经被人用最通俗的方式打开。
人生也不过就是那短短的几年,如果和梁淮则就这么错过一生,白微娆觉得,这才是普天之下最大的不值。想到他冬天里替她捂热的水,想到他一路背她下山的温柔,想到他脸颊上偶尔浸渍的汗水,白微娆忽然好想见他。
唐人街上打车十分方便,没过几分钟,白微娆就打到了车。
坐在车上,她用手机残余的电量打开了微博,查看了关于“仙人掌心的火龙果”给她的所有评论。或是要她一路顺风,或是要她记得添衣,或是要让她备好哮喘病的药,但却只字不提对她的想念。就像是克制于心的话语,徘徊在齿缝间,却一直没能说出来。
白微娆点开最新的一条微博,还是上次她在西藏时拍的那张照。下面还是那条熟悉的评论——藏区气压低,注意高原反应,记得带好沙丁胺醇。
白微娆颤抖着手指,在回复区打下一段话。
——梁淮则,是你吗?
指尖一触上那个橘红色的发送键,就能抵达到任何他看得见的地方。白微娆久久没有动作,终于下定决心按下发送键的时候,却听到来自驾驶座上的大喊。
“*!”
刹车猛地被踩下,胶质轮胎摩擦在地面上,发出尖锐而刺耳的声响。猛地一阵撞击,让白微娆整个人都开始往前倾。手机砸到车窗上,声音脆亮如同铜鼓。
撞击剧烈的那一刻,白微娆没有使用任何动作保护自己。她只是双手紧紧地护住小腹,像是在保护着比自己的性命还要至关紧要的东西。
意识出离的那一刻,白微娆心里只有一句话。
梁淮则,你现在在哪里,我现在好想你。我有个好消息想告诉你,你听了一定会高兴的。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虽然出租车整个侧翻,甚至还挤压变形了,但万幸的是,白微娆没有受太重的伤。只是翻车过程中,车门一侧受到了冲撞,偏偏白微娆就坐在那一侧车门口,所以小腿的腿骨很不幸地骨折了。
白微娆醒来的时候,手掌还一直停留在小腹上,几乎是下一秒,她就开始张皇地询问医生自己的情况。在确定了自己想要的答案之后,她才终于悻悻地松开那只紧握的手。
她真不敢想,要是真的发生了什么,她该怎么向自己交代,又怎么向梁淮则交代。
因为,她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呢。
车祸并不太严重,只是白微娆骨折了,所以必须得在医院里休养。白微娆语言不通,当地医院就安排了一个华人医生来为她诊治。发生车祸的时候,白微娆的手机也摔烂了,她记不得祁超的电话,只能干巴巴地在医院等着。公共交通车祸的医疗费用,由出租车公司一力承担,虽然她身上的钱没了,但医药费仍是不愁的。
医院白花花的天花板扎得白微娆眼睛疼,越是百无聊赖,她就越是容易胡思乱想。白微娆思考了很久,最终还是问华人医生借了手机。
她熟练地打开微博,登陆。她在发布框里犹豫许久,才终于打下那一句话。
——在加拿大遭遇车祸,已住院,最近可能无法更新了,大家见谅。
末了,她还配上了一个俏皮的表情,只是她不确定是不是有人能第一时间看到。
微博发送之后,白微娆就一直躺在床上拼命地刷,换做平时,她刚一发布状态,仙人掌心的火龙果就会回复的。只是今天已经整两个小时过去了,却也没见他的回复。
等到第三个小时的时候,白微娆彻底放弃了。她气恼地把手机搁在一旁,拄了根单拐就往病房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