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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上的他穿着电影里出现过的白色衬衫和黑色裤子,学生领带松松垮垮。无论从哪个角度,他的脸都是完美的无法挑剔。
这是一张被天使吻过的脸。
倾城绝代,艳而不妖,美却不柔。
他仿佛就是一只修炼成人的狐妖,举手投足间都带着让人荷尔蒙旺盛的诱惑。
被他那双盛着春水的桃花眼望上一下,恐怕都会情不自禁地坠入爱河。
上天同样给了他一个好嗓子,他说话就如同情人间的呢喃一般悦耳动听。
就像是此时,只要他在台上说一句话,粉丝们都会情不自禁地呐喊欢呼。
妖孽一样的男人,也是像夹竹桃一样危险的男人。
苏锦感觉自己现在或许真的是太冷静了,冷静到可以平心静气地在耳旁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中审视着唐明月。
这是她即将选择的男人。
这一次,她准备先主动。在一段感情里,她不想再当原地踏步的缩头乌龟。
她知道,虽然现在她对唐明月的好感还不到爱,但是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日久生情也不是不可以。
两情相悦的感情对她来说可望不可及,找一个爱她的,她会学着慢慢爱上他。
“…好,大家想听我唱什么?”第一次路演的唐明月却没有任何生疏和尴尬,自如地和粉丝们互动。
台下的粉丝们都声嘶力竭地喊出自己想要听的歌曲。
她们太幸运了!竟然能在江城这个小地方参加唐天王亲自的路演!
唐茗栎就是她们眼中可望不可及的天神!如果能听到他现场唱歌,她们死而无憾!
唐明月听到呼声最高的就是他的成名作《星月》,他便让音乐老师给他放曲子。
粉丝们此时都默契地闭上嘴,安静地聆听唐天王专门唱给她们的歌。
同时,她们默默地承诺着。她们要一辈子都当‘茗栎’身边的星星,静静地守护着他。
《星月》是一首情歌,讲述的就是如同星星和月亮一样相伴的爱情。
唐明月一边深情地唱着,一边宠溺地看向台下的粉丝。
却不想,在灯火阑珊处,他望见了那个他最想看到的人。
第二百四十三章 看他的宣传会
在每个人的生命里,都会有这么一个人,即使穿越人海,她都那般清晰如故。
对于唐明月来说,苏锦就是这样的人。
离得那么远,灯光那么暗,但是他却能洞悉地察觉到她一颦一笑,一举一动。
她就那般坐在座椅上,手捧鲜花,岁月静好。
此时的他很有一种冲动,大步地从台上冲下来,紧紧地拥住她,对她诉说他的激动和喜悦。
他无比清楚苏锦主动出现在这里的意义——她原谅了他,愿意靠近他。
没有一刻,他如此愤恨自己明星的身份,这个该死的万众瞩目的身份,让他连最基本对喜欢的人表达心意都做不到。
每次唱《星月》这首歌时,他都会饱含深情。可是现在,他如同一个设置好程序的机器人一样,大脑和嘴已经做不到同步。
他的眼里只有那个人,一往深情都给了她。
所有的欢呼和掌声,所有的人都在他的世界里消亡,剩下的,只有他们。
一首歌的时间只有那么长。台下掌声雷动,主持人也开始和他互动。
他只得恋恋不舍地收回视线,配合着他们。
一个小小的江城会值得主创团队进行电影宣传吗?答案毋庸置疑。
可是他来了,或许他心里,还存有那么一分惦念和渴慕,希望他期待的人给他一个惊喜。
或许是上天不愿再让他走低谷,真的如同做梦一样,他看到了她。
她来看他的宣传会。
这句话让他做梦恐怕都会笑醒呢……
一共两个小时的宣传会,苏锦都静静地坐在台下看着舞台上的唐明月。
台上的他光芒四射,游刃有余,充满自信。
这样的他,还真是够吸引人的。
如果她不是重生回来的,恐怕真的对这种人气明星没有一点抵抗力。
宣传结束,唐明月一心渴切地走向后台。
他要马上给苏锦打电话,不要让她等着急。
可是,当他看到后台那个被保镖保护的人时,就像一桶冰水对他兜头而下,冰冷肆意。
沈娅抱着肩膀,一脸的审视和锐利,“明月哥哥,你难道不想看到我?”她明显看到唐明月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冷滞。
“怎么会?”唐明月马上露出一个毫无破绽的笑容,笑着走了过去,“今天没和唐芳菲出去逛街吗?”
“这个穷乡僻壤,有什么好逛的。”沈娅不屑地撇撇嘴,“我现在只想赶紧回京城,这里多呆一天我都觉得恶心。”
对于唐明月来说,江城就是他故乡一样的存在,沈娅这么贬低江城,他心里充满了不悦。可是脸上还要装作宠溺和认可的模样。
“你拿手机干什么啊?”沈娅看到他攥在手里的手机,看似不经意地问道。
“看看有没有通告消息。”唐明月揉揉眉心,桃花眼里划过一抹疲惫,“我在江城待的时间有些长。”
“我当是什么事。”沈娅突然诡异一笑,“你想走了?可以啊,我们马上就能离开江城了…”
唐明月眼底划过一抹喜悦。难道沈娅已经不在意关于苏锦的事情?想通的要回京城了?太好了!
“…你那个青梅竹马,已经回来了,也就是说,我们可以行动了。”沈娅压低头颅,和唐明月四目相对,不让他逃避,“明月哥哥,你没反悔吧?”
还没等唐明月回答,沈娅便继续说道,“后悔也没用!我做的决定,没有人可以更改!”
唐明月沉默下来,凝眸看着她。
“明天,就是她的生日,你说,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会不会喜欢?”
见唐明月不答,沈娅也没气,甚至支起身体,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明月哥哥,你当真以为我不知道她苏锦到了这里?你太小瞧我沈家了!”
在她眼里杀掉苏锦,就如同撵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可是唐芳菲说得对,让一个女人痛苦,死亡才不可怕,最折磨的就是亲眼看着她喜欢的人背叛她,离弃她!
只是,她不喜欢唐明月对她有欺瞒。她沈娅的男人,从心到身,都应该遵从于她!
沈娅是骄傲的,是自傲的。她是天之骄女,没必要委屈自己。
“你说,她会不会正在外面等着你?”
话音刚落,唐明月的手机就响了起来。沈娅旁若无人地从唐明月手中抽出手机,打开界面,看着上面的名字,唇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青哥?是苏锦吧!”她非常笃定,因为她也调查到了苏锦的电话号码。
唐明月面色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
“接吧,正好告诉她一声,明天带她去过生日。地点是小山庄,明白了吗?”沈娅全部都已经计划好,就等两个主人公入瓮。
唐明月放在体侧的手指发白,可是他必须一切都听从沈娅。这是他的选择。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艰难地接通苏锦的电话,“喂,小锦?”
苏锦站在会场外面。今天她是想和唐明月说清楚自己内心的。
“我在外面等你。”
唐明月心头酸涩无比,可是他却不能在脸上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对劲,“嗯,我看到你了。你回来了?”
苏锦眉头一皱,感觉唐明月话语里貌似情绪不太对劲,可是仔细之间又揣摩不到什么深意。
“回来了。”她离开江城名义上是去了省城,实际上没有人知道她出了国。毕竟在她和谭斯年一起的掩盖下,只有他们默许的人才知道他们的行踪。
“抱歉,我今天还有别的事情,恐怕不能和你见面了。”说这话时,唐明月心情是无比沉重的。因为接下来的话,就是对苏锦伤害的开始。
“我想和你谈谈。”苏锦并没有轻言放弃,毕竟这件事对她来说非常重要。
有些时候,一个人的勇气和冲动,也就那么多。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更何况,她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如果今天不把话说清楚,恐怕会发生一些难以预料的事情。
电话那头,唐明月轻松一笑,仿佛在无奈苏锦的坚持,“小锦,真的抱歉。我们可以明天再谈好吗?”
“明天?”苏锦眉头一蹙。
第二百四十四章 搬走
“傻姑娘!明天是你的生日,你该不会忘了吧?我可是给你准备了惊喜。”传在苏锦耳朵里的话语充满了包容和真挚的宠溺,可是她却不知道,说这话时,唐明月是面无表情的,甚至那双总是含情的桃花眼里,都是一片荒芜的冰凉。
而在一旁的沈娅,却是在满意地笑着。
“生日惊喜?”苏锦咀嚼着这两个字,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视线落在了她手腕上的海玻璃手链上。
她还记得这条手链,就是谭斯年送给她的‘惊喜’礼物。
一瞬间的出神让苏锦精神状态不太集中,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已经答应了唐明月,明天上午九点一起去一个地方,他来接她。
放下手机的唐明月看向沈娅的眼神充满了宠溺的无可奈何,“怎么样,这回你该相信我是爱你的吧?”
“那可不一定,明天看你表现!”沈娅虽然心中欢喜,但却故意装作不在意地模样,对他骄傲的扬起脖子。
唐明月伸出手,一把将沈娅拉到怀里,那绝色妖娆的眸子绽放出勾引的流光,轻轻地捏住她的下巴,对着她的唇深情地吻了下去……
在谭斯年的公寓里,秦俊阳正犹豫着想要对谭斯年说什么。
谭斯年坐在书桌前看着书,明明瞥见了他焦躁的模样,却没有主动询问。
良久,秦俊阳终于绷不住了,“大哥,我想要把公司迁到省城。”
此话一出,却没有得到谭斯年半个惊讶的眼神。
谭斯年把手中的书放下,眸色清淡地看向他,“终于要和我说了?最近一段时间,你大半个公司可都快搬空了。”
当真以为他不在国内,就不知道他的小举动了吗?为了追那个女人,秦俊阳都快长到省城了。
“我这不是怕你不同意嘛!”秦俊阳讪讪一笑,心里却在打着鼓。因为他知道谭斯年不喜欢繁荣热闹的地方,要不然他们一开始怎么会选择江城这个小城市!“我的好年爷!你就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我这一回,成吗?你也知道,我对她实在不能放手。”
“你们有进展了?”谭斯年似笑非笑地问道。
“有!当然有!”秦俊阳梗着脖子,一副想要证明给谭斯年看的模样,“我们现在都互相留了电话!随时都能联系!还有…还有我在她面前表现的不那么爱她了!”说到最后,他甚至有些底气不足,面对谭斯年仿佛已经看透一切的眼神,他后面的都编不下去了。
“好吧!我不敢…”曾经让人头疼的混世魔王也有如此主动示弱的模样,“我不知道该怎么伤害她,让她认为我不爱她。再说,我也不想……哥,我好不容易抓到她了,我必须看住了!”
秦俊阳就像是一只可怜的小狗狗争得主人同意一般。
谭斯年看着他,那性感的红唇轻轻地吐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