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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日子 作者:开花不结果-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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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点钟,刘思柏骑着他那矮矮的自行车一路叮叮当当摇着车铃冲进院子。
  “爸,我回来了!”
  刘彦正低头算账,闻言抬头看见儿子的笑脸,也跟着笑起来,“快去洗手,吃饭了。”
  “爸,今天做了什么菜,好香啊。”
  刘彦笑道:“狗鼻子,菜还在锅里呢,你就闻见了?”
  小孩皱皱鼻子,哼哼两声,“我要有狗鼻子,你就是狗爸爸!嘻嘻嘻……”
  “又油嘴滑舌了,过来吃饭。”他将菜端出来,又从高压锅里盛出两碗米饭。
  “咦——有竹笋!”
  刘彦瞥了一眼,说:“是你伯伯家的。”
  小孩喜滋滋夹起一块子笋放进嘴里,道:“伯伯知道我最喜欢吃笋了。”
  刘彦忍不住皱眉,“嘴巴里的东西吞下去再说话,别噎着了。”
  “嗯嗯。”小孩扒着饭,连连点头。                        



继续辛勤的老男人

  “诶?爸,这是什么?”吃饭完,刘思柏绕着圈子研究那箱牛奶。
  刘彦抬了抬眼皮,有意逗他:“你不是识字么?这几个字不认识?”
  小孩子不服气,哼哼道:“谁不认识,这个读甜,这个是牛,这个是奶,我一年级就会了!”
  “噢,真厉害啊。那你给爸爸说说,前几天数学考试考得咋样啦?”
  昨天他收拾儿子的东西,从书桌抽屉最底下翻出一张试卷,时间是近期的,分数是八十九分,他想了想,大概是小柏之前提过的数学测试试卷,小子当时信誓旦旦向他保证,一定考个第一名出来,现在试卷发了却不敢拿来给他看,兴许是考坏了。
  要说这么多年来最让刘彦觉得窝心的,当属他这个儿子了,既乖巧又懂事,成绩又好,简直是每个家长心中梦寐以求的模范儿女,就算是有点粘他,有时候这点小性子回味起来,也是让刘彦心里冒甜水的。
  然而这孩子或许是因为没有妈妈,小时候让人嘲笑怕了,总是十分要强,什么事都要做到最好,自从上了学,平时测试期末考试,科科都是力争第一的,有时候考砸了,在刘彦面前只是一脸羞愧模样,一转眼独自一人时,常常就躲在被窝里掉眼泪,直掉得刘彦心肝都疼颤了。
  果然,小孩一听这话,刚才还扬得高高的头顿时就像晒蔫了的花一样,垂了下来,声音也变得低低的,眼珠子左瞄右瞄,就是不看人,“爸——我没考好,只得了第二名……”
  刘彦是既心疼又无奈,总跟他说尽力就好,小孩却听不进。
  “第二名就第二名,你都得了那么多第一名了,总得让人家也得一次吧,不然别人该有多伤心?咱们这次就算是让他的,下次一定把第一名夺回来,你说好不好?”
  “对!这次是我太粗心,下次一定要给他夺回来!”刘思柏斗鸡般撑着脖子,捏紧细手腕,小脸扭曲,一副逞凶斗恶的模样。
  刘彦失笑,“行了行了,瞧你这副小流氓样儿,呐,拿去。”他递过一瓶牛奶给儿子,“以后每天起来吃完饭就塞一瓶在书包里,一二节课下完了拿出来填肚子,省得天天喊饿。”
  “哦。”刘思柏乖乖接过,“爸爸,以后这些东西不要买了吧,不好吃还费钱。”
  “你小孩子别管这些,钱的事我有分寸,是不是你奶奶又跟你说什么了?”
  “没有,”刘思柏低着头,拿一颗毛茸茸的脑袋对着他爸,渐渐哽咽无限委屈,“爸,你是不是……是不是要给我找新妈妈了?”
  刘彦吓了一跳,忙说:“没有的事,你别听别人瞎说,爸爸不找,爸爸有你就够了。”
  小孩抬头,眼里泪光闪闪,“真的吗?可是奶奶说,如果给我找个新妈妈,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不要天天那么早起床,那么晚回来,我可能还会有弟弟妹妹……呜——爸……你别给我找妈妈好不好,我一定乖乖的,我可以少吃一点,可以帮你干活,我好好学习,等我长大了我就养你,我不要新妈妈——”
  这可真是……这简直就是生来克自己的呀!儿子这一哭,刘彦只差是心疼得要给他跪下来保证了。好不容易给人哄好了,又是发誓又是好言好语,总算让他停了泪。
  刘彦无可奈何,心里直叹气。肯定是他母亲跟别人谈论时让这小崽子听见了,这眼泪珠子掉的,哗哗不要钱,却比拿锤子凿他的心还痛。
  儿子就是他的命根子啊。
  
  小子下午还有课,将眼睛红肿的儿子送出门,刘彦望着隔壁的门半天不动,最终还是摇摇头进了自己屋。他母亲也是为了他好,总不能因为她一颗慈母心去怪她。
  他翻出上午没算完的账本,继续投身于一块五毛柴米油盐的生活琐碎里。
  将昨天的帐算完,刘彦仰头打个哈欠,瞥见桌上的闹钟指着两点钟,登时一个激灵,赶紧收拾好本子笔,晚上宵夜、明天早餐两趟生意要卖的东西还没准备呢!
  馄饨馅和牛肉羹用的肉都得弄碎,刘彦处理肉从来不用搅碎机,他有自己独到的方法。
  找一个大树桩,磨平洗干净了做砧板,再做一根木头锤子,将肉放在砧板上用锤子锤,锤成肉糜,这样锤碎的肉吃起来才更有嚼劲,更吸引顾客,这可算是他这刘记馄饨摊的独门秘籍了。
  只是这种方法结果固然好,过程却太累人,他一次性处理二十斤肉,得整整锤上一个下午,两只胳膊上下抡动,到后来都麻木没知觉了。
  刘彦将肉放进冰柜里保鲜,不然现在天热,半天时间就能变坏。这个冰柜算是他家的值钱物,当初下了好大的决心才买下来,买时还送了一套玻璃茶具和手表,表就是现在刘彦身上的那支,不是高档东西,带了没几天表带就坏了,幸好表针在刘彦心惊胆战中走了这么多年,倒是没闹毛病。至于玻璃茶具,那样矜贵易碎的东西,中看不中用,一到刘家就被束之高阁,到现在还没开封使用。
  拌好馄饨馅,刘思柏差不多就该下课了。刘彦利索地提水生火,给两人烧洗澡水。
  其间他母亲来过一趟,问他中午小柏那么大的哭声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在外头让人欺负了。
  刘彦不能跟她说实话,只好三言两语编了个由头糊弄过去,又问她:“我爸呢?”
  许春英挽起袖子,帮他将大锅里开了的水舀进开水瓶,一边说:“山上,早上就去了,那两亩番薯到时候了,他昨天去看过,今年长的不错,坏的少。”
  “他一个人?这时候了还不回来,是不是挑担太重了?我去找他。”
  “哎哎不用不用,”许春英连忙拉住他,“你大哥已经去了,你安心管好自己就成。”
  两人还没说完,就听到外边小鹏一声欢呼,“爷爷,爸,你们回来了!好大的番薯!”
  刘彦出去一看,可不是么,他大哥手里捧着一个番薯,比他的头还大,至少有十多斤,就是个巨无霸啊。
  他父亲刘传理笑呵呵地在一边看,眼角瞥见刘彦,忙招呼他过来,“老二快来,这个给你捧屋里去,小柏看见了准高兴。”
  他哥哥刘伟也说:“对对,你给捧回去,做番薯粉丝汤给小柏吃,他喜欢这些。”
  刘彦也不跟自家人客气,双手接过了,玩笑道:“什么好东西都进了他的肚子,别把他给养刁了。”
  刘伟不以为然,“这算什么好东西,别人家哪个读书的娃子不是好吃好喝供着,小柏成绩好,要是我家这黑小子,给他补什么都是木头脑袋!”说完狠狠一揉小鹏的头。
  黑小子哀哀叫着躲到问口他奶奶身后去,许春英笑眯眯道:“还杵着呢,天都黑了,快回去洗洗吃饭了。”
  各人这才散了,各自回屋。
  
  小孩子的情绪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刘彦还当心儿子中午那么个闹法,晚上回来会不会还有后续,哪成想小柏早将这丢脸的事抛在脑后了。小子回来后看见巨无霸番薯,好一番赞叹,缠着刘彦给他做番薯汤。
  刘彦给他缠得无可奈何,只好说:“不是才吃饱么,明天给你做,明早当饭吃,可以了吧?”
  刘思柏满意地点点头,一转眼跑出去,边跑边嚷:“我去爷爷家找找还有没有这么大的!”
  刘彦好笑,“哪来那么多大个,有也不许再拿回来,给你小鹏哥哥留着!”
  “知道了!”
  刘彦自己洗了澡,将两人的衣服一股脑倒进大盆里,放入洗衣粉,搓搓洗洗揉揉,用棒槌使了劲锤,再过两遍清水,就完事了。
  刘思柏已经从隔壁回来,这时正坐在饭桌边上写作业。刘彦晾了衣服,绕到他身后看了会。小孩的字十分端正,他今年刚上小学四年级,作业内容无非是“用非常、格外造句”,或者是填些形容词量词,这些在大人眼中十分简单的题目,小子要咬着笔杆细细想上好久,然后才庄而重之一字一顿地写下,握着铅笔的手微微泛白,字迹使劲得要透到下一张纸上去。
  刘彦就在他身后坐着,等刘思柏做完,他也就该出门了。
  他一边装车一边交代:“现在还早,你出去玩会儿,跟你小鹏哥一块玩也行,不然就将他喊来家里陪你一块看电视,不要太晚,九点半就要睡觉,我带了钥匙,不用给我留门也别等我,听到没有?”
  刘思柏乖孩子一样点头,他爸每天晚上出门都要这么说上一番,这些话他都能背下了。
  刘彦也知道这样太罗嗦,然而他却无法不罗嗦,留儿子独自一人在家,无论如何他都不能完全放心。总担心他要是怕了怎么办?他要是想他妈妈了怎么办?他晚上不睡觉怎么办?跟老妈子一般,总有交代不完的话,操不完的心。
  
  三轮车摇摇晃晃又出了院子,载着一个父亲无法放下的心,开始晚上的奔波。                        


刘彦筒子的偶像

  凌云端在一片刺目的朝霞中睁开眼。太阳正从对面的山头升起,越来越高,他身上凝聚了一夜的露水以人眼可见的速度消失,最后在衣服上留下一个个浅浅的印记。
  他晃晃脑袋,撑着墓碑站起来。然而缩了一夜,麻木的四肢迫使他不得不重新坐下去。
  凌云端环顾四周,眼里有少见的迷茫,过了许久,才渐渐清明。
  他现在身处一座山上,身边是他外婆的坟,他坐在坟头上过了一夜。
  
  昨天早晨,凌云端离开旅馆,去水电办公室将屋里的水电问题解决,又回到房子里换了一身衣服,然后插着兜,开始在街上百无聊赖地游荡。
  小镇格局与十多年前他离开时没什么区别,不过就是人多了些,房子高了点,路面宽了些。
  街上到处可见穿着睡衣夹着拖鞋的居民,有的提着菜,有的便走边啃包子,三轮车自行车交叉往来川流不息,忙忙碌碌离不开生活二字。
  即使他换了休闲的衣服,在这些人中,仍然显眼。
  他沿街越走越远,越走越偏,从宽阔的马路到碎石道,再到羊肠小路,终于等身边一个人也没有,他已经来到山脚下。这座山他当然不会陌生,他外婆的坟就在上面。
  一条石头砌成的小路从山脚蜿蜒着通向山顶,凌云端拾级而上,沿途还可零星遇见一两个在田间劳作的人。
  他就像一个旅人,一路走走看看,却并不为沿途的风景停留。当那一方坟头出现在视线里,他竟荒唐地生出一种回家了的感觉。
  他放任自己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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