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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苏怎么撩妹子-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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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在12章里写叶迟宣采访时说“相信一见钟情”“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其实她在隐晦地昭告天下,她喜欢韦书漫的历程就是如此。
  再回到韦书漫身上,她很优秀,但叶迟宣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她更优秀。所以她喜欢上叶迟宣,压力很大,生怕自己不够优秀被叶迟宣嫌弃,也害怕自己给叶迟宣带来麻烦,所以一直小心翼翼的。我们都知道,暗恋一个人时,是会把自己放在很低的姿态上的(这句总结来自我军刀)。
  所以韦书漫这个角色在这几章中不仅没有ooc,恰恰相反,这些小心翼翼的姿态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在喜欢的人面前才有的。
  (其实作者君觉得自己想的挺好的,但是笔力有限,可能很多方面处理地太急了点,所以诸位就自行脑补吧orz)

对大纲预计错误,这章铺垫了一下,下一章就告白,我保证!

  ☆、Chapter。14

  叶迟宣说完后,没等韦书漫做回答,又问:“还玩吗?”
  “玩。”
  两人猜拳,韦书漫心里装着事,注意力不在此,自然是第一局就输。
  叶迟宣问:“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真心话。”韦书漫停了一秒,低头道歉:“对不起,我真的知道错了,我以后不会再说谎了,真的……”
  女孩声音急切,充满歉疚。叶迟宣默不动声看在眼里,搭在腿上的手曲了一下,面上又恢复从前她对韦书漫时的温和,她说:“书漫,你很优秀,比大学时的我还要优秀,千万不要妄自菲薄。”
  女孩有些愣,眨了眨没反应过来,叶迟宣笑一笑,继续游戏:“既然你没看过莎士比亚,那就退而求次,说一个你喜欢的英国作家吧。”
  “诶?”女孩听见后立刻抬头:“为什么是英国作家?我最喜欢的作家是美国的啊。”
  叶迟宣抬手敲敲桌面,“现在是我在问你问题。”
  “哦。”韦书漫鼓鼓嘴,想半天,勉为其难道:“C。S。刘易斯,J。R。R。托尔金,或者是J。K。罗琳吧,这三位都很喜欢,不分前后。”
  叶迟宣点头,伸出手握拳装,新一轮开始。
  韦书漫终于赢一局,迫不及待:“所以,到底为什么是英国作家……啊啊啊!”问出来就后悔,她现在最想问的不是这个啊!
  但是已经来不及,况且也不能反悔。
  叶迟宣回答道:“在RADA念书那会儿演了很多莎翁剧,他是英国人。”
  理由如此简单粗暴,韦书漫扶额,下一秒活力十足,“再来再来!”
  她都没意识到,叶迟宣在她赢时并未选“真心话或是大冒险”,就直接违反规则地回答了她的“真心话”问题。
  下一盘,运气又重回叶迟宣身上。
  “喜欢那三位,原因呢?”
  “《纳尼亚传奇》,《魔戒》,《哈利波特》,童年系列。”韦书漫耸耸肩,好像在说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叶迟宣摇头笑,无奈地又伸拳。
  下一盘,真心话,叶迟宣问:“你刚才说你最喜欢美国作家,谁?”
  “斯塔夫里阿诺斯。”韦书漫快速说,显然是对这个名字熟记于心。她说完又忽然记起什么,皱下眉小声碎碎道:“也不知道他算不算作家,不过出过书,就勉强算吧。”后而认真对叶迟宣肯定,还点下头:“嗯,就是他,没错。”
  再下一盘,依旧是叶迟宣胜。她想了想:“说一件你的趣事吧。”
  “没有限定界限?”
  “没有限定,只要是你认为的,都好。”
  韦书漫冥思苦想大半天,终于想到一件还挺有笑点的事。“是关于我微博的,刚开通时完全不会玩,拿着评论当成QQ用,给认识的人留评论,还会写我现在在做什么、好无聊啊之类的。后来被董书诚笑话一顿,半嫌弃半嘲笑地科普了玩法。”
  说起来时脸上还带着不堪回首的笑,韦书漫做个鬼脸:“我是不是很蠢?”
  叶迟宣意味不明地笑,“这个问题不在游戏内。”
  韦书漫“啊——”一声,“等我赢了再问你。”她似乎又忘记了叶迟宣有“大冒险”可选。
  叶迟宣由着她破坏规则,也没点破,输了时往椅背上一靠,一副任君考问的架势。
  “终!于!赢!了!”韦书漫呼出一口气,眼睛都在放光,“我想知道,你怎么知道我下午看的不是《暴风雨》?”
  这问题她想问很久了,叶迟宣又不在她身边,又没在她身上装监控器,那是怎么知道她说谎的?
  “我不知道,猜的。”叶迟宣耸肩。
  “这样也可以呀!”韦书漫皱着脸,一脸的“你是BUG吧”?
  叶迟宣暗自发笑,忽略她已经回答了问题,可以继续下一轮的事,转而补充道:“但是猜,也是有根据的,而不是瞎猜。”
  “你的根据是什么?”果然,女孩的好奇心被吊起来。
  “你说谎时会习惯性地在前面‘嗯、啊’几声,这是你在现想,或是对你编造的话还不熟悉;你说正文前有犹豫,语速不同于你以往的速度,而是会变慢;你眼睛也不敢看我,都是盯着看地面,或是乱飘。这些都证明一个谎言初级者的不熟练,所以我可以猜一猜,而且你显然是没有事先准备,从第一句谎话后,后面的所有话都要现编,话越多,漏洞就越多,你心里也越来越虚,这就证实了我前面的猜测。”
  韦书漫听后摇头,“我以后绝对、绝对不要在你面前说谎了!”
  叶迟宣捕捉到她的“以后”字眼,笑了笑没说什么,伸出拳示意继续。
  以后啊……这是说,你潜意识认为,你的以后是有我的?
  韦书漫再一次获胜后,接着前面问:“我关于微博的玩法,是不是很蠢?”
  “我说了,你很优秀,不要妄自菲薄。”叶迟宣还是那句话。
  韦书漫不信:“你在敷衍我。”
  “没有。”
  韦书漫皱眉偏头:“我不信。”
  “我现在是在游戏规则之内,有规则束缚我,我说的都是真话。还有,这个问题超过规则了,不过我可以友情提供,不算在规则内。”
  韦书漫嘀咕着:“说得好像我欠你似的。”她大声道:“再来!”
  敲门声响起,叶迟宣示意停一下,对门口道:“进来。”
  服务员端着菜品上桌,六道菜,三素两荤一汤,其中有一道是韦书漫最近爱上的清炒油麦菜。
  叶迟宣拿开水涮了一遍餐具,摆在韦书漫面前,又重新拿一套涮一遍给自己,示意韦书漫:“吃吧。”
  韦书漫的心还在游戏上,眼巴巴地望着叶迟宣。她还没有赢够呢!想问的问题也没问到,憋了一肚子,根本不饿。
  叶迟宣知道她的意思,也只是拿韦书漫的筷子夹一筷子菜放到后者碗里,“菜凉了就不好吃了,等吃完再玩,我陪你。”
  “那我要赶紧想一点问题,等会儿来问。”
  一顿饭吃了不到半个小时,饭菜全都被消灭地干干净净。
  韦书漫放下筷子,喝光水,“吃完啦,继续?”
  叶迟宣提起小壶倒水,“这么急,你有很多想问的?”
  “你之前问了我那么多,我要等价交换!”
  结果肚子吃饱后,幸运值也没能增加,依旧输得很惨。
  叶迟宣招呼服务员收拾餐桌,等门被重新关上后,问:“第一次见面时,对我的看法?”
  第一次见面是在《纯白之间》剧组,韦书漫看着剧本哭得像只花猫,一抬头就看见穿着。国。民。革。命。军。灰蓝色军装的叶迟宣逆光而站,一截手腕皓白如雪。
  “好看,完美,自带圣光。”求嫁,想上。
  下一次韦书漫赢:“那……对我的看法呢?”
  “年轻,可爱,璞玉浑金。”一见钟情。
  韦书漫“嗯嗯”两声,“倒是挺准。”
  叶迟宣笑,看着她的目光中掺着柔意。
  游戏依旧继续,两人你来我往,一个宁死不屈一门心思选“真心话”,一个故意违规听之任之。
  到最后问题也愈加隐私,起初韦书漫还有些犹豫,但看见叶迟宣果断回答和问问题时的毫不留情,胆子也就大了起来。
  时间接近九点,董书诚发来短信:“书漫,在寝室吗?心情好点没?”
  手机就摆在桌子上,而她又好死不死地设置来信息屏幕自亮,因此不光她看见了,叶迟宣也看见了。
  韦书漫早都忘了下午的怄气,现在一见董书诚重提,一是尴尬到极致,二是赶紧回复短信:“在外面,很安全放心啦,下午的短信你就当我抽风了,我现在很好!”还特意加了感叹号着重强调“自己很好。”
  发完短信,暗灭屏幕,韦书漫回过头要继续,然后就对上叶迟宣探究的目光。
  她连忙投降,声音也软下来,“这个……是我叛逆期到了,你不要问,给我留点面子好不好?”双手合十,楚楚可怜。
  叶迟宣笑,“好。那继续吧,真心话,还是大冒险?”
  韦书漫怕选真心话被重问到,硬下心选“大冒险”。她其实对选“大冒险”有心理阴影,有时候“真心话”还可以空手套白狼,“大冒险”就由不得自己,她大学被整过一次后就发誓再也不选“大冒险”。
  叶迟宣有点惊讶,“不选真心话了吗?”
  “老底都被你掏空了,还选什么选!”韦书漫没好气道。
  叶迟宣轻笑,“那……不能反悔。”
  她说着,收了笑,目光深邃,盯着韦书漫时,让后者反射性感到不妙。
  说不出来的感觉,但是韦书漫直觉接下来对她有点不妙。
  但她没来得及反悔,叶迟宣道:“吻我一下。”
  声音很轻,轻至近距离刚好能听得见的程度,带着莫名的诱惑。韦书漫深吸一口气,也顾不上会不会被叶迟宣听见,不过听见也更好,这样就能掩盖住她的心跳如雷。
  她装作没听清的样子,心中不明自己到底是在期待还是真的希望听错了。她疑惑道:“什么?”
  “我说,吻我一下。”
  “怎么,不敢吗?”叶迟宣靠着椅子,好整以暇,狩猎者的姿态。
  嬉戏打闹够了,相互试探也够了,她们在一条不相干的轨迹上独自走了许久,好不容易等到这条轨迹相交,她不想再错过。
  她要的是两情长久,不需要金风玉露。
  韦书漫盯了她许久,叶迟宣也由着她去看,面上坦荡荡的。
  韦书漫最终泄气,叹息道:“愿赌服输。”
  她倾身过去,第一次吻一个人,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搁。叶迟宣没动,等着对方调整姿势。韦书漫将一只手撑在叶迟宣坐的椅背上,一只手没处搁,颤颤巍巍虚搭在叶迟宣肩膀上,整个人呈环抱状。
  韦书漫紧张地要命,睫毛都发着抖,她感觉到叶迟宣的呼吸洒在她脸上,好像和自己的呼吸交织在一起,缠缠绕绕飘散在空气中,再也分离不开。
  唇上一片柔软。
  真好啊,她闭上眼想。                        
作者有话要说:  例行安利,刘易斯(纳尼亚传奇),托尔金(魔戒中土系列),罗琳(哈利波特),三人都是作者君喜欢的作者,也包括莎士比亚。其中,《纳尼亚传奇》是最爱的书,过去现在未来都是,没有之一!
斯塔夫里阿诺斯是美国一历史学家,写了《全球通史》的那位。韦书漫是学历史的,所以你们懂得。
话说我其实本来想写她最爱的是《剑桥中国史》系列呢,刚好《剑桥中华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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