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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被电话吵醒前,叶仲锷正在睡觉。他声音慵懒,有点沙哑,因而显得非常性感。几年夫妻,哪怕她再粗心大意,他某些方面的一些小细节她也不可能不注意到。例如这种声音。果不其然,另一个柔软娇媚的声音响起:“仲锷,是谁这么晚打电话来?”
仲锷仲锷,叫得真是甜蜜,听的人心都融化了。极少女人能这么亲密的叫他。之璐觉得窒息。前两分钟前她还觉得那半截电话线是她遇到的最恐怖的事物,可现在她才知道,这个女人的声音才是最有杀伤力的,疼得五脏六腑移了个位子。他从来都不缺女人暖床,就像邓牧华说的,她这一离任,不知道多少女人都会倒贴过去。唯一安慰的,是叶仲锷没有回答。
她沉默了一会,而那边也沉默着。仿佛是隔了天长地久,之璐终于开口:“是我。”又怕他听不出自己的声音,忙忙解释,“是我,钟之璐。我问你一点事情。”
叶仲锷仿佛没有情绪,声音不见波澜:“我在听。”
“家里的钥匙,你那里还有一套吧?现在还在不在?”之璐说。婚是离了,这栋房子的钥匙他也带走了其中的一套。
叶仲锷停了停:“应该在。”
“没有丢?也没被人拿走?”
叶仲锷短促的笑了一声,很平淡,谁都不可能听出什么别样的东西:“你觉得,我会把家里的东西乱扔?”
“不是这个意思。”之璐有口难辨,艰难的说,“我只是想知道,钥匙还在不在你那里。”
“够了,钟之璐,你半夜三更打电话就是问我这个?”叶仲锷不复平淡的音调,厉声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之璐张张嘴正要说话,那个娇弱的女声又说了一句“原来是她。”这句话让她心如死灰。自己为什么要让他帮忙?又有什么资格让他帮忙呢?说到底,这些事情也都是她的问题。他事情向来都多得数不清,更重要的,他身边还躺着别的女人。已经落了已是下风,再说什么又有多么重要呢。
她挂了电话。黑夜中感觉杨里推推她,有些惶恐的开口,“之璐姐,你为什么不告诉叶大哥我们现在有危险?”
之璐惟有抱紧她,说“我们不会有危险的”,压制着极度的恐惧,摸索着去厨房拿了一把刀,放在茶几上。两个人蜷缩在沙发上,等待未知的命运。
渐渐的,雨下到兴头上,雷电也少起来。身体可以不动,思路却远了。想起了最初。
那次采访结束后,她以为自己跟他就不会有什么关系了。一个是在金融界光芒四射,前景无可限量的青年才俊;一个是还在艰难读研究生的女学生,清涩得好像刚刚成型的小南瓜。相差悬殊的两个人,所以她认为,那篇报道写完后,他们就没有任何交集了。彼时她对他是真的没半点想法,只是单纯的欣赏这个男人,哪里能想到后来嫁给他然后又离婚?人生之诡密,也在于此。
可不久后他却打电话来,申明要看看她写的报道,之璐只好给他送过去。在他那宽阔的办公室里,他拿着那份薄薄的校报看了很久。他之前接受过的采访并不少,因为按照他的说法,建立基业打江山的时候,一定的曝光率对事业有百利而无一害。结婚后这几年,他淡下来,事业大起来的时候,也不需要这些,反而需要避嫌。
那时之璐并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看那份最名不见经传的校报那么久,她忐忑的想,自己写错了什么?八开的报纸,他的访谈占据了二分之一的版面。客观纪实,很是四平八稳,他说的话她一个字都没动。报纸上印了一张黑白的图片,相当英俊的年轻人,穿着深色西装,脸微侧,下颏扬起,鼻梁高挺,狭长的眼睛里蓄满微笑,浑身上下都流露出那份不多不少的潇洒和自信。
其实他动起来比静止的照片好看多了。静止起来,不过是个英俊的男人而已;动起来的时候,彻底展现了一种成熟男人的魅力。
他看着自己的照片,问她,这张照片,是你选的?
之璐摇头,诧异他怎么会想到了这里,肯定的回答道,怎么会是我呢,是校报的组版编辑选的。
他的眉毛往下一压,说,写的不错,我请你吃饭,如何?
之璐稍微一怔,为了这么篇报道请她吃饭,太小题大作。她摇摇头想拒绝,他又说,今天是不行了。过几天怎么样?我给你打电话?
结果那顿饭一拖就是两个个星期。她那时在食堂吃饭,接到他的电话一时都没想起来是谁。见面时他说真是对不起,然后就自作主张的再请她吃饭作补偿。
之璐当时真是苦笑不得,感觉自己比他还抱歉,连连摇头,重重的摇头说,叶先生,真的没什么啊,一顿饭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早就忘记这事了。
不知怎的,叶仲锷神色不豫的看她一眼,你已经忘记了?
之璐说,是啊。我看,下次吃饭也没太大的必要吧。无功不受禄,就算有功也不能随便受禄的。这顿饭已经让我很不好意思了,谢谢你。
叶仲锷放下刀叉,凝视她的眼睛,说,这顿饭让你不愉快?
完全不是这样。那顿饭他们吃的相当愉快,他谈吐不俗,两人有不少的共同话题,钟之璐是单纯了一点,但是她看书多,知识面的广博得让对面的叶仲锷吃惊,政治,哲学,文学,科学上能聊得很好,他们一唱一合,配合堪称完美。后来两人谈恋爱的时候,他把她搂在怀里,轻轻劝她,之璐,你的性格,不适合做记者,你应该留在学校里专心做学问,你会有真正的成就。毕业之后直接念博士,在留校做老师教授,我养你就可以了,你乖乖念书吧。
她当即瞪圆了眼睛,强烈反对。他听了,叹了口气,之后都没再提过类似的话题。
在这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她不知怎么的,想起了这谈话。是的,他是有道理的,他一直是有道理的。随即又想起第一次回家时,钟载国跟她谈起自己的准女婿,评价说,叶仲锷这个人,对内有很强的业务能力,对外犹如外交官那样滴水不漏,尤其难得的,是极具知人之明,看人相当精准,说完后又建议他们结婚后,她都听他的。
怎么可能听他的,她把爸爸这番话当成了耳旁风,让它飞过去了,连云彩都没留下。那时候她太年轻,像第一次张开翅膀的雏鸟,不论三七二十一都要往外飞,谁的话根本听不进去,一定要等到吃苦才开始后悔。
吃苦,这也是成熟的必然经过,没有人逃得开。可是,她为此付出的代价,如此的惨痛。
敲门声响起来。之璐飞奔着去开门,有人来,她们就有救了。门一打开,她当即愣住。走廊的风卷着雨水气吹进屋子,她忍不住一个哆嗦。
那时还没有来电,来人之一的鲁建中带着电筒,他穿着雨衣,水顺着胶布往外淌,他目光不掩诧异;而另一个人,不论是身材还是外貌,都是她再熟悉不过的。电筒光芒有限,她只能看到他脸色铁青,目光凌厉如刀,雨水顺着头发往下滴,那间昂贵的休闲服几乎湿透了。
这是个什么状况?这么大的暴雨啊。要是路上出了什么事情——之璐脸苦笑都没力气,她侧身让他们进来,摸索着从鞋橱里拿出两双男式拖鞋,摆好,站起来的时候,重复说,谢谢,谢谢。都不知道自己在谢谁。
两位男士一前一后的走进客厅,上了一级台阶,在沙发上落座。电筒放在茶几上,橙色的光向外,可是客厅太大,黑色太深,就像黑洞一样,把光芒深深的吸了进去,都没个回音。之璐想,停电也有个好处,不用看到对方脸上的神情。她介绍:“这是公安局的鲁建中刑警,这个小姑娘是杨里,许惠淑大姐的女儿,”一顿,看向另一个方向,说,“这位是我的前夫,叶仲锷。”
叶仲锷伸出手,说:“鲁警官,你好。刚刚在楼下,碰见过了。”
鲁建中也伸手一握,“叶先生,你好。”
刚刚在楼下的停车场已经见过对方,电梯不能用了,两人沿着楼梯走上来,目光对上过几次,礼貌的点头,猜测在这样的雷雨天气,对方会去哪一家。最后终于双双停在同一扇门门口,尴尬和压抑陡然到达顶峰。
前夫?鲁建中心里浮起不安的感觉,他竭力把那种感觉压下去,强迫把那些纷乱、没有头绪的念头暂时压下去,以警察的身份思考。他借着微弱的光芒,仔细的打量另一边沙发上的之璐和一声不吭的杨里,一路上焦灼不安的那颗心终于松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说:“你们没事就好。那个人有没有可能还在屋子里?”
“不知道,”之璐说,“我们在客厅坐了这么久,没有感觉有人出没。”
杨里在一旁补充:“我看着时间,刚刚二十九分钟。”
鲁建中沉思:“会不会是你们的错觉?”
之璐苦笑:“怎么可能?”
卧室的灯忽然亮了。之璐几乎是跑过去站起来把客厅的灯一一打开,回来之后站在茶几前,指着电话线,说:“你们看。还有卧室的电话,我估计线也被切了。”
鲁建中面色一凛,拿起那根电话线,看了几眼;又问:“你们是什么时候,在哪里看到哪个人的?”
杨里说:“打雷的时候我醒了,起床去厕所。那时候刚刚停电了。我从厕所出来的时候,看到厨房门口有个黑影子,闪电一过,那个人又没了;我吓呆了,去那边卧室找之璐姐。”
“是,我开门的时候,也看到了一个黑影子,就站在酒橱那里。”
“多高?”
之璐回忆了一下,挫败的摇头:“完全看不清楚。”
“我也是,”杨里声音小的很,“吓坏了,根本不记得了。”
鲁建中若有所思的“嗯”一声,起身,说:“我去检查一下。”
自进屋后叶仲锷的眼睛就没离开过之璐,他听完事情经过,沉声说:“你打电话原来就是问我这个,竟然有人闯进家里来了。你真是——你真是,让我说你什么好!”
这么些年第一次见到他脸色阴沉到这个样子,之璐都傻了眼,在他的注视下,目光低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杨里却不知道哪里来了勇气,怯生生的开口:“叶大哥,你别怪之璐姐,这个事情谁都想不到。”
这句话让叶仲锷打量了一下杨里,他对她温柔和蔼的笑笑;然后抬头看之璐,立刻变了一个人,神色毫不客气。之璐知道这件事情难以解释,更担心他感冒着凉,说话带这些她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恳求意味:“你头发衣服都湿了,去换衣服吧,家里还有你一套衣服。”
叶仲锷亦想单独跟她单独谈话,紧着眉头大步流星的跟她进了卧室,手上一用力,带上了门。
之璐打开衣柜的门,半蹲下,拖出最下面一格,找出了一件白色休闲的外套递给他,解释说“新的,你走之前订做的”;在他换衣服的时候,又拿出一条干净的毛巾,转了个身,看到他把换下来的湿衣服挂在衣架上,然后坐在床沿,前额上粘着的头发也都湿透,这个情景如此熟悉,她一瞬间就不会动了;他坐在床沿,她站在一旁,把那条纯白的毛巾攥在手里,迟迟没有递出去。
叶仲锷看着她,锐利的目光仿佛是画家手里的笔,先勾勒出她的轮廓,再是全身的细节。精神很差,并且比以前更瘦,因此看上去高了一点,好像风都能把她吹倒在地上;以前那么精神的钟之璐现在无精打采,仿佛不会笑了,随时随地都能走神。灯光自她漆黑头发一路跌落,折出一点黯淡的光。
他深吸一口气,觉得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