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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实在可惜。说玩就玩,林舍给人参娃娃擦干净身体后,就和陈灵打扮它了,一会给它穿裙子,一会换裤子。
“……”察觉到林舍是要玩它,而不是杀它后,人参娃娃就摆出了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但却不知这样的它,看起来更可爱。林舍好久都没有这么玩了,竟是越玩越起劲,把人参娃娃当成了自己的宝宝,可着劲的疼它,闹得人参娃娃都跟着来劲了,能被人疼,谁会贱到找人抽?这不,前一刻还是生无可恋的它,这一刻就成了乖宝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乖得不行,还变化出了长发,给林舍玩。
有了头发,就更好玩了,林舍给人参娃娃编了个辫子,又在即将挑花了眼的时候,选了一条白裙子给它换上,再整理一下小细节,一个小公主就新鲜出炉了。
小福宝瞬间流了口水,去他的什么万年精怪,这么漂亮的小公主,就是它的媳妇了。结果小福宝还没跑到人参娃娃面前,就被高正明挤到了一边,论起宠溺女孩,男性总是比女性更在行的,没见那些有女儿前都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臭男人在有了女儿后都恨不得跪舔女儿的脚丫了吗?更别提林舍难得对一个小东西这么宠爱,大有收养下来的意思,高正明又怎会不爱屋及乌的对小娃娃好呢?
没一会,高正明和林舍就成了新鲜出炉的奶爸萌妈,把人参娃娃捧在了手里,那叫个稀罕。人参娃娃觉得自己就没有这么幸福过,但心底甜滋滋的同时,却是深深的不安,因为它怕林舍这个喜怒无常的人下一秒又会变成想要吃它的恶魔。
许是看出了人参娃娃的担心,林舍摸了摸它的头,道:“放心,我不吃你,喝了你的洗澡水就已经足够了,再喝的话,对我来说,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再说了,我不信你不知道你是这里的镇阵魂,若你有所损伤,这个宫殿会立刻坍塌。”
“到时候,我们这些人可就要一起变成肉饼了,这么吃亏的事,我是不会干的。你尽管放心,好好的陪我玩一玩,哄我开心,我便送给你一个礼物,让你在遇到下一个入侵者的时候,能够有点防身的能力,不至于空长年龄,空长精华,却不长半点实力,随便个人都能欺负,白瞎了你万年人参的造化,你说是吗?”
人参娃娃一愣,看着林舍的脸,半晌,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呢,竟能看出这么多东西,一开始的杀气也是为了吓唬我吧,你打从一开始就没想伤害我。”
林舍点点头,道:“嗯,你这么可爱,长得这么像我的白白,我哪舍得啊。”
“讨厌。”人参娃娃脸红了,因为林舍夸它,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赞美呢。呃,这小东西是忘了陈灵等人的赞美了吗,还是说它只认林舍的?
“我可以陪你玩,因为现在的你很香,身上透出来的气息,是我喜欢的。但你可不可以先告诉我你要送我的礼物是什么啊?”人参娃娃窝在林舍的怀里,蹭了蹭她的胸,道。林舍伸出了手,一团死气冒了出来,瞬间吓得人参娃娃白了脸色,林舍却毫无收敛之意,得意的挑挑眉,道:“你把这个东西和迷雾阵结合起来,就能将那些带着恶意的入侵者困到死,而带着善意的人,却要看你的选择了。”
人参娃娃刚想说话,就又听林舍说道:“不过我要提醒你一句,善恶本就是一念之差,任何人在看透你的身份后,都会抵抗不了吃了你的诱惑,像我们这么好说话的人是非常少见的,所以你要多个心眼,不要相信任何人,也不要轻易让人接近。因为活了万年的你的心智依然是个小孩,很容易就会被人蒙骗了去,我给你的建议是,无论入侵者是善是恶,把他们吓唬走也就是了,别轻易靠近。”
“我记住了。”人参娃娃的确还是个心智不全的娃娃,但因天性使然,很容易分得清谁是好心,谁是坏心,林舍看着恐怖,内心却有一份善意,提醒它这些,是为了它好,这个它还是能感觉得到的,便听进了林舍的话,记在了心底。
小福宝听到这里,却急了,大声道:“主人,您不打算收养这个妹妹吗?”
林舍捏了捏人参娃娃的脸,道:“不是我不想收养,而是它不能离开,它和这个宫殿是共生共灭的,想让它活着的话,就得留下它,让它在这里安静的活。”
“……”小福宝难过了,一个没忍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人参娃娃见了,挣扎着到了地上,跑到小福宝面前,抱住它,很是费了一番功夫才哄好。
又休息调整了一会,把林舍赠与的那一丝死气存到迷雾阵里后,人参娃娃更黏林舍了,双手齐上,摸着林舍的胸,道:“姐姐,为什么你身上的气息一会一个样的,一下让我升了天,一下让我掉了地,搞得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待你了。”
林舍亲了亲人参娃娃的脸,道:“因为我身上存着两股力量,生和死的力量。”
“啊?”人参娃娃眨眨眼,不明白这生和死的力量怎么能够在人的身上并存。
林舍也不愿解释,它在这个宫殿里活了这么长时间,早就跟外面世界脱节了,真要说起来,那得说上个三天三夜都还说不完,她不想浪费口舌,便转移了话题,询问起人参娃娃的事,她想知道这个宫殿的主人是怎么抓到这只人参娃娃来做镇阵魂的。说起这个,人参娃娃就是一脸的感激,是的,没错,它对那个把它困在这里哪也不能去的人是感激的,因为没有他的话,它很可能早就死翘翘了。
故事还得从头说起,人参娃娃出生在一个终年不见太阳的冰山上,刚出生的时候,就因天资太好,而得到了人参族大长老的点化,开了智,有了记忆。
前五千年,它的日子是非常悠哉的,因为人参族的特性就是淡泊,不会与人争锋,更不会与人结怨,族人之间的关系便是亲密不足,却也是细水长流的,它们的寿命都很长,漫长的岁月里,族人的陪伴是非常重要的,没人想要毁掉这些,让自己变成一个孤家寡人,也没人乐意好好的日子不过,见天的闹得鸡飞狗跳。
人参族的生活,一个字就可以概括了,那就是——“静”,安安静静的。
但因它们一族的利用价值太高,总会招惹来一大群心怀歹意的人,便也衍生出了人参族独有的保护者,和人参族相辅相成的冰莲一族。人参族受冰莲战士的保护,冰莲战士则需要人参族的参液来维持短暂的寿命,且冰莲族的族长清楚杀鸡取卵是极为愚蠢的行为,始终和人参族保持着友好交往关系,并未生出歹心。
这样的日子本来很好,人参族悠哉悠哉,冰莲族也因为它们居住的地方异常偏僻,环境太过恶劣,而没遇到过什么敌人,三两只迷路的小猫,弄个迷阵就糊弄过去了,是以,冰莲族这个守护者的身份往往只是个摆设,两族都快要忘了。
但漫漫人生路,从没有人能够一帆风顺到最后,尤其是人参族这种备受觊觎的高危险族群,这不,某个恶人就循着先人的足迹一路摸爬滚打的找到了人参族,虽被冰莲族战士打伤,但却侥幸逃了出去,还带来了一群穿黑衣的人,人参娃娃没能看清他们的容貌,只因族长意识到不好,当机立断的让冰莲族的一些战士护着人参族的小辈先一步逃离,能给族群留得一丝火种,整个族群就还有希望。
人参娃娃就这样离开了它一直生活着的家乡,在冰莲战士的保护下,化成一个小老头,跟着对方东躲西藏的逃避追杀。也是在躲避追杀的过程中,人参娃娃才弄明白了那伙黑衣人是什么来历,竟然是大陆有名的修真门派,因掌门的女儿生了怪病,急需万棵人参做药引,而不管不顾的对人参族下了黑手。人参娃娃生气了,为自己的女儿着急没错,但凭什么就要拿它们一族的命去填补,凭什么?
可人参娃娃生气又能怎么样,人参族生来就没有攻击性,根本就成不了事。
第一百四十章 一朝飞跃
人参娃娃只能继续东躲西藏,好在陪伴它的冰莲战士十分强悍,也异常重诺,说过会保护好它,那就真的是拼了命的护持它。这么颠沛流离了一段时间,风声也渐渐停息了,因那个修真门派对人参族痛下杀手的事叫人给揭穿了,引来了其他门派的不满,而被迫收手,叫回了追兵,不再穷追不舍。冰莲战士却不敢放松,因为这只是明面上的动作,私底下谁知道那个丧心病狂的门派还能做出什么来。
又躲躲藏藏了一段时间,人参娃娃听到了一个特别令它心灰意冷的消息,那就是人参族已被证实灭亡了,连同它们的守护者冰莲一族也没了。两大族群,就剩下人参娃娃和它的冰莲战士了,当真是孤家寡人,干干净净,再无半点羁绊。
也因人参族被灭的关系,那个心狠手辣的门派遭到了其他门派的联合屠戮,一夜之间就灭了个干干净净,当真是天理轮回,报应不爽。虽说那些群起而攻之的门派是带着私心的,都想从全灭人参族的门派里捞出足够多的好处,最好把里面还留着的人参精怪弄到手上,但到底也是因为他们,才报了人参族的大仇。
且他们晚了一步,世上已无人参族,自然就没法延续前人的罪孽,此事便也到此为止了。但人参娃娃却更要伪装好了自己,因为它是唯一的幸存者了,一旦被发现,轻则被人圈养,重则剥皮拆肉,不得不小心。冰莲战士带着它一路颠簸,总算是找到了一个还算安全的地方,让它伪装成了萝卜,自己也伪装成了野花。
它们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地方生活了几千年,又因战火的侵袭,而被迫逃离。
逃亡的路上,冰莲战士撑不住了,冰莲一族本就是寿命短暂的族群,虽有人参娃娃的参液护持,但熬了这么长时间,也到了冰莲战士的极限,它要自然而亡了。临死前,冰莲战士燃尽最后一丝灵气,将人参娃娃送到了时间乱流中,希望它能远离这个地方,随便到哪里生活都好,只要继续装成萝卜,就不会有危险。
但也不知是哪里出了问题,人参娃娃直接来了个穿越,穿到了林舍生活着的这个界面,因时空穿越太过耗损元气,它落到地里后,直接就睡了过去。这一睡也不知耗费了多少时间,等它醒过来的时候,就被建造这座宫殿的主人捡到了。
见它造化难得,又有这样的际遇,是命不该绝的大福之人,这座宫殿的主人,便救了它,把它变成这里的镇阵魂,替他看好宫殿,好好的在这里静养,调养生息,等待全部康复的那一天。人参娃娃不知主人的身份背景,也不知他建造这座宫殿是为了什么,只知它的小命是他救的,就冲着这一点,它也愿意长留此处。
主人似乎是个孤僻的人,住着偌大的宫殿,却不见他有什么朋友来玩,每天不是在药房里捣鼓丹药,就是研究阵法,再就是找人参娃娃玩。相处了两百年,人参娃娃已经很黏主人了,虽然他长得很丑,也邋里邋遢的,但它就是喜欢亲近他。可惜好景不长,有一天,主人正在研究阵法的时候,忽的大喊一声“我终于成功了”,还不等人参娃娃反应过来,就见一道白光闪过,将它的主人带走了。
这下,偌大的宫殿里就剩下人参娃娃一个了,可怜的它在大哭了三天三夜后,接受了事实,想着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