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穿着衬衫马褂,腰间束着银色皮带,长发盘在脑后,用银簪别住,显得飒爽精干。
这样一位美貌的女人,如果换个地方,是可以倾倒众生的,但此刻她身上散发着冷冽的煞气,就连这些混江湖的男人都有点怕她,随着她的走近向两旁退开。
温雅筑走到沈玉书面前,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淡淡地说:“我记得你叫沈玉书,”她倒背双手,打量着这位被绑架者,嘲讽说:“你倒是很有自信。”
“在某些方面,你也很有自信,就比如你自以为设计了一盘好棋,毫无破绽,实际上却是漏洞百出,现在尾大不掉了,你担心被上头责罚,就急于解决问题,才会让黑帮帮忙的不是吗?”
沈玉书都说中了,温雅筑深吸了一口气,背着手,来回踱了几圈,问:“听你的意思,是有什么更好的建议?”
“是的,现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其实坐在同一条船上,不如做笔买卖,我把搜集到的证据全部给你,那箱金条你分我一半,怎么样?”
听了沈玉书的话,房里的众人一齐笑了起来,看他的目光就像是在看傻子。
沈玉书也不介意,盯着温雅筑等待她的回答。
温雅筑挥手制止了众人的笑声,说:“那我倒要听听你掌握了什么证据,值不值得那半箱金条。”
沈玉书暗中松了口气。
他其实并没有把握一定可以说动温雅筑,但他必须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好等待援兵到来,到时人赃俱获,温雅筑就算有天大的神通,也别想逃脱。
问题是,援兵何时才能到?
沈玉书在脑子里飞快地计算着,脸上保持平静,微笑说:“那要不要先放开我?反正你们这么多人,也不怕我跑掉。”
“绑着又不碍你说话。”温雅筑看了下手表,“快点,我没时间在这里跟你磨蹭。”
“好,那我就先说证据,姜大帅不是在孙泽学的家里被杀的,而是在四马路的某栋住宅里遇害的。那晚你跟他约好在那里见面,他没有带一位随从,那是因为要跟他会面的是女人,对一个习惯了枪杆子的土匪军阀来说,女人就是花瓶,是摆着好看的,就算你是督察,他也根本没放在心上。”
沈玉书看一眼温雅筑后继续说道:“可是他没想到那晚除了你跟他之外,还有孙泽学,姜大帅跟孙泽学都想拿到员警厅的那个位置,他以为你跟孙泽学串通好了,一怒之下要放弃谈判,当然,那箱金条他也准备拿走。眼看着东西即将到手,你当然不肯放掉,争执中双方都拔了枪,你为了自保,抢先动手,验尸官说姜大帅致死的原因是凿冰器,那是你事后放去孙家的,事实上刺进姜大帅心脏的不是凿冰器,而是你头上的银簪,对吗温小姐?”
听到这里,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看向温雅筑盘发用的簪子,温雅筑的表情稍微一僵,随即便笑了,既不承认也不否认,道:“继续。”
“我检查过姜大帅的尸体,他死前抽过烟,昨晚我还在凶案现场找到了一个烟蒂,这说明你们当晚有抽烟,但奇怪的是现场却没有烟灰缸,我猜可能是姜大帅在受伤倒地时,将血蹭到了烟灰缸上,要擦拭一个打造精致的烟灰缸实在太麻烦了,所以你索性就带走它,却在匆忙之中遗留烟蒂。”
温雅筑的脸色变了,突然停下脚步,冷冷盯住沈玉书。
沈玉书平静地跟她对视。
“不错,这就是我说的证据之一,我在烟蒂上验出了吸烟者的唇印,不知你知不知道,人的唇印跟指纹一样,都是独一无二的特征,只要对照你的唇印,就可以判定是否是你留下的了。”
“我经常抽烟,你怎么证明那个烟蒂是在凶案现场发现的?”
“因为上面除了留下你的唇印外,还有姜大帅的血液反应,房间茶几边角上也留下了姜大帅的血迹,虽然你派人炸掉了房子,但是在这之前我已经找到你留下的一部分指纹,我把这些都写在了化验分析书里,这是证据之二。”
“不可能!”
居然没骗到温雅筑。
听到她斩钉截铁的发言,沈玉书立刻想到了其中的可能性。
“你敢这么肯定,是因为你当晚一直戴着手套吗?”
温雅筑面带微笑,不做声。
“原来如此。”
沈玉书点点头,表示自己想通了,“如果是男人,整晚戴手套会很奇怪,但女士穿裙子带蕾丝手套,只会显得高贵典雅,对吗?”
“别想信口开河来诳我,我会坐到督察的位子,并不是因为长相。”
“明白了,但你还是脱不了干系,因为我查过了,你跟那栋房子的主人曾经交往过,所以你有那栋房子的钥匙并不奇怪,你很聪明,用以前情人的住宅作为会谈的场所,就算出意外,也没人会怀疑到你身上。”
这段话出乎温雅筑的意料,但她很快就镇定下来,听了沈玉书的讲述,她反而认为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微笑说:“烟灰缸也好,银簪也罢,都在我这里,你还有什么证据指证我?”
“还有孙泽学的遗书。”
温雅筑将沈玉书拿去给明月确认的那几张照片拿出来,丢到他面前。
“这有什么用?”
“我说的不是这些,而是真正的遗书,不过确切地说并不是遗书,而是孙泽学写给明月的情书,它应该有两张,你毁掉后面那张,断章取义,让大家误以为是遗书。”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
“因为按照孙泽学的习惯,书信下方都有落款盖章,你要临摹的话,一定要有范本才行,你在临摹孙泽学的名字后,毁掉了第二张信纸,并在第一张信纸上加盖了印章,让它看起来像是遗书,但是在这里,你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杀人还有伪造现场时,你都戴了手套,可是为了临摹得逼真,就必须摘下手套,临摹完后,你擦去毛笔上的指纹,这导致属于孙泽学的指纹也被擦掉了,所以你需要用他的手再重新握住毛笔,以保证笔管上留下他的指纹。”
“那是孙泽学的毛笔,笔管上当然会有他的指纹,这有什么问题?”
“有很大的问题,你忘了,孙泽学是用枪口对准自己的太阳穴自杀的,他的头侧还有手上都留下了火药灰烬,当他再握毛笔时,笔管上也沾上了灰烬,这就证明了他不是自杀,而是被谋杀的,除非他有本事在死亡后写遗书。”
短暂的沉默后,温雅筑叹了口气。
“这是我的失误,没想到你连这么细微的地方都注意到了,所以那管毛笔现在在你手中?”
“不错,这就是证据之三,还有证据之四,你允许孙泽学出现在你跟姜大帅会面的地方,可见你们的关系很密切,所以你有很多机会弄到孙泽学的住宅钥匙,在离开时锁上房门,制造密室的假象。”
“那又怎样?就算你证明了孙泽学是被杀的,也无法指证是我杀的人,你提供的这些证据没有一条可以定我的罪。”
“有一条可以定罪的,就是你头上的银簪,簪子上又很多雕纹,就算擦拭的再干净,仍旧会留下被害人的血液成分,只要稍加化验,就可以查出来。”
“但很可惜,这个最有力的物证还在我手里,几分钟后,我就会丢了它,到时再没人能够找到,谢谢你的提醒,让我有机会毁掉它。”
温雅筑说完,给站在两旁的大汉使了个眼色,然后转身离开。
沈玉书急忙叫住她。
“如果你想反悔,那所有的证据明早就会出现在各大报刊的头条上。”
他的问题再次换来众人的嘲笑。
这次温雅筑也笑了,转过头,对他说:“不会的,我不知道你把证据交给了谁,但我确定只要有黑帮介入,那没一家报纸敢报道这件事,更何况你说的那些证据对我来说,一点价值都没有。”
眼看着络腮胡朝自己走过来,沈玉书却还没有割断绳子,他只好拖时间,对温雅筑叫到:“那我不要金条了,留我一条命怎么样?”
周围的嘲笑声更大了,络腮胡掏出匕首,在沈玉书脸上拍了拍,“小白脸,看你刚才侃侃而谈的样子,还以为你有点胆量,原来死到临头,你也会害怕的。”
“你走开,我不要跟你说话。”
沈玉书偏过头,对准备离开的温雅筑说:“让我加入你们的团队吧,我很聪明的,可以帮你很多忙,这次的案子我也不再提了,怎么样?”
“你是很聪明,可是我最讨厌自以为聪明的男人了,所以你是被你的聪明害死的。”
“你要杀我,有没有考虑过怎么处理尸体?吴媚委托我调查她丈夫死亡的事,如果我也死了,所有人都会怀疑孙泽学不是真凶,到时候再找到我的尸体的话,你会更麻烦的。”
络腮胡笑道:“这一点不用担心,我们有的是办法让你永远消失。”
“是因为这是在江上吗?”
沈玉书的话让众人的笑声打住了,络腮胡用刀尖捅捅他的胸膛。
“行啊小子,这都给你猜到了。”
“因为灯盏一直在摇晃,椅子又固定的地上,而且温小姐说她会把簪子丢到一个别人永远找不到的地方,那大概只有丢进黄浦江,才没人能够找到了,所以我猜我们现在是在船舱里。”
“你看看你,死到临头了,还在这里卖弄小聪明,真是死不悔改啊。”
沈玉书并没有喜欢长篇大论,他只是在争取时间,好让援兵及时赶到,至少让他有机会隔断绳索。
络腮胡对沈玉书的印象不错,晃着手里的匕首,“你这人挺有意思的,要不是温小姐发话,我还真想留下你,不过不用怕,我下手很快的,会让你在毫无痛苦中死掉。”
“如果可以,我还是想选择活着。”
“那可不行,我拿了人家的钱,要帮人家消灾的。”
络腮胡说完,举起刀,沈玉书急忙大叫:“等等!”
“又有什么事啊?”
“跟你无关,我想问的是温小姐。”
沈玉书尽量贴近椅背,悄悄用刀片切割捆绑手腕的绳索。
为了引开众人的注意,他故意向温雅筑大声的叫道:“我有一个地方想不通,你可以告诉我吗?让我死的明白点。”
被他一再干扰,络腮胡只好又放下刀子,无奈地说:“我说你这人怎么这么死性子,是不是有学问的人都这副德行,反正要死了,你知道了又有什么用?”
“那是我的事,温小姐,请你告诉我!”
温雅筑已经走到楼梯口了,听到沈玉书急切的问话,她起了好奇心,转过身来,问:“是什么?”
沈玉书问道:“你跟姜大帅面谈,为什么要让孙泽学参与?那晚你们谈崩了,是因为你们发现姜大帅带来的是假金条?还是因为你们只是想吞掉姜大帅的钱,从一开始就没想过帮他办事?”
温雅筑想了想,回答他:“都不是,我是打算跟姜大帅谈成那件事的,没想到孙泽学暗中尾随跟来,他也想进员警厅,事先也给了我好处,就认为我暗中跟姜大帅会面是背叛他,跑来跟我当面对质,姜大帅听了我们的对话,以为我想两边通吃,就动了手。”
“但事实是让谁进员警厅,并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对吗?”
“不错,在我们三方争执的时候,皮箱被撞倒地上,里面的东西散落出来,姜大帅发现了那不是金条,以为是我们暗中调换了,向我拔枪,所以严格来说,我是自卫。”
“那如果那晚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