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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爱我的时候,我不爱他;而在我清楚自己的情感时,他却已经走远。
为什么,我总是后知后觉?
为什么,我总是赶不上他的步伐?
为什么?
……
74 追不上(二)
一个人在大街上晃荡。
不自觉地又来到那家霓虹灯闪耀下昏暗的酒吧。
这次我看清楚了酒吧的名字--魅。
右脚才刚踏进去,Mark的脸就朝我这边望过来,他用眼神跟我热情地打招呼。
待我走到吧台,“欢迎--”Mark举起手中的玻璃杯。
我讶异在这么久之后Mark居然还能认出我来。
“漂亮又悲伤的女人,总叫人过目难忘。”Mark看出我的疑惑,低低地解释了一下,笑道,“今晚想来杯什么?”
“忘情”
我胡诌了一个,却是我此刻内心最真实渴求的。
有人说,人之所以痛苦,是因为七情六欲在作祟,那么忘了情,也就不会伤心了吧。
“好”Mark居然应了一声,随后就转身从酒柜里拿出了好几个酒瓶子,各倒了一些在玻璃杯里,然后装满了不同颜色的液体玻璃杯,在他那双好看的手指下变化着。
“你要的”
我看着杯子里最后透明如清水一般的颜色,不由得一愣。
我以为调出来的颜色会很复杂,没想到竟是最简单的无色。
我轻轻地抿了一口,味道很独特,不像水果鸡尾酒那么酸甜,亦不似“琥珀之泪”那么辣,那么呛。
舌尖上新奇的感觉叫人欲罢不能,不知不觉一杯喝光了。
为什么叫“忘情”呢?
是因为喝了后心魂皆醉了吗?
想起要问Mark这个问题的时候,我的脑袋开始有点迷糊了。
我摇摇晃晃地走出酒吧。
“小姐,你一个人很闷吧,要不哥来陪陪你啊!”忽的,我的手臂被人拉住,转过脸,只见眼前一个油光满面的肥胖男人,正用他那双色迷迷的眼看着我的脸。
我一阵恶心,随即用力甩开他的手,呸了他一口,“滚开!”
谁知那人根本就是个无耻狂妄的色胚,他完全不顾及此刻正在大街上,就明目张胆的地直接举起他的那种脏手就朝伸了过来。
在他的脏手就要触碰到我的胸部之际,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喝酒壮胆了,直接一个巴掌“啪”地挥了过去。
“妈的,敢打老子!你不要命了!老子今天就让你尝尝老子的厉害!”
说着,这个肥男就一把拽住我的长发,像拎小鸡一样地牵扯着我的发丝,似乎想要把我的头发连根拔出。
我的头皮一阵发麻剧痛。
我强忍着疼痛,大声呼喊救命。
很快他的另一只臭手覆盖在我的嘴巴上,阻止了我的大声呼救。
他眼露凶光,挥起巴掌,朝我的脸横劈过来。
我认命地闭上眼,后悔今天出来的时候没带把刀在身上。
一秒,两秒,三秒……
奇怪的是,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到来。
我的耳边响起那个嚣张的色男人发出了的杀猪一般的声音,随后那声音渐行消失。
我缓缓睁开眼,看到眼前男人高大的身影。
瞳孔剧烈放大!
是幻觉吧?
亦或是酒精在作祟?
眼前怎么会出现这张脸?
这张如希腊雕像般完美的脸。
这张我思念了无数次的脸。
这张我在心里默默描绘了无数次的脸。
怎么会呢?
我闭上眼,摇晃着脑袋。
我要把脑海里、眼睛里出现的牧少臻的幻影全部摇出来。
片刻,我再次缓缓睁开眼。
风,摇曳着枝桠,
叶,沙沙作响着,
时间,飞速流逝着,
震惊,依然继续着。
牧少臻!
是他!
他就这般真实地站在我的面前。
不是幻觉,不是臆想,是真实的,有生命的地站在我面前。
那一刻,我惊喜地丢掉了声音,丢掉了思维,丢掉了意识。
唯有,我的心在鲜活地,砰砰地跳动着。
就这样,我们对视着。
只是,
他看我的眼神是这般淡漠。
没有温度。
只有陌生。
我的心抽痛了一下。
陌生?
是因为不认识了,还是因为不爱了?
“少……”
约莫半分钟后,我终于拾回丢掉的意识,找回自己的声音,我颤抖着声音呼唤出他的名字。
然而,我终究没能完整地叫出他的名字。
因为--
一阵铃声响起。
只见牧少臻迅速的从西装里掏出手机,接着看了一眼屏幕后,脸上的表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什么事?我马上过去……”
接着他的声音随着他转身疾步离去而越来越小。
我看到他打开车门,坐上了那辆我异常熟悉的车。
我听到车子引擎启动的声音。
很快的,车子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之外。
我呆愣愣地站在原地,望着车子消失的方向。
许久……
许久……
------题外话------
为了让亲们能纵观全局,了解各人物的状况,偶尔会穿插第三人称来写,希望亲们能看得习惯。
另外,喜欢看宠文的亲们,再耐心等等,菲菲和牧少会相识的,呵呵!
75画不出你的眼
一张白纸,一只铅笔。
久不曾画画的纤手,在下笔之时并没有一点的生疏。
在一笔一画间,描绘着的,全是相识以来的点点滴滴。
初见时,他十岁,她五岁,他是她最信任的牧哥哥。
再见时,他二十七岁,她二十二岁,她冲到了他的车下,他成了她的夫。
结婚三年,她一直看着别人,从来没有发现身后这双凝视自己很久很久的眼睛。
当他三十岁,她二十五的时候,她终于回头了,一步一步走进他为自己铺下的深情情网时,记忆恢复,又痛失孩子。
她伤心离开,他深情挽留,在机场,说两年,等着自己回来。
经历生死,她如期归来,她只是他的陌路人。
牧少臻,到底那一个才是你呢?
如果你不爱我,又为何总让我看到你眼里的柔情?
如果你爱我,又为何在你的眼里看不到曾经的柔情了?
牧少臻,我已经看不懂你的眼睛了,又怎么画的出你的眼睛呢?
手中的笔自手心滑落,一滴泪毫无征兆地遗落在画纸上……
★★
单欣在房门外轻敲了敲门,许久,里面没有声音,单欣轻推开门。
窗台上,董菲菲正低着头凝视着什么,她长长的头发微微卷起,随微风飘逸着。
单欣好奇地走过去,拿起一看,微微一怔,她那么专注凝视着的居然是张画纸。
而更令她惊讶的是,眼前跃然纸上的是一个清晰如刀削般的男人轮廓,却独独缺了一双眼睛。
纸上的这个男人,应该就是菲菲心里的那个男人吧。
虽然此刻没有画上眼睛,但从笔下描绘的眉、鼻、唇和下颚来看,这一定是个气宇不凡的男人。
透过这薄薄的一张纸,单欣俨然看到了菲菲心中那浓浓的相思。
想不到菲菲的画功如此不凡,仅寥寥数笔,竟勾勒得如此传神。
看来把她安排在宣传组真是埋没了她的天赋。
★★
第二天,人事部下达通知,菲菲从宣传组调到了设计组。
因为昨晚单欣跟她沟通过,所以她并不感到意外。
意外的是,她的屁股才刚坐到新的位置上,旁边叫小薇的女孩子就拉她去开会。“菲菲,快点。上面通知要召开会议。这个会议设计组的很多同事都要参加。”
菲菲跟着设计组的其他成员们进入会议室,她看到单欣坐在主席座上,其他各个组的组长及领导也都已经入座。
等到所有人到齐,会议室变得肃静。
“下个月就是我国传统节日中最具烂漫色彩的一个节日--”七夕节“。大家都知道,”七夕节“有着最美好的牛郎织女的爱情传说,故又被称为”中国的情人节“。这个节日现在越来越受到情侣、夫妻们的重视。所以,公司决定趁此机会推出新的首饰。我希望这款首饰要有创新,要有我们公司的特色,请问大家有什么好的提议或想法吗?”
单欣的话音刚落,立刻有个中年男人开口恭敬地开口道:“总裁,现在女性都追求物质,所以商场里,卖的最火的就是钻石,我觉得还是以钻石为主打产品最理想”
单欣点点头,眼睛继续扫视全场,“大家觉得这个提议怎么样?有其他想法的可以提出来。”
钻石?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钻石”两个字,菲菲的手不自地摸向脖颈间的“紫薰”项链,那是牧少臻送给她的众多首饰里,她唯一喜爱的“宝石”项链。
如果不是因为它独特的‘薰衣草’设计,如果不是因为那浪漫的紫色,牧少臻是决然不会送她一条“宝石”材质的项链的。
因为他知道,她并不是个爱‘钻’之人。
“菲菲!菲菲!”忽然手臂被坐在身边的小薇捣了捣,菲菲回过神,才发现会议室里所有人的目光都往她这边聚集。
她的脸微微一红,什么时候才能改掉这随时随地发呆的毛病呢?
“单总刚刚在问你有什么提议呢?”小薇凑到菲菲耳边低声提示。
“哦。”菲菲抬起头,迎向单欣的目光,她在单欣微笑的目光里看到了期待,于是她缓缓开口,说出自己的想法:“单总,我觉得过”七夕情人节“的主要还是年轻的情侣和夫妻。所以我们的首饰不仅要在设计上进行创新,在材质的选择上也要进行大胆创新。除了将一些边缘材质和黄、白、K金以及宝玉石等搭配起来,从而降低首饰生产的成本,满足年轻消费者和时尚人士的需求之外,也可以用不同等级的珍珠来设计,制作成珍珠饰品。珍珠可以很高贵,很显身份;也可以很平民。这样,下至学生,上至富豪,都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等级的珍珠作为七夕节的礼物。”菲菲一口气说出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
菲菲的话让单欣的眼前一亮,她一面微笑着点点头,一面在思考着菲菲的建议。
“我同意菲菲小姐的提议。我觉得我们这次可以采用珍珠的材质,打破常规,来一次复古。据了解,现在市场上也有珍珠饰品,但几乎谈不上设计。所以我们这次要在设计上努力,让人看一种耳目一新、别出心裁的感觉,那么珍珠饰品必然会有很大的市场”一位中年女子开口说道。
大家纷纷小声议论后,都表示赞同,除了刚才提议的中年男子默不作声之外。
“既然总监也同意,大家也没有什么异议,那么这个方案通过,我希望设计组在明天前能交出设计图。”单欣满意地总结道。
“没问题,我们会尽力的。”设计组组长点头应道。
接下的时间,设计组全体成员开始投入对珍珠饰品的设计之中。
大伙都忙焦头烂额。
设计图设计了一张又一张,亦被扔掉了一张又一张。
其实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