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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是这样说的吗?”李银顺似乎有点不相信。
“要不要咱们打个赌?”东亮冲着两兄弟笑了。
李金顺有点不甘心,说,“那又怎么样,如果程皓跟着你大哥出去了,而不是来到这里,他还会来吗?”
李银顺又补充了一句:“反正你不是玉良肚子里的蛔虫。”
“从镇上回来的路上,他告诉我说,他有许多话要对程皓哥说。”东亮显出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
“有什么话,难道不能在他家里说吗?”李金顺说,
“你们哥俩儿是不是担心拿不到钱又要挨鞭子了!”东亮冷笑道。
于是,孪生兄弟马上成为全场人的攻击目标了。场上的气氛更加活跃,更加高涨了。年轻人的叫喊声在静谧的夜晚传得很远,很远。
田野里没有一丝儿风,白天的暑气还没有散尽,大伙儿喊着,笑着。也许他们只是想把体内的燥热从口里吐出来。看得出,他们是一群不甘寂寞的年轻人,尽管如此,他们并不想离开红岩村,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一番,借以开阔自己的视野。
也许在他们看来,电视上面的是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东西。当然,看看电视,倒可以使他们一起谈话的时候,内容更加丰富一些。不过,谁要是相信那些事情,那肯定是个傻瓜。
记得有一次胜天叔对我说:“我们这些山里人在山沟里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可是到了城里也许还不及一个傻瓜哩!”
而我却笑道:“等习惯了,就和城里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城里人那一套,乡下人能学得来吗?”
“城里人喜欢把到手的钱消费掉,只要乡下人不把钱看得特别重要就行了。”
“难道你们城里人不喜欢钱吗?”
“其实,他们比乡下人更爱钱,”我说,“或许两者对于金钱的观念有所不同吧!”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到有人大声喊道:“瞧!玉良兄弟来啦!”
我和他成不了朋友,正因为他对我抱有很深的敌意,而且他在我的眼里,是一个傲慢、自负的家伙。
从一开始,我试图和他建立一种友好的朋友关系,可是,我的种种努力都是枉然。因为他那不怀好意的眼光有如两把锋利的刀子,无情地解剖着我的心。
不管怎么讲,他的举动使我觉得滑稽可笑。
实际上,他是一个占有欲极强的男人,有必要的话,他会向天下所有的人挑战。正如堂吉诃德曾经无数次地向自己心中的巨人挑战。所不同的他倒是一个名副其实的胜利者。因为他曾经告诉我说:“一个男人活在世上,不能没有金钱,因为金钱是男人的翅膀,有了它,男人就可以遨游宇宙了。”
而且他一再告诫我,人活在世上,千万不要对不起自己;一个男人只有占有了金钱,才是最愉快的事情。
总而言之,我与这个家伙格格不入,但是,他也是一个让人值得深思的人物。说实在的,他并不是海狼,亚哈之流,使人内心惊恐。因为他愿意周围的人信赖他,并把他当作朋友看待。但是他那狂妄自大的态度却煽动着人们对于金钱的狂热。
这时候,他径直来到我面前,笑道:“欢迎你,程皓兄弟。”
“谢谢你,玉良。”他虽然大我一个半月,但是我对他向来直呼其名。
“我觉得咱们应该彼此坦诚一些。”
“是啊!”我说,“我可不想成为你的敌手。”
“我很愿意成为你的朋友。”他说,“只可惜,命运偏偏让我成为你的敌手。”
场上的年轻人的目光注视着我们两个人,就好像我们是正在决战的对手,彼此打得难解难分。
田野里掠过一阵又一阵凉爽的风,从遥远的天边,似乎传来了隐约的雷声。
“我不会把你当作敌手。”
“莫非我不配做你的竞争对手?”他冷冷地说。
“那么,我和你又能竞争什么呢?”我疑惑地看着他,“我看不出咱们之间有什么冲突的地方。”
他沉思了一会,问道:“你真的希望咱们成为好朋友吗?”
“为什么不呢?”我反问道。
“只可惜,咱们是注定要较量一番的!”
“为什么?”我越来越糊涂了。
“你不该再回到红岩村!”他死死地盯着我。
“我都被你弄糊涂了!”
此时,雷声越来越响了,偶尔有一两声焦雷在我们的头顶上炸响。月亮隐去了,星光不见了,只有电线杆子上的灯光照亮了这块小小的场地。
树叶,庄稼的叶子被风吹得刷刷直响。
“我希望你能够爱上敏慧。”他不怀好意地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他得话使我颇感意外。
“那么,你能保证你不会爱上她吗?”他的脸色阴沉了许多。
“我不知道。”我回敬了他一句,“也许我会爱上她的。”
“所以,”他说,“我们大有可能成为敌手。”
我瞅了他一眼,说:“我可不想成为失败者。”
而他说:“一个优秀的男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要是没有一个敌手,肯定会很寂寞的。”
他说完这句话,便把眼光转向那些年轻人,他大声地说道:“告诉你们,咱们明天发工资!”
听了玉良的话,全场的人欢声雷动。那声音已经盖住了轰响的雷声了。这些人顿时吵吵嚷嚷,简直听不明白他们正在喊些什么。
很快,豆大的雨点落了下来。因此我便随着这些年轻人回到屋里。屋里被挤得满满的。我在靠近窗口的地方坐了下了来。恰在这时,雨下大了。
哗哗的雨声越来越急,越来越响,不一会儿,山洪有如脱僵的野马沿着山涧滚滚而下。
不久,红崖河便发出雷鸣般的咆哮声。
可是,屋里的年轻人则更加活跃了。他们根本就不去理会窗外的风雨声,就像这个世界上除了他们之外,所有其他的东西全都不存在了。
渐渐地,我的眼光又转到了玉良的脸上,在我看来,他是一个难以捉摸的家伙。
第十五章
临近中午的时候,我才来到表弟那里。
这是我第一次到镇上赶集。镇子不大,大约近千户人家。当然,我来到镇上的时候,这里已是人山人海了。
因而,我重新回忆起那天上午我走下公共汽车所看到的景象——镇子里冷冷清清的,坑坑洼洼的街道高低不平,那几家正在营业的商店很少有人光顾。这是说,就连街上的行人也少的可怜。然而从那街角处的一家饭店里面却传来阵阵吵闹声,算得上是打破了小镇得沉寂。
原来,碰上赶集的时候,这个小镇还算得上繁华热闹哩!
现在,街道上的人流摩背接踵,喊叫声此起彼伏。而在我看来,要不是雨后街道泥泞,或许人们在行走的时候,就用不着前磕后碰了。尽管如此,那些相互熟悉的人见了面,还是要么彼此打一下招呼,要么凑在一起很亲热地闲聊几句,之后,他们便去忙碌自己的事情了。
年轻人三三两两穿梭于服装摊子之间,挑选着适合自己的服装。时不时有几个年轻小伙子在人群中来去匆匆,那里热闹就往那里猛冲乱撞。很显然,他们并不指望买到什么,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又一个可以宣泄的机会。
确切地说,我是在玉梅的货摊前见到表弟的。因为舅妈告诉我说:“东亮时常帮着玉梅照看货摊。”
因此,我一来到这里,就看到了他们两个人,正因为她的货摊前面集聚着许多年轻人,这些青年人滔滔不绝,大声说笑着,所以我只好站在人群外面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而当我和她的眼光相遇的时候,彼此相视一笑。
他很快就把周围的闲人遣散了。于是,我来到两个人面前,跟表弟打过招呼,稍后,我转回头来,同她闲聊起来。
就在她给别人找零钱的时候,表弟对我说道:“咱们先去吃饭吧!”
就这样,我们离开了玉梅,穿过人群,向街角处的饭店走去。
这时候,越来越多的人不是涌向饭店,就是赶到街道尽头的小饭摊,吃那些既便宜又实惠的饭菜。然而,有更多的人却愿意饿着肚子回到自己家里。
我们走进了饭店,里面坐满了人,恰好临窗的桌子上吃饭的人刚刚离开,于是,我们马上走过去,面对面地坐了下来。与此同时,饭店里的服务员走了过来。而且和东亮很亲热地说笑着。
我们要了四个菜,两瓶啤酒。我们相互看了看,没有说活,不约而同地喝着啤酒。实际上,我并没有和表弟单独相处过,而且除了那几句必要的客套话,没有交流过思想。
他很少在家,甚至吃饭的时候也不常见到。是的,舅舅对他很不满意,而且父子之间也很少说话,见了面,相互冷漠的目光看上两眼,算是打过招呼了。舅妈却特别偏爱表弟,甚至还纵容他的一些不好的行为,这是说,他很会讨得舅妈的欢心,至少他可以把手里多余的钱交给舅妈。大概她也知道儿子把大部分的钱花光了,但是儿子到底挣回来了钱,而且还交给了他她。
我从表哥口里得知,为了东亮,舅舅和舅妈没少争吵。
要说表弟是个好吃懒做的人,倒也不尽然。因为我通过村里人们的只言片语了解到,他只是瞧不起地里的活,不甘心做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像舅舅和表哥那样每天忙碌在贫瘠的土地上。他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正像天空中的飞鸟快活地飞翔。在他的心目中,玉良就是他生活的北斗星。
要说他瞧不起自己的哥哥,也许是由于他愿意相信玉良曾经对他说过的话——你大哥是个不爱钱的男子汉。而他却对我说:“大哥是个不爱钱的傻瓜。”也或者说,他接受了玉良所有的处世观念,
说实在的,我并不喜欢表弟,但却愿意和他友好相处。因为他很乐意给我讲一些村子里所发生的事情。
表弟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沉思:“我知道,你并不喜欢我。”
我惊愕了一下,说:“我只是觉得你和表哥是两种性格的人。”
“水火不相容。”他说。
“这样说未免有点夸大其词了吧!”我看着他的一举一动。
“你愿意我像他那样做一个不爱钱的傻瓜蛋。”
“金钱真的那么重要吗?”我问。
他点燃了一支香烟,说:“对我来说,金钱就是好东西,因为我愿意自己的生活之路由金钱来铺就。”
“人们的心一旦被金钱占有,就会迷失了本性。”
“我觉得还是玉良的话说得好!”
“什么话?”我好奇地问道。
“他说,金钱可以使一个男人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有些时候,它还会给好端端的人们带来无边的烦恼。”
“是啊!”他吸了一口烟,说:“有钱的人们总是不肯放过金钱所带来的任何好处。”
“看得出,玉良对你的影响还不小哩!”我笑着说道。
“是的。”他喝了一口啤酒,说,“他并不快乐。”
“为什么?”
“那是因为他把魔鬼放到自己的心里。”
“你很了解他吗?”我看着他,问道。
“我觉得我了解他胜过了解我自己。”他缓缓地回答道。
“其实,一个人不了解自己,往往是由于不敢正视自己的情感。”
“那么,你呢?”他又要了两瓶酒,问道。
“我母亲的形象总是在我的心中徘徊。”
“我过去的事情不感兴趣。”
“只对金钱感兴趣?”我笑着问道。
“可以这样说吧!”他很痛快地回答。
尽管如此,他还不是一个爱钱如命的人,只因为他不肯放过任何享受生活的机会,在他看来,生活理当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