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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点我很好奇,你跟我说已经找到了证据跟金条,让我去通知巡捕房的人,请他们再重新调查我家老爷的死因,这些到底是真的还是诱饵?”
“一半是真相一半是诱饵,不妨直说,那时候除了温雅筑之外,我也怀疑过你,因为你也有戴发簪的习惯,不过后来我调查过,你不会功夫,所以就算出其不意,也很难用发展刺穿姜大帅的心脏。”
“这……这……”听了这个回答,吴媚苦笑道:“真没想到你会怀疑自己的委托人。”
“做侦探这行的,必须怀疑所有人,因为任何人都有说谎的可能,事实上你也的确说谎了。”
“你还在为我最初的隐瞒耿耿于怀吗?其实我……”
“与那件事无关,我说的是你编造了勾魂玉盗取金条的谎言。”
吴媚一怔,许富替她说道:“那并不是谎言,大帅出事的当天早上,勾魂玉的确送了信物过来警告我们。”
“不,是谎言,是你跟吴小姐联手演的一出戏。你们在姜大帅去赴约之前就把皮箱调换了,所以姜大帅的死本来就在你们的设计之中,但计划总有意外,那就是你们调换的皮箱却真的被人盗走了,虽然借刀杀人这招成功了,但你们却不得不留下来,想办法寻找丢失的金条。”
“荒唐荒唐。”吴媚听不下去了,叫道:“我为什么要害我家老爷?如果真是我害他的,我又为什么要请你们来调查他的死因?”
“你不是想调查他的死因,只是想找回这个皮箱,至于你害他的原因,是因为你跟许副官是情人关系。”
吴媚低头不语,反而是许富听不下去了,掏出枪指向沈玉书,喝道:“一派胡言,加入你再诬陷夫人,我就一枪毙了你!”
沈玉书面不改色,“我有没有诬陷,吴小姐心里最清楚,加入你真爱自己的丈夫,又怎么会在他死后不就就穿新装呢?你这件旗袍我曾经在黄浦旅馆的客房见过,那时它的价格标签还没拆。”
吴媚挥手让许富放下枪,她恢复了冷静,面对沈玉书,微笑说:“真是小看了你。”
“这话应该由我来说,是我低估了吴小姐。”
“此话怎讲?”
“你是个很聪明的女人,非常善于运用各种突发状况,比如看到勾魂玉的新闻,就想到把调换金条的事栽赃到他身上,在被开抢警告后,你又想到利用这个机会打碎玉鉤,破坏线索。”
“但最后还不是都被你看穿了?”
吴媚让许富打开皮箱,她又拿出两根金条,放到他们面前。
“这些够不够买你们的守口如瓶?”
“你想多了,我不是法官,无法针对你的做法做出评判,更何况凶手已经伏法,我说什么并不重要。”
“你是君子。”
“至少我不是小人。”
吴媚点点头,将金条丢回箱子里,做出端茶送客的手势。
三人站起来准备离开,端木衡突然问:“我想知道,那晚姜大帅单身赴约,是你们撺掇他的吗?”
“不是,是他自己坚持的,于是给我们提供了好机会,后来知道凶手是谁,我才明白为什么——他瞧不起女人,他一向都把女人当附属品,不管是对我,还是对谈判的对象,所以他的死根本就是命中注定的。”
话语中充满了浓浓的怨恨,可见她对姜英凯的怨气有多深,嘴唇紧紧咬住,显示出他坚韧的性格。
苏唯猜想她会杀掉姜英凯,其中一定有很多原因,但不被尊重绝对是她最无法容忍的。
三人走到门口,沈玉书突然又临时转回,问吴媚。
“问个话外题,你的第一任前夫也是你杀的吧?”
吴媚的表情有些诧异,但稍微犹豫之后,还是坦言回答了。
“是的,他是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婚前和善有礼,婚后就现出原形,经常醉酒打我。有一次我在逃避追打中失足跌下楼,导致流产,那时候我就想着要怎么杀他了。他死后没多久,姜英凯就逼我嫁他,我顺水推舟答应了,所以就算有人怀疑我的前夫是被谋害的,也只会怀疑姜英凯,我依旧是被人可怜的弱女子。”
“你一点都不弱,你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女人。”
“也许你们会觉得我狠毒,但身逢乱世,不多为自己考虑一下怎么行呢?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了,所有男人都是靠不住的,认罪可以依靠的只有自己。”
苏唯忍不住瞥了许富一眼,很想知道在听了这话后,他心里作何感想?
沈玉书说:“我赞成你的最后一句话。”
“谢谢。”吴媚向他微笑说:“你也是我见过最聪明的男人,如果可以,我也不想再跟你这样聪明的人合作。”
“那就后会无期了。”
沈玉书说完,走了出去。
三人出了客房,苏唯追上去,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她的前夫也是被他杀的?”
“在看了她的资料后,直觉这样告诉我。”
端木衡问:“那时候你是不是就怀疑凶手是她?”
“不是怀疑,是确定,因为杀人是会上瘾的。”
“这样的女人好可怕,看来那位许副官要自求多福了。”
“不,我觉得可以深谙女人心里的男人更可怕,换言之,玉书,我都有点怕你了,好像在你面前无法保留任何秘密。”
“那当然,别忘了他可是福尔摩斯粉啊!”苏唯乐道。
“什么……粉?”
端木衡看向沈玉书。表示他听不懂苏唯在说什么。
沈玉书面无表情地回答:“他的意思是我很崇拜福尔摩斯。”
出了酒店,苏唯自动请缨开车,他跟沈玉书要了车钥匙,去取车前,他拍了拍端木衡那边没有受伤的肩膀,说:“我跟你一见如故,等你的伤好了,我们再痛痛快快地喝一杯。”
“没问题。”
目送苏唯的背影,端木衡对沈玉书笑说:“他那些乱七八糟的话也只有你能听懂,看来你跟你的同住人配合的越来越默契了。”
“不,他叫苏唯,是我的搭档。”
深夜,圣约瑟教堂的顶楼很寂静,夜上海再繁华喧嚣,也无法传到这里。
所以,沈玉书坐在顶楼的台子上欣赏着夜景,觉得在这里独自喝酒还是满惬意的。
今晚是苏唯约他来的,但他来了很久,酒瓶里的酒喝掉了一半,苏唯也没出现,让他忍不住怀疑那个人是不是不告而别了。
这是很有可能的,因为他的出现也是那么突然。
不过一切都证明是沈玉书想多了,就在他等的不耐烦,准备离开时,楼梯传来脚步声,没多久他就听到属于苏唯的嗓音。
“嗨,让你久等了帅哥。”
沈玉书跳起来,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
在这么静的地方大声喊叫,他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们偷进私人地界吗?
“呜呜呜……”
说不出话来,苏唯只好不断摇手,表示自己不叫了。
沈玉书这才松开手,却马上发现苏唯的气场跟平时不一样,像是突然间变成了自己不认识的人。
苏唯没发现沈玉书的额表情变化,呼呼喘着气,说:“放心吧,我这一路上都有留意的,确定没人才会叫的,我又不是猪队友。”
“猪……队友?”很好,他又学到了新名词。
“猪队友就是……”
“行了,我懂得。”
“哇塞,我还没解释你就懂了?”
“因为我不是猪队友。”
沈玉书运用得恰到好处,这证明他是真的懂了。
失去解释的乐趣,苏唯耸耸肩,显得有点失落。
“我带了酒来,我们一起喝。”
他拉着沈玉书去台阶,沈玉书却没动,而是借着月光注视他,慢慢的,表情变得微妙。
苏唯反应过来,理理头发。
“头发长长了,我就去剪了,虽然发式有点土,不过这个年代也不能强求什么了。”
为了今后做事方便,他将头发剪得很短,特别是染过的那些地方,所以就变成了这种近似平头的样子。
其实理发师傅的手艺还是不错的,只是这个时代的审美观跟九十年代后会有点不一样,一些地方只能将就了。
见沈玉书还盯着他的头发发呆,苏唯的玩心涌上来,故意凑过去,问:“有没有觉得我很帅?看在你曾经帮我治过病的份上,我考虑以身相许哦。”
沈玉书的眉头皱的更紧了,然后严肃的说:“基本上我对同性爱没有排斥,不过从生理角度来讲,同性做爱会比较麻烦,事前事后都要做好准备工作,才能保证生理心理同时得到满足,如果你想试的话,我不介意配合,既可以达到快感,事后还可以拿来当做医学资料来研究,一举两得。”
苏唯脸上的笑容僵住了,盯着沈玉书看了半响,他冷静地回道:“你赢了。”
“所以你要试试吗?”沈玉书很认真地说:“不过今晚不行,我喝了酒,无法清醒得做资料,而且我不喜欢你现在的发型。”
“喂,你不用把嫌弃表现得这么明显吧?我只是遵守我们当初的约定去剪发的。”
“当初我们有什么约定吗?”
这家伙居然忘记了,早知道他何必特意去剪头发啊!
为了不气吐血,苏唯决定还是不要说话了。
“喔,我想起来了。”沈玉书一拍额头,恍然大悟地说:“我当初只是随口说说的,我没想到一个小偷也会履行诺言。”
“再次重申——先生,我是侠盗,不是小偷,而且在你贬低我的人格之前,请不要忘记你想要的许多东西都是靠我拿到手的。”
“也对,那我收回前言,对不起。”
——嗯,这还差不多。
扳回一局,苏唯满意了,拉着沈玉书在台阶上坐下来,一起看着远处的灯火,问:“那你觉得我哪个发型好看?”
“都好看。”
硬邦邦的回应,让苏唯很想吐槽,为什么听沈玉书的回答,感觉他们像是情侣在对话,而且是很无聊的情侣。
过了一会儿,沈玉书忽然说道:“不过我个人还是觉得你以前的发色比较有性格,那种颜色的头发还会再长出来吧?”
很遗憾,那发色是染得,再回到九十年代后的现代社会之前,他无法再拥有那样的发色了。
苏唯拿出带来的小酒壶,仰头喝了一口,退给沈玉书,沈玉书接过来喝了后,又还给他。
两个人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酒,欣赏着夜上海的风光,沈玉书突然说:“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每次都要在教堂顶楼喝酒?”
“因为比较浪漫嘛,这种事说了,你这个研究狂人也不会懂得,所以在我找到女朋友之前,就摆脱你先当一下这个角色吧。”
沈玉书看了苏唯一眼,觉得他根本不会找女朋友,因为苏唯一直给他一种感觉,他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人,他的言谈举止,思维,还有他唱的歌曲,都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终于忍不住,沈玉书说:“我有个问题想问。”
“你问,我可以选择不答。”
“那晚你唱的是什么歌?”
“哪晚?”
“就是我们第一次来教堂喝酒的那晚,你喝醉了,回去的路上一直哼的那首歌,很奇怪的旋律。”
至少他从来没听过那种旋律的歌曲,悠扬又忧伤,洒脱又怅惘,仿佛正是苏唯的写照,也是那一刻,苏唯的存在擒住了他的心房。
沈玉书凭着记忆哼了一小段,苏唯听到一半,笑了起来。
“原来是这一首,歌名叫《