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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氏没开口,其他人都是不敢动筷子的,而每次用餐之前,黄氏都要亲自分菜。只见她将番茄里面大块的鸡蛋挑了出来,分别放在老爷子和程锦绣的碗里,然后是自己。等她分好了,剩下的才是其他人用的。
程锦绣的面前还有一碗单独的鸡汤肉,是昨天剩下的。大人们还好,几个孩子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碗鸡肉,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这其中,尤以三房的程浩勇和程浩威表现最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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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决定上山
不过,虽然眼馋得很,几个小的却没闹着要吃。这是无数次挨打的经验教训得出来的,就连最小的程浩威都记得屁股上竹笋炒肉的滋味。
和大姐抢东西吃,那简直是自找死路╮(╯▽╰)╭
好在黄氏一说开饭,众人立刻开始抢食,没人再继续盯着她了,否则的话,程锦绣绝对吃不下去。也许原主早就习以为常了,可是对于换了个瓢的她来说,实在是压力山大。
她倒是想分给其他弟弟妹妹,可是原主吃惯了独食的,忽然间这么做,那绝对不正常。如果她说自己吃不下了,黄氏绝对会继续留着下一顿,也不会给其他人的。
“大姐大姐!你吃完了可以把鸡骨头留给我啃吗?”
程浩威人小胆大,亮晶晶的眼睛盯着她手上的碗,一边咽着口水一边期待地问道。程锦绣本来就觉得尴尬,现在一听,那简直是更加食不下咽了。她又想起黄氏昨天也是这样,将她吃剩下的鸡骨头啃得干干净净。
其实里面除了一只鸡腿和翅膀之外,也没什么肉了,半只鸡能吃多久呢?就算是她想分食,这么多人也是分不均的。
“好啊。”勉强笑了笑,程锦绣决定故意多留一些肉在骨头上,三房的人再怎么极品,程浩威也不过是个小孩子,她不至于连这个都计较。
“大姐大姐,我也要!”
程浩宣则是恨恨地瞪了程浩威一眼,他都还没开口让大姐给她吃呢。虽然昨天去外祖父那里也吃了肉,可是猪肉哪有鸡肉香!
连亲弟弟都要吃她剩下的骨头吗?程锦绣表示略心酸,她看了看,除了最大的程浩勇不好意思开口外,也就只有二房的几个孩子低着头当什么也没看见了。
倒是程枝儿和程小宝疑惑地看了她一眼,显然还在想着早上那个鸡蛋的事情。
艰难地用了午餐,程锦绣直到下了桌子才松了口气。看到两个弟弟津津有味地舔着鸡骨头,这一刻,程锦绣忽然有种强烈的斗志,她好歹也是个穿越女,虽说不至于王八之气大开,好歹让这个普通农家过上顿顿吃肉的日子总行吧!
她观察了一下,程家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家里的二十亩良田。主要靠着二房一家在侍候,只是粮食收下来之后交了赋税,剩下的也堪堪养活一家人罢了。毕竟程家十几口人,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话可不是白说的。
虽然黄氏养了鸡和猪这些副业,实际上赚的钱也不多。她那便宜老爹每个月拿回来的五百文,基本上都被黄氏用来给她买衣服首饰开小灶了。至于三叔一家,那就是好吃懒做的典范,完全没有为家里创造一点价值。
据她所知,这些年来黄氏省吃俭用存下来的私房,也就五十两左右。毕竟她要时不时的补贴大儿子小儿子,还要把宝贝孙女当成千金小姐一样养。而这些私房银子,大部分都是搜刮了二婶唐氏的嫁妆变卖的。
农民都是靠天吃饭,他们没受到什么教育,只会辛辛苦苦的土里刨食,也难怪日子过得紧巴。她上辈子也就小时候在农村老家待过一段日子,要她种地那是肯定没本事的,只能另找出路。程锦绣想了想,决定去后山看看。
桂花村后面有一座大山,村民们都叫它鸡公岭,山里面有很多野物,听说还有大猫和野狼。除了没有田地的猎户敢进山,其他小老百姓只能在外围活动。比如捡捡柴火砍猪草,采点野菜之类的。
穿越女发家致富,不都是要从大山里面开始嘛,听说古代的山林里面有很多珍贵的动植物,万一被她发现了好东西呢!
“什么?乖宝你要和叶儿去砍猪草?不行不行!你怎么能干这种粗活,把手弄脏了怎么办?”一听到程锦绣的话,黄氏和李氏都飞快地摇头。
“哎呀,奶,娘,我不是去砍猪草,就是跟着二妹一起出去玩玩,待在屋子里面我都闷死了。”程锦绣耐心解释了一番,最后干脆直接耍无赖。
“反正我就是要去!你们不要我去,我就哭给你们看!”
“好好好,绣儿想去就去啊!叶儿,好好照顾你大姐,要是你大姐少了一根毫毛,看我不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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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守株待鸡
程叶儿弱弱地点了点头,心里却满是忐忑,大姐今天又想干什么,山上到处都是石头树木,一不小心就会划伤的。万一她不小心摔了一跤,自己岂不是又要挨打?
“我看还是让宣哥儿也跟着一起吧,这样也有个照应。”李氏转了转眼珠子,将程浩宣拉了出来,今天下午要去地里除草,几个半大小子都要去帮忙,让儿子跟着女儿一起,正好可以躲懒。
“说的也是,有宣哥儿陪着奶也能放心一点。”黄氏想也没想就同意了,她叮嘱了一番要注意安全之后,这才终于放行。
如今正是六月末的天气,夏日的阳光分外温暖,入目的青青翠绿也十分养眼。程锦绣深吸了一口气,只觉得满嘴都是清新的气息,对于上山也多了几分兴致。
沿路零散地坐落着一些屋子,偶尔有穿着古装的农人背着背篓,锄头走过,看到姐弟几人还会热切地打个招呼。
“哟,这不是叶儿吗?现在就出去割猪草啦!”
“锦绣和宣哥儿也出来啦?这可这是稀罕事,听说枝儿把锦绣打破了头,看起来倒不像嘛!倒是可怜了枝儿那勤快的小丫头,听说被她奶打得还躺在床上动不了呢!”
程家的热闹基本上是桂花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黄氏的尖酸刻薄是出了名的,尤其是她偏心还有经常虐待二儿子一家的事情,那可是人尽皆知。世人都是同情弱者鄙视极品的,因此程锦绣在桂花村里实际上很不讨喜。
比如眼前这位胖婶,她就十分看不上好吃懒做养得跟大家小姐一样的程锦绣,常常为二房一家人鸣不平。
原主看不上桂花村的一群土包子,自视甚高却脑子少根筋,看不懂别人的嘲讽,反而会当做是夸奖,闹出了不少笑话。如今换了程锦绣,好吧,她也只能当做听不懂。
“那是枝儿那死丫头活该!我大姐唔——”小霸王程浩宣正要上前破口大骂,却被他姐姐捂住了嘴巴。
“叶儿,我们还是快点走吧,一会儿太阳大了。”她今天可是要办正事的,乡亲们的冷嘲热讽是针对原主又不是她,听了也不会少块肉。
程叶儿不敢多话,感激地对胖婶笑了笑,转身就走。程锦绣拖着程浩宣跟在后面,倒是让胖婶好一阵迷糊。怎么总觉得有些怪怪的呢?
“大姐,你干嘛不要我说话?那个丑八怪胖婶,敢说你坏话,看我不骂回去!”程浩宣一脸的愤愤不平。
“行了行了,你又不是泼妇,干嘛和胖婶计较,别耽误我上山去玩。你要是不想去,现在就可以走。”程锦绣不耐烦地开口,果然堵住了程浩宣的嘴。
今天大姐好像变聪明了一点嘛?难道摔破了脑袋还能有这作用?
“大姐,我平时都是在这里割猪草的。你们想玩,就在附近不要走远了。对了,那边的陡坡有野地瓜呢,最近肯定熟了。”
程叶儿小心地指了指不远处的地方,心里别提多舍不得了,那个地方的野地瓜本来是她发现的,打算采了回去偷偷和弟弟妹妹吃的。
“我知道了,叶儿,那你先忙吧。”
一听说有野地瓜,程浩宣的眼睛都亮了,迫不及待地就朝着陡坡那里跑了过去。程锦绣笑了笑,开始打量起附近来。四周都是一些她说不出名字的树木藤蔓,一条小路蜿蜒着往上,耳边满是鸟儿唧唧咋咋的叫声。
这般美景,是生活在钢筋泥土大城市里面的她不曾见过的,她情不自禁地沿着小路往上走去。就在这时,耳边忽然传来了哗啦的声响,吓得她猛的转身。却是树丛里面居然飞出来了一群五彩斑斓的野鸡,瞬间就跑的没影儿了。
这么多野鸡,要是她能抓住一只多好啊!正好拿回去杀了吃肉,也免得家里人个个看着她的鸡骨头流口水。
程锦绣扼腕不已,伸出一只尔康手,野鸡啊野鸡,你快回来!回到姐姐的面前来,让姐姐抓了你吧!
“咯咯咯!”
一只又肥又大的野鸡忽然冲了出来,直直地撞在程锦绣身边的树桩上,噗通一声,倒地不起。程锦绣目瞪口呆,她吞了吞口水,伸出一只脚踢了踢,野鸡一动不动,显然是真的死了。
这这这……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守株待——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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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濒死的危险
程锦绣欣喜若狂,一把将野鸡提了起来,这运气简直了!难不成原主真是个有福气的人,连这样的事儿都能遇到?
不管怎么样,难得有个开门红,她再往里面走走,说不定真能找到什么好东西呢!就算是没有,有了这只野鸡也不亏嘛!喜滋滋地想着,她干脆用树枝挖了个洞,将野鸡埋了进去做个记号,继续往前走去。
有句话叫做乐极生悲,怪只怪程锦绣想的太简单了,古代的山林可不是现代,野生动物都基本上被送进动物园了。她得意忘形之下走的越来越远,却离那些大型野兽活跃的地方越来越近而不自知。
林子里面各种各样的树木花草,看的程锦绣眼花缭乱,她甚至还看到了一些野生的果树,上面结满了青色的果实。
“等果子成熟了就叫爷奶他们来摘了拿去卖钱,这也是一项收入不是。大山里面果然都是宝,不知道有没有传说中的人参灵芝呢?”
程锦绣暗搓搓地做着白日梦,走着走着,她隐约看到前面有奔跑的影子,还能听到“哼哧哼哧”的叫声。这声音,怎么听着好像家里猪圈那群猪叫声?
声音越来越尖利,听得人毛骨悚然,程锦绣嘴角的笑容顿时僵硬在脸上,那出现在她面前,撒足狂奔的,足足有半人高黑漆漆的庞然大物,嘴边那长长的白色獠牙,不就是动物世界里面出现过的野猪吗?
她后悔的得肠子都青了,这野猪可不是野鸡,是会吃人的啊!这一刻,程锦绣恨不得给自己几个大耳刮子,她以为她是谁,这里是野兽遍地走的大山,不是有人看守的动物园。一个人还敢傻兮兮地往里走,纯属是自找死路!
呜呜呜呜,难不成她刚刚重新活过来没几天,就要惨死在野猪的嘴里?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滚开!快滚开!”
她很想拔腿狂奔,却发现自己早就吓得腿软,颤抖地抱着脑袋蹲下,躲在一块石头后面,她紧紧闭上眼睛。走开!走开!
面对大自然的威胁,程锦绣终于明白,她不是活在虚幻的世界,而是真真实实的,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她害怕了,恐惧让她的眼泪都忍不住落下,心中又痛又悔。
不,她不能就这样等死!好不容易重活一次,她怎么能这样懦弱!猛的睁开了眼睛,她的脸上浮现出坚毅之色。抱起一块石头,她站起了身子,四下寻找着逃走的机会。
这一看,却是大惊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