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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她见陈文干身边没有女朋友,还暗暗开心,觉得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这招玩得不错。她计划今年公司周年庆典时,就向陈文干表白,争取明年结婚。
当陈文干带着美艳不可方物的曾文芳来到华城大酒店时,她一下子傻眼了?这是谁?难道是陈文干的女朋友吗?
战友看出众人的疑惑,急忙向大家介绍:“这位漂亮女士叫曾文芳,文干的老乡,她是我表妹的朋友,千里迢迢从南方赶来参加我表妹的婚礼。”
陈文干瞪了他一眼,他也不在意,拉着文芳坐在自己身边。他看出来了,那家伙正不爽呢,肯定是因为他只把文芳介绍成他老乡,他心里不爽吧!
有文芳在一旁,他可不怕陈文干。知情的几位好友,还有哪个不知道文芳是他最大的克星?何况,战友是最大的知情人,没有之一。
战友为文芳一一介绍其他人,这里面的人中,只有凌雨晨一位女士。还是陈文干在京都大学的学长,一起去M国哈佛大学做交流生的同学。曾文芳自然对这位美女学长产生了兴趣。
她眯起眼睛看过去,那是一个长得极高挑的美女,大大的眼睛,饱满的嘴唇,鼓鼓囊囊的胸脯,还披着一头大波浪的卷发,显得时尚而美艳。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这是曾文芳看到这个美女冒出来第一感觉,第二个念头是,这个美女是不是模特?因为目测这人应该有1。72米,穿着高跟鞋比身边的战友高出半个头。
美女看美女,除了欣赏其美,还会下意识地找对方的缺点。曾文芳也是个小女子,她仔细打量凌雨晨,细看之下,果然发现了这个美女的缺点:皮肤有些黑,脸颊上还有几枚小雀斑,鼻子有些塌。
她心里不免暗暗可惜:唉,可惜了,真是人无完人!
人的皮肤是天生的,护肤品只是在你皮肤原有的基础上,对你的肌肤进行保护。比如她母亲王娟英,算是天生丽质的人,但年轻时候没有注意保养,皮肤变黑变黄,后来,经过一段时间的保养,皮肤经过新陈代谢,肤色慢慢地恢复了原来的白皙细滑。
可是,凌雨晨的皮肤天生较黑,毛孔较粗,任是用再好的护肤品,也不能让她的肌肤变得白皙嫩滑。
在曾文芳打量凌雨晨的同时,凌雨晨也对漂亮俏丽的曾文芳产生了兴趣。除了个子比她矮,胸部没有她丰满,凌雨晨愣是找不出这个女人其他的缺点。
算起来,这个女人也不算矮,1。6米以上,重要的是这个女人身材很匀称,身材凹凸有致,胸部虽然没她大,但目测至少是B杯以上。脸蛋也比她完美得多,拥有国人最喜欢的鹅蛋脸,眉毛又弯又细,黑亮的双眸似含着两汪春水,让人忍不住沉醉进去。
凌雨晨心里一下子敲响了警钟,她得打听清楚这位姑娘的来历,免得有人打乱她的计划。
“曾小姐是美琪的?”
“我是美琪的笔友。”曾文芳撒起谎来眼睛也不眨,这个年代,交笔友可是潮流。
小玲读初中时,就交了一位B市的笔友。这事,她与雪珍都知道,当时,小玲写了一封信,信封上写着B市第一中学初三(1)班20号同学收。信里面的内容还是她们三人一起斟酌着写的。
没想到,人家真的回信了,信里还附了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娇俏可爱,信的内容也表示愿意与小玲成为笔友。后来,小玲与这位笔友经常通信,前些日子,这个笔友携丈夫来参加小玲的婚礼。
说起来,这个年代的笔友与后来的网友有些相似。记得当时,雪珍很羡慕,也依样画葫芦给C市第一中学的学生写信,却没有小玲这么好的运气,没能收到回信。
文芳却没有她们这种少女情怀,两位好友怂恿了几次,她也没提笔写信。不过,这个时候,拿这事来用一用,做做挡箭牌也不错。
“笔友?”凌雨晨将信将疑,“这么巧,正好是文干的老乡。”
“是啊,读大学的时候来找美琪,恰好遇到战友表哥,然后又认识了文干。这才知道他是我的老乡,说实话,我也觉得这事太巧了!”
陈文干瞥了一眼装作一脸天真无辜的文芳,很是无奈。他很想像上次在张亮面前那样介绍,不,上次只说自己是文芳的竹马。今天嘛,应该说文芳是他的小青梅,或者就说未婚妻。
可是,搞什么嘛,怎么就不能讲真话了呢。他又瞥了一眼文芳,朝她眨眨眼。文芳却对着他摇头,表示不同意他的做法。特别看到他们公司的高层中竟然有一位漂亮美艳的姑娘,更不愿意表明身份了。
公司宴席之类的事情,向来是凌雨晨所管,这次自然也不例外。
这会儿,凌雨晨给曾文芳倒了一杯茶,站在侧边客气中带着几份疏离,就如对待普通客户一样地道:“不知道曾小姐会来,我们已经点好菜了。要不要换几样菜,或者加几样曾小姐喜欢吃的菜?”
曾文芳摇头笑道:“不用这么客气,我本就是来蹭饭的,有得吃就不错了,哪敢挑剔?”
吉姆也在其中,男人都喜欢美女,吉姆也一样,他用英语向曾文芳打招呼,文芳当然也用英语跟他交谈。吉姆很开心,连连赞美文芳,说她英语说得好、人很漂亮、个性又爽朗,总之,一个字——“好”!
吉姆坐在陈文干右边,陈文干侧身贴着他的耳朵道:“那是我的未婚妻,不过,如今我还在考察期,她还不肯让我公开她的身份。”
吉姆看了一眼陈文干,又打量了一下曾文芳,也侧身轻声道:“你们很般配,怪不得你不愿意接受京都那些姑娘的心意,原来早有意中人。”
“嗯,你知道就好,先不要告诉别人。”
“OK”
吉姆知道这是救命恩人的未婚妻之后,对曾文芳更加热情。从交谈中,他了解到曾文芳公司的家具生意竟然已经打开了好几个国家的市场,不由很是惊讶。
“我有朋友在F国开商场,也有开酒店的朋友,要不要我向他们介绍一下你公司的产品。”
“好啊,刚好我们公司还没有F国的客户,如果你的朋友能做我们芳华家具的代理商,那就再好不过了。”
“肯定可以,我朋友做生意很有魄力,有我从中牵线,肯定能成。”
“吉姆,谢谢你。”
“不用客气,美丽的女士,能帮到你是我的荣幸。”
凌雨晨看着与吉姆窃窃私语的曾文芳,很是郁闷。公司的科研人员中,吉姆自然是其中最为特殊的一个。但是,这个外国杂毛,除了陈文干,不会给其他任何人面子。就是战友,也指使不动他。她在吉姆面前碰了不少钉子,对吉姆是又气又恼兼无可奈何。
今天这是怎么了?吉姆怎么会对曾文芳如此热情?是因为曾文芳比她美呢,还是因为陈文干对他说了什么?凌雨晨心里的念头转了又转,但脸上仍然镇定自如,与其他高层谈笑风生。
公司的其他高层大多是京都大学理工学院的教授,或是在家用电器,或是在电话、电脑等领域有独到的研究,被腾飞通讯聘请,成为科研团队中的成员。
当然,这些人都还在上课,因为这些研究就是他们上课内容的延伸,研究与教学本来就相辅相成。战友研究生毕业后,也留在京都大学任教,他是电脑方面的特殊人才,不但得到了学校的重用,在腾飞通讯公司的位置也不可或缺。
曾文芳知道在座的这些人,都是专家级的人才。今天,可以算是她与腾飞通讯高层领导的见面会。虽然不是特意安排的,但曾文芳喜欢这个安排。
毕竟自己的工作陈文干了解得一清二楚,她对陈文干在京都的工作却一无所知。一直这样的话,未免不太公平,今天这个机会刚刚好。
陈文干与战友说起明天参加婚礼的事情,战友说,他是女方亲友团的,而陈文干却是男方亲友团的,到时候可能不是坐在一起。
“那明天你帮我照顾好文芳。”
“这还用你说?再说还有沈小叔呢,难道小叔还会让文芳落单?
“你也知道文芳与沈家的事情?
“知道,但被强调不能告诉别人。美琪把这件事告诉了我,成哥也知道了这件事。只是,大多数人还不知道。”
“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要保密吗?”
“听美琪说,她爷爷还没有想好怎么跟她姑姑说这事,只能先瞒着,等文芳的家人来了京都,双方认了亲,再处理她姑姑的事。”
果然如此,陈文干心里冷笑,沈老爷子想得美,鱼与熊掌都想兼得。他就不担心文芳一气之下不跟他们相认吗?
以前,他还听说沈老爷子年轻时也是人中豪杰,做事干脆爽利。没想到老了之后,人变得如此优柔寡断,难怪文芳今天如此气闷。如果是他,可能还会气得撂下狠话。
文芳来京都之前,跟他通话,还说这事对他来说可能是好事。那个时候,因着沈小叔的信,她对沈家还是抱着期待的吧。想着沈家或许可以成为他在京都的助力,所以才会那样对他说。怎料,刚来第二天,文芳就大受打击。
陈文干暗暗为自己打气,他一定要成为文芳的最大后盾,无论沈家人如何,他都不会让文芳受到伤害。
第三百七十六章 父子争执
沈琅急急地从医院回来,沈家客厅里气氛融洽,其乐融融。但是,这里没有文芳的身影。
“难道在楼上休息?”他跟老爷子及沈琴母子三人打了声招呼,就快步上了楼。
但是,美琪在,冯月与琬琬也在,唯独找不到文芳。
“文芳呢?”他问妻子。
冯月无奈叹气:“美琪出去拿伴娘礼服,我在楼上教琬琬弹琴。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文芳没多久就上楼收拾东西,我再三挽留,她也不肯留下。你说,是不是看到二姐一家人来了,文芳心里不舒服,所以才走了?”
美琪也嘟起小嘴,有些惆怅:“文芳说不做我的伴娘了,刚才孙珏表妹说要做我的伴娘。我才不要她做伴娘呢,一个末流小明星,我怕影响我的名誉。一定是孙珏在文芳面前说了什么,所以她才走得这么快,都不愿意等我一下。”
冯月补充道:“不过,有人来接文芳,那个小伙子长得高大俊美,文芳说是她同学。”
“文芳可以跟她同学出去玩,可是,为什么要收拾行李出去?”
沈琅脸色铁青,如果不是父亲或姐姐做了什么,文芳肯定不会这么快离开。他好不容易盼回来的侄女,父亲就这般不珍惜吗?
他满心的不高兴,蹬蹬蹬地下了楼,问:“爸,文芳呢?”
沈老爷子正在与外孙、外孙女说着什么,听到小儿子的问话,不由抬起头来,迎上小儿子带了些锐气的视线,轻咳一声,似要掩饰脸上的尴尬,道:“她跟着一位同学出去了。”
“男同学还是女同学?”
“小舅,是一位长得很俊美阳刚的男生。小舅,你能不能把他介绍给我认识?”
“介绍谁给你认识?”
“那位英俊男生啊!”
沈琅脑海里掠过陈文干那俊美的脸庞,心想,那个家伙确实长得不错,能引起外甥女兴趣的,应该就是他了。刚才妻子也说接文芳的是一位高大俊美的小伙子。美琪倒是认识陈文干,只是,文芳走的时候美琪还没回来。
为了证实心中所想,他又问老爷子:“爸,接文芳的是一位高大俊美的小伙子吗?你有没问他叫什么?”
沈老爷子见儿子没有责怪他,脊背也挺直了:“嗯,长得挺帅的小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