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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道:在哪儿?
“爱琴海17栋,斯文姐有要求,只能让一个人过去,多一个人都不见,水子,你可考虑好了。”咪咪说。
接着,咪咪又说:只怕……这是一个鸿门宴啊。
我说明白了。
接着,我挂了电话,对龙二和冯春生说:秋末在爱琴海,我把他弄回来,你们在这儿等我就好了,回来了,接着喝。
“我跟你一起去啊。”龙二说。
我说对方只见我一个人。
冯春生听了,立马说不能去——这去了,你要是也回不来了,那咋整?
“我于水,命硬……死不了。”我提起了酒瓶子,一饮而尽,算是壮壮胆子。
要说我怕不怕?废话,我当然怕,咱也不是天生的胆子大。
可现在斯文姐的要求,已经算是一种挑衅,意思是没种的就别过去见她了。
我可以接受失败,但我不能接受挑衅。
我决定要去。
虽千万人,吾往矣!
我喝完了酒,将酒瓶子摔得稀碎,同时,对冯春生说:如果我也回不来了,你们不要帮我报仇,把钱一分,直接散伙,博哥,你帮我照顾我妈和我弟弟,也不枉咱们兄弟一场。
这种局既然我选择去,那我就得坦然接受最坏的“结果”,简单的把身后事说了一阵后,我一个人出门了。
我不知道张哥又犯了什么神经,或者说张哥的姘头从哪儿听到了消息,要办我?
谁说得好呢!
我出门的时候,龙二、冯春生和李向博都站在了酒吧门口,他们的脸上,写满了焦急的情绪。
我微笑了一下,挥了挥手,说:等着我。
说完,我拉开了在酒吧门口趴活的黑车,钻进了副驾驶,跟师傅说了一句:去爱琴海。
爱琴海是市里的一处别墅区,那地方,修了人工温泉,搞得像海南月亮湾似的,风景挺优美,像是个小公园。
司机说了一句:兄弟,娃娃最近生了场大病,我半夜还出来趴活,就是为了多赚点钱,所以事先说好,车费多百分之五十,白天去爱琴海三十,现在呢,四十五块,成不?
其实半夜在酒吧门口趴黑车拉活的,价格都高,这司机兄弟的价格,算是实诚价了。
我扬手给了司机二百块。
司机一看,有些惊呆了,问我:你这给得太多了?
“不多,给娃瞧病。”我说我这儿也碰上一事,算给自己积个福报。
那司机又说:你不怕我骗你啊?
“不怕!”我说看你就觉得真诚,要真是黑心司机,压根不会跟我解释半天。
司机瞧着我点头,说我是个好人,好人有好报。
“但愿”我说。
半个小时后,司机把我送到了爱琴海。
我开了车门,大大方方的走进了爱琴海别墅区,先去门卫那儿登记,然后门卫跟斯文姐打电话确定我是不是访客。
身份确定完了,保安才目送我进了别墅区。
我背着手,一直找着十七栋。
这儿的别墅,有点不好找,都是这儿建一栋,那儿建一栋,我花了半天功夫,才找到了十七栋别墅。
一栋欧式风格很重的别墅,门前是个院子。
我推开了门,走了进去。
别墅进了门,是一个非常大的会客厅。
不少穿得流里流气的人,都在会客厅里或坐或站,有的人手里还捏着一个吸冰毒的冰壶,咕噜咕噜的吸着。
一个赤着上身,在肩膀上纹了一个狼头的小流氓,走到了我的面前,问我是不是于水。
我说是。
他让我跟他上楼。
我跟着他走,上旋转楼梯,穿过一条狭长的走廊,到了卧室里头,他让我自己一个人开门,接着,他就走了。
我抓住了门把手,轻轻一扭,门打开了,我往里头一瞧,里头就是一张奇大的圆形床,房间弄得有些温馨,七八个穿着抹胸、热裤的长腿妹子,七歪八扭的坐在床上。
如果说在会客厅,我像是进了一个流氓集中营的话,这房间,给了我一个错觉,我像是来了一个高档外围“鸡”窝。
其中,唯一一个穿着衬衫西裤的女人,对我笑,让我把门关上。
这个女人,身体像蛇似的柔软,身体摆成了一个挺奇怪的姿势,不过,那眼神是真的勾人,对我笑一笑,差点让我精神有些恍惚。
想来,这人就是道上名声很大的斯文姐了。
我对斯文姐点点头,喊了一句“斯文姐”。
斯文姐说:来了别见外,这儿的姑娘,你看中了哪个?先带出去爽爽。
她指着周围那些穿热裤、抹胸的长腿妹子。
我说不用了,我看得出来,楼下那群混混是真混混——但这群女人,一个个都是外家高手,是会家子。
我听冯春生说过,看一个人会不会功夫,就看太阳穴——太阳穴隆起了一些的,就是外家高手,太阳穴往里头凹一点的,是内家高手。
这群女人,花枝招展、浪得可以,但是一个个太阳穴位,都高高隆起,不是普通人。
斯文姐听说我不想和这些女人发生点什么,她脸上浮现了一抹微笑,走向了我,说:你挺有要求,我下头这些小姐,只怕是满足不了你?非得我来?
我说就是不需要上床,我是来带走秋末的。
斯文姐的脸上,像雾似的,若隐若现的女人味道,一点点的剥离开了,她一只手轻柔的抚摸着我的肩膀,对着我的耳朵一边哈气一边说:嘿……我这儿是温柔乡——再硬的汉子,来了这儿,就软了。
“这男人,天生就是两件事,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前面一件事难办,后面一件事可好办多了。”她灼热的唇贴在了我的脸上,上下摩挲着,同时,轻轻的吐着舌尖——柔软的唇,酥麻的舌,在我的脸上交替作乱。
我想说话来着,忽然,斯文姐的眼神,牟然变化了,从刚才的风情万种,变得十分妖艳了起来。
我一盯着她的眼睛,就感觉我的身体,不是我自己的了,两只手,不听使唤的在斯文姐的身上,胡乱的摸了起来。
斯文姐不但没有拒绝,她像一条蛇一样,在我的怀里胡乱的扭着。
我真是什么生理反应都出来了。
李向博说,在道上,传闻斯文姐会摄人心魄,他觉得是谣言,当不得真,现在,我发现了——这斯文姐,真的会摄魂夺魄——凭借的,还不是顶级女人的风情,是邪术。
斯文姐越是扭动,我思维的空间越来越小,我的内心,开始被原始的本能占据了。
我甚至开始动手解斯文姐衬衫的钮扣。
啪嗒、啪嗒,我连续解开了斯文姐的两粒钮扣,衬衫的领口一打开,那胸口丰满的曲线,像一根柔软的绳子一样,狠狠的缠住了我的脖子,让我浑身窒息——燥热和冲动,在我小腹处彻底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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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二章 冰与火之歌(李公子冠名)
我被斯文姐撩拨得已经无法再有任何理性思维了。
不得不说,斯文姐除了邪术在身,能够摄魂夺魄之外,她征服男人的细节,都做得很完美。
就说穿着打扮,她穿着的是衬衫,这就显出了她的高明。
曾经,我看过一本杂志,杂志上提到一件事——在纽约,性科学家做出的一个调查,结果显示——女人最能征服男人的道具,就是衬衫,诱惑性,甚至超过了性。爱瑰宝——红艳艳的高跟鞋。
很多采访者对调查员说:如果他老婆当着他的面一颗纽扣一颗纽扣的解开衬衫的时候,哪怕他在玩最心爱的游戏,也会奋不顾身的扑向他老婆。
专家解释“衬衫现象”,说衬衫是文明社会的一种产物,它对女人的作用,是让女人显得更加知性,女人的衬衫脱下来的那一刻,知性迅速转变成性感,这种转变,会产生强烈的心理落差,会刺激得男人不能自已。
斯文姐就很好的掌控到了这一点。
如果我没解开斯文姐的衬衫,我就单纯觉得斯文姐风情万种,可是,真正解开了她衬衫的纽扣,我只闻到了两种味道——雄性荷尔蒙和雌性荷尔蒙的味道。
两种味道,让我的感觉,有些爆炸。
不过,在我解掉了斯文姐衬衫的最后一个扣子,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我忽然瞧见了斯文姐后腰的位置,竟然有一个“铜钱”印记。
我才搞定了雷鸣的苦鬼和胡海波的财鬼阴事。
苦鬼杀过的人,和胡海波的身上,都有“铜钱”印记。
李善水说过——这铜钱印记啊——其实是心鬼害人留下的痕迹。
那这斯文姐,也不用多说了,她身体里,藏着一个色鬼!
怪不得能够夺人心魄呢,鬼怪害人,切入点就是人心。
我一下子清醒了不少,再看眼前,一切都清明了。
斯文姐是真的像蛇一样,浑身像是没有骨头,把我缠得紧紧的……我吼了一声:给我下去!我要见秋末。
那斯文姐听了我的话,顿时“咦”了一声,估计,还没有男人,能在她这种“诡异”的温柔乡里挣脱过吧。
她再次用眼睛盯着我——这一次,她的眼睛,可不是刚才的妖艳,而是一种惊悚——泛着眼白的眼睛,像是毒蛇的怨念一样,顿时就钻进了我的心里。
我一下子有了幻觉,再看周围,像是回到了原来的教室,高一时候的教室,一切像是回到了好些年前,我青涩的坐在教室里看书。
整个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接着,又进来了一个女生——我曾经的同桌,田文琪。
田文琪家里条件不错,父母都是税务局的职工——早些年的双职工,还是很厉害的,尤其是小地方,双职工不代表大富大贵,但至少是当时小康生活的一种保证。
田文琪人特别开朗,也热心,我的数学不好,她就帮我补习数学。
曾经有一次,我因为头天晚上和宿舍的舍友聊天聊太久了——第二天精神头不好,睡了一上午觉。
中午放学的时候,她见我还不醒,就推我的手肘,喊我去食堂吃饭。
我没有理会,她估计那天心情不错,想跟我开个玩笑,当时不是天冷吗?她想把手伸到我的脖子里头,想冰我一下,冻醒我。
当她的手,伸到我脖子上的时候,我第一次闻到来自女人身体的芬芳,一下子,我醒过来了,同时,我做出了一个很大胆的行为,伸出了双手,握住了她的手。
这在当时是一个十分大胆的行为——可不像现在,初中生都有出去开房的风气了。
她先是一愣,然后红着脸,扭头跑开了。
那一刻,我的心里,全是田文琪的影子——那时候,我感觉我爱上了这个女生。
不过,我和胡海波一样,我当时是个穷小子,没什么钱,哪有勇气跟这女生表白呢?
就这样,我们平淡无奇的过完了整个高一。
高二报名那会儿,田文琪苦闷着脸,把我喊出了教室,她跟我说,家里人觉得我们那个高中教学质量不好,打算把她送到省城的高中去上学。
我当时还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对田文琪说:哦……去省城啊,恭喜你啦,要成为城里人了。
田文琪皱了皱眉头,轻轻的咬着嘴唇,结结巴巴的说:于……于水同学,你就没有……就没有……就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吗?
我当然有,可是我低头看了看我们的鞋子,她的脚上,穿着耐克的运动鞋,我的脚上,穿着的是一双我师父给我买的回力布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