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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想而知,这个举动对他们父子俩极其重要。虽然这个决定后来被认为是明智的,但最初两人背负的压力比三座大山都要沉得多,某个意义上说,是一场赌博。而那段时间,自己又干了什么?照例我行我素,觉得他最终总是能成功解决事情,实在不需要自己在一旁多嘴。只是,自己却忽略了一件事情,再刚强的男人,也需要所爱的女人在身边安慰。
她歪着头,抚摸他的脸,用手指把他的五官描摹下来:“对不起,我以前不知道你也会累。”
叶仲锷放下手里的碗,两人的面孔挨的太近,近到只能看清楚对方的的眼睛:“我怎么会不累?我也是人啊。之璐,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拥有的没这么多,甚至什么都没有,或者我没出息一点,你会不会更多关心我一些?至少,关心一下我穿什么,喜欢吃什么,用什么……”
之璐闪了一下眼睛,轻声说:“我以前想,你没遇到我之前,过得很好;有了我,还是那样生活……我喜欢雪中送炭,不喜欢锦上添花。”
空凋太足,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叶仲锷调高空凋温度,拉过被子给她盖上,把她的双手塞回被子里,柔声说:“你的出现对我来说,永远都是雪中送炭。如果没遇到你,我都不知道这辈子除了工作和成功,还有什么值得我珍视。”
哪里还说得出话。
认识这么久,结婚了也离婚了,情话也说了不知道多少,可之璐觉得,只有这句最为动人的,每个字,每个停顿都有了异乎寻常的意义。
案子进展顺利,杀害许惠淑和庄华的那两人认罪,并且指正这都是李凡指使他们干的,现在只等着法庭审判量刑;而张越明和李凡也在国际机场被警察擒获,军方还是专案组两方对他们二人展开了深入而冗长的调查。
虽然更多的原因是做给世人看以达到掩人耳目的效果,但叶仲锷名义上还是在被审查,没有职务,除了时不时的配合案件的调查,在代理董事长马骅征求意见时给出建议,似乎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了。因此他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医院里,医生护士无不以为他们新婚燕尔。
马烨在电话里把几个公司里的略作汇报,问了问之璐的恢复情况,说大家都想来探病;叶仲锷哪里肯答应,以医生要求静养为由婉拒。
马烨比叶仲锷大了十多岁,性格爽朗耿直,在这次重大走私案中,他是安业集团高层里牵连最少的一个,专案组只找他问过一次话,然后就拍拍他的肩膀,让他放心的回去继续工作,暂代董事长职位;二人在工作中有相当的默契,私交甚笃,哈哈大笑:“都知道,都知道,叶总你最心疼老婆。”
叶仲锷看着坐在病床上看书的之璐,笑着坦诚:“对,我就是心疼老婆。”
这话让之璐猛然抬头,对上叶仲锷的眼睛,笑着又低了头继续看书。
“那等小钟出院了我们再登门拜访。叶总,什么时候能回来?同志们都很想你啊。”
忽如其来的清闲让叶仲锷怀念无官一身轻的时候,因此笑笑:“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我看,再等半个月吧,难得有时间。”
马烨的前一句话里本来还带着浓浓的玩笑之意,可下一句语气忽然一变:“叶总,该清理的都清理的差不多了。”
叶仲锷不答话,只微微一笑,神色自若的合上手机。
之璐甚少过问他工作上的事情,抬头发现发现他数日来的忧心不翼而飞,眉宇间多了一股飞扬洒脱之意,举手投足都带出了光芒,仿佛正立于万人之上;她不免好奇:“老马说什么了?那么高兴?”
叶仲锷吻她的额角:“问我们什么时候复婚呢,说第一次没喝到喜酒,这次一定补上。”
“噢。”
随后一天叶仲锷去了一次之璐目前的住处,把她的东西搬回家。路过的大学生惊奇这样的搬家频率,纷纷往里看,发现半屋子都是书,惊叹的交谈走过。傍晚的时候他把她的书和衣服放回原来的地方,看到满架的书,只觉得舒心。虽然累,还是开车去了次城郊的别墅拿衣服。
这带别墅区环境极好,依山傍水,掩映在一片红色的香樟林里,白日安静,晚上在楼上可以听到树叶们飒飒私语。这栋别墅是叶仲锷几年前买下的,本来是准备结婚之后住,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可之璐觉得这个地方上班太远,她又不愿意开车,因此房子就一直搁下,空了好几年也没住。离婚后他就一个人住在这里,虽然条件好,可这里在他心里不过是个房子而已,不是家,即使住了半年,关上灯离开的时候也毫无眷念,只想回到那个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
拿车钥匙的时候,叶仲锷发现路灯外停了一辆白色跑车,毗邻自己那辆车。他些微皱眉,脚步一顿。戴柳下了车,径直朝他走过来,她神经高度紧张,或者因为光线太暗,短短的几步路走得很是艰难,完全没有在乎路上的小石子,脚下一崴,朝右跌倒。
叶仲锷伸手扶住她,阻止了她摔倒的趋势。
戴柳抓着他的衣服站稳,却不再松开,紧紧抓住,在路灯下静静站了很久,开口说:“第一次也是这样,在酒会上,我差点摔倒,你伸手扶住我,然后对我笑了一下,说,请小心。你根本不知道,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你了,我想,我这辈子都在等着遇上你。一见钟情,是不是很傻,也许你都不信,但却是真的。”
叶仲锷不动声色,仿佛不经意的伸手一挥,把她的手拂开,后退一步,清楚的开口:“我信,我对之璐,我妻子,也同样是一见钟情。”
夜风吹过,戴柳猛然抬起眼睛,盯着他:“可是你离婚了。你答应过我,试着喜欢我。”
叶仲锷沉声:“应该说清楚了。我的确答应过你。离婚后,我想,爱之璐实在太累了;我想改变,这时刚刚你出现在我面前;试过后才知道,我做不到。那怕她不要我,那怕她真的跟我离婚,可我还是爱她。”
“那个晚上呢?你不可能一点都不喜欢我。如果不是那通电话——”戴柳声音猛然抬高了八度,像是玻璃断裂的声音,带着一种一碰即破的镇定。
那晚暴雨如注,她没办法离开。叶仲锷莫名的觉得心情压抑混乱,她就在这时跟他说了很多话,说她等了他很多年,说她那么爱他。他是男人,再怎么冷静克制,也总有一定的虚荣心,不可能不被这样的话感动迷惑,愈是下意识抱住了她;下一秒,她吻了上来,他有一段时间的意乱情迷,旋即察觉到气息不对,此时,手机响了。
叶仲锷右手压在她的肩上,感觉到掌下的肩头痉挛般颤抖,便加大了手劲,让她平静下来,语气平缓:“不会发展成你想的那样,戴柳。即使之璐没有打那通电话,我们也不会怎么样。你很出色,聪明漂亮,你身边从来都不缺愿意照顾你一辈子的男人,他们完全属于你,例如唐东,他甚至都能为了你而帮我取证调查。请相信,我现在是以一个大哥的身份跟你谈这些,爱情与付出没有干系。的确不是每个人都能跟遇到自己爱的人乃至结婚,如果我没遇到钟之璐,也会过一辈子,但是我遇到了,那就只能是她,任何人都不行。”
说完,他上车离开,没有仔细的看她的表情,但也知道,她不会做什么伤害自己的事;想了想,放慢车速,给唐东打了一个电话。
'二十二'
出院的当天,两人就去了民政局办了复婚手续。工作人员对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见得太多,把结婚证递给二人,笑容可掬:“不会来第三次了吧?”
叶仲锷心情极好,礼貌回答:“怎么可能还来。”
说完看向之璐,稍微一愣。她脸色苍白,嘴唇有些红色,目光说明她此时失神;不过只是一瞬,她猛然侧了头,也看他,笑意渗透到眸子里;叶仲锷在她唇上印一个吻,小心的拥着她离开民政局。前一段时间她受伤,他想抱她却不敢,现在终于有了机会,抱着都不愿意放手,直到取车时才恋恋不舍的松开。
叶仲锷从停车场把车开过来,看到她站在路边树木的阴影里;想起他们第一次结婚前的一番谈话。那时她还没有毕业,不想着急结婚,他却等不及,游说她的父母亲戚;又在她耳边说,你看,我都三十了,再不结婚就会被人笑话啊;还说,你说毕业后结婚,我可都听你的,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她说,可是我想先做出一点事情,结婚太早了吧。
他马上回答,亲爱的,你结婚后也可以做事情。我不会阻拦你,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在家里有绝对的话语权和自由。
她还是为难,犹犹豫豫的说,还有,我都不知道怎么做妻子,我怕我做不好,也做不来。
他说,这也不是理由,你不会做妻子没关系,我会做好丈夫,这就够了。
当时他自信满满的说出这句话,也认为自己能做到。可离婚之后才发现,他的丈夫一职远远比他做董事长失败得多。
回家路上,他们又去了一趟超市,中午时超市人不多,之璐看到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蔬菜肉类回来,诧异:“干吗买这么多?”
叶仲锷推着购物车超前走,说:“今天我做饭,庆祝你出院和我们第二次结婚,如何?”
之璐歪着头看他,噗哧一声笑:“你又想学当年啊。”
虽然叶仲锷看起来是那种风度翩翩,一辈子都不会下厨房,只等着有人送菜上桌的人,可实际上他厨艺堪称精湛,做出来的菜绝对的色香味俱全,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之璐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没见到他下厨,此时看来,他切菜炒菜炖汤的技术娴熟如初,从容自若,仿佛正站在他那间数十个平米的办公室,又或者是在什么会议上,纵横捭合、挥斥方酋。
第一次见识到叶仲锷的厨艺,是研二下学期开学后的那个周末,他在厨房忙进忙出,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的厨艺,看得那时还不大会做饭的之璐目瞪口呆。吃饭时之璐深为叹服,崇拜的看着他,百思不得其解;与此同时,叶仲锷看着她,觉得她可爱极了,解释说,只要在国外呆过一年以上的留学生,厨艺都堪比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原材料太少,只有自己创造发明。当年在美国的时候,他英明神武的只用几样材料就做了十来道菜,招待七八个同学吃饭。
那天叶仲锷第一次跟她表白,他感觉自己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很足,可那三个字一出口,她居然吓的筷子都掉了,整个人呈现出一种高难度的呆若木鸡状态。他微笑,继续说,你没听错,钟之璐,我正在跟你说,我爱你。
想到以前,叶仲锷放下筷子,身子前倾,认真的问她:“你那个时候,傻傻的问我为什么爱你,现在还要不要再问一次?”
之璐摇头一笑,说了句“不问了”,然后继续专心吃菜。他蒸的芙蓉蛋相当可口,她实在不想说话。
这顿晚饭吃完,她要去洗碗,他不让,自己去收拾了厨房;回到客厅的时候,发现她蜷在沙发上看电视,身上搭着块薄薄的毯子,表情安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搂她入怀,抓住她的手,把一枚银色的戒指套上她右手的无名指,偏偏一脸的不动声色:“你有没有发现客厅的变化?”
之璐目光在墙上的大幅结婚照停了一下:“当然有发现,我视力不错。”
叶仲锷凝视她,缓缓说:“下雨的那天晚上我就奇怪,结婚照,我送给你的礼物,项链戒指都不在原来的地方。果然被你锁在楼上的房间里。你都有多久没开过那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