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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他小一岁,小茹和他同岁。”
邱巧巧惊叫一声,“你说什么?何凌比他小一岁?!”
小侯点点头,“他消失的那年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和何凌一样,都是摸不清的。一个去法国躲了几年,一个失踪一年,你都不知道,那一年何凌去外地接受培训,我和小茹都要急疯了……”
后面的话巧巧已经听不清了,她已经搞不懂到底怎么一回事了。何凌说,他比连翩小两岁,可小侯又说,何凌比连翩小一岁……她该相信谁?
答案似乎很简单,她毫不犹豫的相信了小侯。
小侯是她来大学认识的第一个人,他为她提供情报,告诉她连翩出现的地点,她就像个傻叉似的隐身在某个角落看他谈笑,看他清冷的拒绝其他女生,和拒绝她一样。
为了小侯能说好话,巧巧多次请吃饭贿赂他,两个人平日里谈天说笑,相识程度绝对不是何凌能比的。她和何凌不过才吃过两次饭,何凌就轻浮的说喜欢她,她觉得可笑,她明明看的清楚,他的眼睛里根本没有她。
想跑题了,巧巧敲敲脑袋,她真的该好好想想连翩到底有什么秘密了。她并不是多么好奇他的过去,她只是觉得,两个人在一起,至少应该了解彼此。
或许是他还没有完完全全爱上她,所以还有所保留。
想通了,一辆出租车在正好停在了两人面前,小侯和巧巧刚要开门上车,那司机见到两人身上的血,一脚油门跑了。
巧巧一拍脑门,“我都忘了,你还受着伤呢,我记得这附近有家医院来着,先去包扎一下吧。”
“这点小伤算什么,当年……算了,巧姐,我不是故意挑拨你和连翩关系,我只是想告诉你,如果他有一天能跟你坦白,你再完全接受他。我总觉得,他心里有个结。”
邱巧巧对着小侯笑了笑,有这样一个朋友,真的很暖心。
“既然打不到车,去坐地铁吧!我还没坐过这里的地铁呢。”巧巧拽了拽小侯的衣服,“我先去那边买包纸给你擦擦血,别让工作人员把你抓起来。”
小侯也笑了,他长的不如何凌妖孽,也不如连翩帅气,可就有一种暖人心的魅力,看一眼他的笑容,总觉得原本大雾中的自己瞬间拨开了云雾。
买了纸回来,在小侯的强烈要求下,巧巧先自己擦了擦鼻子,然后才抽出一张纸,坐在路边给他擦拭。
明明长的细皮嫩肉的男人,这一双手怎么就怎么粗糙呢?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干活的孩子啊,可这手……谁家孩子的手天生就糙成这样!
大概是小侯皮糙肉厚,玻璃并没有划破多少皮肤,只有一粒碎片嵌在了肉里,巧巧咬咬牙,给它抠了出来。
小侯倒也硬气,她看着都疼,他硬是连动都没动一下。
擦干血,巧巧又把刚才顺便买来的纯净水给他简单洗了一下,才用纸巾简单的包扎上。小侯看她一脸认真,忍不住笑道,“巧姐,小的三生有幸,看到了一个最美丽的女人。”
“瞎说什么!你丫才最美女人!”巧巧把带着血迹的纸巾扔在他脸上,小侯哈哈一笑,“难道你不知道,女人最美的时候除了结婚,就是认真的时候了么?”
结婚?巧巧一愣,然后慢慢低下头收拾一地纸巾,“瞎说什么,我要是不认真,疼死你。”
“我不怕疼。”小侯也突然认真起来,“这种疼痛我都习惯了。”
“你……”巧巧不知道该说什么,看出她的尴尬,小侯又开着玩笑道,“我又不是富二代,不努力怎么养活我老婆。”
巧巧又一愣,她一直认为,何凌那种富家子弟,他的三个发小也不会差,没想到……没等她说话,小侯站了起来,把手插在裤兜,“其实,连翩也不是你想象那种很厉害的人,他很普通。”
“侯典同学,你丫说我是因为钱喜欢连翩的嘛?”巧巧跟着他站起来,侯典摇摇头,“不是,我只是不想你被何凌那货影响到。连翩的一切都是他自己努力来的,我很佩服他。”
“话说回来,他到底是干嘛的?”
小侯惊讶地看她,“你不知道?”巧巧摇头道,“他没说,我又不好意思问。只是好奇罢了,没别的想法。”
“这样啊……”小侯想了想,“那你主动问他吧,这种事还是他说的好,我不合适。”
这倒是实话,巧巧点点头,“那你又是做什么的?”
“在工地搬砖头,在办公室打杂,我都干过。现在就等大四去魏……朋友在的一家公司实习了。”
巧巧没想到他还做过这些,心里惊讶,表面却没表现出什么,跟着侯典随意聊着去坐地铁。
刚才的一切都被风吹散了似的,可只有她自己知道,风没吹散所有痕迹。有些东西,发生过就再也无法抹去它的存在,只能通过掩饰,假装遗忘。
地铁里的人很多,这个时候正是交通晚高峰,一片脑袋簇拥在一起,脑袋下的身子挤来挤去,巧巧看着这场景,突然想到了高中学习生物时,那爪子亲水的磷脂双分子层,不由得笑出声,专心抓栏杆的小侯看了她一眼,“笑什么?”
“没什么,就是觉得这么挤来挤去也挺有意思的。我高中和初中都离家不远,一般都是走路上学,很少坐交通工具,这么体会一下,还挺好玩的。”
巧巧说的眉飞色舞,小侯也跟着笑了起来,“我坐了这么多年,早就腻歪了,从公交车坐到地铁,我倒是觉得有自己的车比较有意思。”
一路上说说笑笑倒也不算累,期间听到和自己手机铃声一样的歌,巧巧还笑那人有品位。到了站,巧巧被后面的人挤了下去,小侯伸出没受伤的手轻轻扶了她一下,恰在这时,小侯的电话响了起来,刚接通,一个焦急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小侯,你知道巧巧在哪么?”
“她在我身边啊。”小侯奇怪,把巧巧拉到一个柱子旁边,将电话递给她。
接过电话,巧巧躲过了一个冒失的男人,才对着电话问道,“怎么了?”
听到巧巧声音,连翩放心了,“没事,就是担心你,我现在在何凌那里。刚才和晓晓去了下决斗场,没听到何凌的电话,也不知道折腾了你一趟,辛苦你了。”
“客气什么嘛。对了,你怎么不打我电话?”说着,巧巧摸兜里的手机,却摸了个空。
“我给你打个好几个电话,后来你就关机了,是没……”
她的手机!!!
巧巧打断他,本来就浓厚的鼻音更加浓厚,她几乎是带着哭腔叫道:“我手机丢了!”
39、手机丢了
怪不得她刚才听见那铃声那么像她的!她是有多天然呆,居然还说那人有品位,品位你妹啊!
恐怕刚才那个冒冒失失的人就是偷手机的,她居然还很善良的让开,她……她好想杀人啊!
本来一个手机不至于让她这么难受,可是,那手机有特殊的含义!她……她怎么能把它弄丢了!
邱巧巧第一次当着一个异性的面直接哭了出来,张大着嘴,声音大的让小侯完全愣住,电话里的连翩也傻掉了。
小侯手忙脚乱的递给巧巧纸巾,她本就感冒,这么一哭,鼻子彻底堵上了。可她顾不上这些了,她只想狠狠的哭,不管路人惊诧的目光,也不管小侯结结巴巴的和连翩解释,她就是想哭,哭到她哭不出来了为止。
这手机,是她最爱的人送给她的最后一个礼物。
她还清清楚楚记得,那一天阴雨连绵,可那人非要给她买个手机,那人说,“巧巧啊,你可不能就这么上学去了,总得有个拿得出去的东西啊。姥姥给不了你什么好手机,这个手机你拿好,可别丢了,丢了就找不到姥姥了。”
姥姥一直都那样,在她眼里,巧巧永远都是那个要像个小孩子一样哄着的4、5岁小姑娘。
巧巧生下来,就是姥姥姥爷照顾她,父母只偶尔给她带个小玩具,甚至,她没有吃过妈妈做的一顿饭。她不恨爸妈,因为她有姥姥。姥爷脾气很暴躁,以前当过海军,就因为他这暴脾气和不婀娜奉承的性格,一直没升官。后来有了姥姥,仗也打完了,两人就在小城里开了个水果店,性格温顺的姥姥就乐呵呵的卖起了水果。
他们吃了很多苦,后来有了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走的远,没人给他们养老,最后老三,也就是巧巧的妈妈把巧巧丢给了他们。
母爱是什么?说句傻叉的话,巧巧想问,这玩意能吃么?反正她不知道什么是母爱,或许,和姥姥姥爷对她的爱差不多?小时候偶尔还能看上父母一次,高中以后,再也没见过了。
除了准时打开的生活费,她觉得自己和孤儿没什么区别。她也不知道父母是干什么的,只隐约知道他们好像离婚了。
不过她是乐天派,不在乎这些,她又不参加选秀节目,怎么可能闲的没事就说自己有多惨,除了别人心里的一句“关我屁事”以外,她能得到什么?
有姥姥,她什么都不怕,只要不是开家长会,她都觉得自己值得自豪。
可是,姥姥走了。
高三毕业,她开开心心的准备上大学,姥姥也很开心,还给她买了个手机,虽然价格便宜了些,但是她还是好喜欢,她记得,自己还狠狠亲了姥姥一下,被姥爷笑骂了一句“肉麻死了!”。
有些影像,记忆太深,根本忘不掉。就像她经常梦到姥姥带着她买手机,还经常梦到自己小时候不懂事,在家长会后嫌弃姥姥,自己气呼呼的走了,害得姥姥为了追她,摔了一跤。
或许在那个时候,姥姥就真的老了,只是她意识不到。
就在巧巧去大学报道的前几天,她最爱的姥姥,她的大山,她的一切,坍塌了。
姥姥走的很突然,她以前常说,“一定要活到我的巧巧上大学啊,要不她怎么高考啊,她怎么好好学习啊……”叛逆期的巧巧总是在这个时候打断她,再叫嚷一句——“你烦不烦啊!别总说这些行么?!”
而姥姥,永远都是那样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好好好,听巧巧的。”
在巧巧的印象里,姥姥一直是那个卖水果时细心的帮客人挑到的不好的水果拿出去的中年妇女,而不是这个瞬间衰老,头发雪白的老人。
从前她不信什么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现在她懂了,她开始后悔,后悔那一次没有吃姥姥削好的苹果,后悔那一次没有在姥姥腰疼时帮她揉一揉,后悔自己没有像她爱自己一样爱她。
她从来都不知道姥姥有心肌梗塞,他们为了她的高考,隐瞒的很完美,甚至会在姥姥犯病去医院时告诉她,姥姥去妈妈那住两天。
她好后悔为什么没给姥姥打个电话,那样,她就可以戳穿姥爷的谎言,然后让姥姥知道,其实她也很爱她!
无论多少后悔,离开了就是离开了,她唯一的念想就是这个手机,拿着手机,就好像姥姥在身边陪着她。
她是个废物,她竟然弄丢了她最爱的人送她的礼物。姥姥说,手机丢了就找不到她了,那她该怎么办?
姥姥走的时候,她固执的不去参加葬礼,等人都离开了,她才疯了一样冲向殡仪馆,死死抓着马上要推去火化的姥姥,化了妆的姥姥和记忆里的那个中年妇女一样,带着抚慰一切的力量,让她嚎啕大哭以后,沉默着放开了手。
失魂落魄的她去大学后,遇见了连翩,虽然说这样有点狗血,但她真的对他有了一种像对姥姥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