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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当然会痛,忍一下就好了,你看你这张脸要是不保护好,早晚破相了!”
“破相就破相我又无所谓。”对方哼了一声不屑地说到,下一刻就又痛呼出声了。
“不要吵,隔壁还有舍友要睡觉。”洛可瞪了他一眼后,训到,并没有停下擦拭的动作。
等都处理好了,创口贴也贴好了,洛可觉得自己累得都要散架了。
“沙发椅借你躺一个晚上,我要睡了,明天我还要上班!”洛可翻出了一件厚的大衣递给他并说到。
“我睡不习惯沙发。”
“寄人篱下就不要挑了。”洛可说完出去洗了一下脸后,准备睡觉了。
看到那个家伙手长脚长地窝在沙发上,很可怜的样子。
于是又心软了,推了推他有些凶巴巴地说到,
“床让给你睡吧,不过不准弄脏了!”
后来洛可就和衣窝在沙发上睡了一晚,第二天就落枕了。
看到那个男孩还在睡,也就没有吵醒他,只是拿着张纸,写了几句话,贴在了门上了。
然后梳洗好,换了套衣服就去上班了。
等到她回来的时候,屋里堆了很多吃的。
那个男孩正端着一桶方便面,在她的床上津津有味地吃着。
洛可气得差点跳了起来。
“不要在我的床。上吃东西!”
再后来,那个男孩就消失了,她的生活恢复了平静,又过了几天,她搬家了。
因为找到了更便宜的出租屋,也就是现在住的地方了。
低头继续做着手工。
有几个下班回家的人,问了价格,最后看了看又走了。
其中有一个挑了很久,最后问她一个一块可以卖吗?
“不行哦,我这个材料都不只一块钱哦,您看我还要一个个做的,您要的话,一个算你两块五!”
“这么贵,不要了!”对方说完,起身走了。
洛可只好将东西一个个摆回去。
小本生意有时候也不好做。
不管你卖多少,即使亏本了,总有人会觉得贵的。
久了,也就习惯了。
看了一下时间,也快十一点了。
她就开始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去了。
拎着袋子,扛在肩上,她走到对面,在那个歌手的吉他包里,放下了一块硬币。
然后就朝着出口走去。
她将袋子放在自行车的后座绑好,牵出来,就要骑上的时候,才注意到一旁站着一个人背着吉此刻正看着她,似乎在等她。
她吓了一跳,然后嗫嗫地问到,
“你有事吗?”
“你搬家了怎么不先说一声?”
“呃?”洛可在想着这个人是不是有病?
她什么时候搬家了,她在那里都住了快一年了。
而且她也根本不认识面前的这个人。
就在她打算不搭理这个家伙的时候,突然想到,然后再次转过头看向对方,有些不可思议地笑着说到,
“是你?你不跟人打架,改行唱歌啦?”
“不打算继续装作不认识了?”对方轻哼了一声说到。
“我刚才还真的没认出来,你比以前还高呢,头发也变得这么长了,就像——”没好意思说流浪汉,就临时改了一个词,“文艺青年一样!”
洛可说完牵出了自行车。
“我要回去了,很晚了,你也早点回去吧!”
“你现在住哪?”
“你不会又要我收留你吧!跟你说实话,我现在的屋子小得只容得下一张单人床,还真的没有地方可以让你睡的。”洛可实话实说。
“我又没有要你收留我,我只是要知道你住哪里!”对方白了洛可一眼说到。
“那你问我住哪里做什么?”洛可立刻反问到。
“笨蛋,不然我怎么找你!”对方一副很想掐死洛可的表情。
“你没事找我做什么?”
后来,洛可一直在反省自己跟凌霄的孽缘。
如果她不多管闲事,就不会一时好心救了凌隽。
如果她没有救了凌霄,这个从小就缺乏母爱的家伙就不会那么信任她,一直喜欢粘着她。
如果他不一直粘着自己,或许她和厉擎宇的矛盾就不会到后来几乎不可收拾。
而凌隽则更加幸灾乐祸!
所以说,她跟凌隽从一开始就是孽缘。
而跟厉擎宇呢?
顿时变得无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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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亲喜欢龙渺亦,有的亲喜欢洛可,于是再一次烽烟四起……
初恋情人一定会是最后的那个相守一生的人吗?
相爱的两个人,最后一定会在一起吗?
留言告诉天使,您对爱情的见解哦!
——2012-02-20
第三章 一开始的我们无缘
洛可再次见到厉擎宇不是在他第二次代课的时候,而是她去打扫公寓的时候。
事实上,厉擎宇第二次代课的那一天,她请假了。
因为苏华出了点意外,他们几个先下班的同事就一起去医院看她了。
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同事们忍不住议论到,
“你们有没有看到,苏华脸上好像有手指印?”丽静低声说到瞳。
“你也觉得像手指印是不,难怪我刚才就觉得很奇怪,苏华是从楼梯上摔下来,怎么脸上会有像手指印的红痕啊?”李妍也忍不住嘀咕道。
“难道她不是从楼梯上摔下来的,而是被她老公家暴了?”丽静瞪大眼好奇地说到。
“不会的,苏华姐她前几天才去见她男朋友的父母,他们已经打算结婚了,感情应该很好才对。”洛可摇着头说到馁。
而且苏华姐也经常说她男朋友是个很好的男人,很关心和照顾她。
所以她不相信苏华姐是因为受到暴力虐待而受伤的。
只是刚才在病房里,看苏华姐很伤心的样子,她也不好多问什么。
她们几个也就坐了一会儿安抚了苏华姐几句,送了代表几个同事心意的红包后,就离开了。
由于上课已经来不及了,洛可就直接回去拿东西,去地下通道摆摊了。
自从凌隽知道她固定在哪里摆摊后,就会跟着在她对面卖唱。
要不是他唱歌还挺好听的,洛可真想对他丢鞋子。
不过他唱他的,她卖她的,彼此也互不干涉。
只是凌隽有时候很欠扁,在她收摊的时候,跟着收摊,还会凑过来鄙视地问一句,
“你今天好像才卖几十块而已,还不如我卖唱呢!”
“那是,我这是辛苦钱,怎么能跟你这吃青春饭的比呢!”洛可就皮笑肉不笑地回了一句。
于是两个人继续抬杠。
一直到她回到住处,他才返身回去。
洛可也不知道凌隽到底还有没有在念书,看他年纪应该才十六七岁的,如果已经没有念书了,那估计高中文凭都没有。
现在有文凭找一份轻松点的工作都不容易了,如果没有文凭的话就更难了。
不过之前问到他这个问题,他就含糊而过。
洛可觉得这可能伤了他的自尊,索性也不问了。
反正到目前为止,她也只知道他的名字叫凌隽而已,至于其他的一概不知。
不过跟她也没有关系,知道也不知道没有什么区别。
像往常那样,洛可在固定的时间,去打扫着公寓。
厉擎宇也在,正在接电话,看到她开门进来了,点了一下头当招呼了,就朝着书房走去。
洛可愣了一下,因为刚刚看到厉擎宇没有戴眼镜,这跟戴着黑框眼镜的他,几乎判若两人。
原来他没有戴眼镜的样子是这样漂亮。
是的,她想用漂亮来形容这个男人。
那双眼睛漂亮得几乎带着魅惑。
偷偷吐了一下舌头后,洛可笑着摇了摇头去拿清洁工具,开始打扫了。
当她打扫到厉擎宇的卧室的时候,才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来打扫这套公寓这么久了,她好像还从来没有见过厉擎宇摆放过一张他或他家人的照片。
难怪在此之前,她在夜校看到厉擎宇,也不知道他就是这套公寓的屋主。
“你星期六,没有去上课。”
当她正在擦着客厅的桌子时,听到厉擎宇说道。
转过头去,看到已经戴上眼镜的厉擎宇,点了点头应到,
“那一天,有一个同事发生了点意外,我们就去医院去看她了。不过我有跟同学借了笔记,我会补上的。”
“不会的,再来问我好了。我现在要出去一趟,大概一个小时后会回来,如果你不赶时间的话,帮我将冰箱里的黄花鱼拿出来解冻一下,顺便将菜也洗了,我回来再做饭,你也留下来一起吃。”厉擎宇说到。
“哦!”洛可有些惯性地应到。
等到听到关门的声音了,才反应过来。
厉擎宇让她将菜洗了,等他回来做饭,然后一起吃饭。
那至少还要过两个小时她才能回去了。
她晚上还要代苏华的班呢!
于是洛可打扫好之后,按照厉擎宇交代的,将鱼解冻了,将菜洗了,然后就在冰箱上贴了便用签,就匆匆赶去速食店代班了。
厉擎宇回来的时候,没有看到洛可的身影,走进厨房,就看到贴在冰箱上面的便用签了,
“先生,鱼我放在水里解冻了,菜我洗好了,我晚上还要代同事的班,就不能和您一起吃饭了,抱歉抱歉!(*00*)”
厉擎宇哭笑不得。
他是想着这个小妮子自己一个人在外面生活也不容易,反正他也是要做饭,就顺便做她的。
没想到这个小妮子还一副怕怕的样子,溜之唯恐不及了。
吃完了晚饭,厉擎宇就坐在客厅的沙发看着电视。
电话响起,他拿过无绳电话,看了一下号码是家里的电话,接了起来,
“喂——”
“小宇,是妈妈。”妈妈温柔的声音从电话的另一头传来。
“妈,你吃过晚饭了吗?”厉擎宇柔和地问到。
“刚刚吃了,你吃过了没?”林可伊问到。
“我也刚刚吃好,妈,爸这段时间身体还好吗?”
“好,你不用担心,倒是你自己一个人住在外面的,妈多少还是有些不放心。”林可伊叹了一口气说到。
“妈,我很好,你不用担心。爸,还在生我的气吧!”
“你又不知道你爸的犟脾气,过一段时间应该好了。”
“妈,对不起!让你和爸担心了。”
“我和你爸没事,你要是好好的,妈也不说什么了,就当你们两个有缘无分了,这种事也没有办法强求的!”
“妈,过几天我回去看您和爸爸,您先给爸爸打一下预防针,不要让他见到我就气病了。”
“你爸就是嘴硬而已,你回来,他嘴上不说,心里还是高兴的。”
“我知道,爸一直都很疼我,这次是我让他失望了。”
“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吧,妈,也没有别的事,就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没有其他的事。”
“妈,我会照顾好自己,您和爸也要好好的。”厉擎宇应到。“嗯,你有空的时候就回家吧!妈挂电话了。”。
“好!”
挂上电话后,厉擎宇心里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