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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肯起身。
杨夙洗漱干净,干练整齐的藏蓝短衫,配着同色的长裤,脚下蹬了一双皂色长靴,从门后拿起一根丈八长枪,枪头的银锋闪着耀眼的光芒。
杨夙满意的掂了一掂,在院子中耍了几招,破风声呼呼作响,几个起落,院中积了一地的黄叶以杨夙站立的地方为轴,画出了一个标准的圆圈。
“好枪法!”脆生生的叫好声还带着几分未睡醒的慵懒。
抬头一看,楼上窗口蓝桃俏生生的立在那里,笑容如春桃一般温暖甜润,葱白也似的手指间抓着一缕乌发。
另一只小手则握着一把檀木镶金的小木梳,从发顶梳到发梢,居然没有半点桎涩,满头乌发顺滑的好似一匹缎子。
杨夙的面孔泛起几朵红云,猛然扭过脸去,嘴里嗔道:“没梳洗呢就推窗,也不嫌羞。”
蓝桃撅撅嘴巴,哼道:“谁让你大清早的扰人清梦,没浇你一盆凉水就不错了。”
杨夙想冲蓝桃瞪眼,却见她身上还穿着葱绿的丝绸睡衣,对襟的寝衣露出了一小片奶白色的小巧锁骨,没了原来的珠圆玉润,她愈发瘦的俏丽了。
想起那日用匕首将她制服在那张挂满半透明纱帐的床榻上,她就那样懒懒的卧在那里,满头青丝垂散在鸳鸯枕旁。
想起自己从她换洗衣物中偷出的那一小片绸缎,上面的图案居然是猫儿戏绣球,她那双晶莹的杏眼慵懒起来,就和那猫儿一样。
杨夙身体的血液迅速冲向头部,险些从鼻孔喷涌出来,忙一头扎进厨房,狠狠的灌了几杯茶水。
“该死的,这是怎么回事?”杨夙捏紧了拳头,恨不得马上跑到野外去,打上几个时辰的拳发泄自己内心的狂躁。
“阿杨,你还没吃饭呢?去哪啊?”黄妈看见杨夙提着长枪急匆匆的跑出院子,扬声喊道。
杨夙哪里肯停,不一会儿功夫便不见了人影儿,黄妈摇了摇头叹道:“这孩子,今儿巡逻怎么就这么着急?”
气走了杨夙,蓝桃心满意足的趴在窗户旁,享受着晨曦的融融和煦,伸手,仰面,仿佛一个稚嫩的孩童,渴望将温暖的阳光拥入怀里。
远处的河流波光粼粼,家家户户已整装上阵,带着工具去田间劳作,人语相交相容,炊烟、薄雾相携相映,只待河渠挖好,蓝家村就能迎来完满的丰收。
今年的年景好,地里的稻子和园里的水果大丰收,等卖了这些再凑上些银子,就到采和镇区置办几个铺子。
一个就卖女子妆品,前世这么多年的美容化妆经验,再寻个好大夫开些调养的方子,即使比不上京城和梵音国的妆品,也不愁卖不出去;
另一个则开个杂货铺子,收购些波斯商人的香品和药材,若是能得着来自西域的植物种子,在自家的地里栽培下去,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最后一个蓝桃想开个别具一格的酒楼,酒楼的面积不用大,只要一个“雅”字;装潢不雅不要,食物不雅不要;顾客不雅也不要,就做这高端消费。
蓝桃想到此处不由嘿嘿傻笑起来,果然穿越女主都是喜欢做生意的,没办法,这些古代人没有的点子和见识就是赚钱的法宝,谁还能嫌钱多呢?
只是自己没有那些金手指,一来就会什么玻璃制法,或是医术惊人,蓝桃前世今生都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姑娘,不求大富大贵,只求一世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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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茸茸的小灰球哼哼唧唧的叫着,离开了母亲小东西怕的哆哆嗦嗦,又冷又饿的趋势下,仿佛嗅到了空气中的肉香。
闻到了,就在这块木头里面,小灰球欣喜的用爪子啪啦着木门,想要进去饱餐一顿。
“咦?这是谁家的狗崽子,咋跑这来了?”赵小妹听见声音,端着饭碗出来看。
“小妹,是谁啊?大晚上的。”赵寡妇不耐烦的问道。
“是一只狗崽子,不知道谁家的,赖在咱们家门口不走。”赵小妹心里也很急,今天赵寡妇难得的做了一顿红烧肉,再不进去就吃没了。
狗崽子?赵寡妇的眼睛亮了亮,忙撂下饭碗走了出来,望着四周看了看,嗖的一下将地上的小狗拎进了院子。
小狗一遭被抓,慌的嘴里呜呜直叫,四爪不住的乱挠着。赵寡妇眼疾手快,直接把它扔到了院里的柴房锁了起来。
“娘,你抓它干啥?”赵小妹奇怪的道。
赵寡妇瞪了她一眼,嘴角却止不住露出得意的笑,“你知道啥?你看这半大狗崽子多肥,够咱吃好几顿肉了。”
“娘,你说要吃了它?万一是谁家走丢的呢!”赵小妹瞪大了眼睛。
“切——,吃到肚子里,再出来就是一坨屎了,谁认得它是哪家的。”赵寡妇无赖的脾气依然未改。
赵小妹纠结的站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被肉的诱惑占据了上风,主动给赵寡妇拿来了菜刀。
可怜那只灰毛的小东西,不过须臾之间便被赵寡妇割破了喉咙,鲜血蓬勃而出,无力的四爪在地上抓挠着,渐渐的没了声息。
紧接着,灰色的毛皮被整个扒了下来,赵寡妇笑着扔进盆子,说等硝好了做一只毛皮帽子,那鲜红的肉被一条条剔下来,扔到了准备好的砂锅里。
砂锅咕噜噜的炖着肉,满院子都是让人垂涎的肉香。赵家母女平常的自私行为,却给整个村里带来了弥天大祸。
远处的天空黑压压的涌来一大片乌云,山雨欲来风满楼,注定了要有一个不平常的夜晚。
纳兰容尛说
此段不计入字数
第三十一章 饥饿的回忆
一早赌气没吃早饭的杨夙,没到中午就已饿的前胸贴后腔,腹中咕咕的笑声惹得同去的两个少年笑了又笑。
“我说阿杨,你家姑娘罚你不让你吃饭了吗?”脸上带了几颗麻子的胡东嘻嘻笑道。
杨夙没说话,拧着眉头继续走着。
旁边的瘦猴见状杵了胡东一肘子,挤眉弄眼道:“人家看美人儿就看饱了,哪还用的着吃饭呢?”
二人叽叽咕咕的窃笑着。
饿肚子的人脾气本就暴躁,那二人的笑声还未停止,就一人挨了一拳头,疼的嗷嗷直叫。
揍了这二人一顿,杨夙觉得心情好多了,连腹中的饥饿感都没有早先那样强烈了。
顺手抢了胡东带的两个包子,杨夙塞了一个入口,随即皱起了眉头,难吃死了!这也叫包子?
杨夙嫌弃的将另一个扔回了胡东的身上,胡东佯装哭泣道:“这是俺媳妇儿特意包给俺吃的啊,呜呜,这么好吃的包子……”
杨夙翻了个白眼儿,就这还叫好吃呢?在皇宫里的时候,那御厨做的包子,哪一个不堪比艺术品。
讲究包子的皮儿用什么面粉,包子的馅儿用什么精细的肉,就连包子的褶儿都要特意捏出十八个来,好似一朵小小的菊花。
但那都不是最好吃的,最好吃的是自己快要饿死的时候,在一个堆满了泔水的小巷里吃到了,那是这辈子吃过的最美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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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夙逃出了京城的地界,与几个死忠的家将一直护送往北,然而途中被一伙人发现,不知是杨昭的锦衣卫,还是朱老鬼的铁甲卫,个个武功精湛,出手狠辣,不留活口。
眼睁睁看着家将和护卫一个个的倒在自己身边,全身浴血的杨夙勉强杀死一人,爬上马背,拼死力的鞭打着马儿,逃进无穷的黑暗中。
再一次醒来,马儿脱力已倒在地上死去,杨夙逃到了一个人迹罕至的荒原。
衣衫破烂,身无分文,连一块点心都不曾带在身上。饥肠辘辘的杨夙还没来得急去割些马肉来充饥,就发现旁边聚集了不少龇着牙的野狼。
忍住心中的恐惧,杨夙没命的奔着一处方向逃去,还好野狼只顾着撕扯地上的死马,没有来追赶他这个丧家之犬。
终于不见了那些野狼,杨夙一屁股跌坐在地上呼呼大喘着,等到他终于能够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他已饿的两眼发绿。
他看了看太阳转向东边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逃跑时不小心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
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刻骨的仇恨上。
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这里不像荒原那样人迹罕至,还有许多花花绿绿的野鸡从树林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
杨夙心里狂喜,嘴里迅速分泌着唾液,恨不得将那些肥胖的松鸡一口吞下肚中。
野鸡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并没有飞远,仿佛在嘲笑这个虚弱的人类。
杨夙只剩小腿上绑缚着的那把匕首,想了一想,捡了几颗石子去打野鸡,但是虚弱无力的杨夙根本打不中。
看着野鸡扑棱棱的飞到一处矮树上,咯咯的打起鸣来,杨夙像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
尖利的树枝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
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杨夙的脑子都是空的,这一路上来的痛苦都不在思考,身上的伤口也仿佛不再发痛,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
公野鸡的翎羽鲜艳的垂向地面,杨夙箭一般射出抓向树上的野鸡,野鸡惊慌失措的飞起,杨夙这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
当杨夙瞅着那只野鸡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眼神好似一匹孤狼,饥饿与杀意支配着他,一步步的走到了有人烟的地方。
食物的香味吸引着他,杨夙扶着墙,一步步蹒跚的走入那个堆满泔水的小巷。
吃,还是不吃?吃了这喂猪的泔水,人的尊严全都没有了;不吃,就这样冻饿而死,那血海深仇,那数千条的人命让谁来赔?
饿啊!想要活下去啊!
杨夙向着泔水伸出了手,却被一个该死的胖子无情的打落,“死乞丐,这是我买下喂猪的泔水,你可别想吃!”
为什么,为什么,明明已经放弃了尊严,难道还要这样死去吗?
杨夙眼里一阵红光,杀了他,杀了这些该死的人,每个人都该死,杀了他们!
右手握向匕首,只准备一个时机,便轻松划破那胖子的喉咙,然后听他血液飞溅的声音,那该多么美妙!
杨夙唇边勾起一抹诡异绝艳的笑容。
“喏,给你的,吃吧。”
包子的香味像只调皮的小手,轻易的挑动着杨夙饥饿的肠胃,下意识的扑向那一堆雪白的包子。
瞬间那包子已经入口三四个,食物的甘甜满足了味蕾,填饱了肠胃,也温暖了他的心。
眼前一个蓝衣的女孩儿,用同情的目光注视了杨夙一眼,也没多说话,转身就要离去。
杨夙微微一愣,勉强吞咽下嘴里的包子,张口喊道:“喂,那个……”
蓝衣姑娘回头挑眉道:“不用你谢,是我吃不下的。”转头几步走出巷子,上了一架牛车。
为什么这个女孩儿要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