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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首 单炜晴
如果有看了《假面御宅男》的读者们,我先自首,姚展筠明明是在十月生下相良陆斗,而封飒月又大他三个月,照理来说应该是七月生,要不然牵强一点六月也还说得过去,怎么可能生日会是在三月呢?
总之,那不过是为了剧情需要,所以非常抱歉,不要来质问我为什么!(奔)
最近写稿写到脑子有点“趴带”。(请用台语解读,不懂的人去问父母)
先举个生活实例。
单懒人家有两间厕所,两间的供水是同一条管线,所以如果两方同时用水,水流就会变得很小,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跟我家一样,因为房子住了十年,这种观念早就根深蒂固。话说有一天,单懒人在厨房压饮水机的热水时,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嗯,我在用热水,不知道弟弟会不会没有热水?
噗!懂意思吗?
因为那个观念使然,我在压热水的同时,我弟在洗澡,所以我便忘了自己是在压热水,还以为是在另一间厕所里开水来用。
相同意思的实例也发生在小说里。
那是当我写到第九章,封飒月、宗宫海翔和相良春日三人在阳台时的场景,现在让我们来还原案发现场。
当书上市之后,读者应该会看到以下这样!
懒得搭理他,相良春日连忙问道:“对呀,飒月姐,你和哥哥什么时候结婚?”
“这……我们没讨论过这个问题。”搔搔头,封飒月尴尬的笑了笑。
“啥?到现在还没讨论?”会不会太久了点?
但当时,我一时闪神,写成了这样——
懒得搭理他,相良春日连忙问道:“对呀,飒月姐,你和哥哥什么时候结婚?”
“呃,我们没讨论过这个问题。”对呀!都到第九章还没讨论。
“啥?到现在还没讨论?”会不会太久了点?
看出端倪了吗?
没错!那不过是我心中闪过的OS,我却很顺的把它敲出来,真是写到快发疯了。(之后疯狂的按Delete键)
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用了毕生最大的心力——应该说是我写小说的“毕生”,只花了六天,至于什么原因,实在难以启齿,不如到我的报台去看吧!(大笑)
因为那时在跟时间挑战——这篇序也是在那个时候完成的,让我老是神游太虚的心思不知怎么的晃到了《达文西密码》上,还记得单懒人看完那本书的时候,一直狂叫:“啊!有被骗的感觉。”并不是因为我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而是时间观念的差别。
《达文西密码》整本故事几乎发生在一个晚上,这让我想到,有时候言情小说的时间观念非常的牵强,(我自己觉得啦,没有嫌弃别人作品的意思,毕竟我也会用这种步数)例如,不过才说了几句话,却告诉读者一个小时过去了,但《达文西密码》里却用了五、六百页写一个晚上发生的事情经过。
这么说好了,如果写小说里的时间经过足以和现实相比的1:lO来浓缩的话,那《达文西密码》就是以和现实相比的l00:1来扩张。
但是因为文章的性质不同,所以不能说哪一个好、哪一个坏,只是单懒人的一点心得而已。
写完稿子的隔天,单懒人和久违的朋友杀到一中疯狂逛街,那天气象报告说冷锋南下,我穿着丝袜和质料很薄的短裤,所以我和朋友开玩笑的说我下半身简直全裸,冷得“皮皮挫”,还好没有感冒,平安的回家了。
很高兴第二本书也顺利的孵出来了,接下来要写谁?老实说,我要好好问一下小编,有关她信里告诉我的意思,不知道跟我猜想的一不一样?如果不一样,就要找别人开刀了。(大笑)
那么,快点翻开下一页吧!
有问题请来信:minisui@hotmail。
另外,这里也找得到我:http://mypaper。pchome。。tw/news/nowishearon
PS.:解释一下这本书里好像该出现却没出现的莉塔。
我很想用一句简单的话带过:“以后会写到她的故事,到时候咱们再解释。”
这样不知道可不可以?(逃)
(死了半个小时后,再度乖乖爬回电脑前)
总之,大家就把莉塔想成是蔚诗阳的干女儿吧!以后蔚诗阳的故事出来了,或是莉塔的故事出来。大家就知道了。
希望这样的解释……各位看官还满意。(干笑+再逃)
楔子
她讨厌男生。
“男人这种生物呀,只要还能走,就一定会往有女人的方向走。”这是她母亲说的。
“嗯,那要怎么办呢?”才七岁的她天真的问。
“打断他的腿。”母亲的表情再认真不过。
于是她知道有脚会走的男人都不可靠。
“男人呀,只要有嘴,就一定会说些甜言蜜语诱惑女人。”然后她的母亲又这么说。
“那该如何?”十岁的她又问。
“毒哑他的喉咙,让他不能说话。”母亲这么说时,眼里闪着“为民除害”的光芒。
然后她学会不听信男人的甜言蜜语。
“男人,只要看得见,都会像色老头一样盯着年轻女孩不放。”某天,母亲又突然有感而发。
“所以?”十四岁的她只好再问。
“戳瞎他的双眼为上策。”母亲的语气只能用义愤填膺来形容。
所以她了解男人多半带着有色的眼光。
“哼!只要下半身能动,他们就像只全年发情的公狗,到处找母狗交配。”母亲已经一副看破红尘的感觉。
“是喔。”已经十七岁的她连反问的动力都没有。
“所以,只好那么做了。”母亲用手比出剪刀的形状,眼神狠戾。
最后,她终于清楚男人的存在就是一种罪恶,上帝利用亚当的肋骨创造夏娃根本是个错误,应该让这世界只有女人的存在,无性生殖主义至上,男人都该沦为女人的阶下囚,高跟鞋底下苟延残喘的蚂蚁!
但是,有一点她一直不能理解,那就是说这些话的女人,也就是她的母亲,不正是个婚姻生活幸福美满,有个疼她、宠她到骨子里的老公,她的亲生老爸吗?
算了!总之,她讨厌男生。
第一章
燥热的七月。
台湾的夏季夜晚无风,只能用闷热不已来形容。
无聊的礼拜六,已经三十岁却还是没有男朋友的日子就是这样,到了周末连个朋友都找不着,因为大家都忙着和男朋友或女朋友共度。
西方诗人科索说:“站在街角却谁也不等也是一种力量。”
问题是,到了她这个年纪站在街角,如果有人认错人的话,都会让她一阵窃喜,毕竟女人过了三十就像是坐云霄飞车俯冲而下,不同点只在找不到升起的那一段轨道。
曾经她也很讨厌男人,可是随着年纪的增长,始终停留在原地的恋爱经验,终于让她开始正视男人这种生物的存在和重要性。十七岁以前,对于男人,她嗤之以鼻。二十五岁以前,她终于开始想谈一场恋爱。二十五岁之后,她怀疑男人没有原因的对她敬而远之。
眼看着从小玩到大的表弟和堂弟、堂妹们陆续步入礼堂,她却落得连伴娘都不能当的下场,简直令她欲哭无泪.
“唉,热啊!”
封飒月看着天花板翻来覆去,周末八点的这时候根本不会有人拿来睡觉。
一阵手机铃声响起,热到懒得动的她慢吞吞的翻了个身,伸长手臂在床头柜上摸来摸去,寻找手机。
“喂。”
“是我。”电话那头传来她的堂弟,同时身兼她的上司封苍征的声音。
再翻身,她换用右手摸寻可能在床头柜上的扇子,“有事?”
封苍征沉静了一会儿,“你在做什么?”
“勉强要说的话,我正在数天花板上的蚊子,看它们什么时候会热昏过去。”封飒月讪笑的说,手上的扇子有一下没一下的编着。
“我跟士泉在酒吧,你要来吗?”
封士泉也是她的堂弟之一。
“不了,你们年轻人的玩意儿,我老了玩不动。”唉,她讨厌人多嘈杂的地方。
“海翔也在。”封苍征继续说服她。
封飒月终于提起一点精神,“海翔来台湾了?怎么没有来找我?”
宗宫海翔是她唯一的表弟,小时候她特别喜欢听他弹钢琴。
“他刚下飞机就被我逮过来。”封士泉抢走封苍征的手机,吊儿郎当的说.
热气似乎有点散去,她揽起的眉也放松了点,“你在的话,千旭不会也在吧?”
封千旭是封士泉的弟弟,当然也是她的堂弟。
在一拖拉库的堂弟和堂妹中,她是最年长的,封士泉、封千旭和他们的妹妹封江花是她大伯伯的孩子,封苍征则是她二伯伯的儿子,而宗宫海翔是她姑姑的儿子,虽然住在不同国家,但小时候他们常利用寒假和暑假玩在一起。
等到年纪大了后,对企业管理有兴趣的封苍征继承了大伯伯的公司,并且将总公司移回台湾,而对自己父亲公司没兴趣的封士泉和封千旭则在各自的领域有所发展,封江花刚满二十,还是大学生,是所有堂弟和堂妹中年纪最小的,宗宫海翔则是在建筑设计方面崭露头角。
而她这个最老的堂姐则是堂弟的秘书,说起来这个职位或许多少攀点裙带关系,但是事后她以自己的努力证明工作能力不输给任何人,没想到这一待就是八年,连她都快忘记当初只是想暂时找份工作糊口,之后再朝自己所学的会计方面发展的愿望。
“千旭?那小子忙得很,美国现在最红的街舞老师,想上他的课的人早就排到台湾来了,他自己却没办法来台湾开班授课。”说到弟弟,封士泉也只能大叹他的舞蹈细胞过人,不过年仅二十三岁就积极的发展事业。
“那你呢?没事不在美国把马子,来台湾做什么?”封士泉轻佻的行事风格,他们都很清楚。
“汉堡薯条我已经吃腻了,偶尔也想吃吃臭豆腐。”
对他的论调,封飒月向来是听听就好,免得气死自己。
“呿!叫海翔来听电话。”
“喂。”电话那头换成宗宫海翔没有抑扬顿挫的声音。
“怎么连你也来台湾?”
“把马子。”沉默半晌,他祭出一个封士泉式的回答。
“你确定不是来被把?”封飒月只能这么问。
“不,是来把人。”宗宫海翔的语气认真。
她甚至能想象得出他那没什么表情的表情,以及说出这话时整个人看起来是多么的……空虚。
没错,如果看到他的眼神,大部分的人都会用空洞形容,并不是他的幼年受过什么样的精神创伤,而是他这个人本来就是这样。
“喔,好吧。”封飒月轻笑出声,毕竟用那种可有可无却又好像很认真的语气说这种话,就是宗宫海翔厉害且搞笑的地方。
冷面笑匠,指的就是他这种人。
“那我要挂电话了,前面走来一个正到让人受不了的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