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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夫妻感情不好还罢,若是感情好,那势必要成为第二个焦仲卿与刘兰芝,生生的把你个神仙眷侣搅合成一锅粥。
谁让“媳妇”抢了儿子对自己的爱呢?谁让“媳妇”可以光明正大的睡在儿子身侧呢?谁让“媳妇”可以与儿子相伴一生,生儿育女呢?
这病态又扭曲的爱,到头来结出什么样的果实呢?
至于说那白素素,她压根就是个穿越剧看多了的脑残,以为自己金手指一开,身边什么类型的美男都要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包括自己的病弱哥哥,以及自己这个傲娇小仆。
想起白素素屡次三番的派丫鬟过来给杨夙带点心送衣服送关爱,有一次居然还送来一盒柳絮,旁边提着一句诗:“好风凭借力,送你上青云!”
我靠,你当姑奶奶没看过《红楼梦》啊!这是赤裸裸的剽窃好么?
还送柳絮,你怎么不直接送一颗柳树过来,就凭一句诗就想挖姑奶奶的墙角,这小子欠我一辈子的包子呢!
别等蓝桃出言训斥,杨夙已经打发人将那些东西通通扔给了街角的乞丐,凤眼斜斜一挑,“下回再往我这送这些垃圾,直接打了出去!”
那送东西的“红娘”丫鬟气的满脸通红,骂骂咧咧的跑走了,日后再也没到店里来碍眼。
蓝桃讽刺一笑,她们想怎么虐恋怎么圣母都随她们,可她们就不应该把爪子伸到蓝家来。
敢往姑奶奶的地盘伸爪子,就要做好被打折的觉悟!
纳兰容尛说
今天去吃肉,回来拼命码字。。
第六十三章 以爱之名
“母亲,是您让人去给我提亲的?”白敬钰苍白的脸上带了一丝嘲讽的意味。
白夫人握紧了手,指甲紧紧扎进手心,“是啊,我儿年纪也大了,是该娶个贴心的媳妇回来照顾着了。”
“哦?母亲是想做个好婆婆了?”白敬钰瘦弱的身形一动未动,似笑非笑道。
白夫人心里涌起一股气,却仍忍气笑道:“娘是想抱孙子了,你若是娶了那蓝家姑娘……”
“咣——”,白敬珏将手里的茶盏掷在地上,摔了个粉碎,茶水四溅,浸湿了好大一片地面,唬的外间的小丫头们不敢近前,只远远的支着耳朵听着里面的动静。
“哎呀,手滑了,母亲刚才说什么?”白敬钰面无波澜,淡淡的问道。
“没,没什么,娶了媳妇定要好好待人家。”白夫人嘴角扯出一个似哭似笑的微笑。
“那是自然,我娶媳妇又不是让她来当寡妇,必是要日日陪着她的。像描眉点唇这类闺房情趣之事,儿子不用人教,也都会做的。”
白敬珏满意的看到白夫人一瞬间通红的眼睛,心情大好,草草施了一礼,便起身回了自己的院子。
白夫人的心被慌张和愧疚渐渐萦绕,保养良好的紧致面颊流露出一丝狰狞的妒意和老态,再美丽的女人也会迟暮的,何况是一个缺了爱情的女人。
她死死的盯着远去的白敬钰,强烈的占有欲让她疯狂,这个当年惊才绝绝的少年郎,如今已病入膏盲,在她的眼中仍然自己这辈子最爱最恨的男人。
为什么,他会是自己的儿子?真的好不甘心,把他拱手让给另一个女人,不甘心让他陪伴那个女人描眉点唇,不甘心他与她生儿育女。
不甘心,不甘心,自己一个人待在这个死寂的牢笼,这里除了冷冰冰的牌位,什么都没有,不甘心……
既然不甘心,那就毁了吧!五年前的白夫人用尽手段,拒了一门又一门在别人看起来门当户对的亲事,装病阻挠了白敬钰进京赶考的机会,最后又在儿子的饮食中下了一点药,这样病弱的儿子就能一直呆在自己身边了。
只要儿子在家里,每天能看见他,白夫人就很满足了。她不会像别家的寡妇穿素服不再装扮自己,任由自己老下去丑下去。
白夫人在饮食装扮上极尽享受,牛奶子泡澡,血燕窝时时进补,首饰不能戴金银,那么就戴最好的东珠。
在白敬钰的面前,她想像一个正常的女人,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呈现给他。
可是,这种病态的爱,终于毁了他。
白敬钰“大病”后整整变了一个人,他毁了自己引以为傲的字画,砸碎了叔父留给自己的宝砚,还要剃了头发出家去。
白夫人吓坏了,她给自己唯一的儿子下跪,求他不要走,不要抛弃母亲。
然而,白敬钰望着自己的母亲,笑着,笑着,喷出一口鲜血,染红了白夫人泪流满面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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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这样的,也配做母亲吗?”白敬钰哈哈大笑,笑的剧烈地咳嗽,咳的整个人佝偻成虾米,咳的帕子里隐隐都是鲜红的血丝。
“娶亲?”白敬钰咳的眼泪都冒了出来,“娶那个蓝桃么?等我死了让她守寡,再出现下一个白夫人吗?”
白敬钰死一般的躺倒在榻上,紧闭着眼睛,苍白的仿佛能看见血管的手臂,紧紧的绷出一条条青筋。
“公子,京城来信了。”
多福低声叩响了房门。
白敬钰艰难的支起身子,“进来。”多福将书信送上,上面封着火漆,卷成小小的一筒,是白家的信鸽千里迢迢送过来的。
信上草草几句话,看得出来是京城的白二爷得到消息仓促发来的急信。
白敬钰的眉头紧锁,抓着信纸的手陡然变紧。
“被当做弃子了吗?”
白敬钰忽然大笑起来,笑的涕泪皆流,笑的苍白的脸上呈现不健康的红潮。
门外的白素素心惊胆战。
“到底是什么事,居然让这个深藏不露的病秧子能够笑成这个样子?”
白素素好奇的探头看向院内,咬了咬唇,一个大胆的计划在心里酝酿着。
是夜,一个纤瘦的身影摸入了白敬钰的外书房,趁着月光在桌案上自处寻找着蛛丝马迹。
一只快如闪电的手,将偷入书房的白素素钳住,按倒在书案上,“啊——”
白素素惊叫出声,随即口鼻被一张带着药味的大手紧紧掩住,窒息的恐惧如潮水一般涌来,白素素拼命的挣扎着。
“既然你这么想死,那就死的有点价值吧!”白素素听见那声音,如见了鬼魅一样恐惧,狠狠的咬向掩口的手掌。
“嘶——”
那人疼的松开了手,白素素趁机夺门要逃,然而那人快如鬼魅的身形一动,白素素的脖颈一痛,便人事不省了。
再次醒来,白素素发现自己被圈在一个不足五平米的小地窖,没有门,也没有窗,只有头顶一个小口,些微的往里透着供她呼吸的空气。
“救,救命……”
白素素绝望的发现,自己的嗓子也被毁了,拼命的叫喊,除了涨红的脸孔,居然发不出半点声音。
“不,不,我要出去,我不要死在这里……”白素素不再在乎自己保养的修长圆润的手指,死力的向头顶的小孔扒去。
十指血肉模糊,那孔洞仿佛一点未变。
“啊——,啊——”
白素素眼里的泪扑簌簌的滚落脸颊,这时候不应该有男主与自己心有灵犀,拼尽全力,打败坏人,然后发现自己么?
为什么,这个等待的时间会这么长?
救命啊!
不知时隔多久,白素素已经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死鱼一般蜷缩在地窖里。
上面居然传来了声音,“还没死吗?”白素素听见声音,顾不得许多,忙攀着身子要伸出手去。
“啪——”
白素素痛的无声呼号着,手上的重击让她的手骨都折了,带给她剧痛的人连声音都不屑发出,只往洞里丢下两个邦邦硬的馒头。
上面的亮光又一次被遮掩住,留下那个不断往里灌着灰尘的小洞,和洞里半死不活的女人。
纳兰容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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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苏昭大婚
又是新的一天,皇宫里城洋溢着不同往常的喜悦气氛。
初夏的早晨气温十分凉爽宜人,连太阳的光线也格外的柔和,金碧辉煌的太和殿沐浴在霞光之中,被一种酒醉了似的排红渲染着,显得格外的华丽、雄伟。?
太和殿里,一班子文武大臣格外的忙碌、礼部鸿肿寺官员在太和殿正中设置了一个节案,上面铺着明黄色的软缎子,放上了节。
新晋翰林院编修赵佑廷红光满面的跟在朱太师身后,少年得志,衣袂飘飘,不愧是皇上钦点的探花郎。
朱太师一张胖乎乎的包子脸,配上花白的连鬓胡子,倒有几分慈眉善目的感觉。
看见前面小步踱着的水相,暗暗一乐,几步迎了上去,“哟,这不是水相吗?怎么一大清早就哭丧着脸,这脸都比我拉车的马长了。”
水相不苟言笑,轻蔑的瞥了一眼朱太师和他身后的赵佑廷,冷冷的拱了拱手,“人和畜生岂能相提并论。”
“啧啧啧”,朱太师望着水相的背影,嘴里嘲讽道:“白费了那许多功夫,女儿连个后位都没混上。真是赔了女儿又折兵啊!”
赵佑廷配合的附和道:“还是皇上的鸿威浩荡,他才是真正的真龙天子,有道明君。水相再有权势,只不过是一个臣子罢了。”
朱太师捋着胡子呵呵笑着,“他那女儿也是个蠢的,大水桶白宠她一回,净给自己老爹扯后腿了。还是我们绯卿好,又乖巧又懂事。”
赵佑廷笑容更深,眼里都是幸福的光彩,“岳父说的对,绯卿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哈哈——,果然还是我女儿的眼光最好,随我!”朱太师笑的得意又快活。
苏昭看着头顶天花中部的皤龙藻井雕刻出神,那绚丽的色彩,精细的雕刻早已为他所熟悉,但是每次只要一进入太和殿,坐正之后,苏昭总是情不自禁地抬头看着这些精美的图案和色彩。
是的,这里不是普通的地方,这是属于自己的金銮殿呵,大凡节日庆贺、朝会大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帝都会在这里升入御座,接会百官朝贺。如今自己就要举行大婚典礼了!
新帝大婚,娶的还是梵音国的公主,这婚事定要举行的更加隆重,先要举行纳彩、大征、册立、奉迎、合卺、庆贺和赐宴等许多繁缛的礼仪。
等到大婚之前,翰林院翰林还要先撰写册文、宝文,礼部制作金册、金宝,再备彩礼及龙亭、节案、册案、宝案等,然后由钦天监选吉日行纳彩礼。
“呈纳彩礼!汗血宝马十匹,玲珑鞍十副,甲胄十副,缎百正,布二百五,金茶筒一,银盆一。”
随着礼部侍郎的禀报声,内务府官员将一匹匹布帛,一件件甲胄摆放在龙亭内,由銮仪卫校尉把龙亭抬到太和殿丹陛上,分左右停放,随带鞍辔的十匹文马也被依次排在丹陛下的两侧。
一时间,那明黄妆缎,大红妆缎,绿闪缎等色彩亮丽的绸缎更令满堂生辉,而丹陛下一溜儿的披红戴绿的文马更增添了勃勃生气。?
“吉时已到!”鸣赞官一声高喊,殿外立刻鸣鞭三响,韶乐大作。
鼓乐声中,宣制官从殿左门人内,向站在东檐下等候的銮仪校尉以及授节大学士和王公大臣们高声宣读着:
“皇帝谕旨,纳梵音国明珠公主为后,命卿等持节前往皇后府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