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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该死的女配把剧情线又改崩了-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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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卿捂住自己的耳朵:“嚎什么呢,这里又不是屠宰场。”
  如烟松开手来,几乎难以掩饰自己眼里的恶意,她哭哭啼啼地说:“夫人,如烟什么都没做,你为什么要害我?”
  苏卿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她:“你算是什么东西,不过府里的一个下人,有什么地方值得我花心思害你。”
  不是所有人都像老管家那样知恩图报的,对如烟这种人来说,做主子的但凡软弱半分,她的能欺你到头上来。
  苏卿并不想刻意去压迫女性,但她绝对不放过任何一个想要害自己,害原主的人。
  人渣不分男女,报复起来的时候她也不能性别歧视不是。
  如烟愣住,她望着苏卿冷漠且高高在上的眉眼,感觉这个软弱的夫人似乎和以前有点不大一样了。
  她总算是记起来先前苏卿毫不留情地捏着王母手腕的样子,心中不由得生出几分悔意。
  兔子急了也会咬人,难道是她们把这女人逼得太狠了,以至于她破罐子破摔,行事都不管不顾了?
  说来这时间也是巧,王嘉庆从外头回来了,先见他的,便是他的生母王氏。
  听了她的哭诉,又看看母亲那只使不上力气的手,他不由得对妻子徐茹生出怨怼来,怒气冲冲得便往院子这边走,结果一来,便看到这个乱七八糟的场面。
  妻子徐茹披散着一头乌黑长发站在那里,地上是他心爱的伞,还有水渍,以及一个梨花带雨的大丫鬟如烟。
  他顿了下脚步,然后质问徐茹:“你对母亲做了什么,害她的手变成那样。”
  苏卿转过脸来,没好声气地怼他:“只是脱臼而已,随便找个接骨大夫就能接上。”
  她下手还是很有分寸的,即便当时脑子混沌,全凭本能,也不至于凶残到直接把人手给打断。
  她上下打量着王嘉庆,对方的确生得一表人才,明明是个穷苦人家出身,举手投足之间却有种贵公子的做派,而且能读书,会做事。也难怪会被官家小姐看上,一见倾心,非君不嫁。
  不过就这姿色,还比不上当初的皇帝萧越呢。
  在王嘉庆开口说话的时候,她先声夺人,堵住了对方的嘴:“你既然回来了,那正好,劳烦把和离书写了,我要同你和离。”
  作者有话要说:  发出了想要评论的声音

  ☆、第14章 014

  听到苏卿的话,王嘉庆一愣,他当然不认为妻子徐茹是真的想要和他和离,而是以退为进,拿这件事情拿捏他。
  他掩饰住自己眉眼里的厌恶,尽量表现得心平气和:“母亲她或许有做得不对的地方,但她毕竟是长辈,而且父亲身体不好,她含辛茹苦地把我养大。我希望你待会向她道个歉,这个事情就这么过了。”
  每一次都是这样,如果是王母做的过了,王嘉庆便会出来打圆场,让妻子忍让。
  以前的原主是爹娘捧在掌心的明珠,因为家庭幸福的缘故,他们教导女儿是要单纯善良,做事情不要太计较。
  周围都是好人,不计较当然可以。而且徐茹受了欺负,徐家父母也会帮女儿找回场子。
  可惜王家人不是什么好人,她们根本就是恶狗。
  王嘉庆作为读书人,还是能够做到大官的读书人,当然也有自己的优点,比如说能屈能伸,识时务,而且非常善于钻营,欺善怕恶。
  在他未来的妻子面前,他表现得就是一个完美的好丈夫,温柔痴情体贴,而且前途光明,尊重岳丈,关怀妻家的每一个人,简直将看人下碟做到了极致。
  苏卿显得有些不耐烦:“你莫不是听不懂人话,我,徐茹,今儿个不打算同你过了,要你写和离书,你写不写?”
  王嘉庆的声音染上几分薄怒:“徐茹!”
  “我没聋,这么大声叫我做什么。”苏卿接着说,“你若是不写,也可以,等明日我去寻宋状师,让他替我写一旨状书,状告你王嘉庆连通婆母王氏,侵吞我徐茹的嫁妆,还害我和小儿徐天宝。”
  王嘉庆看着眼前牙尖嘴利的徐茹,突然说:“你不是徐茹,你到底是什么妖邪。”
  他同徐茹之间,算不得夫妻恩爱,但朝夕相处了三年,对徐茹的性子还是颇为了解的。便是没了孩子,她也只是会默默地哭,哭得他心烦意乱,同都不想同她待在一起。
  他这才出去两日,她便变了个人似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仔细盯着徐茹看,想要从对方脸上看出什么端倪。
  结果他看着对方先是一愣,然后脸上浮起浓浓的愤怒和恨意。
  “好啊,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害我至此,我还想着给你留几分面子,既没有去你的同窗和师长那里闹,家丑不外扬,我只想安安静静与你和离。你们母子几个迫害我还不够,竟然说我是妖邪。”
  苏卿深吸一口气,把自己的袖子撸了起来:“你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突然爆发吗?昨儿个夜里我爹娘给我托了梦,问我,管家同她们说,我嫁了个白眼狼,把自己折腾成这样。”
  她指着自己胳膊上斑驳的伤痕:“这些伤痕,都是嫁给你之后才有的。我本来是富户之女,说不上十指纤纤,但从未沾染过阳春水,如今却被磋磨成这副样子。”
  “当初你父亲重病,同我成婚,我拿出银钱给公爹看病,对你王家有恩。你作为丈夫,不保护自己的妻子,却在妹妹害我小产之后,对我颇为冷漠厌弃,吃我徐家,用我徐家,靠着我徐家过日子,还把我折腾这样,我也不知道是中了你王嘉庆下得什么蛊,把自己作践成这样!”
  原主手上的这些伤痕,并不是王氏掐的,而是她自己掐的,因为她的心里在长期压抑的环境中已经变得很不健康,私下里有自虐的行为,但这一点,苏卿是不会同王嘉庆说的,她必须推到王氏头上。
  说到后半截的时候,苏卿的眼里已经带了泪意,她抹了把眼泪,吸了吸鼻子,声音带着哽咽:“君家妇难为,我今儿个是想明白了,我的天宝只有我一个,我这个娘亲都撑不住,还有谁能撑起来。看在这几年我傻子一般倒贴,辛辛苦苦做你王家妇,算我求你王嘉庆,放过我吧,我一个小女子,斗不过你这个读书人。以前我拿出来的东西,花了的,我也不同你们计较,就看在我对公爹有恩的份上,你把和离书写了,我的嫁妆归还,咱们以后桥归桥路归路。”
  王嘉庆到底是个读书人,面皮薄得很,而且极其爱惜自己的面子。他享受着徐茹给的好处,看着王氏对媳妇的磋磨,想着自己并不爱徐氏,也一直冷眼旁观。
  如今这层薄薄的窗户纸被苏卿毫不留情地捅破,被指着鼻子骂了,他反而觉得面颊发烫,本来消弭得没有多少的良心竟有些隐隐作痛,甚至为此感到了几分羞愧。
  王嘉庆沉默半晌,然后转身折了出去,他问自己的亲娘:“今儿个到底发生了什么?”
  王氏骂骂咧咧:“还不是那个小贱蹄子推我。”
  王嘉庆突然厉声说:“说实话!”
  王氏才吞吞吐吐地说了,是王嘉庆的妹妹和徐天宝争执,结果把小孩推到地上,脑袋肿了个大包,徐茹为了儿子来同她要说法,然后就发生了后来的事情。
  当然说的时候,她还不断添油加醋,说尽了徐氏的坏话。
  “够了!”王嘉庆还是知道自己母亲是个什么性子的,他压了压自己的额角,然后说,“你以后不要说徐氏了,我今日便去写和离书,同她和离。”
  他这会明白徐氏说的话了,她会突然反抗,一个是因为父母托梦,一个是为了儿子,为母则刚,徐氏当初没了孩子,原本就有怨气,她对儿子还是深爱的,受了刺激,自然发作出来。
  王氏一听,立马急了眼:“不是,你同徐氏和离什么呀。”
  她觉得自己儿子长得好,又会念书,配公主也是配得上的,偏偏配了徐氏这么个商人之女,而且还是个带儿子的寡妇。
  不仅如此,徐氏还一点都不能干,除了哭就是哭,压根就一个软面团。
  但这不代表她不想要让儿子和徐氏和离,毕竟老管家刚死,徐氏手里还攥着不少钱呢,她都没有来得及拿过来。
  王嘉庆说:“她是铁了心要和我和离,不然就要去我的同窗,我的师长那里告我,败坏我的名声。”
  他想着对方胳膊上斑驳的掐痕,粗糙的手,还有憔悴的容颜,还有那咄咄逼人的一张嘴。
  读书人最忌讳污名,如果对方豁出颜面,真的闹出去的话,对他的未来大有影响。
  王氏的手已经被接上,她怒得一拍床铺:“她敢!”
  王嘉庆神色淡淡:“她今儿个不就敢折了您的手么,还有什么不敢的。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更何况管家走了,她受了刺激。”
  他自然还是不喜徐茹的,不过比起王氏,他看得更多更远:“孩儿马上就要赴京赶考了,老师说,我考取功名绝无问题,今上尤为看重品德,徐氏当初的确帮了王家,对父亲有恩,也是对我又恩,她要是豁出去,钱没了,我的前途也毁了。”
  徐氏看他的眼神,原本是羞怯爱慕抱有期待的,但是渐渐,羞怯没了,只剩下愁苦,而方才他看徐氏的眼睛,感觉那双眼眸极其的亮,那里头燃烧着的是仇恨的火苗。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
  王嘉庆只是心硬,徐氏现在却俨然一副不要命的状态。他知道人逼急了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情来,所以他选择对方还有理智的时候,安安静静地和离。
  王氏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在这个家里,她其实是以儿子为主心骨的,因为儿子聪明,日后是要当大官,有大出息的,她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不管再怎么不情愿,她还是同意了把徐氏的嫁妆拿回去。
  其实还是藏起了一些,但她是为儿子藏的,也就几十两银子。
  因为王嘉庆足够聪明,懂得权衡利弊,而且还没有入官场,比不得后来那么心狠手辣,苏卿闹了一通之后,如愿以偿顺利地拿到了和离书,然后坚持次日就去衙门做了登记。
  印章落下,和离书生效,从此徐茹便是自由身。
  拿到和离书之后,苏卿便把自己的嫁妆清点一下,该卖都卖了,钱存在银庄里,把银票缝好,只留了些路上用的碎银在自己的小包裹里。
  不仅如此,她还拿了地契,把徐家的宅子转手低价卖给了一户不好惹还有几分势力的人家。
  看着王氏母子三人被赶出了宅子,她才背着小包裹,带着便宜儿子徐天宝上京。
  她并不是不能闹大,只是王嘉庆还是有几分本事的,真要彻底撕破脸皮,这个男人不一定想不出恶毒的办法来破局。
  而且就算王嘉庆有点挫折,也应该会和上一世那个官家女走在一起。
  她当然不能破坏这两个人的姻缘,虽说夫妻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可有些事情,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要是那个害死原主的女子给了别的人家,她还不想牵连了她无辜的丈夫。
  狗男女就应该一起报复才对。
  作者有话要说:  发出了不加更但是还是想要评论的声音

  ☆、第15章 015

  苏卿打听了一下,从他们这座州城,到京城,差不多要花上六七日的路程。她现在是个无所倚仗的年轻女人,想了想,还是去买了身青色的粗布衣衫,并不漂亮,但胜在干活和跑路都很便利。
  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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