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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扑了过来,一口就咬着他的腿不放!
小倩清晰的看到这一幕,这才有点相信自家这只连小巴狗都害怕的美人曾经真的是一只军犬,这咬合力,这战斗力,绝对的干净利索,上来一口就不撒手,任由对方怎么嗷嗷就是咬住不放!
而其它几个人还没反应过来,没等着抄家伙支援被咬的那个坏蛋,于明朗和巴郎犹如暗夜之子悄无声息的降临在他们的身后,有两个人甚至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觉得脖子后面一阵风过,然后身子一软就倒在了地上。
于明朗和巴郎一人解决掉一个。
而剩下的三,一个被美人咬着不放疼的嗷嗷叫,另外俩刚一回头的功夫,于明朗和巴郎各自出招,一人撂倒一个。
这已经是留了手劲了,只是将人打晕,这要是动真格的,这几个人连活命的机会都没有,于明朗他们可不是一般人啊。131
第1090章一个火锅两种心情(五更求月票)
“美人,收!”于明朗一声令下,美人乖乖的松口,坐的板板正正的。乐—文
被美人咬的那个坏人想要瘸着腿跑路,却被于明朗拽着脖子抓了回来,脚一踹就把人按在车上,脸贴着车都变形了,小倩坐在车里稳稳的看着,波澜不惊。
“你刚刚跟我媳妇说什么了?”于明朗冷冷道,被他按着的那个男人脸贴着车,艰难的哀求。
“大哥!我错了!我们就是喝多了,没有别的恶意啊!”
说没有恶意这话也就是骗鬼去吧。
于明朗对着小倩的方向说道,“媳妇,把眼睛闭上。”
接下来的镜头,不可描述,漂亮的媳妇也最好少看!
小倩还真怕看着闹心她可只喜欢看美好的事情,直接把眼镜摘下来了,这样她看的模模糊糊不清楚,却又不会错过她老公给自己出气的一幕。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于明朗痛殴混混的时间,等小倩慢条斯理的用眼镜布把眼镜擦的闪闪亮的时候,于明朗已经结束了战斗,那几个混混全都被打的不成样子,直接扒了衣服带走,让这些混蛋挨冻去吧,等他们醒过来,就得保持不可描述的造型走很远回到村子。
欺负谁不好,非得往于明朗的枪口撞,在他眼皮子底下企图欺负他媳妇,不揍成花才怪呢。
车开到市区,于明朗才从后备箱把那些混混的衣服拿出来扔到垃圾桶。
巴郎看到此幕,却是很感慨。
等于明朗再上车的时候,他认真的说道。
“one,你好像变了。”
“哪里变了?”
“你太仁慈了,对付那样的坏人就应该斩草除根。”刚刚巴郎打人的时候,有一招可以把其中一个混混弄残疾了,可是他出腿的时候,one却挡了他一下。
这就导致他出招不成。
巴郎不明白,于明朗明明可以把所有人都废了,却只是让他们承受点皮肉之苦,这跟当年那个叱咤风云的战神有点不一样了。
“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他们罪不至死,给个教训也就行了。”
于明朗年轻的时候下手比现在重,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他手里掌握的东西越来越多,反而越谨慎。
小倩听到他这么说,手轻轻探向手上他送自己的玉镯。
这个镯子陪了她很多年了,在她强迫症发作的时候,这个镯子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帮助她克制情绪。
刚开始真的很讨厌于明朗的这一套原则,可是几年下来的共同相处,倒也被他同化了一部分,拳头打出去是很容易的事,可是他始终没有忘记万事皆有度,收放自如心中自有尺度,这是小倩越发欣赏他的原因。
于明朗看她摸镯子,大概猜到她在想什么,俩人相视而笑,人生难得一知己,而更难的就是知己是自己的丈夫。
这种淡淡的幸福,却是巴郎所不理解的。
他不知道是什么改变了于明朗,让他收敛了身上的锐气,但巴郎却不喜欢这样的改变,感觉这不是自己认识的one。
到了火锅店,于明朗带着人去了海昭店里永远给这些发小们留着的vip包间,巴郎来国内也有段时间了吃过火锅,他记得于明朗还蛮能吃辣的,想要点个麻辣锅,可是于明朗却是记得媳妇生理期要到了。
“来个鸳鸯锅吧,再来瓶茅台。”
“哥对不住啊,最后两瓶老板前天来喝了。。。要不给您来五粮液行吗?”店长亲自接待的于明朗,知道这是老板的贵客,未来可能还会成为老板的小舅子呢。
“没有了?”于明朗惦记着要请巴郎喝茅台的事儿,没想到这么扫兴,他看小倩,意思是家里有吗?
小倩也没想到会这么巧,家里原本是有几瓶的,前几天师公庆生,她都拿去了。
已经这个时间了,卖酒的估计都关门了,小倩虽然不知道这个酒跟于明朗和巴郎有什么典故,却能看出似乎还挺重要的。
“我去朋友那拿。”小倩想要打电话给自己的朋友。
巴郎开口制止,“别麻烦了,喝点别的吧,酒的意义在跟谁喝而不是喝什么。我跟one这么多年没见了,这次能见一面已经很开心了。”
于明朗稍微有点内疚,朋友难得一见,稍微有点瑕疵。
可他也知道巴郎的为人,他既然说不用了,小倩若是大费周章的去弄反而不好,于是给小倩使了个眼色,小倩也就坐下按兵不动了。
传统的铜锅上来,半红半白泾渭分明,巴郎看着这锅底出神,越看越觉得自己跟one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看着看着热气就把眼睛弄的有些湿。
“吃啊,看着干什么,我们的美食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既有复杂精细有内涵的珍馐佳肴,也有这其乐融融大团圆的火锅,吃的随意却又舒心,巴郎你还记得咱们在野外生存的时候,拿着头盔做的那一锅乱炖吗?”
于明朗一边下菜一边怀念当年。
“是啊,那一锅真是好吃,我有时候也会想念那个味道,可是离开我的单位后,再也没尝到那么好的滋味了,就连我们的家乡也是风雨飘摇。。。”
巴郎说一半留一半,却是很伤感。
他这么一说,小倩大概能猜到一些。
巴郎的家乡在外,应该是最近不怎么太平,巴郎这样顶尖优秀的人才会离开,应该也是攒够了失望。
这样想来巴郎和于明朗的再聚首,除了久别重逢的喜悦,也有了些对比的感伤。
国内百姓安居乐业越发的繁荣昌盛,于明朗随时能够感受到为国效力的荣光。
而巴郎那边的情况却不容乐观,风雨飘摇,想要效力却无门只能流落他乡,看到于明朗很感伤。
想当初,他跟于明朗一起在训练营待过,想的都是为了那份荣耀努力,却没想到几年后俩人的命运各不同,就好比那鸳鸯锅,虽然看似还是一个锅,却已经有了分界,不同的味道也是不同的命运。
气氛稍有点凝结。
小倩适时开口解围,故作不懂的问于明朗。10
第1091章这个锅卖电器的表示不背
“老公,你们在野外拿头盔吃火锅吗?”
“没火锅那么好,就是在野外弄铁饭盒装着水,弄点野菜和午餐肉什么的煮一煮,我做的最好吃,因为我会钓鱼,用熬的奶白的鱼汤来煮。乐—文”
于明朗也把话题岔开,巴郎也收起矛盾的心,跟于明朗回忆起当年的一些趣事。
小倩陪着坐了大概有十多分钟,看时机差不多了,就借口带美人回家吃饭,让店里的男店长送她回家,把空间留给这对久别重逢的老友。
于明朗先是跟巴郎聊了聊当年的那些奇闻异事,明明才过了几年,说起来却好像是过了半辈子似的。
说了一会巴郎话锋一转,略带歆羡的说道。
“one,说真的,我真羡慕你你生在了一个好地方,你们的家乡越来越强大了。”
“你也可以把你的家建设的更好。”
巴郎苦涩的摇头,“没有用的,到了我这个年纪我已经看明白了,我的信仰已经破了,现在就想多赚点钱。”
“你当初不是说钱没用吗,都是身外之物。”于明朗觉得巴郎变了。
“当初那是没遇到事,现在。。。算了,不说了,喝酒喝酒!”巴郎举杯,于明朗跟他碰了下,俩人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已经有了些醉意,巴郎突然没头没脑的说了句。
“one,如果有天我们俩成了对立面,你说我们会怎样?你会不会像当年我们联合演习的时候,用你的那些雷霆手段来对准我?”
巴郎把手比成了一个枪的形状,对准了自己的太阳穴,然后嘴里发出砰的一声。
于明朗拍拍他,“你喝的太多了。演习永远是演习,怎能入戏太深。”
“入戏太深。。。人生就是一场戏啊,我早就出不来了,one,真羡慕你,羡慕你可以用自己的热血去坚守你的信仰,我的信仰哪里去了,哪里去了。。。”
巴郎一边喝一边说,于明朗知道他心中的愁苦,却又不能说的太多,只能一杯杯的陪着他。
这天于明朗快3点才回来,一身酒气,回来就躺在玄关的地板上,鞋都不换。
小倩披着睡袍过来,给他把鞋脱下来,然后想要叫他起来。
她不知道于明朗的酒量到底有多好,反正除了前世就没看他喝醉过,今天怎么喝成这样?
“起来,进屋睡。”小倩想要扶着他,却见于明朗睁开眼,躺在地上看天花板,眼神并没有酒醉后的疯癫,反而一片清明。
“情不断若连环,一夕思归鬓欲斑。壮志未酬三尺剑,故乡空隔万重山。”
小倩见他酒后似醉却醒的念了这样一首诗的前半段,大概猜到他的伤感从何而来。
见故友的喜悦却被故友的现状所揪心,大男人不能像女人那样心中有不痛快的哭一场找人说说就抒发,唯有借酒抒情。
此时的他,是醉却也是清醒。
小倩看他念了这样一首心事重重的诗,也就不再打扰他,进屋抱了个薄被出来盖在他的身上,任由他躺在玄关看着跟醉了似的。
然后就进了厨房鼓捣解酒汤。
男人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他们隔一段时间就会有想要独处的冲动,这段时间没人知道他的内心是怎样的感受,是否也会有些阳刚以外的情绪,但这段他们却是那样的期待独处,哪怕是最爱的人也不要来打扰他们的独自舔伤。
于明朗今日见故人,勾起了心中无限的感伤,本也想学那孤独的小兽来点黯然伤魂,可是时不待他,刚装了两分钟醉酒伤怀的人,就听到厨房一声巨响,什么伤感啊,酒劲啊都被这一声弄没了!
坏了,他媳妇进厨房了!
厨房里,冒着火星的电锅虽然已经被拔了电源,却依然能从接口处触目惊心的黑迹以及空气中还弥漫着的烧电线的味道感受到刚刚的惊魂一幕。
于明朗酒劲全无的收拾被媳妇炸了的锅,以及一片狼藉的墙壁,小倩自知犯错,乖乖的立正站好垂手站立,一脸虚心接受批评的样子。
“你真是。。。”于明朗想要找点形容词,却发现自己词穷了。
“暗梅幽闻花,卧枝伤恨底。。。”小倩乖乖的站好,还对自己刚刚烧锅的行为赋诗一首。
闻声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