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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泪打湿着她的衣襟,她的头发甚至也有些焦糊,可是她就那般呆愣着,不愿意接受上一秒发生的一切。
又一次……又一次……
她的白糖哥哥竟然又一次救了她!刚刚还在她怀里的白糖哥哥,此时此刻竟都尸骨无存……
或许是对她极大的讽刺!同样是炸弹,同样是两个当事人,可是命运却被改写了。
谭斯年为了护着苏锦不被爆炸的波及,身上也是很狼狈,他背后的皮肤甚至被整片的烧伤。
可是,他的心里却阵阵抽痛,比自己受伤还要难受。
他从背后抱住苏锦,低沉的声音里也充满了沉痛,“丫头,是我的错…”
谁都没想到,泊尔的生命力竟然这般顽强,受了那么多枪,还能一息尚存,拿出书桌下的炸弹,拉开引信,准备和苏锦同归于尽。
苏锦和他都背对着泊尔,并没有发现泊尔的举动,然而,几乎要没了气息的唐明月看到了,他再次爆发出人体生命的奇迹,从苏锦的怀里惊坐起来,直接扑在了泊尔的身上。
而他,也条件反射地抱住苏锦,趴在地上。
是啊,就是短短的几秒钟,一切结局再次被改写!
两次的以命相博,谭斯年对唐明月剩下的,除了尊敬,就只有感激了。
他真的感激唐明月,如果没有唐明月,他也难以想象怀里的人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苏锦听到了谭斯年的话,却是突然崩溃大哭,狠命地摇头,“不是…是我!死的应该是我!这就是因果报应……”
前世,她引爆炸弹,和泊尔同归于尽。
今生,泊尔引爆炸弹,死的也应该是她!
她的白糖哥哥不应该死的……
“大叔!是我不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啊……”
她真的难以言表自己内心的痛苦自责,甚至,她认为自己的重生就是一种罪孽。
如果不是她,唐明月或许就会像前世一样,做一个自在的明星,好好地活下去!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连完整的尸体都找不到!
“苏锦!”听到苏锦这句话,谭斯年眼睛都红了,这个钢铁硬汉,竟被这一句话,红了眼眶。“你死了我怎么办!你不想活,就带我一起死吧!”
或许谁都无法理解他两次眼睁睁的看着苏锦落入生死危险的惶恐,可是他真的怕了。
大概是这样声嘶力竭的怒吼,这样的痛苦内疚,顿时把苏锦失控的理智拉回了许多。
她僵硬地回过头,看向男人猩红的眼睛,“大叔…对不起…”她的头埋在他的怀里,泣不成声,“…我真的好难受……”
看苏锦终于不再是死寂的自责,谭斯年也松了一口气,“我知道,我们两个终究都是亏欠了他。”
可是,谭斯年迟迟没有等到苏锦的回应。
他垂眸一看,顿时白了面庞!
苏锦竟然昏厥过去了!
都怪他!竟然忘记了苏锦也受了枪伤,还经受了这么大的打击!
书房里的火势逐渐凶猛,浓烟密布。
谭斯年拦腰抱起苏锦,离开了这里……
当天,M国媒体相继报道,位于某区前切尔诺家族少主泊尔的庄园付诸一炬,造成多人伤亡,且暂未联系到泊尔,现场DNA比对正在进行中……
苏锦昏迷了一天一夜,才苏醒过来。她看着白色的天花板,脑袋空白了很久。
最终还是莉莉斯的声音让她回过神,“呼~你终于醒了,要不是医生说你只是悲伤过度而造成的昏迷,我都要以为你成为植物人了。”
莉莉斯的语气难得的友善,或许她也知道这次苏锦的确受了很大的打击。
苏锦缓了一下精神,这才侧头看向坐在一边削苹果的莉莉斯,“我昏迷了多久?”她的嗓音嘶哑着。
“一天一夜。”莉莉斯咔嚓咔嚓地啃着苹果。这苹果当然不是给苏锦削的,她还吃不了。“你的情况还好点,你家那位可就有些惨了,那后背,啧啧,简直跟被烤过了一样…”
登时,苏锦面色一变,“他在哪?”当时她大脑有些当机,几乎忘了谭斯年会受到的波及。
“隔壁无菌病房。”莉莉斯刚说完,苏锦就挣扎地从病床上起身。
莉莉斯非常了解苏锦这倔强的性格,也没有阻拦,直接把轮椅推过来,避开苏锦受伤的腿,把苏锦放上去。
轮椅是全自动的,也不用她这个家主纡尊降贵去推。
苏锦到了门口的时候,莉莉斯看着她的背影,突然唤道,“苏,谢谢你……”
苏锦动作微顿,回头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便直接离开了。
莉莉斯轻笑出声,眼底满是柔和。
她的确应该谢谢苏锦的。因为苏锦把切尔诺家族剩余的架子,全部转交给了她,而且是名正言顺。
至于为什么名正言顺,大概就是她老公叶慎之的身体里,也流淌着一些切尔诺家族的血液。
谁又能想到,那么庞大,不可侵犯的切尔诺家族,顷刻间变成历史的一粒尘埃呢?
苏锦……大概就是一个行走的奇迹吧。
……
八月艳阳高照,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苏锦把身前捧着的一束雏菊放在碑前,目光平和地看着那墓碑上的照片。
“…我这个青梅竹马,或许从来都不称职吧,一直都不知道,你最喜欢的花,竟然是雏菊……”
照片上的人明艳决绝,虽然是黑白的照片,他的一抹浅笑,竟都带着妩媚倾城。
“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哪里,就只能把你带回了江城。我想,你大概也能喜欢江城吧。”
苏锦的视线落到了雏菊旁边的一盆小花上。“没想到,你依旧养着它,还照顾的这般精细。现在我都不敢相信,它曾经是我们从地上捡起来的。”
只不过,或许还不到这盆花的花期,叶子长的倒是很茂密,却没有花朵。
苏锦的心头瞬间多了一抹悲切,因为这盆花是唐明月唯一的遗物,也是他最珍重的东西。
她去了他的房间,房间里清冷的就像是没有人住过一样。
黑白色的屋子里,只有着一株花苗具有色彩。
不过,她不想让他看到她难过的模样。
她扬起唇角,注视着照片上他的眼睛,“你放心吧,蓝姨那边我也会经常看看的。或许你此时已经和蓝姨重新团聚了吧?”
苏锦絮絮叨叨地对冰冷的墓碑话家常,就像是他就在她的面前一样。
谭斯年站在一边,静静地听着,眼底也只有温和。
他走到墓碑前,蹲下身子,同样看向照片,低声道,“你放心吧,我永远都会对她好。谢谢你……”
苏锦抬起头,同谭斯年对视一眼。
谭斯年摸摸苏锦的头。
苏锦笑了笑,回眸再次看向墓碑,“好了,我们要走了。白糖哥哥,下次再来看你。”
她和谭斯年一起站起身,对唐明月的墓碑深深地鞠了三躬。
最后再看一眼他,终于转身离去。
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股风,带起苏锦耳旁的发,就像是无声地对她告别一样。
苏锦停下了脚步,回眸,对上照片人里含笑的眼。
白糖哥哥,再见啦……
在阳光下,谭斯年和苏锦十指交握,走在小路上。
“……大叔…”
“嗯?”
“我想结婚了。”
“好,我们马上回京城……”
两个亲密无间的身影越走越远,前路虽然漫长,但是,感谢,一生有你。
(正文完)
番外一 婚后二三事
关于新婚前夜——
谭斯年和苏锦举行婚礼的前一天夜里,谭斯年眼巴巴地在苏锦窗户前趴了一宿。感觉不管自己怎么看,怎么都不觉得心安。
苏锦哭笑不得,让谭斯年还是进屋来。毕竟她的房间在四楼,阳台虽然宽敞,也怕危险。
谭斯年也不知道为啥就那般犯倔,死活不进去。还一本正经地说,“有老人言,新人在结婚的前三天,是不能同处一室的。”
“放屁!”苏锦笑骂道,“那是说不能见面!你要是真讲规矩,这三天都不能见我!”
谭斯年一本正经地摇头,“那可不行,我盼了三年的媳妇,一天不见,都想的慌。所以,我就折中,见你,但不共处一室!”
“歪理邪说!”苏锦瞪了他一眼,却是目光柔和地走到他的身前,抬眸凝视着他。
没错,眼前这个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变老的男人,整整等了她三年,如今,她到了法定,也毕了业。
三年前,她说她想要嫁给他,他说好,带她回到了京城,拿出他所有的积蓄,上门求娶。
可毕竟她年龄还小,根本也不到法定。她父母和舅舅,便以此为理由,延缓了三年。
这三年,她陪着他走过了他三十岁的生日;她陪着她走过了大学的青葱岁月。
他目光依旧温柔宠溺,爱意缱绻。对她无微不至,身体力行。
明天,她就要嫁给这个男人为妻了。
这大概是她最期待,也是最兴奋的事情。
谭斯年目光也全部停留在她的身上。
三年的岁月,把苏锦雕刻成最完美的模样。
月光如一层薄纱一般笼罩在她玲珑有致的身体上,她眉目温婉清秀,唇带浅笑。肤白如雪,眼亮如镜。
她嗔怒时娇憨可爱,愤慨时雷霆万钧,工作时雷厉风行,闲暇时温柔小意。
她就像是一朵绽放的曼陀罗,美丽的外表下不失锋芒,幽然的韵味中不失纯粹。
他真的感觉自己是在做梦,做梦自己能三生有幸,娶她为妻。
如果,这一切真的是一场梦,那他甘愿生生世世沉迷其中。
在未遇到她之前,他不识情味;在遇到她之后,人间百味尽尝而万般留恋。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②关于称呼问题——
清晨的阳光从窗纱的缝隙中打在床上的一对璧人身上,仿佛是一副梦幻的童话画卷。
谭斯年从背后拥住苏锦,带着几分懒倦地在苏锦脖颈处蹭了蹭,如同一只温驯的大花猫。因为刚刚醒来,他醇厚的声音还有几分撩拨人心的沙哑,“丫头…”
苏锦闭着眼,唇角却是扬着一抹纵容幸福的微笑,“嗯?”
“丫头。”他又唤了一声。
苏锦依旧轻声回复。
“不好听。”谭斯年略微皱起眉头,就像是在思考人生大事一样。
苏锦侧头看向他,把眼睛睁开一条缝,“什么不好听?”能让他纠结成这个样子。
“我忽然感觉丫头两个字不顺耳。”谭斯年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
“你不是一直都这样叫我吗?”苏锦看着他,眼底划过一抹轻笑。“那你觉得什么好听?”
谭斯年望着她的眸子瞬间盛满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柔情,就像是看着对他来说最宝贵的东西一样。他声音压低,放在苏锦腰间的手紧了紧,一字一顿,“谭夫人…”
苏锦眸子倏的一缩,瞬间哑然失笑。
她主动地回抱住眼前认真又可爱的男人,轻轻地点点头,“好的,大叔,就是谭夫人了。”
“不好!”谭斯年皱起鼻子,额前的碎发在阳光下似乎镀上了一层金光。
“怎么又不好了?”苏锦就像是哄小孩一样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