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的选择没有错,赵敏杰是现在唯一有能力保他一条性命的人。想着,斗篷男苦笑一声,道:“您也跟祝家良交过几次手了,他是怎样的人,相信您也很清楚,便是再忠诚的人在他眼里也不过是一条狗,而我可能连狗都算不上,为了堵住您的嘴,他自然是弃掉我的。”
“而我对他也不过是抱着一份感激之情,感激他在乱世中给了我一个活命的机会,让我可以用自己的本事换得生存下去的机会,我和他到底只是相互利用的关系,并无多少真情。他能当机立断的弃掉我,让我背负一切罪名,我也能毫不犹豫的背叛他,换得活下去的机会,因为挣扎到现在,谁的目的不是活着呢?”
“或许在您的眼里,我和他都是一样的货色,不可信,但正因为我跟他一样,您才能放心收留我,因为对我们来说,没有什么比命更重要,我也不甘心就这么死去。真的甘心的话,早就死在寒狼基地了,何必耗损元气逃出来,还跑到您面前丢脸?当然,这些都是我的一面之词,您不信是正常的,我也没法强迫您相信。”
赵敏杰定定的看着斗篷男,半晌,对站在一边的阿勇说道:“去拿酒来。”
阿勇会意退下,再回来的时候,手上已经端了一壶酒,却不知是哪个牌子的。
“喝了它,我便相信你真是为了保命才逃到猛虎基地的,不喝也行,你立刻滚出猛虎基地,爱去哪就去哪。”赵敏杰一边说一边示意阿勇倒酒,阿勇也实在,倒满了一大碗,端到斗篷男面前,斗篷男吞吞口水,没有接,而是努力控制着情绪问道:“这是什么酒?若是毒酒,我是不可能喝的,因为我比谁都不想死。”
“放心,不是毒酒,只会让你虚弱个三四年,再也没办法制蛊养蛊罢了。”赵敏杰轻笑一声,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见斗篷男仍是不接,便道:“你该知道我大病痊愈的事,救我之人不但治好了我,还揪出了病因,给了我这一壶酒,谨防我再次遭蛊虫暗算。那人本事很大,你的能力再特殊,也逃不出她的掌控。”
斗篷男看着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阳光之气,精神爽朗的赵敏杰,抿抿嘴,端过了碗,一饮而尽,但他没喝过酒,这酒又烈得很,差点没把他呛出个好歹来。
阿勇好笑的摇摇头,递给他一包纸巾,让他擦擦眼泪和鼻涕,斗篷男有些狼狈的擦干净脸上的污渍后,整个人都有些发晕,来不及说什么就打了个酒嗝,晕了。没想到斗篷男会被一碗酒搞翻的赵敏杰等人全都愣住了,阿勇上前踢了踢晕倒在地的斗篷男,发现他确实是醉得人事不省后,喷笑出声,道:“就这点酒量?”
“既然他醉了,今天就到这里为止吧,将他送到隔离室,派人日夜监视着。”虽然斗篷男喝干净了碗里的酒,却还是不能让赵敏杰放心,就做出了这样的安排。
“这小子到底长什么样呢?”阿勇把人送到隔离室后,一时没忍住,揭开了斗篷,却差点没被吓死,这是哪里来的怪物,我去!脸色发白,一副恶心想吐的样子的阿勇逃出隔离室后,斗篷男无意识的翻了个身,抱着枕头继续睡觉了。
等斗篷男醒过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下午了,头疼欲裂的他还来不及反应就对上了一双漂亮的眸子,眸子的主人是个稚气未脱的女孩,辨不出到底几岁了。
林舍眨眨眼,很诚实的说道:“你长得好丑哦,但这应该不是你的真容。”
“……”妹子你可真会聊天!斗篷男嘴角一抽,下意识的往后挪了挪,道:“你是谁?来这里是有什么事吗,可我只跟基地长对话,别的人只能抱歉了。”
“我是林舍,你前任主人应该有跟你提起过我。”林舍说着,把鞋一甩,坐到了床上,盘起双腿就好像是在自己家一样。斗篷男一听到“林舍”这两个字就知道他面前的这个女孩是谁了,原来她就是那个祝家良口中的逆女,顾明口中的贱人,啧,拥有这般纯净清澈的眼神的女孩怎么可能会是他们说的那样大逆不道,水性杨花?林舍不知斗篷男在想什么,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道:“是不是很疼?”
斗篷男从未跟女生这般亲近过,应该说没有哪个女孩子愿意靠近他这样的丑八怪,林舍却这么做了,眼里还没有一丝厌恶,她竟是不怕的吗?林舍摩挲着斗篷男脸上的疤痕,道:“我曾经治好过一个女孩的脸,可她的脸好了,也没有变得多漂亮,害我白高兴了一场,现在又有一个你,只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才好。”
话落,林舍便集中精神释放异能了,她很想看看这个蛊人的真容,是美的,还是丑的,无论美丑,她都要记住他的样貌,免得他再起坏心眼的时候,没人知道他的真容,让他钻了空子逃跑。斗篷男不知林舍在做什么,只知道这个时候的他应该拒绝林舍,应该推开她,将自己重新包裹在斗篷中,但从她身上透出的犹如山间清泉般清凉的气息却是诱惑他的毒药,让他甘愿喝下,也甘愿为之沦陷。
就这样,斗篷男放松了身体,细细享受着林舍的抚摸,嗅着她身上的气息,竟有种前所未有的解脱感,好舒服的感觉,让他只想好好的睡一觉,什么都不去管。林舍一开始只是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到后面却是慎重了几分,尤其是在斗篷男脸上的伤疤消失不见,露出他的本来面目后,更叫她多了几分治伤的真心。
“你好美啊!”林舍收回手后,呆呆的看着斗篷男的脸,一个没留意,口水差点没流出来。斗篷男睁开眼睛,对上林舍痴迷的目光,有些不解,也有些忐忑,他也不知道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从出生到现在就没照过镜子的他被林舍的反应弄得有些不自在,林舍回过神后,贴心的递了一面镜子给斗篷男,“看看吧!”
斗篷男接过镜子,定眼一看,彻底的愣住了,这,这个人是他,真的吗?
第五十二章 如此绝色
林舍居住的别院,李梦特意派人收拾好的可以同时入住二十个人的宅院里,后院凉亭,高正明一副受气小媳妇的样子,指了指自己的脸,对憋着笑的陈灵说道:“灵姐,我长得帅吗,我长得美吗,我一出门是不是能叫所有的女人疯狂?”
“帅,你最帅了。”在高正明委屈得都要哭了的时候,陈灵是不介意昧着良心撒谎的,且高正明的确是帅啊,浓眉大眼,皮肤黝黑,是个十足的黑小子,全身上下都散发着男儿气,端的是阳刚俊朗,连做谄媚狗腿状的时候都难以让人联想到猥琐,跟肤色相反,他的牙齿很白,笑的时候,似能点亮黑夜,给人安慰。
但这样的长相是跟美没有半点关系的,俊朗帅气就足够了,美艳妖娆那是别种类型的美男的象征,偏偏高正明要拿自己的短处去跟别人的长处比,真是……
陈灵笑着摇摇头,刚想摸摸高正明的头,安慰一下他这颗受伤的少男心,就见他含泪带怒的指着不远处的林舍,控诉道:“那为什么她的眼里看不到我?”
“呃……”陈灵顺着高正明指的方向看过去,眨眨眼,道:“也许是新鲜?”
“新鲜?”高正明皱眉,看着那个被林舍当成宝一样宠着的绝色美男,想起林舍的作风,还真有可能像陈灵说的那样,是一时新鲜,把美男当成了限量版的娃娃,新鲜劲上头的时候,自然是千好万好,但却不能长久。而他,他可不是什么限量版娃娃,就算真要跟限量版扯上关系,他也是限量版的“最佳男友”,就那么个小屁孩,莫说是二十五厘米,十三厘米都没有,怎么能跟林舍天长地久?
这么想着,高正明心里好受多了,脸上也有了笑意,切,就当林舍找了一个玩具,中看不中用的那种,他作为正室,大度一点,拈酸吃醋的未免有失身份。
见高正明情绪冷静下来了,陈灵微松口气,小崽子就是小崽子,总是不能成熟的解决问题。一直抱着看好戏态度的杨凌风忽的一笑,道:“那小子小小年纪就拥有了祸国殃民的资本,再长大一点,只怕要引得天下大乱,人人为之疯狂了。啧啧啧,小舍眼睛毒,抢先一步的下了手,不然就是她强大如神,也抢不过那些疯狂的女人。我看我们的队伍很快就要多一个新成员了,要不先做好迎新准备?”
“……”陈灵狠狠地瞪了杨凌风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好不容易才安抚好高正明,他又挑拨上了,真让高正明来个“水淹猛虎基地”,就谁都别想睡觉了。
高正明成功的黑了脸,美男还小,还能长,他却没什么生长的机会了,要是美男也天赋异凛的长成了拥有二十五厘米的汉子,那他骄傲的优势就是个屁了。
再看绝色美男抱着小福宝和林舍说笑的画面,真是越看越像一家三口,这要是放任为之,以后还有他的位置吗?再也控制不住怒气的高正明站起身,大步走到林舍面前,瞪了一眼美男和美男怀里的小福宝,不等他们反应过来就扑到了林舍怀里,道:“小蛇,你说,你是不是变心了,要给我们小队再找一个新人?”
林舍眨眨眼,想也没想的说道:“没有,四个人就够了,除非宠物也算人。”
“……”小福宝委屈的撅起嘴巴,妈蛋,知道它不是人,是变异蛇,但当着它的面这么说,还是会让它不舒服的,它怎么就不能算人了,它这不是人形吗?
绝色美男,也就是被林舍治好脸伤和身上旧患新伤形如脱胎换骨一般的斗篷男,只看了一眼就知道高正明这是吃醋了,却不为林舍说的话生气,可以成为恩人的宠物也算不错,就是不知道恩人收不收了。旁人或许看不明白,但他心里是清楚的,林舍待他亲厚,不过是喜欢他这张脸罢了,别的心思是一概没有的。
有人委屈,有人淡然,就有人兴奋非常,自以为在林舍心里还是他这个男朋友最重要的高正明瞬间喜笑颜开,得意的看了一眼绝色美男后,蹭着林舍的胸撒娇,道:“嗯,四个人就够了,多了就不是死神小队了,宠物的话,有小福宝圆满了,不用再养别的宠物。小蛇,你今天还没跟我亲亲抱抱呢,要亲亲,要抱抱!”
“好,亲亲,抱抱!”林舍摸摸高正明的头,亲了亲他的脸,又抱了抱他。
绝色美男好笑的摇摇头,高正明比他大,已经是成年人了,怎么行为举止却比他这个真正的少年还要幼稚?安抚好高正明后,林舍看着绝色美男的脸,半晌,道:“你长得这么美,却叫那么难听的名字,一点都不合适,我给你起个新名,就叫‘绝色’好了。嗯,绝色这个名字好,不用感谢我,我知道你也喜欢的。”
“绝色?”绝色美男不知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但见林舍已经认定这个名字,并且认为他也喜欢后,就点了点头,道:“我很喜欢,我以后就叫绝色了。”
“不要脸!”高正明转过头,用口型说了三个字,像是在嘲讽绝色的自恋,但绝色真的不用自恋,他这张脸摆出去,那绝壁是叫世间万物都失色的,称他为绝色,还是他谦虚了。陈灵和杨凌风这会也到了林舍身边,听着绝色的新名字,觉得虽然有点俗,但也不失贴切,绝色自己也喜欢,那就这么称呼他了,总好过他原来的名字——祸,听听,祸国殃民,这什么人起的名字,跟他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