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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说的太多了,可她不敢说啊。
就像宋明岚所说,夏晓兰刚才的表现,恐怕连对手的声援者都被她折服,更何况这边支持夏晓兰的人,韩瑾要有任何异议,肯定会遭到所有人的围攻!
不管心里怎么想,韩瑾都要老老实实呆在这里,和众人一起支持夏晓兰。
不爽都没办法啊!
却不知那个惹到夏晓兰的倒霉鬼丽萨,现在又是什么感受。
…… “庭审开始。”
法官年纪不小了,法院门口闹出那么大的动静,法官不可能一点动静都不知道。
那些事,究竟会不会影响到他对案子的判决,谁也不确定。
正常的庭审程序,埃里克作为原告夏晓兰的代理律师,他要当庭陈述夏晓兰的诉求。。。。。。夏晓兰要求丽萨立刻停止作品侵权行为,为此向丽萨要求10万美元的经济赔偿,另需赔偿50万美元的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
“经济损失,包括让我当事人错失aia超新星建筑师评选,我当事人中断学业,前来美囯打官司的一切费用……当然,我们还要求被告承担一切诉讼费用。”
10万美元经济赔偿,绝对不算少了。
可对比文艺作品侵权诉讼来说,也不是一个很高的金额。
这钱也不是随便张口要的,显然是经过埃里克的合理计算,获选aia超新星建筑师的话,本来就有5万美元的奖金!
能不能拿奖不知道,丽萨向aia承认剧院翻新方案是她的作品,这就搞掉了夏晓兰获得奖金的机会,埃里克认为对方应该做出赔偿。另外的经济损失的,当然是指夏晓兰中断学业,跑来美囯打官司的路费、食宿等等费用。
这还是丽萨暂时没有用该方案获利。
如果她像那些歌星一样,唱片卖出多少万张后再被人告侵权,那就不是10万美元能搞定的。
50万美元的名誉损失和精神损失费,是当庭更改的,丽萨的律师完全不能同意……不,他就不承认埃里克的指控,作品就是丽萨的!
原告和被告各执一词,自然就要上证据。
。。。。。。夏晓兰这边的证人,还真不少!第一个被传唤的证人,就是摩拳擦掌,想要把丽萨和蒙德·道森的狗头扭下来的基辛格!忍了好几天,终于叫他等到这一刻,他绝对不会客气呢!
作证之前就是一番宣誓,这也是基本流程了,证人保证自己所说的一切证词都是真的,愿意为作伪证承担法律责任。
“这一个委托,原本不太符合事务所的规矩,我们通常并不会让实习生单独负责某个项目,但客户强烈要求的话,也只能这样破例了。”
【第五卷:港岛之灿】1993:当庭……告白?!
基辛格的回答,是针对埃里克的询问。
在诉讼中,原告处于进攻方,既然起诉被告,自然要提供证据、证人,被告是防守方,想办法反驳这些证据。
基辛格当庭出示了威尔逊夫人和gmp事务所签订的委托协议。
这份委托协议有什么特别呢?它指定了由夏晓兰担任项目负责人。
“谢谢证人的配合!”
委托协议的条款,对夏晓兰是非常有利的。
因为客户的特别要求,夏晓兰才能以实习生身份去负责剧院翻新,而丽萨,只是gmp分派给夏晓兰的助手。
丽萨的律师迈尔斯对基辛格的证词表示质疑:
“按照美囯的建筑师执业法规,事务所的实习生并不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她不能担当这样一个项目的负责人,事务所合伙人基辛格出于利益考虑,违反了建筑师职业法规……“
基辛格抿着唇。
他当时的确不是因为看好夏晓兰,才让夏晓兰担当负责人,而是客户指定了夏晓兰,他为了留住生意,才打了这个擦边球。
夏晓兰不是注册建筑师,她要对建筑内部进行大改建,方案要经过注册建筑师签字。
丽萨的存在,就是这个意义。
该死的。。。。。。
“反对,提问与本案无关!”
认为基辛格违反了建筑师执业法规,就该另行立案起诉基辛格,今天打得是著作权官司。
埃里克可不允许基辛格被这样攻击。
“反对有效。”
谢天谢地,法官支持着他。
迈尔斯也见好就收。
绕来绕去,还是问出了几个让基辛格颇为难堪的问题。
这样扯皮有什么作用?
攻击基辛格本人的诚信度,让他的证词变得不可信。
夏晓兰拿出了创作原稿,丽萨也有创作原稿。
两人提交的“原稿”,经过鉴定,创作时间是差不多的。这种鉴定技术,根据纸张的老化,笔记油墨的变化,能鉴定个大概时间,却不能真正精确到哪一天。
谁先谁后?
家属可以旁听,却是禁止发言的,刘芬等人也在法庭上,却也是暗暗着急。
刘芬最着急,她的英文水平不够,能听懂非常简单的日常对话,涉及到打量专业词汇,语速又快,她听得糊里糊涂。
她只能根据胡瑛和温教授等人的表情去猜测。
胡瑛挺着急的,刘芬也跟着着急起来。
刘芬的视线又落在女儿身上,夏晓兰身处原告席,倒是淡定的很。
夏晓兰没有嚣张到蔑视法庭,该乖巧的时候,她绝不犯傻。
再强的表现yu都要忍着,既然信任埃里克,就把庭审交给埃里克掌控,如果有需要,自然会有人向原告提问,她犯不着急吼吼发言。。。。。。
丽萨也很淡定。
看起来是这样。
丽萨为了今天,没少做心理预演,一开始当着aia评审团承认那是她的作品时还会心虚。
慌话说了太多遍,在电视节目上说,面对采访的记者说,她也是锻炼出了极厚的脸皮。
夏晓兰将视线移开。
庭审就是这样,一攻一守,双方律师你来我往的过招。
基辛格之后,是第二个证人马修。
马修作为另一个实习生,也是‘剧院翻新方案’的参与者,他当庭作证,夏晓兰是方案绝对的主创者:
“她虽然年轻,但领导我和丽萨进行这项工作。”
“方案由她提出,由她设计,她曾询问我和丽萨是否有补充,丽萨表示没有。”
“有没有见过丽萨的设计原稿?没有,丽萨更多的是负责现场监督。”
埃里克问完了,该丽萨的律师迈尔斯提问。
这个诉棍太无耻,他的提问让评审团成员面面相觑。
“马修·卡尔顿,你和原告曾同在康奈尔大学建筑学院学习,你们在学校期间有过接触吗?我注意到你们都参加过威尔逊酒店赞助康奈尔建筑学院的设计比赛。”
当同学有没有接触?
一同参加了比赛,也算是有接触吧。
马修脸色不太好,夏晓兰拿了第一名,他和乔纳森等人配合不好,只拿了个第三,有什么好提的。
“是,有接触。。。。。。”
“你和原告一同进入gmp事务所实习,是否曾彼此帮助?”
“是。”
难道要当庭表述,他曾经巴不得夏晓兰表现差一点,自己好崭露头角?
迈尔斯脸上露出笑容,“马修·卡尔顿,你和原告是同学,也是同事,和一位如此漂亮的华囯女孩朝夕相处,你是否情不自禁被她吸引,对她产生了好感……请你回答我,你是否喜欢原告?”
“反对!提问与本案无关!”
埃里克已经知道迈尔斯要干什么了。
这一次,法官也不知道在想什么,驳回了埃里克的反对:
“反对无效,请证人回答被告律师的问题。”
全场的视线都落在马修身上。
包括夏晓兰。
马修的脸一下就红了。
“马修·卡尔顿,你可是宣誓过自己所说证词全部为真,请回答我的问题,你是否在共事期间,被原告吸引,喜欢上了原告?”
发过誓的,不能做伪证,不能说谎。
“……是。”
完了,这个狡猾的律师,马修好想抽自己几巴掌。他根本没想过要告白,更别说是当庭告白!他一辈子都不打算告白,他只想比夏晓兰强好不好,好吧,他是有一点慕强心理。
马修羞愧低下头,他掉进了律师的圈套。
“我。。。。。。”
“法官大人,我提问完毕。”
迈尔斯果断中止了提问。
陪审团有嗡嗡嗡声。
原告夏晓兰这边一连出庭了两个证人,一个gmp事务所的合伙人基辛格,被迈尔斯质疑职业操守有大问题。
另一个是马修·卡尔顿,被迈尔斯当庭问出,马修对夏晓兰存在着爱慕之情。
这两人作证的动机,他们的证词,还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吗?
法官会怎么想,评审团又怎么想。
夏晓兰自己都很吃惊,丽萨请的这个律师,不愧是经常替娱乐界人士打官司的,著作权官司,都能从男女关系上切入?因为马修对她有好感,所以愿意上庭作伪证,是这个逻辑吗?
。。。。。。马修为什么对她有好感?
钢铁直女陷入深深的迷茫中。
马修这个心机boy,不是一直想抢她机会?
后来和她走得近,也是被她打击的嗷嗷叫后,弱鸡对大佬的敬畏,“喜欢”是在哪个阶段,请恕夏晓兰眼瞎,真的没有看出来……我把你当兄弟,你对我当庭告白?!
【第五卷:港岛之灿】1994:这是要输的节奏哇?
误会,听我解释。
马修的眼神绝对是这信号。
不听,辣鸡,你已经被丽萨收买了吧?
一直挺淡然的夏晓兰,也要拿眼睛瞪人了,马修在这种眼神中退出法庭。
下一个证人是蒂娜。
现在情况有点不妙,丽萨请的这个律师迈尔斯很厉害。
蒂娜一上庭,就有点心不在焉。
但对埃里克的提问,她都很认真回答了。
“是的,那是我和原告第一次见面,她和马修一起送设计图到辛西娅阿姨家中,我第一次看见剧院的翻新方案,我认为方案很棒,辛西娅阿姨一开始并不是百分百认可,她认为方案太年轻化,原告向她出示了一份调查问卷,说服了她。”
“辛西娅阿姨向我介绍,原告是来自华囯的女建筑师,说她非常有实力。”
“是,辛西娅阿姨完全认可原告的实力,因为我也有相关业务需要,她向我推荐了原告。我想要原告接收我的委托,原告以自己要忙于剧院翻新项目拒绝。”
“有没有隐瞒自己gmp实习生的身份?没有。”
埃里克似乎找回了一点节奏。
蒂娜的回答对夏晓兰是有利的。
夏晓兰也有点诧异,于奶奶真是牛逼,居然真的把一个榆木脑袋掰的稍微正常了。
蒂娜显然清楚自己在做什么。
如何说话是一门艺术。
马修就不太懂这门艺术,才掉到了迈尔斯的陷阱里,把作证搞成了“告白”。
蒂娜不一样,蒂娜的证词,是偏向夏晓兰的,并不明显,却非常有暗示作用。
蒂娜是在帮她。
夏晓兰再次确认了自己的眼光,蒂娜并不坏,虽然对方很任性也挺好骗,但这些和“坏”有很大区别。。。。。。
“蒂娜,谢谢你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