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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未见过你真心-第1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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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的哭了,眼泪打下来,落在他的手上,是热的。
可是他知道,自己再也不可能擦她的眼泪了。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报应。
他将她折磨了这么多年,如今,他终于可以将一切都还给她了。
可是他还是舍不得啊,如果可以,他还想看着她结婚生子,尽管不是和他。
但是他做了太多的错事了,就连上帝都看不过去了,要将他收走了。
好多好多的话想要告诉她,想告诉她他知道错了;想告诉她他后悔了;想告诉她,他真的爱她。
可是他什么都说不出口。
从前觉得总会有机会的,如今才发现,他耗尽全力,也不过只能说出三个字:对不起。
对不起了傅瑶,曾经那样对你;对不起了傅瑶,我这么晚才承认我爱你;对不起了,说好的不放手,却还是放了手。
对不起,只能陪你到这里了。
临死之前,他想到了许多的事情。
想到了十岁的那一年,他看着父母两个人像个陌生人一样一前一后地走进民政局离婚。
想到了自己十七岁的那一年和韩柏友对峙的时候放出来的狂言,如今他做到了,他这一辈子,就只有这个叫傅瑶的女人了。
想到那一年,他开车停在红绿灯前,看着站在路边的傅瑶。
他以为只是平平的相遇,却从未想过,这个女人会以那样的方式走他的生命里面,直到死亡,都无法剥离开去。
傅瑶好像说了什么,可是他却听不到了,她的面容越来越模糊,她的声音越来越不清晰了。
直到最后,只有黑暗。
他知道,他在地狱里面。
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死掉了,可是他却听到有人在叫他。
那声音很熟悉,但他却想不起来。
只是她一声声的,喑哑中带着几分绝望,听得他的心口一抽一抽的疼。
好疼啊。
看到李茜的时候,他知道自己没死成。
没死成啊。
谁大难不死之后不是应该开心喜悦的,可是他却没有半分的喜悦。
因为那床边,没有他想要见到的人。
他只觉得苍凉,即使是死,她还是无法原谅他。
“她守了你两个晚上,被她哥哥拽去休息了。”
听到李茜这话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竟然哭了。
三十七岁的男人,竟然哭了。
“韩默。”
他刚眨了一下眼睛,就听到她的声音从门口传来,穿透那两个无人触及的黑暗中的夜晚,一直到他的身边。
他不能动,就那样看着她,扶着门框,脸色就好像是没了血色一样的白,双眸有些发肿,双眼下面的黑眼圈十分的明显。
那扣在门框上的手指那样的用力,仿佛在扣他的血肉一样。
她就那样怔怔的看着他,也不开口,突然之间跑过来跌在他的床边就哭了起来。
她哭得那么大声,整个病房,应该说是整个走廊的人都听到了。
可是他看着她,却忍不住笑了。
他还不能动,就连抬手摸一摸她都不行。
他只能看着她乌黑黑的发顶,忍着撕心裂肺的痛,一字一句地开口:“傅瑶,我爱你。”
我爱你,贯彻生死和那无常的岁月。终于完了!!!我终于把这个番外写完了!简直要把自己感动哭!!不说了,酝酿一下把薛佳颖的故事写完,爱你们!!!


第你避开了我的一生 (一)

顾城有一首诗,是我高中的时候看到的,摘抄下来之后一直都压在我的笔记本里面。
当时只觉得极其的好,却从未想过,这成了我和赵旭一生的写照:
你从这边走到那边/你避开了我的一生/你真远/你叫我的心一直走
我叫赵苗,来自一个,我说了名字你们也有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没有听过的小镇里面的一个小村落。
我是家里面最大的孩子,底下有五个弟弟妹妹,我高考的那一年,最小的妹妹出生了,我妈觉得是个女孩儿,就不想要了。
她何止是不想要小妹妹了,她连我都不想要了。
拿到a大的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我知道,这是我摆脱这个地方和摆脱贫穷的唯一机会了。
我知道我和别人注定了不一样的,无论是出身还是经历。
但是这些看来,对我来说都不怎么重要。
我永远都记得我第一天到a市的时候,身上背着的是自以为最好的一个双肩包,那还是镇上一个同学给我送的礼物,二手的,手上提着一个自己缝制出来的行李袋。
可是当我抬头看着a市的马路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么的格格不入。
我身上拿着的八百块,是我用了两个多月的暑假在镇上工厂打工挣的,裤子的口袋里面还缝着四百块,那是我最好的朋友,用她的嫁妆给我的。
她没有我的勇气,高二那一年就辍学嫁人了,她说她害怕自己出去之后会活不下去。
但是对于我来说,我宁愿活不下去,我也不想一辈子呆在那样的地方,结婚生子,然后子女一辈子都呆在那样的地方。
我打工厂里面的老板娘说她有个朋友的女儿就是在a市的,刚到a市,我可以去联系一下她。
我是来上学的,我不是来谋生的,所以我并不想联系任何人,我自然也不会那么笨,以为她让我联系人就去联系人,谁知道那人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毕竟连我五十块钱的工资都可以扣得那么理所当然的人,我对她的良知和人品还是有一点儿怀疑的。
但我也需要谋生,大学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好,宿舍一共六个人,我和傅瑶是长得最好看的,但是却是宿舍里面最穷的。
宿舍里面的人都排斥我跟傅瑶,我也不知道她们是妒忌呢还是瞧不起我们这些穷人。
我就只有八百块,别说学费,就连我的生活费都坚持不了多久。
还没有开学我就在找各种各样的兼职了,我记得我第一份兼职是发传单,从早上九点钟到下午六点钟,一天八十块。
那时候八月多,阳光猛得就好像火把一样,我发了三天的床单,拿了二百四十块。
那是我第一次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挣钱,尽管整个人都被晒得快脱皮,可是我还是希望我能够一直都有这样的兼职做。
但是这些事情从来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后来我去快餐店当服务员,有空就去,一个月八百多。
不要问我为什么不去麦当劳和肯德基,那里的时薪是高,可是我交了一千多的住宿费之后,口袋就只剩下二十多块了,别说那一百四十多的健康检查费用了。
我那时候没有手机,我妈的电话直接打到我辅导员那儿去了,尽管我也不知道她怎么拿到我辅导员的电话。
她跟我说妞妞生病了,什么病她没说,但是她要把妞妞送给别人了。
哦,对了,妞妞就是我那个才刚出生没几个月的妹妹。
我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她估计是觉得我在大城市里面能挣钱,逼着我往家里面打钱。
那时候我刚拿了第一份兼职的钱,九百五十六,我妈全部要回去了,说有钱就不骂妞妞了。
当初就是我拿着刀架在她们的脖子上的,要不然妞妞一出生就被送走了。
因为隔壁村有个卖猪肉的儿子,今年八岁,但是是个智障,他出五千块买妞妞给他们家当童养媳。
五千块对我们家算是个天文数字了,可是我知道,五千块不能买断我妹妹的一生。
我永远都记得妞妞生下来的时候,是我抱的她,她眼睛刚睁开的时候就对着我笑了。
然后我妈抱回去的时候她就哭了,我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事情,但是她真的对着我笑了。
有人说,书读的越多的人,玻璃心的程度就越高。
我想可能真的是,我没办法看着妞妞一生就被我爸妈给毁了。
我寄了九百块回去,剩下了五十六块。
那时候学校的北街有一家卖馒头的,晚上的时候馒头放了一天了,一块钱两个,我经常都是晚上去买的,晚上吃一个当晚饭,早上吃一个当早餐,中午在我打工的餐馆里面包了。
用傅瑶的话来讲,我那时候瘦的没有一点儿血色,整个人都是黄瘦黄瘦的,偏偏骨架还大,那脸上的边部骨头突出来,恐怖得很。
傅瑶也在不断地打工,但是她比我好,她自学了吉他,在吉他店里面当帮工,一个月一千多。
但这对她还是杯水车薪,她说她外婆老了,她想存一笔钱,越多越好。
所以她晚上回去酒吧卖酒,一个月她能挣三千多,但是人也喝得要死不活的。
她介绍我过去,那酒吧是很正经的酒吧,你要卖酒,可以,你和多少杯客人就要多少瓶。
我的酒量就是那时候攒起来的,从喝两三杯酒吐得死去活来到后来喝两三瓶都面不改色。
偶尔也有人占占我们的便宜,但是老板是女的,一般这些人都是直接让保安拉出去。
我就这样,白天去餐馆打工,晚上到酒吧打工,除开上课的时间,我的所有时间都是在打工。
就这样熬着熬着,一个月也有三千多四千的收入。
我觉得很满足了,我从来都没想过我一天能有这么多钱。
我妈现在是固定一个月问我拿一千块,但是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她突然说我爸摔倒了,在家里面干不了活,要求我每个月加多一千块。
她意思很明显,就是不给钱就卖妞妞,现在那猪肉佬把五千块提升到一万了。
我不是铁石心肠的人,尽管我对我爸妈没什么感情,但是我的弟弟妹妹,我始终做不到视若无睹。
事情发生改变的时候是有一天晚上我刚从酒吧出来,有个女的伸手拦下了我,问我有没有兴趣换个地方工作,每个月有固定的五千块拿,每个晚上只要上班两四个小时就好了,唯一一点不好就是可能偶尔会有客人动手动脚,当然,他们不会强迫我的。
那是我第一次听说红颜,a市里面众多销金库之一。
不得不说,我心动了。
因为那里面也是有提成的,固定薪资是五千,但是如果酒卖得多,或者客人打赏得多,一个月上万不是问题。
我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需要钱。
于是我去了,第一天晚上的时候差点就闹事情了,但是最后还是过去了。
慢慢的我就发现了,这个世界上,最好挣的是钱,最难挣的也是钱。
刚开始的时候我是一点儿都不习惯,好几次想辞职,但是我呆了一个月之后,我发现,其实自己聪明一点儿,有些亏是不用吃的。
红颜里面的包厢是分等级的,abc,一般bc都是普通人,c一般都是大学生多,但是消费一晚上也不低了,比得上我一个月的工资了。
所以我一般都是只会去bc等级的包厢,虽然他们消费的少,我提成拿的也不多,但是一个月六七千的,我也挺知足了。
我跟傅瑶都是经常很晚回去宿舍的,宿舍阿姨对我们都已经无语了。
后来有一天,宿舍里面终于开撕了。
我跟傅瑶一合计,两个人打算在外面租房子,但是我们每个人每个月就得多支付一千块。
但是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要是再这样长期下去,难保不会出事情,而且宿舍对我们夜不归宿的处分已经很严重了。
最后咬了咬牙,我们还是决定在外面租房子。
我总觉得那一千块不该就这样少了的,所以周末白天的时候我会出去接一些兼职。
我长得高,一米七二的身高,加上长得也不错,所以有时候有一些地方开业要迎宾小姐或者是模特都能够去。
一天两百块,但是不是每个星期都有这样的兼职,但一个月五六百也是钱,总比没有好。
那是我第一次遇到赵旭,在一个珠宝店开业,我刚好被请去当迎宾。
那时候是十二月份,我穿着开叉的旗袍跟十二厘米的细跟高跟鞋,站在那寒风中,心都是抖的,但是我却不能够发抖。
结束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是僵硬的,刚想去换衣服,却被同行的一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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