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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奕冷着脸哼道:“决定把首席宝座让出来?”
“哦,不不不……你这笑话太冷了。”叶容昱笑笑,“为了补偿你,我决定告诉你一个确切消息。”
“什么消息?”
“下个礼拜一,我哥回国。”
裴奕压抑住内心的波动,冷笑:“你以为我还会相信你的鬼话?”
“信不信,当然由你。还有……七少的事,少管为妙。至于那个叫沈冬宁的选手,只能说各有各有的路,显然他不适合这个圈子,你别操心了。”
“叶容昱,你回来都不到一年,别说的像很了解这个圈子似的。”裴奕起身,面带嫌弃:“我怎么会请你这么讨厌的人吃饭!”
“……”叶容昱正戳着一块豆腐,愣住。
“我先走了,你慢慢吃。”
裴奕说走就就走,留下叶容昱一个人在快餐店,傻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凄惨兮兮的青菜豆腐和二两白饭。
为什么他觉得裴奕临走丢给他的眼神是在说,他根本配不上面前这份市价不超过十块的快餐?
叶容昱哑然失笑,笑着笑着却又笑不出来,裴奕这家伙,告诉他大哥回来的消息,现在一定高兴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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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快餐店的裴奕扶住路边的墙壁,手却是根本扶不稳,身体软软地快要倾倒。
他这才发现自己的手一直在发抖,他分不清心中这是喜悦还是恐慌……
叶琛,要回来了。
他真的,要回来了。
那个叶琛……
“大学毕业后,小奕你要去哪里工作呢,来amc怎么样?那样,我就能天天看到你了啊!”
和他一起夹着课本走在大学树荫小道上,神采飞扬的,那个叶琛。
“小奕,你会一直陪在我身边的对吗?你会帮我的对吗?我不能相信那些人,我能相信的人只有你了。”
在叶家因为乱作一团的时候,将双手撑在他肩上的,一脸恳求和期盼的,那个叶琛。
“随便我说什么你都信吗?这可不像你的性子,裴奕,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只是在利用你而已,现在已经结束了,你也不用跟着我。”
走出amc大门时,冷眼看他的,那个叶琛。
“对不起,小奕。原谅我……”
那个晚上,不告而别的叶琛,在地球的另一端的机场打来电话。
……
原谅他吗,他恨过他吗。
叶琛向来对人残忍,他其实都知道啊,知道那些好听的话只是为了敷衍他而已。
可他就是想要听。
听那个人说,“我需要你。”
只为了这一句,他愿意为他去做任何事。
“我需要有什么感受。”他忽然想起,那天晚上沈冬宁的回答。
在听到李南沉为他百般维护的时候,他的答案,只是这样一句,需要什么感受。
他对于叶琛来说也是这样吧,无论付出多少,无论怎么为他好,在他眼中,可曾有过不一样的感受?只因为他爱他,所以……就没有公平可言。
即使只做他一个有用的工具又如何,没有回应的付出也好,只是被他需要着,他就感到幸福。
“小奕,我喜欢你摘下眼镜的样子。”这样温柔的话语,让他怎么去拒绝。
叶琛,你为什么把我逼到了这种地步,在遇见你之前,我从未这么狼狈过。那个时候,为什么要拥抱我呢?
带着烟草味的手指,柔软的唇,让人怀念的怀抱……
叶琛,叶琛……
先爱的人,会先受伤。
不爱的人,永远逍遥法外。
☆、第31章 与他的初见
“rday!”“rday!!”
是夜。
欢呼和尖叫声一如既往,渐寒的夜风吹不散粉丝们的狂热。
“rday!”“rday!!!”
随着最后一首歌的尾调远去,台下的观众纷纷挤上前来……
“安可!安可!安可!!”
穿着黑色外套的帅气主唱一脚踩起麦克风,伏在麦前,笑容痞痞坏坏,“安可是谁啊?我可是陈昨啊!”
“陈昨!陈昨!陈昨!!”“再来一曲,再来,再来!!”“我们不要再见!不许再见!不许!!”
陈昨修长的手指握起麦克风,略微无奈的沙哑语调,“我可真拿你们没办法啊……”
“那么,今晚的最后一曲,《咒语》。”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非你不可意乱神迷,
你对我下了什么咒语,让我把满世界的美好,都看成是你……
你是纯粹,你是温暖,你是高贵,你是……
我的爱人。
……
演出结束,疲惫的四人在休息室内东倒西歪,懒洋洋地拉着家常,活像一群瘟鸡,全然没了刚才的台上的风光闪亮。
“不知道小宁现在怎么样了?”闲聊间,不知谁提了一句。
陈昨撇嘴:“应该心情不好吧!没想到小宁宁居然垫底,有意思有意思,就算他唱得再难听,也不能这样连我们rday的面子都不卖一个,多丢我们的脸啊!”
“队长,现在该纠结的不是这个吧?话说你根本没上场啊!”率先吐槽的照旧是组合里的真相帝,吉他手偏蓝。
松垮的花衬衫露出大片胸脯,锁骨上垂着银色的十字架,是他一直戴的那条。照他的意思是,有个信仰,会比较容易把到妹子。
天知道信仰和泡妞有什么联系。
“队长,刀子嘴,豆腐心,不好。”随后加入吐槽的是组合里的冷面鼓手十夜。
他吐槽的特点,便是用几个简单的词汇,组成意义非凡的句子。黑发乌瞳,穿衣偏好黑色,这次的穿着也不例外。黑色的暗纹衬衫配上黑色长裤,一低头就可以融进黑暗。照他说,黑色是夜的颜色,神秘动人,可以吸引一大票妹子。
天知道黑色和泡妞又有什么关系。
“你们两个整天想着泡妞,这才不好,不好。”陈昨翻白眼,作为乐队的主唱,除了歌喉动人,他酷帅有型的外表也是加分点。
陈昨在台上可以让一大票妹子为他尖叫,在台下却只能惹来队友们的各种嫌弃。
懒散就算了,还自恋,自恋就算了,还邋遢,邋遢就算了,还智硬……智硬能忍吗?
“不行,我要去节目组那里投诉,这名次排得,让我陈昨的脸往哪里搁?”瞧瞧这智硬的程度,十夜和偏蓝已经吐槽无能。还杀到节目组去投诉,要丢人你自己丢去吧,千万别和别人说我认识你。
“小宁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只怕是这圈子太不干净了,不适合小宁,他不进这个圈子,也好。”开口的是队里的键盘手,沉珂,由于较为年长,队里都尊称他一声沉叔。
说是年长,也不过三十七岁,比不得其他队友二十出头的年轻帅气,他的五官只能算作端正,明明是队里最不起眼的一个,却自有一股成熟男子内敛稳重的味道,叫人难忘。他社会经验丰富,头脑精明,脾气温和,很受其他队友的尊敬。
“就是,非要去那啥老子圈子,来哥哥身边唱唱歌不是挺好,大不了我退位让他做主唱嘛!”说着陈昨来劲了,拍着大腿,“赶紧打电话给小宁宁让他带着包袱过来投奔!”
“小宁没有手机。”沉珂说。
陈昨的气焰顿时消了下去,恹恹地,“我倒忘了这茬了。”
“你们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小宁的时候吗?”沉珂点起烟,开了回忆的话头。
“记得啊,怎么可能不记得,他这家伙突然跑上台来,可真是把我吓了一跳!”
偏蓝撑起头,回忆道,“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吧。”
“我怎么记得是去年?”陈昨纳闷。
“三年前,队长,你,不是队长。”十夜道破。
“嗯,是三年前。那时我们的乐队刚刚起步,还没什么名气,陈昨你当时还没有加入,我们当时的主唱还是阿申。偶尔会有几个酒吧邀请我们过去演出,那次,我们去了a市……”沉珂吐出一口烟,脑子里浮现出当日的情景。
那个少年进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营业前的酒吧里练习,为几个小时后的演出而做准备,谁也没有注意到他的身影。
“逃离安静。”突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他们的练习。
“你这小鬼哪里来的?怎么会知道我们乐队曲子的名字?”偏蓝正疑惑着,突然少年跳上台站到了他面前,目标是他手中的那把吉他。
“这把吉他还在啊!”“不要乱摸好不好,搞的你认识这把吉他似的,这是我的东西唉!”偏蓝极力挣扎,还是被扑个正着。后方的十夜瞥过来,那是看热闹的目光。
少年抚摸着那把白色的吉他,开口请求道,“能不能让我弹一下?”
“不行!”当然是拒绝。偏蓝伸手夺回吉他,少年的眼里明显地闪过一丝失落。
偏蓝没好气地,“我说,你这小鬼到底想干什么啊?”
“阿蓝,把吉他给他。”高瘦的男子叼着烟上台,是刚刚到后面去接电话的主唱阿申,他挑着英气的眉毛,笑容意味不明。
“队长,你干嘛?”嘴里抱怨着,偏蓝还是乖乖松开手。
彼时的沈冬宁,十三岁,骨架纤细,套着一件过大的蓝色的t恤,还未长开的稚气的面容,已经可以用秀色可餐来形容。至少,当他抱着白色的吉他,挺拔地站在灯光下拨动手指的时候,真是美如画……
他的指法很是生涩,但那首《逃离安静》的谱子却弹得很准。不知为何,让人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他似乎越弹越熟练,这种熟练并不是长期练习造就的手感,更像是慢慢摸清了自己的轨道,找到了那被遗忘被荒废的手感……
“我说一二三四,就可以开始奔跑。这世界那么乱套,要怎样的安静才好,安静下来就会烦恼,可我要把烦恼全都扔掉,逃离安静就好……”一字不差的歌词,从他口中同步唱出,纤细张扬的少年音,故意拖着长长的尾音,赋予这首歌别样的恣意,似乎这首歌,生来就该如此演绎。
他抱着吉他,唱着《逃离安静》。他在喧嚣,却带给了众人别样的安静,没有人想到,这类似砸场的少年,竟然可以把他们的歌这样演绎。
那天,他们的队长说了句很奇怪的话,他说:“你很像他。”
那个少年也回了句很奇怪的话,他说,“因为我是他。”
……
自始至终,沉珂只是站在一旁看着这场闹剧。
看着站在场中的那两个人,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他们早就认识。他看到,一向待人疏远的队长,将那个稚气的少年拥入怀中,阿申当时的眼神,他现在依旧猜不透。欣喜和惋惜交织在一起,似乎还有悲伤……
后来,那少年经常来。他和他们越来越熟稔,众人也开始称他为小宁,一开始看他很不顺眼的偏蓝,也别别扭扭地接受了他的存在。
小宁的技术越来越纯青,对乐器的手法极其熟练,并且不止限于吉他,贝斯、击鼓、钢琴都很擅长,似乎没有什么能难得住他。
“你小子是天才吗?”每次被人这么又爱又恨地问,他就笑着说,是他师傅教得好。
“你师傅是谁啊?这么厉害。”而问起这个时,沈冬宁就笑而不语。
而站在一边的阿申,不知为何,就勾起笑容来,他忽然快乐的理由,无人知晓。
“记得阿申跟我说过,‘rday’乐队的前身叫做‘today’,真是奇怪的逻辑,覆灭了今天,却换了个叫昨天的名字。据说,建队的是个有创作鬼才之称的男人,一生创作了许多作品,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