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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婚之娇妻萌宝-第4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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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会喜欢刁蛮任性的大小姐?

    秦双笑得狐媚。

    南宫旭然瞪了秦双一眼,然后笑意盈盈的看向明扬,“明大少,我刚从M国回来,我很久没有见伯父伯母和一一了,我去拜访……”

    “我爸妈旅游去了。一一结婚生子了,现在夫家。”

    “什么?明一一结婚了?什么时候?”南宫旭然有些意外,谁那么眼瞎娶个小傻子?

    当初他们两家人住在隔壁,她能常常见到明扬。只是后来,明家搬走了,她就再也没有见过明扬,这次来B市也是因为听说明扬在B市。可恶的是,她千里迢迢的追来,他却无动于衷。

    真是讨厌。

    除了那个小傻子,明扬对那个女人都是冷冷淡淡的。

    南宫旭然有些不甘心,却又没有办法。

    只是没有想到,明一一那个小傻子居然结婚了。当初那个小傻子被她欺负了,就会大哭着叫明扬‘哥哥,我被欺负了。’

    那个小傻子就是个讨厌鬼。

    “呵呵。我们真的很久没见了。我都不知道一一结婚了。”南宫旭然有些讪讪,心里想,明扬肯定嫁不了什么好男人。就那她那样的傻子,别人看上的肯定是明家的钱。

    可怜的小傻子。

    “准备的说,我们是小时候见过了。”明扬看了一眼手上的表,“我回公司了。”

    秦双点点头。

    明扬看也不看南宫旭然一眼,就离开了。

    南宫旭然看着明扬的背影,跺跺脚,气恨恨的扁着嘴,“哼。”

    秦双慢悠悠的喝一口咖啡,然后优雅无比的抽出纸巾擦擦嘴角。

    “姐姐。”南宫旭然一脸真诚的看着秦双。

    秦双用脚趾头思考也知道南宫旭然是想要从她这里打探明扬的消息。

    “小妹妹,有事?”秦双拿出口红来补描一下。

    “呵呵。姐姐,你和明扬是什么关系?”

    “没关系。”

    “怎么可能,我看你们好像很熟?”

    “一般。”

    秦双四两拨千斤的敷衍着南宫旭然,然后没有理会南宫旭然越来越黑的脸,从钱包里抽出三张毛爷爷放在桌面上,“姐姐要走了。小妹妹随意自便。”

    南宫旭然看着秦双妖娆生姿的背影,气得想要掀桌。不过,这里是B市,爸爸妈妈还没有回国,所以她只能暂时忍着。

    哼。

    等他们南宫家强势进入B市的时候,看这个女人还敢不敢给她脸色看。

    南工旭然愤恨的想。

    已经离开的明扬和秦双都没有发现,他们的座位背后坐着的是裴怡。

    裴怡笑得莫名其妙,她还真的没有想到,秦双居然会对李氏商场感兴趣,还真是胃口大,也不怕撑死了。接手欧阳家产业后的亲生很高调,最后在商界可是手段频发,经济杂志常常是关于她的新闻,这个女人高调得让人憎恨。

    裴怡冷冷的搅动着咖啡,她已经搅了半个小时,杯中的咖啡也一早就已经凉透了。

    李氏商城,裴怡当然也想要。在裴怡看来,李氏商城就是靠着裴植才能发展起来的,所以李氏商场理应是她的。当然,这也是想想而已。因为她现在不方便出手。

    不过,就算得不到,她也不会让秦双得到。秦双抢了她欧阳家的产业,现在又来抢李氏商城。秦双天生就是来克她的,他们之间的梁子结大了。

    总之,她就是见不得秦双好过。就算不能让秦双伤筋动骨,也要给她捣捣乱,让她不那么舒服,恶心一下也好。秦双不高兴,她就爽了。

    裴怡端起已经凉透了的咖啡猛地喝一口,味道很奇怪,不过,她心情好。

    南宫旭然本想要逛逛B市的,但是遇到明扬后就没有心情了。

    “回来了?”南宫旭日正在看书,旁边拍着一台笔记本在。看到自己的妹妹鼓着腮回来,南宫旭日也已经习惯了。刁蛮公主,出门总会遇到一两个不买账的人,所以郁闷是常见的事情。

    “嗯。哥哥,你在看什么?”南宫旭然走过来,看了一眼电脑,“顾氏商城?爸爸不是说要你收购李氏商城吗?你怎么看的是顾氏商城?”

    “这是我的事情,你不要管。”

    “切。说得好像自己很厉害。连明扬哥哥的一根手指头都比不上。”南宫旭然很不屑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哥哥,然后妒忌明一一有一个妹控的哥哥。不像她的哥哥,什么都不管,整天不知道在忙些什么?还整天病怏怏的,看着就眼疼。

    要她说,既然病了就好好休息,公司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给她。可惜,家里的人都把她当小孩子看待,什么都不让她接触。

    一无是处的千金,怎么配得上明扬哥哥?

    南宫旭日冷笑,“等你哪天你的明扬哥哥对你有好脸色,再说其他的。”他这个妹妹心比天高,可惜,能力不足,还自以为是。

    也不看看明扬是什么样的人,怎么可能喜欢这种肤浅的女人?

    虽然觉得南宫旭然太作,不过也是自己的妹妹,他还是关心的。

    “今天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南宫旭日有些心不在然的问道。心里也能猜到一些,应该是遇到了某些不如意的事情。

    “见到了明扬哥哥,还有一个老女人,好像叫秦双的。”南宫旭然虽然不想承认,但又不能否认秦双很漂亮。

    南宫旭日眼神一闪,“哦。这么巧?”

    “是啊。哥哥,你说,这是不是我和明扬哥哥的缘分?我刚来B市就遇到了明扬哥哥,是不是老天都要被我的痴心给感动了?要开始给我牵线了?”南宫旭然有些激动的说道,期望的看向自己哥哥,希望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

    “你想太多了。”南宫旭日一盆冷水泼下来。

    南宫旭然冷哼一声,然后有些幸灾乐祸的说道,“总比你没得想法的好。”南宫旭然知道自己的哥哥因为肾不好,至今都没有过女人呢。

    南宫旭日脸上闪过一丝郁色,却很快就恢复正常。

    “哥哥,秦双是谁?很漂亮。很性感。那张脸让男人看见了就想上。也不知道明扬哥哥能不能抗拒她的发骚。”南宫旭然有些担心,现在很多姐弟恋,要是明扬哥哥看上了那个秦双,她怎么办?

    “你放心。明扬不会看上秦双,秦双也不会看上明扬。”南宫旭日心里想的是,这两人见面是因为公事还是私事?秦双对李氏商城感兴趣,甚至志在必得。而他,也是志在必得。

    如果秦双和明扬联手,他的胜算几乎为零。

    不过,凭着他这几年对明扬的了解看,应该不会。明扬是个谨慎的商人,不会轻易出手,出手就必须成功。

    南宫旭日必须承认,明扬很能干,是个很强大的对手。爸爸说,现在的明扬已经有了当年明北城八成,已经算是成长起来了。

    南宫旭日想起小时候的明扬。

    以前,在M国的时候,因为他们是邻居,平时也常常一起玩。那时候的明扬就已经表现出了强大的组织能力,还有强悍的脑力和动手能力。

    那时候的明扬是小朋友堆里的领袖型人物,即使他总是冷冰冰的,也有很多的小朋友愿意和他一起玩,跟在他的屁股后面当小弟。

    那时候,他们还小,竞争的不过是游戏。

    现在,他回到了B市,和明扬之间就算是商业的竞争了。

    即使这样,他也还是把明扬当朋友的。因为,当初的明扬是唯一一个没有叫他‘野种’的人。

    因为他的妈妈是小三,没有名分的跟着一个男人。所以即使爸爸常陪着他们,把他们宠在手心,但是,在别人眼中,他们还是不要脸的小三和野种。

    在被正室吵闹过一次后,所以的小朋友都嘲笑他是一个‘野种’,除了明扬。

    南宫旭日嘴角露出苦涩的笑容,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初流言的伤害还在。

    “哥哥,秦双是谁?”南宫旭然看着哥哥莫名其妙的又情绪低落,心里吐槽哥哥的情绪比女人还要情绪化。

    “自己上网查。”

    “啊?看来这个秦双很不简单。”否则,怎么能在网上找到相关的讯息?

    南宫旭然真的上网查了,“哇塞。这么厉害?我还用过‘一双人’的化妆品呢。的确不错。特别是玫瑰保湿水,很好用。不过,网上不是说秦双已经三十岁了吗?怎么看起来好像还很年轻?难怪这么多人喜欢用‘一双人’的护肤品,她那张脸就是广告啊。”

    “咿呀。这不是明一一吗?”南宫旭然看到明一一和秦双的照片,有些好奇。在她看来,明一一和秦双就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一个傻子,一个女强人。

    “他们怎么会成为朋友?太不可思议了。”南宫旭然惊呼出声。

    “你再看看明一一嫁的是谁。”南宫旭日继续看书,对于妹妹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爸爸在决定回B市发展后,他就了解过B市商场上的佼佼者,精英们,秦双也算一个。

    秦双是B市女企业家里的佼佼者,能力出众,头脑敏锐,因为和明一一是好闺蜜,所以有席云景和明扬两座靠山。最重要的是,秦双自己就是一座山,让不少商人仰望的高山。

    “席云景?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南宫旭然在继续看关于明一一的消息。

    南宫旭日却已经走到了花园里,坐在阳光底下。太阳有些烈,有些刺眼,他却觉得舒服。

    他这次回来,一方面是因为爸爸想要在B市发展,另一方面是为了他。他肾不好,需要换肾,但是任凭他们有多少钱,也没有找到合适的。

    直到不久前,爸爸妈咪才说要回B市,因为B市有他同母异父的哥哥,可能会合适。即使同母异父的哥哥不合适,在国内,遇到合适的几率也会大一些。

    其实,他在M国也有同父异母的哥哥。不过,对方恨不得他死又怎么会愿意捐肾救他?所以,他从来就没有期待过B市这个同母异父的哥哥会捐肾救他。

    特别是在知道这个哥哥是什么人后,他就已经彻底的放弃了。那样一个男人,是绝对不可能会为他捐出一个肾的。只能等其他的肾源了。

    虽然希望渺茫,但是,他不愿意放弃。

    谁愿意去死呢?

    他受了那么多的苦,就是为了等到合适的肾。他想要活下去,想要风光无限的活下去。

    现在问题是,他不知道自己能否等到哪一天,遇到合适自己的肾。

    南宫旭日觉得希望渺茫。

    其实,如果那个还没有谋面的同母异父的哥哥愿意出面帮忙,可能还是有一丝机会的。那个人太强大了,他对他能力有绝对的信心。

    只是,如果那个人知道他的存在,应该不仅会不高兴,还可能会发疯吧。任谁被自己的妈妈这样欺骗,心里都不会好过。

    想起那个人,南宫旭日有一瞬间的恍惚。

    “哥哥。明一一嫁给了席云景,席云景是B市最厉害的男人。她怎么能这么好命?”南宫旭然有些不甘心的跑出来,在南宫旭日身边愤愤不平的说道。

    “她还生了孩子。”南宫旭然很不愤,她和明一一年纪差不多,现在明一一已经结婚生子,而她连男神的衣角都还没有碰到。

    和明一一相比,自己真的太逊了。

    既然明一一是遇上了被下药的席云景,从而幸福天降。如果他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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