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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游戏大神吃吃的爱-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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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妃棠:说着我都想吃了。
  皮袋非真我:你吃饭了吗?
  妃棠:刚写完了一张数学卷子,老妈还在做着饭。
  皮袋非真我:今天有什么好吃的?
  妃棠:珍珠罗。
  柔嘉看着珍珠罗三个字,这是什么菜品,这名字就觉得很有水平,一定很好吃。
  妃棠:它的形状洁白像锣槌,所以,又称为打锣槌。
  皮袋非真我:打你一个锣槌的锣槌吗?
  妃棠:嗯,不过,打我打不到了,我们可以一起去打狐狸。
  皮袋非真我:我们赶快去吧!等做完了这个任务,你就该去吃饭了。
  非真与妃棠来到了镇阳宫前。
  “天下莫大于毫末之末,而泰山为小,这《南华经》中的一句,我思虑甚久,终究不甚明了。”清虚真人眉微微一蹙,道:“莲花峰上有雪狐,你们去山上取回一些雪狐之毫,让我参悟参悟。”
  莲花峰上常年积雪,雪狐便藏匿其中。
  非真站在松树下,瞧着满山的同门弟子。
  “今天是什么日子?这是都出来打猎了吗?”非真摇着头,叹了一声,道:“这么多人,雪狐都被他们吓跑了,还出来吗?”
  妃棠只是淡淡的说了句:“从人群里找找吧!”
  非真转了一个圈,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道:“妃棠,你看,那不是逍遥公子和花五菱嘛!他们是今日又要定情了吗?”
  非真想了想,道:“逍遥公子不是说好了要请我们两个喝酒的吗?”
  “我们过去看看。”
  “好。”
  非真和妃棠穿过了人群,来到了人群包围的核心处。
  “你就是被这个狐狸精给迷住了。”逍遥公子拿着扇子,指着一处。
  非真看了过去,寻到了逍遥公子指的人,一只男的狐狸精。那个男子,从衣着装扮上来看,那男子是出自万花门。
  万花门的男子都是很好看的,这男子的样貌在万花门中都是属于上成的。
  逍遥公子拔出了剑,直指那男子,问道:“你用了什么手段,将她骗到手中的?”
  “逍遥公子,五菱跟你说了许多遍,奈何你就不肯放手,苦苦纠缠于她,再者,你入了纯阳,就是修道之人,本应该清心寡欲研究经书,为何如此执迷不悟。”
  逍遥公子恨恨的看了一眼那男子,道:“都是你信口胡言,我与她青梅竹马,若不是你骗了她,她不会弃我而去。”逍遥公子目光深情的看了五菱,道:“我与她不日前,还在这莲花峰上立誓,她说,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都是因为你,因为你这个狐狸精,她才入了迷障的。”
  逍遥公子拿着剑,直接冲到了那男子的面前,五菱挡在了那男子的身前,道:“逍遥,你别执迷不悟了,我从未喜欢过你,这些年,都是你一厢情愿。”
  逍遥拿着剑对着她,眼睛赤红:“你怎么会不喜欢,你一直都喜欢我的。”
  花五菱定定的说道:“我不喜欢你。”
  “你怎么会不喜欢我,你不喜欢我,还与我结成了侠侣,与我一起闯天下,你不喜欢我,还在我练功累的时候,给我送吃的,送喝的,花五菱,你敢说你不喜欢我。”
  “我不喜欢你,我喜欢我的师傅,他也很喜欢我。”花五菱转过了头,笑颜如花,柔声唤了一声:“风之舞。”
  风之舞向前了一步,握着花五菱的手,“逍遥,你胡闹了多次,花五菱都没有怪你,这次,你放手吧!不要让自己难堪。”
  “难堪?!”逍遥大笑三声,横刀,怒道:“让我放弃她,不可能,风之舞,你敢不敢,和我决一死战。”
  “有何不可。”
  花五菱偏头看着风之舞,风之舞淡然一笑:“别担心,相信师傅。”
  说动手,便一点也不含糊,动起了手来。
  内行看功夫,外行看热闹。
  非真是武功的小白,看不懂他们两人的一招一式,只觉得,火光四射,两个人争打的是不可开交。
  看一阵子是热闹,再看一阵子是无聊。
  非真看的是困意横生,打了个呵欠。
  这场比试,难不成还要像是华山论剑一般,打上个三天三夜。
  非真闭着眼睛,耳边是刀剑相撞的声音,他迷迷糊糊,打了一个盹。
  “风之舞~”
  撕心裂肺的哭喊,震的闭目养神的非真一惊。
  非真睁开了眼眸,看着心上插了一柄长剑,倒在雪地上的风之舞,非真怔了一怔,道:“逍遥将他杀了。”
  妃棠没有言语。
  非真叹了叹,道:“也不用非要打到不死不休吧!”
  花五菱将风之舞抱在怀中,风之舞的尸体化为了烟气,伴着桃花,飘离。
  “风之舞~”
  花五菱的手中只剩下了一柄长剑。
  她站了起来,后退了几步,远远的瞧着逍遥,悲切道:“逍遥,风之舞死了,你满意了吧!”
  花五菱退到了莲花峰的悬崖处,逍遥向前了一步,花五菱抬起手横着剑,怒道:“你不要过来。”
  “我不过去,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一切就当没有发生,你离开他,我和你还和以前一样。”
  花五菱大笑,道:“逍遥,你就是一个小孩子,你什么都不懂,你不懂什么是爱,不懂什么叫做放手。”
  “花五菱。”
  “逍遥,从此以后,江湖不再,你我永不再见。”
  花五菱将剑插入了心口,她的身体往后倾,直接跌入了见不到底的悬崖。
  逍遥站在悬崖边,她的尸体早就没有了踪迹,逍遥愣愣的看着脚下的云,呆呆的站着。
  好久~
  纯阳门的师兄弟都散去了,非真看着还望着悬崖的逍遥,道了句:“他要在悬崖边站到什么时候啊?”
  皮袋非真我:妃棠,逍遥是不是挂机了?一直站在悬崖边,一点反应都没有。
  妃棠:应该是的。
  皮袋非真我:逍遥和花五菱昨天不是还好好的,怎么今天便变成这个样子了。
  柔嘉端起了水杯,喝了口水,妃棠久久没有回应。
  柔嘉歪了歪头,难道妃棠也挂机,离开了?
  皮袋非真我:妃棠?
  过了好一会儿。
  妃棠:我在,老妈将珍珠罗做好了,我端了过来。
  皮袋非真我:我要看,我要看。
  图片传了过来,柔嘉还未点开,妃棠又发了来一段话。
  妃棠:珍珠罗的做法比较麻烦些,你看不懂,再问我,我再问我老妈。
  柔嘉笑了笑,先点开了第一张图片。
  一个一个白嫩嫩的锣槌放在青绿色的盘子中,盘子周围还摆上了一朵雕成玫瑰的胡萝卜花。
  柔嘉笑了笑,爸爸的厨艺比妈妈好很多,也讲究很多,妈妈看见爸爸做的精致的菜,便说爸爸做的菜很是赏心悦目,对爸爸的菜赞不绝口。
  妈妈偷偷的跟她说,爸爸是个情调的人。
  皮袋非真我:胡萝卜花很漂亮,阿姨真有情调。
  妃棠:这萝卜花是我削的。
  柔嘉又看一眼萝卜雕成的玫瑰花。
  妃棠,也和爸爸一样,是个有情调的人。
  柔嘉脸红了,这叫她怎么回。
  她点开了第二张图片,上面满满的一页纸,柔嘉惊了一惊,珍珠罗好看,做起来也很是复杂啊!
  妃棠:我已经将雪狐杀了,过来将东西捡起来吧!
  皮袋非真我:嗯。
  非真站在妃棠的身后,拾起了一道掉落的雪狐之毫,野兽血,破损的爪子。
  他捡起了十个雪狐之毫,妃棠将最后一只雪狐也消灭了,完成了任务。
  妃棠将剑背到了背上,转过了身子,他看了非真,非真笑了笑,道:“师弟,很帅啊!”
    

  第14章 荷叶夹

  每天戌时,记得一起来看风景。
  柔嘉拿着语文课本瞧着,还未学到课本后面的课外诗词,她便看到了这里,写到了这里。
  这一首诗词很美。
  柔嘉将一行写了诗句的纸张拍了过去。
  皮袋非真我: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江南是湖南,杜甫和李龟年重逢便是在潭州。
  妃棠:在练字吗?
  皮袋非真我:我写的字还有些进步吗?
  妃棠:偏巧,我也在练字。
  皮袋非真我:真的吗?
  他没有回话,柔嘉看着他头像的图片,他的头像是一片望不到边万里荷花,正称了那句‘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她记得当时初加他QQ的时候,这里还是一片汪洋,几时开出了万里荷花?
  柔嘉歪了歪头,没有察觉他什么时候竟变了个头像。
  小企鹅闪了闪,柔嘉点开了他传过来的图片。
  镇石下压了一张泛黄的宣纸,宣纸上写道: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
  都说见字如见面,柔嘉看着图片,眼睛都亮了,虽然见过他写的钢笔字,但是,毛笔字,她确实第一次看的。
  皮袋非真我:妃棠,你写的字真好看。
  妃棠:怎么好看了?
  柔嘉看着他发来的这句话,怎么好看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这时,她才感觉她所知道的赞美之词简直是太少了。
  皮袋非真我:比姥姥家对面过年给人写对联的老大爷写的好太多了。
  妃棠:^_^
  柔嘉垂下了头,她这是说的什么话呀!
  夸人都不会夸的。
  皮袋非真我:你写的字真的很好看的,我对天发誓!
  妃棠:老爷爷苦写毛笔字多年,我却只学了几年而已,真真,你说我比老爷爷写的要好看,我很荣幸。
  柔嘉看着很长的一段话,抿了下唇。
  皮袋非真我:(* ̄) ̄)妃棠,你喜欢杭州吗?
  妃棠:嗯?
  皮袋非真我:你的头像不是荷花吗?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
  妃棠: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真真,这万里荷花可称的上是四十里如锦绣吗?
  四十里如锦绣,这万里荷花,是送给她的吗?
  柔嘉抬起了双手托着泛红的脸颊,这QQ头像,妃棠,是为了她才改的吗?
  妃棠:你喜欢这张图片吗?
  你喜欢吗?
  柔嘉摸了摸额头,好烫,好烫,她低下了头,额头靠在了凉凉的桌子上。
  “柔嘉,你一定是发烧了。”
  小企鹅在一声声的叫她。
  柔嘉抬起了头,点开了他发过来的一张图片。
  一只小蜻蜓落在含苞待放的荷花上,柔嘉看着有些不太明白,他发来这张图片是?
  皮袋非真我:这是?
  妃棠: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皮袋非真我:嗯,我知道啊!作者是杨万里,小学课本里便有这一首诗。
  妃棠:这个和我的头像都是我难以取舍,很是喜欢的两张图片,你的QQ一直是只小企鹅,这个你设置成头像吧!
  设置成头像?
  这算不算是情侣的头像啊!
  上面立着的小蜻蜓好可爱啊!
  妃棠:怎么了?怎么不说话呢?是不是不喜欢。
  柔嘉先没有回复,点了一个QQ的头像,将他传过来的照片设置成自己的头像。
  皮袋非真我:你看见了吗?我有头像了。
  妃棠:嗯,看到了。
  皮袋非真我:你吃饭了吗?我们要先做任务吗?
  妃棠:还没有,来思过崖吧!
  皮袋非真我:好的,我这就到。
  “当年我路经长安,认识一个书生,多年之后,他有了个外号,叫做书圣,他的字写的越来越好,笔就用的越烂,我想送他一支狼毫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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