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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到底是什么神仙日子,不但有期待了好几天的烤猪蹄,竟然还有烤肉。叶小妹还没得到她娘的首肯,自己已然馋得口水直流了。
就在这时,王翠芬毫不留情打破了她的幻想,“想得还真美,小宋的肉可不是给你吃的,我给他做碗红烧肉,还得带回知青点的。”
“什么?”叶舒华彻底傻眼了,世上竟有这样的骚操作,简直颠覆三观。
难以置信的目光从王翠芬慢慢转到宋清徽身上。
宋清徽之前没反驳,现在就更不好反驳了,便模棱两可的客套着,“叶婶太见外了。”
“婶子可不见外,小宋也别见外啊,就当自己家一样,好好玩别拘束。”眼看着太阳下山了,王翠芬这会儿也急着回厨房煮饭烧菜,完全没工夫关注叶小妹了,只是嘱咐了宋清徽几句便匆匆走开了。
院子里一时间又安静了下来,叶大哥和叶二哥还继续全神贯注的烤着猪蹄呢。然而叶舒华被打碎的三观一时半会也黏不起来了。
宋知青原来是看她娘手艺好,特意请王翠芬同志帮忙加工的,她却误以为这肉是“示爱信物”,信誓旦旦的叶小妹现在可尴尬了。
但是最令她失望的,还是烤肉泡汤了;照她娘的说法,哪怕是烧好的红烧肉,也没有他们的份了,因为他们家没鲜肉了。叶舒华一时间难过的无以复加,只好化悲痛为动力,专心致志的烤猪蹄,这是她最后的安慰了。
不过当猪蹄完成上桌的时候,叶舒华发现餐桌上有肉有鱼有鸡蛋,简直丰盛得像过年!
叶小妹又惊喜又傲娇,朝她娘哼哼唧唧,“说好红烧肉要原封不动给宋大哥带回知青点的呢,这又是啥?”
王翠芬毫不心疼的敲了敲傻闺女的额头,“这是啥?这是咱家自己的肉,请客能用客人的肉吗,你个榆木脑袋!”
好吧,姜还是老的辣,叶舒华不敢再太岁头上动土,揉了揉额头默默找到队长父亲的下首做好,这几乎成了她的专属座位。
王翠芬因为她闹的笑话,不得已向宋清徽解释了一句,“小宋,你的肉我也烧好了,用你叶叔去公社开会时带的饭盒装着了,这样不落灰、干净卫生,你回去的时候别忘了带上啊。”
宋清徽这才意识到,他之前有信心上了桌的红烧肉都逃不过叶小妹的嘴巴,才没有否认队长媳妇的提议,却忘了叶婶只会比他更清楚叶小妹的“潜力”,所以根本不会把所有红烧肉一起端上来!
——此时此刻,宋清徽快被自己蠢哭了,好像自从跟叶小妹接触后,他就时不时犯这种低级错误了。
珍爱智商,远离叶小妹。宋清徽这么想着,面上却不动声色的补救着,“叶婶这样客气热情,我实在过意不去,还是把那份也端过来大家一起吃吧,吃剩下的我再带走,不要刻意给我留。”
叶舒华对自己又成背锅侠的事毫不知情,还挺期待的等着她娘的回答。
王翠芬当然是连连摇头,“今天的红烧肉我特意炖烂了,筷子一戳就碎,你带回去还怎么吃?不成不成。”
就连叶队长也帮腔了,“小宋,你叶婶说得对,快别客气了,上来吧。”
见叶队长都这么说,宋清徽就知道再劝说也没用了,便从善如流的上桌开动,毕竟不能让叶叔一家这么干等他。这么想着,宋清徽忍不住看了又在他对面的叶小妹一眼。
叶舒华见他这么轻易就放弃,小脸垮了一下,刚好被宋清徽瞧见,又让他联想起半个小时前叶小妹五颜六色的神情。
拿来的肉还要带走,在叶小妹心里他大概已经从活雷锋变成一毛不拔的葛朗台了吧。
宋清徽不觉有些好笑,但是内心深处又有点不是滋味,叶小妹喜怒哀乐总是跟吃有关,今日看到他突然登门拜访,可曾有半点高兴?
宋清徽还真没评价错,叶舒华的喜怒哀乐确实只跟吃有关,在尝到自己亲手烤熟的猪蹄那一刻,仿佛被治愈了一般,一天的不愉快统统烟消云散了。
叶舒华吃得头也不抬。
两斤重的猪蹄,烤好切碎,平均每个人都能吃上两块,不过王翠芬和叶队长他们虽然说好吃好吃,其实吃一块尝个鲜,就不再把筷子伸到里边来了。
宋清徽也差不多,主要是他从来没看过叶小妹这样的吃相。农村大部分人喜欢端着碗四处串门,所以即使坐在餐桌上,也习惯捧着碗吃,但叶小妹懒得连碗都不愿扶,就直接搁在桌上,要吃了就低头。
平时也就算,今天啃猪脚只能凑近碗沿,不然要掉得到处都是了,叶小妹巴掌大的小脸,偏偏不服输跟叶叔他们拿一样大的饭碗,碗口都要比脸大了。这就导致在宋清徽的角度,看叶小妹头也不抬啃猪蹄的样子,就像是看到饿急了的小奶猫把头埋进盆里进食。
这吃相看得宋清徽都有点不忍心,毕竟他多夹走一块,叶小妹就要少吃一块,那他还是忍一忍,叶家兄妹的猪蹄是烤得香酥角脆,到底少了些味道,宋清徽忍得一点也不辛苦。
这样一来,真正吃得很欢的就只有叶家三傻了,兄妹三人啃得满嘴流油。
调料是过于简单,但烤出来的味道依然比叶舒华预料得要好太多,她已经别无所求了,并且决定叶氏烧烤小铺不关门了,以后想吃就把他们家的烤火盆搬出来!
叶舒华越想越开心,都忘了自己还在餐桌上,旁若无人的号召叶大哥和叶二哥了,“我们下次试试烤鱼吧,我觉得味道应该不输于烤猪脚。”
叶大哥和叶二哥正要响应小妹的号召,突然听到他们老娘的冷笑声:“你敢祸害家里的鱼,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王翠芬同志是位好母亲,但是也不能眼看着他们整天祸害家里的好东西,又怕叶小妹听不懂人话,所以语气要多阴狠有多阴狠。
恐吓虽可耻但又效,兄妹三个一瞬间全噤声了,叶舒华也把刚冒出的头给摁了下去,乖乖的继续啃猪蹄。
这一刻,宋清徽却又突然理解了王翠芬对叶小妹的无可奈何。
别看叶小妹总是在作死边缘疯狂试探,可她还非常的能屈能伸,认怂认得毫不含糊,该搞的事也半点没少搞,这谁顶得住啊?
宋清徽心想他要是叶婶,他也拿这没心没肺,还没脸没皮的小丫头毫无办法。
回过神来,宋清徽又开始怀疑人生了,实在想不通他代入谁不好,为什么要代入叶婶的角色,上赶着当妈?
在宋清徽的天马行空中,这顿饭到底吃完了,起身的时候,他甚至想不起自己一晚上都跟叶叔聊了些什么。
看着叶队长还意犹未尽的挽留他,宋清徽颇感心虚,连忙告辞。
第42章 (两章合一 霸王票进前一万五名的加更)
年猪杀完了,心心念念的烤猪蹄也吃过了,叶舒华又一次被关在家里怜惜新学会的缝补技能。
被她戳得不能再烂的破布头,已经正式退休了,王翠芬这次显得十分激进,直接扔过来一件完好的上衣让她缝补,叶舒华摸了摸,觉得有点眼熟,不由好奇问:“娘,这件衣服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啊?”
叶舒华还只是怀疑这衣服是她娘或是哪个嫂子的,颜色样式有够大妈的。
不想王翠芬同志翻了个白眼,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回道:“何止见过,你还穿过呢。”
“这是我的衣服?”叶舒华傻眼了,难怪她觉得这么眼熟,原来就是她刚来那会儿穿过的。
叶舒华简直难以相信,因为她从小就是花枝招展的小公举,好像是从五六岁开始的吧,小伙伴们还在玩泥巴,她已经缠着奶奶要穿公主裙戴皇冠了,对美的执着让几个月才有空见她一次的妈妈都记住了,在奶奶去世后,她妈特意给她找了个心灵手巧的阿姨,所以她依然是那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
等到叶舒华在大学接触到化妆这门“邪术”后,就更加一发不可收了,她成了连出门倒垃圾都要化妆的那一类精致居居女孩,越来越多的追捧和钦慕目光让叶舒华充满了偶像包袱,渐渐的,“在家可以抠脚,出门一定要无懈可击”就成了她的宗旨。
叶舒华承认,她刚穿越那会儿确实对自己的形象有些疏忽,毕竟民以食为天,当时饭都吃不饱,满脑子都琢磨着如何多吃几口饭去了,一时没注意这些外在的东西也情有可原。
但现在注意到了,叶舒华就无法接受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自己每天就穿着这些“大妈爆款”的衣服招摇过市的现实了——颜值再高也经不住这么造啊!
叶小妹怀疑人生中。
王翠芬把她这副见了鬼的样子尽收眼底,倒是不以为意的道:“不是你的还能是谁的,哪个敢把好好的衣服拿给你祸害?”
叶舒华一开始还真有这个打算,问出衣服是谁的,然后以自己学艺不精为由把这个份工作推辞了,可这玩意儿竟然是她自己的,那之前准备好的话就全被堵住了。
而且叶舒华现在已经不关心这个问题了,她嫌弃的看了看手里这让人一言难尽的短袖,实在忍不住道:“娘,这衣服也太丑了点吧,我明年能买新的吗?”
王翠芬都快被她的异想天开逗笑了,“你还想要新衣裳?”
正因为王翠芬不怒反笑,让叶舒华以为这事还有搞头,便不怕死的点了点头,“是挺想的……”
事实上产生误会的,不单是傻呼呼的叶小妹,林红梅和宋秀秀的脸色也瞬间变得很难看。
她们自然觉得小姑子的想法太过可笑,嫌弃现在的衣服丑就想做新衣裳,她以为自己是地主家的大小姐啊?在乡下,多少女人一辈子都穿不上两次新衣裳!
像她们家不算太穷,父母也疼她们,定亲后舍得给她们买块布做两身衣裳,她们这才平生第一次穿上新衣裳离开娘家。但这个年月,有的是家里揭不开锅的,嫁人都没新衣裳做,找亲朋好友借身体面的衣裳穿着,结完婚再给人还回去,人家的日子不也好好过着吗?
想想自己和身边的例子,林红梅和宋秀秀对于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小姑子,便更多了几分不满。如果她们没猜错,小姑子这件衣裳都是近两年新做的,估计婆婆那会儿看家里娶媳妇嫁闺女,都要买布做衣裳,顺便也给小姑子做了一身,小姑子这么大的姑娘自己也不知道珍惜料子,才穿多久就磨破了!
恐怕她也不是嫌衣服难看,这么好的衣裳谁嫌弃?小姑子肯定因为破了旧了,如今要打补丁了,这就不乐意,缠着她娘要新衣裳。
林红梅和宋秀秀本以为婆婆会厉声训斥,她虽然偏疼小姑子,但也最是节俭持家的人,不可能纵容小闺女这臭毛病,没想到婆婆竟然还有些心情冲她笑,似乎并不生气的样子。
妯娌俩这不就着急了!她们太清楚小姑子那张嘴多会哄人了,把严肃的公公和她们的男人都哄得服服帖帖,婆婆可是这丫头的亲娘,能不心疼自己的闺女吗?
小姑子做梦归做梦,婆婆可不能由着她的性子胡来,给她做新衣裳,那她们的大宝二宝长大穿啥?林红梅和宋秀秀就要反驳,不想王翠芬比她们反应快多了,一秒变后妈脸地冲叶小妹道:“想也给我憋着。”
王翠芬确实偏心,对于自家小妹异想天开的念头非但没生气,甚至还有些不合时宜的欣慰——她以为这丫头满脑子只有吃的,一点作为大姑娘的自觉都没有呢。如今还知道要好看的新衣裳,不错,脑子还没有彻底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