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可不指望着这传说里的楼兰宝藏,但是对价值一万两白银的通缉犯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沙漠戈壁里的天气变化太大,前一阵子还是炎热的能把人炙烤成肉干的酷暑,这时却又冷的出奇,渐渐天空中飘起了罕见的雪花。
戈壁沙漠中最教人害怕的事是千里无水,只要携带的清水一喝乾,便非渴死不可,但这场大雪一下,俯身即是冰雪,少了主要的顾虑。虽然不能乘坐牲口,却也少了黄沙扑面之苦。越向西行,那茫茫白雪将整个戈壁笼罩成银装素裹的世界。
蓝桃喃喃的道:“没想到这沙漠中也有如此风景。”段飞羽刚要说些什么,只听有人忽然叫道:“咦,这里有一个人的脚印!”
端木下马看了看说,“不对,应该是先后两个人。”他指著地上的足印道:“这后来的人每一步都踏在那前一人的脚印之中,不留心就瞧不出来。”众人仔细一瞧,果见每个足印中都有深浅两层。
大家纷纷猜测,不知是甚麽缘故。蓝桃看那足迹,比量了一下大小,突然脱口而出,“那第二个人是个女的。”端木将目光投向蓝桃,蓝桃不由涨红了脸道:“女子体轻,脚印较之男子要浅很多,且鞋头多为尖头,仔细看那脚印中央还隐隐约约有一朵蔷薇花的痕迹,我猜这应是一个少女的鞋印。”
段飞羽眼睛放光,使劲儿的拍着巴掌,“桃子就是聪明,居然能看出这么多东西。”端木也点点头,一行人小心翼翼继续向西行。大雪深没及胫,行走甚是缓慢,当晚便在雪地中露宿。扫开积雪,挖掘沙坑,以毛毯裹身,卧在坑中,便不如何寒冷。
蓝桃的沙坑是哈默尔给掘的。他膂力很大,心中疼惜这个顽皮聪明的小姑娘,便给她掘了沙坑,那是在段飞羽和端木的沙坑之间,几十个沙坑围成一个圆圈,中间生著一堆大火。
头顶的天很蓝,明亮的星星眨著眼睛。一阵风刮来,卷起了地下的白雪,在风中飞舞。蓝桃望著两片上下飞舞的白雪,又想起自己那日从崖底上来的情景,不由自言自语:“真像一对玉蝴蝶。”
段飞羽接口道:“是,真像!我在煌国的时候曾看过个关于蝴蝶的大戏。说有个年轻才子,有个美貌佳人,佳人女扮男装与才子一同入学,两个儿很要好,可是那姑娘的爹爹嫌弃那才子家贫,不许那才子娶他女儿。那才子很伤心,生了一场病便死了。有一天,那佳人经过情郎的坟墓,就伏在坟上痛哭。”
蓝桃的心忽然间疼了起来,只是自己算不得什么倾城佳人,苏旸却算得上是一位钻石级别的高富帅,二人之间也被这样一次次硬生生的分开,撕扯的两颗心都在流淌着鲜血。
段飞羽继续道:“那个佳人伏在坟上哭得很悲伤,突然之间,坟墓裂开了一条大缝,那个貌美佳人就跳了进去。後来这对情人变成了一双蝴蝶,总是飞在一起,永远不再分离。”
端木插口道:“这故事不好,那男的有手有脚就不会抢了心爱的姑娘做老婆吗?偏像个娘们似的病死,真真窝囊到了极点。”蓝桃忍不住噗嗤一笑,一个凄婉的爱情故事到端木这样的糙汉子这里就成了窝囊的代名词。
段飞羽嬉皮笑脸道:“将来如果我的坟上也裂开了一条大缝,桃子你肯不肯跳进坟去,永远陪我?”蓝桃叹了口气道:“那时候老胳膊老腿的了,就算我跳进去咱们也只能化成毛毛虫了。”端木忍不住笑出声来,段飞羽沮丧的低下了头。
披着厚厚的毛皮大氅,蓝桃窝在沙坑里迷糊了一觉,第二日天一亮,几十人起身吃了乾粮,跟著足印又追。阳光淡淡的,照在身上只微有暖气。地上的白雪更是亮的耀人眼睛。
追到下午,沙漠中的一道足印变成了两道。那第二个人显然不耐烦再踏在前人的脚印之中走路。蓝桃看着那双娇小的蔷薇鞋印,再对比一下那双粗犷的大脚印子,忍不住嘟囔道:“沙漠里哪能这般闲情逸致连鞋底都印花朵的女子,莫非是中原来寻宝藏的?”她说出了心中的推测,端木呆了一阵,突然喝令手下分为两队,一队交由段飞羽带领去追击那个男子脚印,另一对则由他带领去追踪女子的脚印。
蓝桃好奇那女子是谁,遂跟了端木一起,并约定好在规定时间内到刚才的地方聚集。这里离齐罕族部族世代相传的传说地点很近了,据说在这大戈壁中有一座迷宫,宫里有数不尽的珍宝,只是谁也不认识去迷宫的道路,在大戈壁中迷了路可不是玩的,因此从来没有人敢冒险寻访。有人便猜测那戈壁中的迷宫便是楼兰古城。
沙漠中的冰雪二三十天也不会消尽,他们又带足了干粮,那还怕甚麽?何况,齐罕族向来自负是大草原上的勇士,他们不会惧怕困难,反而在险境中更能激发他们的勇气。
“莫非,这两人所寻的地方也是我们要去的地方?”端木喃喃自语。
蓝桃道:“有可能,我们一起去瞧瞧,到底这里是不是真有一座楼兰古城?”若真能寻到那神秘的失落之城,就算搬一块城砖穿回去,都得是无价之宝。
哈默尔一双虎眼灼灼发亮,他对蓝桃开心的说道:“族里的老人们都说,戈壁迷宫中的宝物,能让天山南北千千万万人永远过快活日子。千百年来这样传说,可是谁也找不到。”
蓝桃笑道:“要是让我们找到了,大家都成大富翁了,天天过快活日子,那可真好!”端木冷言道:“难道我们现在的日子不快活麽?”哈默尔对着偶像有点害羞,尴尬的搔搔头,笑道:“快活得很,快活得很。”他哪里敢说自己不快活,若真说了非常有可能被自己崇拜的城主踢出小队回家哄孩子。
蓝桃却在想:“这里真的是楼兰古城吗?如果它是因战火覆灭的,那它还能存有大量的宝藏吗?还不都得被侵略者给搬空了?”
端木等人却只依著足迹,进入了丛山。山石嶙峋,越行越是难走,好在雪地里足迹极是明显,只是山势险恶,道路崎岖,其实根本就没有路,只是跟著前人的足印在山坡山谷间穿行而已,眼见前面路程无穷无尽,雪地里的两行足迹似乎直通到地狱中去。
夜,渐渐深了,天空中并无半点星辰。十多个将士围绕着端木点燃了手中的火折子,照着前方的路试探性的往前走着,好不容易来到了一块平地,端木吩咐在此休息,等到天明时刻再继续赶路。
蓝桃早已累的浑身发痛,两只脚更像灌了铅似的沉重,匆匆啃了几口干粮,吃了一口白雪,总算缓解了腹中的饥饿。
“给。”
端木递过来一块东西,蓝桃不知是甚接过来一看,居然是一小块奶酪,再看端木,人家已经将脸转了过去,火光映照在他银色的面具上,带着橙色的动人光辉。
蓝桃心里一暖,“多谢!”
奶酪又甜又香还带着一股羊奶的腥膻味,蓝桃依旧吃的非常开心。
第一百四十章 一座空城
段飞羽带着那一队人跟随那男子的脚印追踪而去,然而十几人走了良久,那脚印渐渐没了踪迹,段飞羽忽然叫道:“停下,这路不对。”哈默尔忙问:“段少侠,怎麽了?”
段飞羽指著前面路旁的一支插在雪里的羽箭,说道:“你瞧,这是我先前插在这里做路标的箭。”那支羽箭在二人之前两三丈处,连立着的姿势都没变过分毫。
段飞羽道:“我见这时候雪大,怕回来时寻不到路,特意插了支箭在这里,怎麽走了这么久又回到了这里?”哈默尔忙道:“我去瞧瞧清楚,到底是不是你的。”
几个士兵脸现惧色,纷纷躲开,哈默尔上前拾了起来,不等段飞羽辨认,他早已认出,说道:“没错,是咱们用的黑羽箭!”说著将羽箭递给段飞羽。
段飞羽咬牙道:“看来咱们是在这里兜圈子,很可能咱们跟踪的那人为了甩开后面跟踪的人特意兜着圈子走。”哈默尔道:“这倒不像,那脚印已经留下有一段时间了,而且你我全都是常在沙漠里行走的人,哪里会分不清方向,难道真是恶鬼玩的把戏?”火光之下,十几个士兵的脸色都是十分古怪。
隔了半晌,段飞羽道:“说不定比恶鬼来要糟,咱们又走上老路来啦,这条路咱们先前走过的,只是大雪把咱们的脚印给掩盖了。”霎时之间,人人都想起了那著名的传说:沙漠中的旅人迷了路,走啊走啊,突然发现了足迹,他大喜若狂,跟著足迹走去,却不知那便是他自己的足迹,寻了旧路兜了一个圈子又是一个圈子,直走到死。
大漠民族的人大多都很迷信,大家虽然都不愿相信段飞羽的话,可是明明段飞羽插下这支羽箭已经很久,走了半天,忽然在前方路上发现了这只羽箭,那自然是兜了一个圈子,重又走上老路。
黑夜之中,疲累之际,加之地上的大雪,谁也没辨明刚才路上的足印到底只是那一个人的,还是加上自己这些人的。哈默尔小心翼翼的扒开地上的浮雪,走上几步,拿火把一照雪地里的脚印,叫道:“大小一致,咱们的靴底发宽,这是咱们自己的!”声音中充满了惧意。剩下的十几人面面相觑。段飞羽看着远方,也不由泛起了糊涂,难道这楼兰迷宫真的有鬼魂把守?才让这些在沙漠里如履平地、来去自如的沙漠奇兵失去了方向。
他知道这些齐罕族人对于鬼魂的恐惧,只得想办法劝道:“咱们是跟著那两个人的足迹寻来的,倘若他们也在兜圈子,那麽过了一会,他们还会走到这里。咱们就在这里歇宿,且瞧他们是来不来。如果端木他们也迷了路。他们也会回到这里来寻咱们,咱们就暂且在此歇息一夜,等天明雪晴再寻路不迟。”
到这地步,人人都同意了她的话。当下扫开路上积雪,打开毛毯,坐了下来。哈默尔生了一堆火,十几个人团团坐著。谁也睡不著,谁也不想说话。他们等候端木一行人或者追踪的那一男一女走来,可是又害怕是鬼魂之类的东西,如果他们真的出现,那才是最恐怖的事情呢。
等了良久良久,忽然,听到了脚步声。
十几个人听到脚步声,一齐跃起身来,却听那脚步声突然停顿。在这短短的一忽儿之间,连同段飞羽在内的十几人的心跳声都听见了。突然间,脚步声又响了起来,却是向西北方逐渐远去。便在此时,一阵疾风吹来,刮起地下一大片白雪,都打在火堆之中,那火登时熄了,四下里黑漆一团。
只听得刷刷刷几响,十几人的刀剑一齐出鞘。白雪映照之下,刀剑的刀锋发出一闪闪的光芒。然而那脚步声越去越远,终於听不见了。
段飞羽拿着一只火把,匆匆掠到脚步声响起的地方,仔细一看不由“啊”了一声,原来地上的脚印依旧是一大一小,一男一女,那女鞋鞋底上的蔷薇花清晰的浮现在雪地上。
“他们朝端木、蓝桃的方向去了!”段飞羽心中不由升起了不好的念头,他的轻功不弱,这二人居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遁走,可见的身形之快,莫非这真的是鬼怪的脚印?
端木蓝桃一行人比较幸运,他们在篝火旁一直歇息到天明,身边也并没有任何异状。早晨第一缕阳光从地平线射进来,众人精神为之一振,於是又再觅路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